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总结

扎实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市安委会6号、7号文件精神,区安委会制发了《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6日,召开了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阶段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区管委会副主任周立军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要求,我区迅速成立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8月20日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排查安全隐患53处,下达整改指令14份,停产整顿企业4家。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未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经营场所未进行安全评价等重大安全隐患的4家氧气乙炔经销站责令其储销分离,禁止在经营场所储存氧气乙炔重瓶;二是责令区内正在经营的锦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第一冷冻厂等6家冷库企业进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活动期间,共检查非煤矿山6家,责令整改隐患9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3份,停产整顿2家。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区交警大队、交通局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雨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下雨天气的交通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区安监局、规划局对全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此外,我区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冶金、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电力、港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区安委将结合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对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周全的防范措施。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

3、要切实加强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〇XX年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总结

田东至天等公路工程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总结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总结

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田东至天等公路工程№J-2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日

田东至天等公路工程№J-2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事故警示通报进一步加强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资发【2014】422号)文件精神,结合田东至天等公路工程实际,总监办成立了以总监为组长,安全专监为副组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自2014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对百咘上屯隧道有限空间作业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隐患大排查,现将具体排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百咘上屯隧道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1、洞口值班登记制度和作业人员进出洞翻牌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

2、通风管距离掌子面长达60~70m,洞内通风严重不足,粉尘浓度大。

3、照明灯安装间距过大,洞内照明不足。

4、开挖台车、挂防水板台车和二衬台车上未贴反光纸或设置显示轮廓的彩灯。

5、洞内作业人员未穿反光背心。

6、洞内电线布置杂乱并且未离地架设。  

7、掌子面与二衬距离偏大,不符合Ⅳ、Ⅲ级围岩地段施工安全距离(100m)的规定。

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要求隧道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洞口值班登记制度和作业人员进出洞翻牌制度。此项经复查三天后整改完成。 

2、要求通风管必须随开挖进度接长至距离掌子面小于30米处,以切实加强洞内通风,改善作业环境,保障职业健康安全。此项经复查三天后整改完成。

3、要求照明灯安装间距必须控制在20米以内,加强洞内照明,防止交叉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此项经复查二天后整改完成。

4、要求各施工台车必须粘贴反光纸和设置显示轮廓的彩灯,防止发生机械碰撞事故。此项经复查一天后整改完成。

5、要求所有进洞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背心,确保施工安全。此项现场整改完成。 

6、要求电线架设必须离地,且须合理布线,确保洞内施工用电安全。此项经复查一天后整改完成。  

7、要求暂停掌子面开挖,加快二衬施工进度,严格控制掌子面与二衬距离在100m范围内,确保施工安全。此项经复查七天后整改完成。

   三、总结  

通过此次隐患大排查,总监办和施工单位对隧道有限空间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并对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建立健全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不断加强了安全管理力度,为以后的施工过程防范事故和险情的发生加强了保障措施,进一步促进了项目安全状态全面提高,确保了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始终有序可控。 

田东至天等公路工程

№J-2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0XX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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