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总结

“医疗质量安全和控制费用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规范诊疗行为,大力提升医疗质量,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大力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医疗质量、安全和控制费用年”活动,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实际,现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费用为抓手,开展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专项整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和控制费用年”活动,使医疗质量得到持续改进,医疗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医疗费用得到严格控制,医疗服务不断优化,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医疗投诉和医患纠纷明显减少,服务水平、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2、考核指标:重点考核医药总收入、门(急)诊均次费用、住院标准符合率、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住院患者日均费用、医疗费用构成比、抗菌药物使用率、合理用药抽查合格率、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十项指标。

(1)门(急)诊均次费用。在上年度门(急)诊均次费用的基数情况下零增长或降低。

(2)住院患者日均费用。在上年度住院患者日均费用的基数情况下零增长或降低。

(3)患者满意度。出院和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均不低于95%。

(4)住院标准符合率。严把住院指征,三级医院住院标准符合率不低于95%,二级医院住院标准符合率不低于90%。住院率控制在前三年的平均水平。

(5)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12天,二级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10天,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不超过3天,对住院时间超过30 天的患者要进行管理与评价。

(6)医疗费用构成比。在维持均次费用零增长或降低的情况下,三级医院药占比不超过45%,医用耗材占总费用比例不超过18%,二级医院药占比不超过50%,医用耗材占总费用比例不超过15%;住院参合患者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外的自费药品费用占总药费比例控制在15%以内。

(7)抗菌药物使用率。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8)合理用药抽查合格率。各级医院合理用药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8%。

(9)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三级医院不低于90%,二级医院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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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医药总收入。在门诊人次和出院人次保持在上年度的基数情况下,业务总收入保持一定增长。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增加的部分,按上年度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平均费用计算增加的医药总费用。

三、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设有床位的医院,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

四、主要内容

(一)大力提升医疗质量

1、抓好医疗质量内涵建设。加强质控中心建设,强化院科两级质控工作,发挥专家在质量持续改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选定重点病种开展质量监测并适时排序通报,提高医疗质控效率。强化临床药事管理,全面落实处方点评。推行优质护理服务,加强护理内涵建设。

2、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的专业以及病种,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与付费制度改革相衔接。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5个专业42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三级专科医院不少于5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30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二级专科医院不少于4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大力提高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的患者入组率和完成率,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达到入径率不低于50%,入径后完成率不低于70%。

3、开展临床技能大比武。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本辖区临床技能大比武。各级各类医院要在本单位各科室、各专业开展技能比武。市卫生局将按照随机抽取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定期组织全市临床技能大比武活动。大比武优胜单位和岗位技能标兵将享受评比和晋升优先政策。

4、严格医疗质量控制。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入出院诊断符合率不低于9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不低于95%;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不低于90%。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率100%。大型检查阳性率不低于90%。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不低于90%。治愈好转率不低于95%。麻醉死亡率不超过0.02%。

5、加强业务基础建设。三级医院要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重点,加快重点学科建设,注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每家三级医院至少要有1个省级或市级重点专科和领头学科。市卫生局将深入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和城乡对口支援工作,通过“派下去”、“请上来”、“团队带团队”和“科室对科室”等多种方式,使派驻支援人员与派出进修培训骨干进行置换,有计划地建设一支技术过硬、医德高尚、扎根基层的医疗人才队伍。

6、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市直(驻市)医院要落实对口支援政策,帮助和指导基层医院提高服务职能,重点帮扶基层医院学科建设的发展与危重疑难病人的会诊与接诊治疗;县级及县级以下医院要扎实加强基本医疗服务,重点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等方面能力建设,建立并完善统一的双向转诊体系,达到就诊住院患者逐年增加、转诊率逐年下降、治愈好转率逐年上升的目标。每家市直(驻市)医院要与至少2家县级医院和10家基层卫生院及中心城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双向转诊 2

协议。市级医院要按照市卫生局有关规定安排市级医疗专家到乡镇中心卫生院开展多点执业。

(二)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1、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各医院要按照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要求,抓好医疗安全、生产安全、治安消防安全等责任制的落实,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治安防范工作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内部保卫工作,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建立健全保卫组织,有条件的医院设立警务室,配齐器材和设备,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确保医院正常工作环境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各医院要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医疗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重点建立医患纠纷事故登记、处理、报告制度,规范报告流程,加强医务、质控、药械管理、输血科、临床科室协调;加强急诊科(室)能力建设,实现急诊会诊迅速到位,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科学有效的输血不良反应及紧急用血应对预案并认真落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透析室、感染科、口腔科、新生儿室、内窥镜室等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

2、实现患者安全目标。一是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健全与完善患者身份识别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医师要在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亲自告知患者及家属。健全关键流程识别和交接程序。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的制度。二是建立与完善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做到正确执行医嘱。常规诊疗下达书面医嘱,紧急抢救双人核查,事后补记。规范危急值的复述核对和临床使用程序。三是建立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重点针对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对所属“危急值”报告的项目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认真落实。四是严格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实行“术前由手术医师在手术部位作标示并由患者及家属确认、病区与手术室间交接核查、麻醉前暂停程序最后确认程序”三步确认程序。五是严格执行手部卫生管理制度,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按照手卫生规范正确配置设备和设施,严格遵循手卫生相关要求。六是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事件发生。建立跌倒报告与伤情认定制度和程序。认真实施有效的跌倒防范制度与措施。七是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建立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以及压疮诊疗及护理规范。实施预防压疮的有效护理措施。八是加强特殊药物管理,提高用药安全。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规章制度,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进行严格的核对确认。九是鼓励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医务人员充分了解报告工作流程,建立激励措施,鼓励不良事件呈报。十是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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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1、坚持药品和医用耗材“三不准用”原则:即国产产品能解决的不准用进口产品,低值产品能解决的不准用高值产品,一种产品能解决的不准用多种产品。患者及家属自愿提出使用进口、高值、多种产品的,在签署知情同意告知书基础上,在临床科室建立专门的自愿申请使用登记账册,并经科室主任、分管院长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急诊抢救可先使用再补办手续),医院需提供登记账册作为卫生局督促检查时的必查材料。

2、规范临床用药。

(1)严把用药指征。临床用药特别是心脑血管用药、生物制品、抗生素以及ICU(重症监护室)等特殊临床科室的药品使用必须要有明确的临床适应症。严禁重复用药、越级用药、多联用药等不合理用药行为。

(2)控制药品使用。严格落实全省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患者住院期间药品费用要求实行“三达标”:基本药物费用所占总费用的比例要达标(三级医院不低于25%;二级医院不低于40%);抗生素费用占总药物费用的比例要达标(不超过60%);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要达标(三级医院药占比不超过45%,二级医院药占比不超过50%)。“三达标”执行情况必须纳入三级医师个人绩效工资考核。

(3)加强抗生素使用管理。各医院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赣卫医政字〔2012〕129号)和抗菌药物整治专项行动活动的要求,制定并完善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严格限定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明确各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以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认真、及时、准确做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定期通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

(4)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建立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重点科室以及Ⅰ类切口手术和介入病例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做到每月进行点评。严格控制门诊处方金额。各医院要根据卫生部药品比例规定设定医生门诊处方平均药费限额,严控大金额处方。各医院组织每月对处方进行一次处方点评,对不合理处方医院应向“开方”医生发出整改通知,并将医生名单在医院内公示,连续三个月被公示的医生,由医院给予处理,一年内三次被医院公示的医生,由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卫生局纪检组给予处理。

3、控制耗材使用。实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制度,非网上采购一律不予核报,违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选择全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产品时,应参考中标品规的质量,结合价格因素综合评价后进行选择。特别要加强骨科、脑外科、普外科、心内科、介入等耗材使用问题较突出科室的监督管理,严禁医务人员违反“三不准用”原则,利用专业知 4

识诱导患者及家属作出选择。对使用比较集中、使用率偏高的高值耗材按科室、个人、使用量每月进行通报,对违规使用、价格虚高、收受回扣等行为的相关科室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4、推行同级医院之间、下级对上级医院大型设备检查和临床控制过度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制度。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实施检查,执行“三不查”规定:上级或同级医院近期已行检查的不查;不属病情需要的不查;已行常规检查且能明确诊断的不查。各医院要将必行的检查项目目录列入入院前须知并告知患者,严格做到“院方规范服务,患方放心消费”。

5、加强价格监管。

(1)推行阳光收费服务。各医院门诊大厅设医务公示栏,公示药品、医疗耗材等收费项目;实行医院信息化的单位应在门诊和住院部设触摸屏,以供患者及家属随时查询收费项目;住院费用实行公开制度,医院必须给予住院患者一日和出院费用详细清单,做到收费项目清晰明了、及时准确。

(2)健全价格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医药价格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立收费审核机构或安排专人负责价格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价格监督管理机制,增加服务、收费透明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严禁凭空收费、多收费、分解收费、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

(3)加大违规收费查处。充分利用阳光医药网络监管平台,实时掌握采购、价格、流向等客观情况,接受公开监督;从严格控制“大处方、大检查、乱检查、多项检查”入手,专项查处多收费、乱收费、重复收费,严格控制服务项目中“除外内容”的增加和准入。

(四)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1、方便患者就医就诊。创造条件增加医院床位。加快病床周转率,缩短平均住院日,实行双向转诊,缓解“住院难”;设立门诊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无节假日门诊制度,开放多种预约挂号途径,建设门诊排队叫号系统及自助挂号及缴费系统,缓解“门诊难”;创造条件添置大型医学检查设备,增加大型设备用房,实行24小时开放大型医学设备检查,推行检验结果互认,缓解“检查难”。

2、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融入日常护理工作中,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3、塑造良好医德医风。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强化宗旨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医务人员评价、监督、奖惩制度,建立患者对临床医务人员的评价监督和临床医务人员对医技科室的评价监督机制。

4、严格落实“九不准”。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规,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六》;组织医务人员观看《医德医风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加强本单位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督促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抄告,并限期整改;认真落实医务公开制度,实行“阳光医药”,对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超常的实行公示预警,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公布本单位违反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举报电话, 5

受理群众举报;与医药供应单位制订并落实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的网上招标采购,杜绝私自采购行为;认真落实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凡给予“红包”回扣的供货企业,一经发现,均列入黑名单;医院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与其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并落实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责任状,作出不收受回扣、“红包”的承诺;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行为。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2月)

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成立本地本单位医疗质量安全控费年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活动实施方案、督查标准,召开动员大会。

(二)整改落实(20xx年3月—20xx年5月)

针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费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各项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一项一项地进行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督导考核(20xx年6月)

各医院要按照进度对各科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各县(市、区)卫生局对辖区内医院进行督查并通报,市卫生局将组织进行督导考核,督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

(四)长效管理(20xx年7月—20xx年11月)

建章立制,全面巩固整改成果,市卫生局将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加强日常监管,使“医疗质量、安全和控制费用年”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总结通报(20xx年12月)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汇总本单位本辖区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和控制费用年”活动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所取成效,大力挖掘工作亮点和典型事例,市卫生局将结合督查情况适时召开工作交流会,总结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质量安全控费年活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反应敏感。各地各单位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管职能,对所属医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项考核指标、药品和耗材采购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要采用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相结合,平时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三)落实责任追究。对活动实施不力、效果不理想的单位,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医院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市卫生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诫勉谈话、黄牌警告。各级医院要把规范诊疗、合理用药与医务人员的评聘、晋级、评优、提升工作挂钩,对违反规定 6

的医务人员,视情节给予低聘、解聘等处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加强舆论宣传。医疗质量安全控费年活动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地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各医院通过信息交流,将好经验、好作法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医政科,要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典型事迹宣传,激励广大医务人员自觉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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