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职业健康总结1

2011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总结及20xx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市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工作的总体安排,认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重点强化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改善作业场所环境,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进一步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申报。现将我市20xx年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市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细致部署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市迅速组织召开了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会议,会议学习贯彻了《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发《20xx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20xx年职业健康执法工作计划》等文件,对全市20xx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市安监局要求各县(市)区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监管重点行业(领域),做好职业健康基础工作的落实,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迅速营

造声势,奠定工作基础。会议上将开展职业健康申报的目的意义传达到各企业,明确了职业健康监管责任,提高各级对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认识,落实企业对职业健康工作部署,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管理工作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机构,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体系。今年来,我市把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我局积极主动向市政府请示汇报,及时与市编办沟通协商,在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新增设职业健康及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科,并按照市编办《关于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与市卫生局进行了职能划转并进行了相关工作的交接。

(三)规范程序,扎实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去年,我市在网上申报的企业还不足百家,在全省排名靠后。为加快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市安监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确定具体申报程序及申报方法。市安监局就有关工作问题也多次向省安全监管局汇报、咨询和沟通,得到了省局职业健康处的大力指导和帮助。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全市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学习贯彻《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讲解并演示了国家安全监管总

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使用流程。截止目前,全市已有377户企业完成了职业危害申报备案工作。

(四)强化执法手段,扎实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全年我局按照省局职业健康专项治理文件要求,详细制订了木质家具及高毒物质、石棉企业、水泥制造、冶金行业等检查治理方案,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明确标准,有重点的开展职业危害宣传教育、检查。二是执法检查中注重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责任体系、设臵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全年共检查206家企业,发现问题140项,现已完成整改94项。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31份。三是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包括职业危害告知、监测、申报、培训、奖惩、应急管理等13项内容的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设臵职业危害场所警示标识,目前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累计设臵警示标识400多套。四是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验、监测。20xx年,全市21家企业215处作业点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24次,三大类29种职业健康危害因素。通过强化执法手段,提高服务意思,督促企业形成内部自控和约束机制,提升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使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逐步走上常态化、正规化轨道。

(五)建全机制、全面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是争取支持,建立机制。面对当前严峻的职业危害形

势和新的挑战,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全市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市直相关部门拓宽思维、联合动作,积极争取市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最大支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部门意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牡政办综?2010?22号),对全市职业病防治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同时,通过积极争取,经市政府批准,相关部门可以对职业病危害企业特别是招商引资企业进行监督。并将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审核、审查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控制效果评价及竣工验收工作列入市行政审批项目中,为规范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二是充实力量,设臵机构。全市有卫生监督所7家(市区、6县(市)各1家),职业卫生监督人员27人,其中:专职监督员17人、兼职监督员10人。全市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3家。安监部门专职机构正在报批之中,现阶段职业健康工作,市、县(区)两级安监局均指定一名主管领导及其分管业务科室负责。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设在安环部(处),指定1名专人负责。三是强化监管,效果显著。通过各部门不懈努力工作,职业健康监护率、监测覆盖率和职业卫生建档率大大提高,截止20xx年11月末,全市共有职业病人1490例,其中尘肺1448例,急慢性职业中毒2例,噪声性耳聋36例、布氏杆菌病4例。

(六)强化宣传,打造职业健康氛围。市政府把贯彻《国

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xx年)》的重要举措,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广泛宣传,职业健康科充分利用局内监察网络办公系统所具有的网上办公跨时间、跨空间特点,把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一并挂至网络办系统上,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到基层安监局和相关企业。做到了部署及时、指导有力,为建立长效督导与服务机制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平台。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控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市卫生局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拨专款开展“职业病防治周”宣传活动,印制了《职业病防治法》入厂篇,编制了职业病防治知识手册,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市总工会坚持职工健康培训,教育与监督并举,强化防粉尘、防中毒、防职业危害宣传培训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强化职业健康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范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增强了企业履行《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初见成效。同时,通过对中小企业的监督检查,

发现我市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仍面临着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监管层面

1、监管机构不完善,监管人员不足。我市虽然明确了市安监局是市政府行使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市编委办批准设立了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科,现只有2名工作人员,监管工作任务繁重,难以做到全方位覆盖,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仍然在监管体系和有效的运行机制上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各县(市)、区安监局也没有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基本处于表面应付或失控状态。

2、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职业病不象工伤事故那样触目惊心,没有纳入各级政府考核目标,也没有和政绩挂钩,致使各级政府对职业病的防治重视不够,使企业出现监督、监测、健康监护率低以及“三同时”空白的局面,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3、监督监测设备不到位。安监局介入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时间短,面对工业的发展和化学品的增多,现有职业健康监测手段和职业病体检手段已不适应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检查时,一无专业技术人员,二无监测设备,三无资金,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困难重重。

4、未能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产生。《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凡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项目可行性阶段要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项目竣工前要进行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有关的设施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但是,在实际监管过程中,由于各部门未能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对产生职业危害的项目审查流于形式,未能从源头上根本控制职业危害产生,从而导致了我市职业危害日趋严重的现状。

(二)企业层面

1、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意识不强。《职业病防治法》已颁布近10年的时间,企业负责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防治普遍认识不高,思想上普遍存在侥幸心理,企业负责人对职业病的危害后果认识不足,对《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绝大部分生产企业偏重于经济效益,轻职业危害监管的现象十分突出,忽视了企业在发展中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大部分生产企业未建立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机构,未落实管理人员,未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落实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制度;生产企业对改善生产条件,改善防护设施来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不够重视,投入明显不足。

3、劳动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障尚不完善。多数企业用工制度比较随意,人员的流动性很大,一些劳动者在某企业某岗位的工作时间短则几天、长则一两年。有些企业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不能组织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职工对职业卫生知识的了解不够,缺少自我保护意识。不少用人单位对新招收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工作的人员,上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上岗后未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复检,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离岗时也不做职业健康检查,导致患有职业禁忌症、职业病疑似病人不能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调离、早期治疗。有些企业甚至为了逃避职业健康检查,将有毒有害因素严重的作业转包给厂外散杂人员;还有的企业采取有毒有害岗位人员轮换制,定期招收农民工从事作业,每季或半年轮换一批。由于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间短,危害效应一时可能没有显现,遗留了很多潜在的职业病发病因素。

4、职工劳动防护意识薄弱。自《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颁布以来,劳动者对有法可依略知一二,但对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劳动者自身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清楚,而从事有毒有害因素的职工大多是农民工,知识层次较低,对其

从事的工种所产生的职业危害一知半解,未接受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缺乏主动的自我保护意识。

5、通过对21个企业215作业点的噪声检测,有84个作业点噪声检测值超出国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说明噪声是生产企业较常见的职业危害因素。对 19家存在生产性粉尘企业的检测中,共检测115作业点,有43个作业点粉尘浓度高于国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有27作业点粉尘浓度不仅高于国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而且其超限倍数也超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超限倍数要求,说明企业在改进生产工艺,如何降低有害粉尘浓度并加强工人个体防护和健康上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三、20xx年工作安排

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要充分认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增添措施,提高监督执法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抓工作落实。在认真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基础上,继续对职业病危害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好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

责任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对危害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大,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企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二)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并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提高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使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和职业健康服务能力适应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需要,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我市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贯彻落实法规,督促企业履行防治责任。继续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安监总局第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27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一个自觉抵制、投诉举报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23号、2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设臵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管理人员,尽快完成“一报两检”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

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作业场所生产条件。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意识。一是加强安全监管系统内的培训教育,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他们履行职责的本领。二是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三是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业安全教育,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提高作业人员依法保护自身健康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提高全民职业健康意识,使社会各个方面和广大群众都深刻认识到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性,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职业健康工作氛围。

(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安监、劳动、卫生、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形成政府牵头,监管部门运作,齐抓共管的职业健康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工会等部门的作用,明确责任,各司其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大执法力度,推动作业场所防护条件的改善。各级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经常性

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新、改、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好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特别是增加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按时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卫生检查,并为建立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等。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对到期未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的企业按《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

 

第二篇: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处20xx年6月份工作小结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处20xx年x月份工作小结 6月份,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处在局党组和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在其它处室的支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参加本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1. 参加了每星期组织召开的局长办公会。 2.组织处室人员召开了处务会,分析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及处室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处室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掌握当前国家、省、市政府对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 2.到西山区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局及瑞林建材公司等企业督促、指导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3. 继续督促指导县(市)区安监局指导企业开展全市职业危害调查摸底及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截止6月x日,全市共有232家企业完成职业危害申报,有168家企业已经进行网上注册,正在进行填报。 4 . 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本月已组建起昆明市职业健康专家组,已有56位专家进行报名,经过审查,选定10位专家做为昆明市职业健康专家组。 5. 对东川区奥宇锌业有限公司职工中毒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跟踪落实。职业健康处派出两位专家协助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经过前期调查,东川区安监局已起草出调查报告并报区政府,等待批复。拟对该企业责任人处以2万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要求企业进行停产整改,对存在的职业危害隐患限期进行整改。该企业已将其余未进行治疗的员工送到医院进行治疗。东川区安委办已将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和相关整治情况书面报到我局。针对该事件,职业健康监管处已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冶金企业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冶金企业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6.按照省局及局领导要求,开始着手起草昆明市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相关工作方案。 7.继续对全市职业健康检测检验机构进行调查摸底。 8.继续对职业健康监管涉及到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职业危害等内容进行汇编。 二、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前期调研及检查,全市职业健康现状存在如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县(市)区安监局未设置专门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及专职人员,大部分县(市)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人员都是兼职,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存在一定困难。 (二)部分县(市)区安监局对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不够重视,对市局所发文件及要求,未及时做出安排部署,未充分贯彻落实到基层及企业,导致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出现不平衡及进展缓慢的情况。 (三)县(市)区安监局监管人员及企业对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及知识了解和学习不够,不清楚国家、省、市关于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分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多,在操作执行方面还存在一定困难。 二、下步工作安排 1.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县(市)区安监局的指导力度,特别加大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安监局的指导力度,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2.着手对全市职业卫生检测检验、评价机构进行调查摸底,积极与省局进行沟通协调,对职业卫生检测检验及评价机构进行相关资质认定及备案工作,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继续拟定昆明市发放职业卫生许可证方案。 4.

继续对职业健康涉及到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职业危害相关知识等内容进行汇编,制订成册后下发到县(市)区安监局及各企业,有针对性的指导开展职业健康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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