20xx年度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xx年度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落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函?2015?45号)精神,我局继年初开展的机关、敬老院食堂专项检查后,再次于今年五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现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关食堂情况。全县共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56家,其中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26家,就餐人数约1490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30家,就餐人数约1150人。

(二)检查基本情况。此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共检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56家,覆盖率达100%,其中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18所,持证率32%;食堂从业人员数178人,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人数127人,持证率71%。通过检查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共计14家,责令改正48家。

二、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基本状况 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负责人

培训工作,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状况陆续得到好转。各单位领导开始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均建立健全了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及组织,制定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均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积极的给予资金投入,完善食堂内部的配套设施建设,食堂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也能基本把握食品质量关,在加工过程中注重食品卫生,在现有条件下遵守餐饮安全操作规范。目前,大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登记、餐具消毒保洁等管理正逐步规范,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持证经营餐饮服务率尚不够高。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的单位18家,占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数的32%,仍有3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未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堂餐饮服务。

(二)基础设施不完善,发展不平衡。大多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普遍存在布局不合理,功能分区不清,没有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分区,如库房和粗加工间设在食品加工操作区内,备餐专间没有设置通过式预进间和传递窗口,没有空调设施;各单位对食堂建设投入不均衡,呈现出县直单位食堂条件普遍较好,乡镇单位食堂条件普遍不达标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大多数乡镇单位食堂食品处理区面积过小,没有设置备餐专间,室内水池数量不足;没有配备纱门纱窗等防蝇、防尘、 - 2 -

防鼠设施,没有专门的食品仓库和食品留样设备;食品原料及餐具清洗水池均在室外,没有标识用途;没有配备食品专用留样设备和满足需要的消毒保洁设备。

(三)食品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大多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未严格按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订并执行。如食品仓库未分区、生熟容器及用具无明显标志,没有做到分类使用、存放;采购食品及原料验收进货台账记录未执行或记录过于简单;食品留样量不足并未及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到期后未能及时进行体检。

三、下一步具体措施

针对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不断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加大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基础设施的建设。建议相关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把食堂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来抓紧抓好。加大对基础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在新建、改扩建食堂前将食堂图纸设计送我局进行前期监督审核,我局将组织人力对新建、改扩建食堂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我局将每年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动态性食品安全问题,责令及时整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 3 -

依法进行查处。对于存在问题较多、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实施“回头看”工作,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3、全面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我局以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切入点,促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按照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标准不断提高自身管理能力。以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载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逐步提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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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陇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定食药监?2011?139号)精神,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化落实,于20xx年7月至8月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为期一月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此次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治措施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专题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本次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专项整治工作组执法人员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一是重点检查各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

训情况,对未办理许可证经营或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二是重点检查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建立情况,要求其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三是要求各食堂食品加工制作必须要按操作规范进行,严格食品留样制度,以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状况,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四是对厨房设施、消毒设备、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环境卫生差、台账建立不全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监督整改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执法车辆18台次,检查建筑工地食堂18家,签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告知书》18份,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 份,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起,处罚款 元,没收问题食品及食品原辅料 瓶(盒)。

(三)健全制度,畅通投诉渠道。保证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是必举之措。为此,我局对辖区内各建筑工地食堂实行网络化监管和分片包干制度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向各建筑工地公开了分片管理人员和单位投诉举报电话(0932—6622111),设立了举报信箱,并指定专人负责,要求对投诉举报工作要做到“日清、日结”(即:一天一办理、一天一小结)。

(四)加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整治期间,我局积极联系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全程宣传报道整治情况。执法人员广泛宣传《食 - 2 -

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读本》36本,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6份,张贴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宣传单36张,向省、市局编写报送专项整治信息1篇。极大的营造了建筑工地食品安全整治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建筑工地食堂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广大建筑工人的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辖区内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建筑工人食品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夯实,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信息投诉举报制度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单位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显著。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辖区内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挑战。

二、面临的挑战

一是个别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食堂从业人员存在法律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

二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还不健全。

三是建筑工地食堂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

四是建筑工人食品安全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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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宣传培训,营造饮食安全环境。一是充分利用中午、晚上等建筑工人集中就餐时段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建筑工人的饮食安全意识。二是要求各施工在建筑工地内通过设立大型食品安全宣传版面、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提高建筑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三是通过适时召开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专题培训工作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主体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监管效率。

(二)强化服务许可,严把餐饮服务准入关。一是规范餐饮许可程序,严格执行许可标准,做到了建筑工地食堂许可程序合法,许可规范。二是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登记备案制度,规范食堂从业人员行为。

(三)强化日常监管,保障建筑工人饮食安全。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对辖区内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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