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考勤制度范本

                         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1.                                           工作制度

3.1.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周六至周日

上午 9:00---12:00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下午:14:00---18:00

    1.2   教务老师    周一至周五     周六至周周日

      时间:14:00---20:00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各类假期规定

3.2.1病假

3.2.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2.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2.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2.2事假

3.2.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2.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2.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2.3.1每周有一天休假

3.2.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3.2.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3.2.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3.2.4婚假

3.2.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2.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2.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2.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2.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5丧假

3.2.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2.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2.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6产假与哺乳假

3.2.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3.2.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3.2.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3.2.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3.2.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3.2.6.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3.2.6.7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3.2.6.8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6.9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2.7计划生育假

3.2.7.1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

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               3天

      节育手术                     5天(男)、15天(女)

3.2.7.2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

3.2.7.3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2.8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2.9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3.2.9.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
    3.2.9.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3.2.9.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2.9.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3.3请假制度

3.3.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3.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3.4请假的核决权限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3.3.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3.3.6《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3.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3.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3.4缺勤规定

3.4.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3.4.2旷工扣款规定:

3.4.2.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3.4.2.2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3.4.2.3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3.5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第二篇:公司考勤制度范本

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工作时间:

⑴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3:30—17:30(冬季)  14:00—18:00(夏季)

⑵ 每个月3天带薪休班,实行轮休制,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人员休班,并填报休班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⑶ 全勤奖励:因工作或岗位原因放弃个人休班而工作的,1个工作日奖励40元,2个工作日奖励100元,三个工作日奖励150元。

4、考勤制度:

⑴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⑵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⑶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⑷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⑸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5、请假制度

⑴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⑵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⑶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⑷ 员工请假的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累计6小时按一个工作日计算,当月累计不足6小时的,每小时按照工日工资的1/6计算考勤。

⑸ 请假的核决权限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人事行政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⑹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⑵ 请事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班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上级  请假,时候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⑶ 病假

◎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

◎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请长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病假为无薪假期,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病假可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⑷ 事假

◎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主管副总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事假可以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⑸ 婚假

◎婚假一般为7个工作日,在岗两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10个工作日。

◎婚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半年以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请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⑹ 年假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前提。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病假天数扣款。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 产假:公司视员工个人情况予以另行约定。

⑻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7、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⑴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为迟到;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小于30分钟每次扣款5元;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小于60分钟的扣款10元。

⑵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⑶ 旷工0.5工作日扣款50元;旷工1个工作日扣款200元。

⑷ 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扣发15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⑸ 未打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8、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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