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人社局20xx年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大余县人社局20xx年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委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大余县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和《大余县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评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加强了与县计生委和浮江乡车里村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本部门相关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开展的领导,成立了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副职具体分管,安排了一位妇女干部为专职计生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开展计生工作,并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社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计生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考评范畴。今年已召开了四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针对本系统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解决,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学习计生法律、法规

我局每个季度都组织干职工学习一次计生政策法律、法规,采取座谈会、集中讲解、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学习,及时将省、市、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位干部职工。今年重点学习《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全县《关于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计生法律、法规,使干部职工对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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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在实际工作中,把生育保险金征缴列入对单位和企业管理,加强目标考核,行政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确保妇女合法权益。

三、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年初,我局按照《大余县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的要求,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逐条进行了研究,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必须落实“一票否决”,在制定评先评优标准或规定时,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年终考评、授予荣誉称号,干部提拨和提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时,严格审查有关人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四、加强部门职工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

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单位干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个案信息,及时调整更新干职工信息,使育龄妇女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加强依法管理中的事先管理和违法预防,减少违法生育。对本单位的育龄女职工,每季度由计生专干带队组织集体查环查孕;二是密切配合人口计生部门查处本单位违法生育的人和事,积极对涉嫌人员进行调查,查清事实,即保护干职工又绝不姑息包庇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对真正违反人员,严格按照《县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案》规定处理;三是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优先优惠政策,每年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干职工发放独生子女费,及时报销计划生育检查费用。在评先评优、公务员年终考核、推荐时,先决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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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是个人计划生育情况。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单位女职工生育费用纳入医保范围,有效地保障了单位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20xx年,人社部门缴纳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35800元。

五、履行部门职能,尽力协助做好驻村的计划生育工作 20xx年,我局“三送”工作驻浮江乡车里村,该村已婚育龄妇女218人,落实长效节育措施187人,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87.7%;当年出生17人,其中政策内生育13人,出生政策符合率为76.47%;当年一男户超生4人,应征收社会扶养费123368元,已征收108000元,征收率为87.54%,驻村计划生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任务。一是20xx年,我局下拨资金7.5万元,其中5万元为县农工部浇筑道路款,协助村里开展12次计生工作;二是按照《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细则》,参与走访慰问计生困难户活动,发放慰问金1500元;三是服务群众,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我局积极协助计生部门认真审核贷款对象条件、申请材料,发放小额贷款45万元,帮助计生困难户开展多种经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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