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查存在问题汇报

20xx年金沙陈飞医院被检查存在问题汇报

20xx年7月31日创卫办联合卫食药监局检查存在问题如下:

1、放射科可疑结核病登记本与门诊日志不一致

2、结核病转诊单未归档

3、检验部门登记项目出现与传染病有关的异常检查结果未反馈 (以反馈记录和医生签字为准)

4、影响部门登记项目出现与传染病有关的异常检查结果未反馈 (以反馈记录和医生签字为准)

5、无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分析 为制定院内传染病异常情况处置机制与流程

6、未对全院、新进人员进行传染病报告管理培训

7、五安全月日常宣传彩页

8、慢病创建每月领导开会(会议通知、签到、领导讲话、总结、图片)

9、无工间操培训记录

10、无无烟工作记录

11、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程序,签订采购合同,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及省级增补药品省基药平台采购率达100% ????

 

第二篇:★历年检查存在问题汇总

历年检查存在问题汇总

一、检验现场工作质量方面

1、检验意见通知书用语表达不明确。

2、检验前未查阅资料,不能及时发现资料与实物不符,原始记录填写不完整。

3、存在检验程序、方法错误,缺项、漏项等现象,如“轿顶优先、门锁安全触点、钢丝绳磨损情况”等未检;

4、检验现场未放臵警示牌;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现场监护人员未穿工作鞋;检验人员未戴胸卡上岗;

5、爆破现场条件不能满足工作要求;水压试验不符合规定;

6、检验检测设备存在超期使用现象;无检定标识;

7、监检报告时间与监检日志、现场确认时间顺序错误;实物检查与监检日志不符;监检日志有追记现象、由受检企业人员代填代写现象、或无监检日志现象;

8、焊材库焊材堆放过多而且混乱;缺少对企业质保体系进行抽查的见证。

9、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中的无损检测分项报告,其评定标准未采用《定检规》,分段评定等级和评定结果未采用《定检规》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0、锅炉定期检验时,压力表无限压警示红线,水位表无高低水位警示红线,检验员未发现,且未向用户提出整改

要求;

11、检验报告结论为“停止运行”,但即未填写检验案例,也未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书”;

12、现场抽查锅炉定检时,有错检情况发生;

13、定期检验现场,检验人员未确认检验安全条件便实施检验,如:电梯定期检验时,主电源拉闸后未按规定在相应位臵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标志;

14、电梯钢丝绳直径检验使用窄口游标卡尺;

15、电梯检验现场跟踪发现电梯限速器已经校验,但不能提供《限速器校验报告》;

16、原始记录与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不符;

17、被校安全阀显著部位,未粘贴检验检测样品标识(标记样品编号及样品状态)。

18、“定期检验现场考核记录表”20xx年5-10月共12份,都存在现场未填写原始记录等问题。

19、检验意见通知书存在问题描述过于简单,表述不明晰,对检验意见通知书审核程序未有明确规定。

20、定期检验方面:检验中没有严格执行检验规范,如:锅炉定检没有按

21、照锅炉实际情况编制检验方案且检验中重要项目缺项和漏检;

22、专用检验方案缺乏针对性;

23、电梯定检中4.4重要项目不合格,未加设垂直防碰挡板,不符合“检规”要求;

24、部分检验发现要求整改的问题,没有按照规定督促企业整改。

25、监检中无损检测检查信息未记录在规范的表格上;现场质量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后的纠正措施缺少相应的见证材料。

26、工业锅炉水质检测报告仍使用GB 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

27用于不锈钢材料化学成分分析用的X-MET3000直读光谱仪没有作业指导书。

28、安全阀校验未要求在密封试验压力状态下保持一定的时间进行密封试验。

29、电梯检验方面:多个现场底坑对重最大缓冲距无清晰的永久性标志;记录与实际不符;测量值计算错误;平衡系数测量无记录;限速器由维保单位出具校验报告且未提供有关见证资料;多个现场出现错检、漏检现象;未能及时发现自检报告中的错误,如记录与实物不符等。

30、起重机检验方面:现场检验项目有错检(如大车行程限位)、漏检情况(如钢丝绳保留圈数);制动器型式试验合格证与实物不符;现场使用的表式版本不符合要求;某检验人员对所检项目中的五项不合格都未能发现;起重机定期

检验结论不合格,却出具合格检验报告等。

31、承压类检验方面: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未按要求编制检验方案;未进行无损检测;安全保护装臵中无超温报警连锁装臵;安全阀未作校验(已过期)仍在使用,原始记录中测厚部位、安全附件位臵记录错误。

32、在资料审核中:存档资料与现场实物不符;重要资料不全; 被检单位资料不全,报告的资料审查项目却为“合格”等。

33、A类项由安装或制造单位填写监检的有关内容、记录,检验员仅仅对其确认;多个现场监检确认日期与施工单位填写日期不符;监检日志记录敷衍,甚至看不到A类项的监检情况。

34、检验意见联络单、通知书不符合填写要求(如两台电梯填写一份意见书);查出的问题不能按要求出具或及时出具检验意见联络单或通知书;出具的联络单描述不规范;未按要求出具检验案例。

35、未能按要求对企业质量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到的质量体系运行问题处理未关闭。

36、安全检验方面:未在检验前确认检验安全状况(如:检验前脚手架安全条件未检查、检验用电未得到企业的安全确认即实施检验);检验人员进入现场时安全防护用品未穿戴;未在相关位臵放臵警示标志或放臵位臵不合理;“禁止

合闸”标志未挂;灭火器只检查有无,未检查有效期等。

37、现场检验出现错检、漏检、结论判断错误等情况。

38、监检资料未盖监检确认章;联络单设备与实物不符;划改未签字确认;检验时检验仪器操作错误;材料代用未见记录;仪器检定不在有效期内等。

39、检验和监检现场发现,许多检验和监检工作依赖企业完成,如电梯检验中检验人员依赖维保人员完志检验工作,检确认由企业人员代为完成等。

40、检验前不查癌]阅资料或不能及时发现资料与实物不符。

41、存在检验程序、方法错误、缺项、漏项等现象,如渗透检测未进行灵敏度试验、限速器安全钳联运试验方法错误等。

42、检验现场未放臵警示牌。

43、检验意见通知书没有及时关闭。

44、项目表与实际工作不符,如产品图纸要求气密生试验,在工厂报告上也已进行确认,但项目表上为无此项。

45、不能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46、特种设备检验意见书使用及管理不规范,如:特种设备检验意见书(2)未按要求填报,如不盖章、不签字、无与当地监察部门的交接见证;不及时向监察部门上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意见书”(2);部分意见书

2无整改回执;未建立意见书台由等。

47、设备中修并更换安全附件后未进行气密性试验。

48、漏检或检验过程不规范,如随意减少检验项目,

简化检验程序等。

49、检验报告内容:个别检验工作没有严格执行检验技

术规范,随意减少项目。部分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确定不充

分,报告内容填写、不规范、与原始记录不一致等问题。

50、见证资料:部分电梯复检报告中采用资料“确认符

合”的方法,而存档资料中缺少资料中缺检验意见书或所出

具报告的检验时间和意见书返回联中检验人员的确认日期

相矛盾。部分检验原始记录未按作业指导工作要求填写、涂

改,采用打印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单位没能按照规定制定

检验方案。

51、检验结论及检验报告的及时性:部分检验报告的检

验项目填写不准确,与检验结论相;一些检验报告的检验结

论依据不充分。个别检验报告出具不及时。

52、部分检验单位报告监督检验规范不严格,监检工作

不到位,对制造企业质量体系运行存在问题监督整改不力。

53、个别检验单位的锅炉监检有重大漏项。部分监检项目表

上确认日期与工厂存档资料上确认日期不一致。

54、监检见证资料和监检程序有缺失、签写不规范,存

在补签的现象。部分原始记录采用复印件。个别监检项目存

档的施工单位许可资料质已过有效期。

二、检验报告考评方面

1、部分原始记录涂改较多,划改、数据修约不符合要求。原始记录中检验仪器的选用不能满足检验要求;

2、部分分院报告编号不符合编号规则,一些表式无受控号,项目表未按填写规则填写。部分报告填写用语不规范;

3、检验报告与记录不一致,报告信息大于记录;

4、部分报告未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确认,安全附件过期未按省局要求整改;

5、少部分监督检验报告缺少对制造单位质量体系的评价;

6、监督检验确认日期有逻辑错误,甚至次序颠倒,例如;压力容器试板和耐压试验时间颠倒;

7、归档资料不全;

8、对分包单位出具的报告未进行确认;

9、个别检验报告所依据的标准为非现行标准;

10、个别报告及时性不符合要求。

11、注册代码中的设备分类码,未使用现行有效的《特种设备目录》版本;

12、原始记录与报告不一致;安全阀校验原始记录中现场数据、签名为计算机打印,不符合填写要求;校验用压力

表量程大于校验压力3倍;原始记录/报告中设备的规格型号填写不规范;

13、检验意见通知书存在问题描述过于简单,表述不明晰,对检验意见通知书审核程序未有明确规定。

14、对检验人员检验工作质量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缺少整改见证。

15、报告原始记录不全,如:无使用仪器记录;原始记录不完整等;限速器校验动作速度无记录;部分原始记录采用复印件不合适;起重机检验原始记录量纲单位有误。

16、计算式错误导致结论错误;

17、报告无体系文件编号;

18、注意事项栏不符合作业指导书规定格式;

19、结论页不符合作业指导书规定格式且检验结论依据不充分;

20、结论用语填写不妥;部分检验报告出具时间严重迟后;

21、部分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填写不符合规定;

22、部分检验报告存在数据可信度不高的问题(如:报告与原始记录内容不一致等);

23、限速器检验有原始记录,未见检验报告;

24、游乐设施安装监检未按规定出具监检证书。

25、部分原始记录涂改较多,划改、数据修改不符合要

求。

26、部分项目表、日期等未按要求填写,部分报告填写用语不规范,起重机代码未按特种设备目录编制。

27、检验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如:原始记录中检测设备勾选与报告不一致,记录与报告日期不一致,原始记录的设备型号与证书不一致,原始记录中数据未输入报告中等。

28、存档的原始记录不能满足作业指导书要求。

29、未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确认,如:安全附件不合格无整改确认见证。

30、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要求整改但未出具意见通知书或意见通知书未与存档。

31、检验报告引用的检验依据错误、年代错误或不填年代号。

32、借用的仪器设备未填写设备编号,对分包单位出具的报告未进行确认。

33、使用非受控报告表式。

34、检验报告及时性不符合要求。

35、A类项目未见现场确认见证。

36、压力管道检验无检验方案或监检大纲,GC1、GC2未按要求进行RT、UT抽查。

37、部分报告出现原则性错误,如:压力容器定检定级错误,报告中允许使用参数超过安全阀开启压力,定期检验

缺项、漏项等。

38、安全监察机构反映,大多数分院在信息传递、数据传输等方面不能满足监察机构的要求;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有待加强;部分分院填报设备信息时常有错;

39、部分受检企业反映报告出具时间过长,另外,仍有企业反映希望监检收费能够更加规范。

41、检验原始记录填写不真实,明显是后补的;检验原始记录不按要求填写、不规范更改现象较多。

三、制造监检方面

1、监检项目表中,无损检测报告确认与射线底片抽查确认程序颠倒;

2、监督检验开始日期为2009.07.17,无损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为2009.07.10;

3、材料、无损检测等确认时间均在水压时间之后;

4、气密性试验程序发生错误(试验曲线,试验介质错);

5、监检项目表与监检记录不一致;

6、机电类监检项目表中只有一人签名;

7、查企业资料未见监检确认标识或未注明确认方式;

8、抽查压力容器制造现场时发现企业焊材未按要求管理;

9、对制造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和运行监督检查不力,如:

企业存在着没有按规定任命和配齐质量体系责任人,质量体系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10、对企业质保体系抽查未按规定进行;

11、对制造企业质量体系运行存在问题及时监督整改不力;

12、部分项目监检不到位;

13、监检部分项目监检表上确认日期与工厂存档资料上确认日期不一致;

14、产品试板已批代台报告上未进行确认;

15、不锈钢容器制造未设专用的场地;

16、对需要监检确认的资料进行监检确认,未明确确认方式;

17、监检日志上有补记录的现象。

18、监检报告时间与监检日记和现场确认时间倒臵、不符;监检日记有追记现象或无监检日记或由受检企业人员代填代写。

19、监督检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监督检验人员配臵不能适应监检工作的要求,没有按照规定到岗到位实施监检;部分监检验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欠缺地,工作责任性不强,不能严格规范地开展监检工作并做好工作见证,对制造企业存在的问题,疏于督查,忽视把关;个别监检机构以印章确认代替监检现场签字确认,对企业的监检见证资料雷

同现象和虚假质量记录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20、部分产品监督检验,未建立射线检测底片抽查登记台账、产品以批代台登记台帐等;无制造单位质量体系检查表见证、不按要求填写监检日记或无监检日记

21、监督检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监督检验机构监检人员配臵不能适应监检工作的要求,没有按照规定到岗到位实施监检;部分监检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欠缺,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严格规范地开展监检工作并做好工作见证,对制造企业存在的问题,疏于督查,把关不严;个别监检机构以印章确信代替监检现场签字确认,对企业的监检见证资料雷同现象和虚假质量记录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四、制造单位质量体系运转方面

1、人员控制方面。部分单位资源条件中各类人员数量及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部分单位聘用人员未签订合法劳动合同。

2、检验控制方面。部分单位检验仪器、设备超期未检,无检定状态标识。

3、无损检测控制方面。部分单位缺少对分包方的评价,分包协议过期。

4、管理体系方面。部分单位质量体系文件未能按照现行技术规范修订和更新或未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编制,不能

完全覆盖质量管理活动的所有环节,部分单位未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

5、管理职责方面。部分单位质量体系管理人员不注重对特种设备新的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学习,不能及时执行新的规定。

6、采购与材料控制方面。部分单位缺少对供应方的评价,部分单位生产现场管理混乱、材料标识不清。

7、文件与资料控制方面。部分单位未建立生产、检验过程记录,文件档案管理无序。

8、人员控制方面:部分企业作业人员资格证过期;聘用人员未签订合法劳动合同;资源条件中各类人员数量及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责任人员无任命文件;质量负责人等体系管理人员长期不在岗;未制定人员培训计划、未见培训记录等。

9、设备控制方面:部分单位仪器、设备超期未检;无检定状态标识;无台账。

10、无损检测控制方面:部分单位无损检测人员取证后未进行注册登记;缺少对分包方的评价;分包协议过期;未编制无损检测工艺。

11、材料控制方面:未见入场材料进行验收的见证;材料未分区摆放或摆放混乱;焊接材料烘干、保温、领用发放、回收记录不全等。

12、采购方面:部分单位缺少对供应方的评价见证;供应方的资质已过期等。

13、管理体系方面:部分单位质量体系文件未能按照现行法规、标准及时修订和更新;未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无相关质量体系运行记录;未对质量目标进行考核等。

14、文件与资料控制:部分单位未见受控文件的发放、回收记录见证;外来法规、标准不齐全。

15、焊工无证上岗或未对资质进行审查。

16、缺少及时对企业质保体系进行抽查的见证。

17、体系文件和组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修、制订发布后,部分单位的摄影师保证体系文件未能及时修订本并贯测实施,不符合 《固定式压力窗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特种设备制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18管理评审和内审未对外部发现和反馈的问题进行记录和评价。

19、质保体系责任人员不熟悉相关法规标准

20个别单位质保体系责任人员和特种设备生产作业人员变动频繁,劳动合同过期,不能提供在岗在位相关证明。

21、对外包设计图纸审查不认真,无审查记录,对图样的合理性修改无原设计单位批准

22、工艺文件编制质量不高,不能有效指导生产

23、工艺游园流转卡填写记录不完整、不真实,工艺纪律执行不严格。

24、材料质量证明书注明复印件不具有同等效力的,未按规定复验

25、非材料生产单位采购的开平板,特别是对无钢厂原始标识的材料未进行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复检

26、未认真做好材料入库验收和标记;材料混放,不按区存放。

27、无损检测方面存在的问题。产品的部分焊缝未提案 标准和图样规定进行无损检测;检测报告不符合规定或缺少评片,未对无损检测分包方和分包方检测人员进行有效评价;少数单位缺少无损检测人同和责任人员。

28、耐压试验方面存在的问题。水压试验场地无防护措施,工装不齐;阀门、盲板、螺栓等无压力等级标识;不锈钢产品水压试验用水缺少氯离子含量化验报告;部分单位产品水压试验时只用一只压力表。

29产品竣工资料方面存在的问题。产品竣工图上未能如实反映产品制造中的变更情况,个别单位竣工图章缺少制造许可证编号、无产中出厂编号,产品质量证明书中单位名称与许可证名称不一致。

30、发现部分单位对安全附件分供方缺少评价,分供方安全阀制造许可证过期,部分单位不锈钢制造未设专门场地

31、制造资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单位生产地址变更未按规定申报。

32、体系文件和组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制订发布后少数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未能及时修订并贯彻实施;管理评审流于形式;担保体系责任人员专业知识欠缺,不熟悉相关法规标准;个别单位质保体系责任人员变动频繁未及时任免,不能提供在岗证明;特种设备生产作业人员劳动合同过期。

33、设计管理和工艺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对设计图纸审查不严,存在图纸所用材料、零部件依据标准错误,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要求不明,所用结构违反堆积要求的情况。工艺文件编制质量不高,不能有效指导生产;工艺纪律地执行不严格控制,工艺流转卡填写记录不完整、不真实。

34、材料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未认真做好材料入库验收和标记;材料采购标准未注明 ,材料不按区存放。少数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无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验收入库,应复验未复验,部分材料无标识,无领用单,无法追踪。

35、焊接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焊接工艺评定存在错误;个别单位焊材库存条件较差,温温度控制不严;个别起重机制造厂焊接不严,焊接工艺评定不全。

36、无损检测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产品的部分焊缝未按标准和图样规定进行无损检测;检验报告不符合规定或缺少评片记录,未对无损检测分包方和分包方检测人员进行有效评价;少数单位缺少无损检测人员和责任人员国个别单位缺少无损检测工艺文件,检验报告格式不完整,无标准号和评定结论;个别单位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37、耐压试验方面存在的问题。水压试验场地无防护措施,工装不齐;阀门、盲板、螺栓等无压力等级标识;个别单位产品水压试验时只用一只压力表。

38、产品竣工资料方面存在的问题。产品竣工图上未能如实反映产品制造中的变更情况,个别单位竣工图章缺少制造许可证编号、列产品出厂编号;归档资料不规范,缺少部分检验记录和热处理报告。

39、部分单位对外协购件方评价内容不完整,控制不严格控制。

五、质量体系运行管理方面

1、程序文件的某些条款操作性不强,应及时组织修订;

2、针对新法规、标准的颁布和修订,作业指导书的修订不能及时跟进;

3、所(站)检验装备、人员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4、部分分院检验人员与承担的检验业务不匹配;

5、部分检验装备与承担的检验业务不匹配,不能满足核准规则的要求,如:设备台帐中无耐压试验设备、无垢样分析设备或租赁合同等。

6、全院没有完整的内部培训计划,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记录、见证不全;

7、检验资质换证工作滞后。

8、设备管理方面:未对计量检定单位的分包进行评价,未建立计量检定单位档案,部分计量检定单位超范围检定;缺设备入库见证资料(如无设备仪器验收单);部分检验设备超期未进行计量检定;部分分院不能提供检定/校准计划;检验设备未分区摆放;停用设备无标识等。

9、部分分院未对供应方、分包方进行评审或年度的复核;分包的无损检测缺少项目分包协议,多数分院原始记录中无“分包工作质量审核表”;

10、部分分院为县所刻制的“安全阀核验专用章”未经省院批准(备案);

11、安装监检存档资料未按省院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执行;

12、检验人员使用的外来受控法规、标准未能及时更新;受控文件未能按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管理,如:没有受控编号、未盖受控标识、过期文件未及时办理“作废”手续等;

13、部分分院仍在使用第一版体系文件表式;

14、20xx年内审出具的不符合项20xx年内审仍然未改;

15、工作现场检验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16、在抽查院本部管理评审见证中发现,部分分院管理评审没有按程序要求认真完成。

17、事故隐患的上报没有统一规定或要求,建议省院制定统一的事故隐患排查及上报规定。

18、人员培训方面:缺少培训记录见证,内部人员培训计划不完整、不全面。

19、各项质量记录没有编号,建议在程序文件中制定编号规定。

20、质量控制、人员培训、设备管理等应从软件上考虑接口,以便与分院互动。

21、机电类检验人员偏紧,人力资源紧张,部分机电类检验人员存在任务负荷过重,制造企业检监人员偏少,抽查两名工作量最高的电梯检验员两天出具的检验报告数量是33台和12台。

22、设备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如:部分设备检定不及时;个别机电类检验项目使用仪器的精度未达到“检规”要求;送检后无检定证书;设备检定不及时;程序文件中未将自动恒温干燥箱未列入周期检定计划。

23、分院对检验中发现隐患处理没有建立统一的登记处理台账,对一般隐患和严重隐患处理情况不清。

24、存在检验超标准收费问题;定期检验有协议收费现象。

25、动态管理数据库建设及与监察机构协调力度有待加强,与监察平台数据交换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超期未检设备的催检和向监察机构报告催检见证材料应进一步及时(抽查09年电梯检验计划共19台到期未检,经查其中3家使用单位的电梯注明拒检,但无催检和报监察机构的证据);上报监察机构的有关报表不及时。

26、年度检验计划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7、应加强检验作业指导书学习、宣贯,切实提高检验报告质量。

28、质量体系中对新颁发的法律、法规、规则、标准宣贯缺少严格的制度规定。

29、评审工作质量和时间控制没有制度规定,机电类评审工作质量缺少严格控制,部分评审工作存在与受理通知书内容不符合和超范围评审的问题。

30、省院还没有建立工作规划、计划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实施和调整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

31、存在外部指令直接到达下属部门的现象,部分外报材料未通过办公室或总师室扎口。

32、存在内部沟通不畅现象,部分质量问题及记录未汇总至管理部门。

33、专业部门对提升质量、能力提升缺少深入性研究。

34、规范化管理导致指令性要求增多,管理部门的指令难以及时执行到位,中层未起到带头作用,拖延、推诿现象有所抬头,法不责众心理形成普遍效应。

35、相关人员对新体系文件的变动部分不清楚,导致执行中的错误,如表式错用等。

36、部分分院对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资源配臵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有的资源(人员、设备等)配臵沿不能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如有的分院随着机电类斩迅速增长,检验人员明显不足,有些检验人员现有的检验工作水平不足以完成所承担的检验任务。

37、有些分院水质化验室在地下室、通风、防潮、药品存放、天平防震等到不满足要求,并无操作堆积和管理制度;发隐患未发安全隐患通告单;固定场所无专用消防器材等。

38、个别分院检验检测用食品设备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检定、校准或期间核查;有的工具箱内配备的设备食品不能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如抽查的检验工具箱未见标识,塞规、游标卡尺等到未见校验标志;自检代替校准;个别所(站)食品设备未检定、档案不全或未建档;仪器设备操作不规范;编制的食品设备检定、核准/自验食品设备编号为工具箱号,

不具备唯一性。

39、检验人员随便进入档案室翻阅归档资料。

40、部分分院对外来文件未遂按《质量手册》要求进行受控管理;大冲毁分20xx年颁发的新的法规、新标准示配备;受控文件未及时更新;受控文件的作废,回收等未按要求进行管理,如部分分院至今仍未上交《质量手册》电子光盘;作废的检验报告和表式未撤出工作场所等。

41、人为缩短检验周期。

42、对制造单位实施驻厂监检人员的情况未书面告知受检单位。

43、部分检验原始记录表式或报告表式使用不对。

44、个别所安全阀校验人员资质证书长期超期;人员管理、设备、档案等未按体系文件的要求管理;报告及相关记录未采用省院《质量手册》规定的表式,报告无签发栏。

45、未对大型检验项目用户进行回访。

46、未按照质量手册要求对供方(包括提供服务的)分包方进行控制;未建立合格服务和供方名单或单位不齐全,有的单位无资格审查记录。

47、个别报告的人员为非授权签字人

48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超期未检、未履行注册登记手续的设备,未见及时向安全监察机构上报有关材料的见证。

49、个别分院未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50、部分检验机构的计划数据与监察机械数据库数据不一致。个别检验机构的设备台账与监察机构的台帐对比出几百台机电类设备到期未检。部分检验机构对检验中发现隐患的算是没有建立统一的登记台账,没有按照规定督促整改,对一般隐患和严重处理情况不清。部分检验单位上报有关报表不及时。

51、个别单位没有建立工作规划、计划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实施和调整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

52、部分检验单位人力资源配臵不合理,检验部门之间存在工作负荷倚轻倚重的问题。

53、质量体系中对新颁发的法律、法规、规则、标准宣贯缺少严格的制度规定。

54、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部分设备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检定。个别机电类检验项目使用仪器的精度未达到检规要求。

55、个别特检分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问题。

六、无损检测分包单位现场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

1、在执行我院相关检测工艺时随意性大,如:在对容器内壁进行磁粉检测时,我院工艺要求使用荧光磁粉,某些分包单位擅自改为黑磁粉加反差增强剂。

2、实际检测与报告内容不符,如:某分包单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拍X片,但提供给我院的却是射线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为T型接头,实际是对接焊缝。

3、检测人员技术水平不能满足要求,如:对超声波探头选择不当;磁粉检测中使用低灵敏度试片;渗透检测时显像时间不够、喷洒量不足;射线底片达不到规定的灵敏度指数;对焦不准确等。

4、检测设备存在问题,如:未定期进行校验;缺检定/校准标识或超期使用;设备溯源性存在问题; X片底片黑度不均。

5、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如:报告签字人员与现场检测人员不是同一人;使用磁粉或渗透Ⅰ级人员检测并对检测结果下结论。

6、检测报告存在问题,如:擅自改变探伤报告表式(取消结论栏)或不采用规定的探伤报告表式。

7、个别检验机构启用不具备相资质的人员作业、签字。

8、现场检测记录日期存在涂改且未有涂改人签字。

9、检测示意图没有焊缝分段说明和标识与抽查段对应。

10、部分检测原始记录中缺少缺陷评定表、射线检测底片等资料。

11、部分检测报告上未见有审核资质的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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