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突发事件应对评估报告

20xx年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县政府应急办: 根据《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要求,20xx年公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应急办的及时指导下,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和《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公司将涉及本单位事项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对20xx年度突发事件总结评估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20xx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安监、环保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公司领导的领导安排下,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按“五定原则”的整改落实。公司全年未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事故灾难 20xx年公司发生5起安全事故,其中1起较大事故,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6.20万元,停产整治和因此造成的其它间接损失难以估算。该起事故还对上市公司的社会形象造成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也给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带来了诸多麻烦。同去年比上升2起。

二、应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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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领导能力。调整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职业健康管理委员会,成立了危险化学品管理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并加大对生产单位、相关部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力度,分别成立了各种领导小组,“一把手”担任组长。

2、预案体系建设。重点围绕公司采选冶水力发电突发事件的特点,进一步完善了各类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提高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今年重新修订了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各生产单位综合应急预案项专项应急预案41个,保证了突发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有序应对。

3、应急救援队伍。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求援预案》中明确规定了各应急求援队伍的职责和权限。按照预案要求规定成立的应急求援队伍有防汛专业应急队、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安全生产专业应急队、环境污染专业应急队、特种设备专业应急队、卫生专业应急队等,建立健全了以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为主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4、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健全了应急保障投入机制,将应急管理经费纳入了公司财务预算,给予经费保障。按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需求,合理编制装备采购计划和经费预算,逐步形成了应急救援装备购置常态保障机制。配置求援物资、器材、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装备等,极大地提升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保障能力。

5、应急保障能力。实行公司领导带班、公司机关各部门领导应急值班、专(兼)职人员应急值守,各单位领导配合协作的应急值班 2

制度,负责24小时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公司相关领导、单位和职能部门参与应急处置联动响应,以确保应急工作无差错、零失误。经理工作部保卫科办公室作为本公司应急值守总值班室,全天候24小时值班电话:08748256526。应急值守人员由保卫科当班人员和机关各部门抽派具有较强业务素质的兼职人员组成,轮流值守。总值班室建立应急值班台帐、突发性应急事件记录和处置记录;《值班记录》《突发性应急事件记录》和《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置记录》由应急值守人员负责填写,应急值班、带班领导审核签字。

6、救援实战能力。针对公司锌厂于20xx年2月7日凌晨4点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为防止势态扩大,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本次突发性安全生产事件,保障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降低危害,减少损失,根据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定,公司决定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成立锌厂砷化氢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全面负责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关于报送安全事故处置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等,采取集中业务培训、轮岗学习、全员岗位练兵、实战实装演习等形式,不断增强综合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在安全月活动期间公司各生产单位开展了防火安全、防机械伤害事故、突发性地质灾害事故、炮烟中毒事故、山体滑坡事故、腊庄电厂机组黑启动、锌粉仓库火灾事故、制粉炉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中频炉烫伤事故、电气火灾事故、一氧化碳气体泄漏中毒事故、氢气 3

放炮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 7、监测预警能力。定期对公司重点领域、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断地发现隐患、治理隐患、消除隐患,有针对性的落实防范措施,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纵向看,部门、单位、车间(队)、工段、班组、岗位建立了隐患排查机制,加强了对高危行业的直接监管,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从横向看,在对突发事件进行密切监测的同时,能及时将分析预测结果通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8、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文件、会议、专题学习等形式,加强应急工作人员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学习掌握应急工作的程序、方式、方法等基本要求,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应急意识。同时利用发放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栏和各类会议等多种形式,在公司广泛开展抗灾减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增强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全公司上下营造了共同关注公共安全、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参与应急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所属生产单位行业复杂、有矿山、冶炼、水力发电、危化品生产等;二是生产工艺复杂、点多面宽;三是用工种类多,有正式员工、有合同用工、有临时工、有外包劳务用工;四是应急人员配备和 4

投入还相对薄弱;五是部分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操作性还有待加强,联动机制还需完善。六是个别部门、单位应急管理意识还不强。

四、工作建议及下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体系。理顺公司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建议成立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机构,落实公司应急办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问题,配强配齐人员,真正做到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

二是全力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应急处置的日常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攻坚处突能力。增强各职能部门在处置突发性事件时的协调配合,熟悉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方案和预案,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三是强化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完善信息反馈网络,在全公司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设立安全员、信息员,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加强对基层信息员的培训,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力争事故早发现,早处置,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坚持重点下移、关口前移,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形成实时监测和动态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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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加大应急救援装备投入力度。加强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满足应急平台建设,保障应急救援装备常态购置,着力解决应急救援装备不足的问题,提升应急装备水平。

五、典型事故案例

关于锌厂2·07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

该起事故发生后,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在举全司之力,全力以赴救治中毒人员,妥善处置事故善后工作,组织开展全公司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积极配合省、市、县各级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同时;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领导“举一返三”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进行查缺补漏,努力规范公司治理。在全力消除事故影响,努力恢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各级管理人员也以“2.07”事故为典型,认真总结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2.07”事故给公司带来的惨痛教训。

一、事故经过

20xx年12月27日,锌厂厂务会(参会人员:赵德军、刘松林、陈会东、刘晓孟、刘晓林、周立雄、冉菊芬、吴勤芳)讨论决定,净化车间原堆存净化渣用综合车间锌氧粉工段的设备处理,工艺采用β-萘酚除钴、锌粉除镉,同时停止氧化焙砂(脱氟、氯后的锌氧粉)的处理,并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20xx年2月4日,锌厂综合车间按规定处理完净化渣后,决定综合车间锌氧粉工段恢复氧化焙砂的处理工艺,由调度科落实,并要求车间把所有溶液转走,并将浆化槽积渣清理干净,再恢复氧化焙砂生产。

20xx年2月7日零时,锌厂综合车间班长肖中新等11人接班后,浆化槽岗位作业人员钱彦辉违章操作,误将废液(含H2SO4130mg/L) 6

转入未清理净化渣的浆化槽,发生剧烈反应,释放出大量砷化氢(AsH3)气体,导致1#、2#浆化槽冒槽,后又将冒槽液体转入12#浸出

槽,又导致12#浸出槽冒槽,致使砷化氢(AsH3)气体无组织排放进

一步升级、扩散,而与其他当班人员自行对冒槽溢物进行清理,导致现场作业人员长时间处于存在砷化氢(AsH3)气体的环境中,2月7

日3时左右,钱彦辉感到恶心、呕吐,便向当班长肖中新请假回家,回到家中症状加重,在家人的护送下到罗平县医院住院治疗。4时左右,李会萍、李菊珍也感到不适,李会萍打电话给她丈夫到厂里接她和李菊珍一起到罗平县医院住院治疗。至此,班长肖中新感到情况不妙,随即撤离了当班人员,于5时20分左右,向车间主任吴勤芳作了汇报。

20xx年12月27日经常务会决定净化车间二段渣(钴渣)不再用脱氟氯回转窑火法处理,安排综合车间锌氧粉工段湿法处理,20xx年1月1日志组织实施,由于集中处理,导致系统有机物及铊富集,造成电解锌片返溶。1月29日停止处理净化二段渣(钴渣),钴渣浸出后液于1月29日中班用锌粉置换铊、镉,铊镉渣用洗水浆化转至浸出甩渣系统。2月4日经值班领导研究决定停止处理钴渣,恢复处理锌氧粉,要求车间把处理钴渣的溶液及渣转空清理后再处理锌氧粉。2月6日早班恢复锌氧粉处理,2月7日夜班在二次1#浆化槽进行操作时,因铊、镉渣溶液遗留6立方米左右,车间当班人员就加入废液反应后开始冒槽,岗位操作人员钱彦辉在浆化槽盖上用水冲洗并打扫卫生,地面由底槽人员黄玉菊、秦美娥二人打扫。由于冒槽班长肖中新安排把铊镉渣浆化液返往12#高浸槽时发生冒槽,槽面岗位人员李会萍及压滤人员李菊珍、胡琼翠三人在槽面上打扫卫生。在打扫过程中,李会萍发觉肚子不舒服,钱彦辉感觉头晕说是感冒了,班长肖中新同意钱彦辉回家。刚到松毛山红绿灯旁钱彦辉感觉不对劲,与班长通话后由班长3:30左右把他送往罗平第一人民医院治疗;4: 7

30左右班长打电话告知车间主任吴群芳随后赶到事发现场,立即安排的有人员撤离现场到上风口。吴勤芳认为事态可能较为严重,6:30左右向厂长汇报,厂长7:00左右赶到现场,并安排副厂长陈会东、书记毛家芬、以及安环科李江涛、段俊、刘志佩、办公室主任高树强到医院看望情况、是否转院,随后公司启动应急救援措施对中毒人员进行转院、住院救治,在救治过程中李菊珍、钱彦辉于、李会萍相继死亡。至今其余人员已经治疗康复。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违章操作

2月4日值班领导研究决定停止处理钴渣,恢复处理锌氧粉,要求车间把处理钴渣的溶液及渣转空清理后再处理锌氧粉。车间当班人员没有把含有铊、镉渣溶液遗留6立方米左右清空,就加入废液,在酸性条件下和含有砷的渣液中发生剧烈反应砷化氢(AsH3)气体逸出,

导致冒槽。由于冒槽班长肖中新安排把铊镉渣浆化液返往12#高浸槽时又发生冒槽,这样在高温高酸的条件下,加剧了砷化氢(AsH3)气体的产生。

(二)间接原因

1、安全生产的意识不强,教育培训不到位,事故发生具有必然性。

一是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和事故风险意识不强,生产组织存在随意性和侥幸心理,生产方案和工艺调整没有履行必须的的安全审查和审批制度,或是审批的层级不够;二是参与工艺流程设计的审查人员专业性和安全意识不强,对更改流程和工艺调整可靠性、安全性没有开展充分的风险评估及危险源辨识,因此也没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三是当班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在“2.07”事故中的表现出来的是发生冒槽时当班员工的无危险意识、不知道工 8

艺更改带来的危险性,仍按一般操作方式处理异常,导致人员长时间处于有毒气体弥漫的环境之中,造成中毒事故。工艺流程调整的安全审查到员工教育培训的不到位,反映出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群众的安全意识都非常差,事故发生不是偶然的。

2、安全管理部门对生产组织方案的安全审查和现场监管缺位 “2.07”事故中反映出,锌厂综合车间用原处理锌氧粉的生产设备处理净化渣,属更改工艺的非正常生产组织形式;工艺流程转换的关键节点,无论厂属安全管理人员还是司属安全监管部门都没有履行现场检查和监管的职责,没有对物料清理是否完毕、现场有无危险物质监测和防护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存在严重的监管缺位问题。

3、安全投入不足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2.07”事故中反映出,一是事故现场没有所必需的固定监视测量设施,对危险情况不能即时发出警示和警报,导致相关人员判定出现危险所依据的条件不够;二是没有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现场配套必要的强制通风设施,从而主动消除危险因素;三是没有对现场作业人员佩齐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或针对性不强,不能在出现危险时对作业员工形成可靠的被动保护。

4、应急处置和事故报告工作重视不够,延误了相关部门指导和协助公司处理突发应争事件的时机。

“2.07”事故发生后,从中毒人员的送医救治和事故报告工作中,反映出公司在应急处置方面缺乏专业性和对事态判断的不准确,一是现场隔离和疏散工作不严密,没有第一时间进行明显的警示和隔离,二是送医救治没有第一时间将中毒人员送到具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单位;三是没有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和上级应急处突组织上报事故情 9

况。导致可能出现二次中毒伤害和延误了中毒人员的救治,同时也让具有专业应急处置经验的有关部门不能及时地提供指导和帮助。

三、事故整改措施

1、针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群体存在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公司利用锌厂停产期间,以“2.07事”故为典型案例,结合行业特殊性,组织锌厂班组长以上干部开展了湿法炼锌工艺的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权威专家授课、反事故演练、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安全月专题活动等,努力提升公司上下各级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将形成长期坚持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二是从制度上进一步严肃公司生产、建设、工艺流程设计等工作的安全审查机制,将安全审查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首要关心要素,加强和明确公司层面的管理责任和权限,从相对高度提升公司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和监控力度。

2、针对存在的现场监管缺位问题,公司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各级管理人员根据责任大小将给予严厉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同时,公司也对各个管理岗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把安全指标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特别在“2.07”事故调查处理期间,出台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对自己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如再次发生安全事故,属公司任免的干部立即就地免职的严厉措施。并把保安全作为开展生产活动的底线,进一步明确各项生产作业的操作条件,对监管缺失可能造成危险、损失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了严格的操作与监管联动机制,确保不再有监管缺失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3、公司已对全司各单位生产作业现场开展了全面的自查和联合检查行动,针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确保安全生产需要具备的条件,从 10

警示、监测、控制、预防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及时进行了相关物质条件的装备;对一些短期不能整治完成的问题,也已作出了安排布置,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者。同时,公司还在逐步完善相关设施运行管理和劳动保护用具的维护使用管理制度,从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化管理中进一步规范相关管理内容,严格执行和考核力度,提升管理水平。下一步,公司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从实现安全管理自动化、信息化的高度进一步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和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4、针对存在的问题,公司开展了湿法炼锌工艺知识的专题培训,对可能出现的职业伤害救治,应急救援措施等进行了集中宣传和学习;并利用六月“安全月”活动期间开展了公司各种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让各级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在模拟实战环境中熟悉和掌握应急处突能力,提高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专业处置水平。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加强应急值班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出台了公司应急值班制度,明确了全年各个时段公司领导24小时带班、公司机关部室领导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24小时值守的应急值班机制,并且明确了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和上级应急值班部门上报的突发应急事件类别,以严厉的考核措施和法律责任为驱动力,以公司人、财、物等应急处突资源为保障,建立公司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体系。

五、事故处理

严格执行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7”较大砷化氢中毒事故结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曲安办函﹝2014﹞2号)对我公司“2.07” 11

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建议。

六、事故的启示

锌厂此次发生的中毒事故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政府及各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公司领导的协调下,锌厂在20xx年5月复产,但要从此次事故中吸取惨痛的教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有效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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