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花都区社会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20xx年花都区社会建设工作情况反馈

市委督查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深发[2011]1号)文件及全市社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花都区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建设“首善之区,幸福花都”的发展目标,突出社会建设在花都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努力推动公共服务、社区治理、社会服务、社会组织等社会建设领域重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辖区社会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花都区上半年社会建设工作情况

第一,强化领导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社会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由书记和区长任双组长,各分管区领导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处以上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并从区属各部门抽调多名专职人员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配备。二是明确战略方向指引。区委五届十二次全会提出建设“首善之区、幸福花都”的发展目标,把社会建设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的战略性位置,以民生幸福体现社会发展成果。《政府工作报告》把社会建设摆在第一部分,凸显了社会建设在年度工作安排的重要位置。三是制定出台政策文件。出台《花 1

都区社会建设20xx年行动计划》,以10大行动34项工作全面指导推动花都社会建设,同时还以书面会议形式出台六份政策文件,细化社会管理与服务、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文化、安全生产等六个领域的社会建设政策措施。四是制定严格的考核监督机制。明确要求各部门要按照社会建设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组织社会建设工作汇报和督促考核,把推动社会建设业绩作为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的重要考核内容。

第二,拓展民生服务,完善公共服务,建设“幸福花都”。以提升市民幸福感为工作指南,在住房、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多个民生领域推出多个惠民“大礼包”,着力提升市民群众的幸福感,全面打造幸福花都。制定并实施“幸福花都”济困扶弱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幸福晚年”计划,在各社区建设1000-2000平米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辖区残疾人建设5000平米的区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工建设2315套保障性住房,并为辖区1750户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货币化补助。实施“乐业花都”计划,投入1亿元帮扶1万人创业,带动3万人就业。推行社康中心家庭医生服务计划,全年实现覆盖30%的社区。年内将建成新洲南红树林生态公园和完成莲花山公园10万株勒杜鹃种植工程。

第三,改革社区管理体制,推进社区自治进程。以居委会换届为契机推进社区自治和管理创新。一是实行“居站分 2

设、职能分离”体制。恢复居委会作用,强化居委会功能,居委会主任不能由社区工作站长兼任,防止居委会继续被弱化、边缘化。二是建立属地化管理模式。居委会成员必须依法在本社区选举产生,提高居民自治水平。建立“社区阳光议事厅”,创建“社区协商议事网”,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三是做好人财物的保障。每个居委会设立2—3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错时坐班制”。将居委会工作、活动、人工等各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好居委会办公用房,切实改善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设备,使居委会实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

第四,整合社区管理资源,完善社区公共服务。扩大社区服务覆盖面,增加服务多元化人性化内容,以服务惠及民生。在梅岭社区启动“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试点项目,以“星光老年之家”为依托,整合了休闲健身、图书阅览、文娱活动、残疾康复、捐赠接收等服务项目,优化了社区服务资源。继续拓展“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范围,积极推广布点。在原有的服务项目基础上重点发展家庭服务业,增加老人日间照料、四点半学校等项目,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的社区综合服务新载体。同时,以梅岭社区为样板,做好推广布点工作,在有条件的街道和社区,再建设2—3个“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同时,将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改造升级为“大管家”居民生活服务平台,融入西京市“社会公益平台”和“老人 3

呼援服务中心”服务功能,通过更多、更实的手段扩大“大管家”的服务力、覆盖面和知晓率,引入多行业的服务加盟商,将信息服务落地,满足居民多元、多样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五,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按照培育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发挥作用营造宽松的环境。一是明确工作重点。重点培育发展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的社会组织。二是改革管理服务机制。成立区社会组织总会,政府出台政策法规及进行重大决策时,及时与总会沟通咨询,组织社会组织代表参加听政会、论证会,提高社会组织对公共行政的参与度。三是出台财政扶持政策。探索设立非政府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和资助项目的财政扶持政策。对优秀非政府组织予以一次性的开办经费补贴。四是建立参政议政平台。鼓励社会组织中优秀人才积极参政议政,探索有关界别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社会组织推选产生,建立重大公共决策社会组织参与和利益表达机制。

第六,发展社工力量,打造社会建设专业队伍。培育和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社工队伍,是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xx年,花都区将97名社工投放在教育、残联、禁毒等11个领域为社区居民服务,并为服务对象建档1136个,开展个案822个,开展小组226个,家访2384次,即时辅 4

导3428次。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活动,组织30多名社工参加“富士康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开展关爱新生代外来建设者系列活动;举办“花都区社会工作社情培训暨研讨会”,集中研讨了当前社会工作的存在问题和发展方向;加强社工对青少年、残疾人、困难人群、低保人群、智障人群等特殊人群的调试辅导;探索“社工+义工”的联动模式,与团区委一起探索共建“两工”联动服务社等新模式,共同促进和提升社区综合服务的规模和水平。

第七,全面启动辖区社会建设“织网工程”,确保辖区安定和谐。为实现“平安大运”目标,维护辖区的安定和谐,花都区大力实施社会建设“织网工程”,全面提升维稳安保工作水平。制定下发了《关于创新管理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意见》,全面启动社会建设“织网工程”,一是编织“社区党建网”。结合“争先创优”活动和社区综合党委建设工作,延伸基层党组织作用。如福保、香蜜湖等街道把党支部建在社区“网格”里,配备政法委员,指导“一格五员”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编织“维稳防控网”。出台了《花都区重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暂行办法》,明确调处重大矛盾纠纷责权关系。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信息系统,推行“一网考”手段,把12类矛盾纠纷和11类隐患问题全部纳入考核。三是编织“优抚解困网”。民政、劳动等部门落实对辖区困难群体的优抚、救助、就业、服务工作, 5

切实帮助辖区困难群体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消除因此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四是编织“矛盾调解网”。在涉及劳动争议、旧村改造、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队伍,每个社区有3名律师挂点联系。建立辖区维稳重点对象、重点事项档案,有的放矢打主动仗,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近期社会建设工作思路及重点

下一步,花都区将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7月14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相关精神为契机,科学思考,深化社会服务和管理体制改革,全力加强社会建设,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大运后,花都区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建设上来,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在党代会和两会报告上全面部署社会建设工作,统一全区思想,明确今后五年甚至十年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将社会建设工作作为“首善之区、幸福花都”建设的重中之重,力争率先在社会建设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二是继续在全区范围内推进20xx年建设幸福花都济困扶弱行动计划,通过若干惠民创新举措,加快推进幸福花都建设进程。该计划作为花都区20xx年社会建设行动计划的子行动之一,实行济贫帮困为主、助老扶弱为辅的原则,主要针对花都户籍的困难人群、老年人群、优抚对象和特定人群,是花都区加强社会建设的阶段重点。包括6项行动:1、 6

济困保障行动。向困难人群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和增加节日慰问金,社区慈善超市每月为低保户提供市值300元的生活必需品,以及为低保户提供社工服务和法律援助等等。2、助老颐养行动。向80岁以上高龄高人发放一次性长寿水果金,向70-79岁户籍老人发放养老保健金,提高区福利中心老人伙食标准,鼓励兴办社会养老机构,启动花都区老人护理院建设项目。3、帮教助学行动。对困难人群子女及残疾学生率先实现12年义务教育,学费、校服费全免。对困难人群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学费给予一定数额资助。4、助医助残行动。对困难人群重大疾病给予一定数额救助。社康中心为老人提供“家庭医生”服务。开办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向残疾人一次性派发“幸福助残金”。5、就业帮扶行动。举办10场困难群体就业免费招聘会,建设“就业一点通”平台,帮助弱势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6、文化共享行动。为辖区低保户赠送价值300元的购书卡。为辖区低保户举办红色电影专场,并为低保户子女提供文艺、体育等专业培训。

三是面向全区设立社会建设居民建议奖,激发全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激励大家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首善之区、幸福花都”建设上来。征集范围包括在花都工作和生活的户籍居民、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主要围绕社会建设和民生领域,如完善社区组织管理、改善民生福利、完善公共服务、 7

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实时反映在居民工作和生活的街道、社区内发生的,并需要尽快解决和反馈的问题,通过信息平台使建议能够得到最快速度的反馈与处理,并实时跟踪核实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和落实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建设的良好局面。

花都区社会建设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8

 

第二篇:20xx年两型社会建设总结

湘潭县卫生局

20xx年“两型社会”建设工作总结

20xx年,县卫生局根据《湘潭县20xx年“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做方案》的总体要求,以节能、节水、节电、节油、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为重点,以加强宣传、制度标准、规范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手段,广泛开展两型社会建设活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卫生局对“两型社会”建设高度重视,把“两型社会”建设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程度,专题研究,结合卫生工作实际重点部署,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两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了卫生系统“两型社会”建设高标准、高质量。

二、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医改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一系列文件、会议精神,县政府与各相关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指导、多方共同参与的医改工作机制,为顺 1

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今年以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2%,共有3012人次获得医药费用补偿,补偿金额725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现了应保尽保,今年共报销医疗费用5108万元。今年全县共有802446名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6.71%。今年1至9月,全县共有294464人次的参合农民获得了12049万元的基金补偿,是从农民手上筹集资金的5.3倍。其中,住院补偿57084人次,支付新农合基金11039万元,住院费用总的补偿比例为54.72%,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73.27%,人次均住院补偿1934元,住院受益人数占参合农民总数的7.11%, 1723位参合农民获得了1万元以上的补偿。

(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序推进

制定并下发了《湘潭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做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为保证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县于20xx年6月19日召开了全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工作。6月20日上午8时,在梅林桥镇卫生院举行了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启动仪式,在全县19个乡镇卫生院实行药物零利率销售,并启用了新的财务票据。通过 2

四个多月的实施,乡镇(中心)卫生院的业务量明显上升,医药费用下降,切实减轻了老百姓的看病住院费用。各乡镇(中心)卫生院今年7月的门诊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5.3%,住院人次增长5.4%;门诊人均费用下降23.72%,住院次均费用下降23.74%。

(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进一步推行县、乡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聘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绩效工资制,乡镇卫生院“乡财、县管、乡用”,财务实行集中核算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落实医学本科生定向培养计划,计划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1名医学本科生,目前已落实4个乡镇卫生院;每年选派1-2名业务骨干到三级医院进行为期1年的进修学习,实行乡村医师视频教学,全面完成了乡村医生培训任务,参训率达100%。从县级医院选派中级职称以上业务骨干对口帮扶业务技术力量相对较弱的乡镇卫生院; 今年8071名孕产妇获得住院分娩补助,共落实村医补助资金700余万元;近两年落实无害化厕所6100座,完成贫困人群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100例。实施了总投资570万元的4所中心卫生院卫生院、20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为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拟建立了乡镇卫生院信息管理系统。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全县共建纸质健康档案472847份,建档率48.02%,于今年8月10日启动了电子建档工作,截至目前共建立电子 3

健康档案364048份,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36.97%。认真做好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免疫规划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95.7%,儿童免疫规划针对疾病发病率显著下降。认真落实妇幼保健工作,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全县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19%;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98%;慢性病管理工作逐步完善;全县共有65岁以上老年人97003人,健康管理60198人,健康管理率62.1%;共有高血压患者26121人,健康管理22058人,健康管理率84.4%,规范管理18087人,规范管理率82.0%;∏型糖尿病患者7955人,健康管理4307人,健康管理率54.1%,规范管理4220人,规范管理率98.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885人,患者管理率12.8%,规范管理858人,规范管理率96.9%。城乡居民健康教育覆盖率分别达到了80%和70%;结核病控制项目覆盖全县各个乡镇,规范化管理策略实施率达100%,规则治疗率达98%。

(六)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规范财务、院财局管。7月份,我县成立了湘潭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集中核算管理中心,由县财政局、县卫生局联合下发了《湘潭县乡镇(中心)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方案》,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模式与运作方式实行了统一管理,其职能职责是科学核定乡镇卫生院的收入任务和支出基数,规范收支项目和标准,规范乡镇卫生院 4

的收入和支出行为,实行预算内外资金集中统一核定拨付。乡镇卫生院的收入全部上缴县卫生局财务专户管理。同时,组织乡镇卫生院财会人员进行财会知识培训,从7月份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制度。

二是全面推行人事制度改革。我县对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实行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目前通过重新核定已将具体编制数下达各乡镇,全员竞聘及竞聘上岗工作已拟定初步方案。

三是抓紧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结合我县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和人员结构特点,已拟定了全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绩效管理考核细则。方案初步设定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总和与公务员的基础工资和津补贴的总和基本持平,其中公卫人员的绩效工资基础部分占70%,奖励性部分占30%;其他人员基础部分60%,奖励部分40%;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按照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的78%发放。

四是搞好基层医疗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县人民政府召开了专门会议,明确了全县债务清查化解工作方案,从卫生、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了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债务清查清查工作小组。目前,我县已完成各乡镇卫生院债务清查摸底,建立了各单位债务清查台帐,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核实,以建立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债权债务数据 5

库,为债务移转、化解奠定了基础。

五是完成了全县村卫生室基本情况摸底。10月份,对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居委会卫生室进行了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掌握了现有注册#b@2的村卫生室和空白村个数、村医生人数、村卫生室房屋面积、基本设备、业务和公共卫生收入等基本情况,为今年12月31日前村卫生室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了乡村医生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三、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

按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与经费补助的指导意见》(湘卫办发?2009?39号)的要求,县财政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及时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20xx年度根据政策标准和省核定我县人数,共应安排拨付资金1443.3万元,20xx年共应安排拨付资金1769.93万元。县财政于20xx年向乡镇(中心)卫生院预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91.2万元,20xx年3月根据20xx年年终考核结果,核发1352.1万元; 20xx年8月,预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628.6万元,20xx年12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核发1141.33万元;至现09、1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足额拨付并预拨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274.17万元。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专 6

项资金使用较规范,未发现挪用、贪污、拖欠、克扣现象;乡镇(中心)卫生院每年对村卫生室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已下拨了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其中,20xx年下拨275.1183万元,20xx年下拨290.502万元。历年来,我县财政根据部门需要对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机构(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下拨了工作经费,20xx年下拨714.9万元,20xx年下拨741.27万元,20xx年下拨690.97万元。

四、20xx年“两型”工作思路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妇幼保健网络和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县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运行系统,建立起城乡一体、反应及时、安全有效的医疗急救网络。建立卫生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许可程序和行为。建立医疗卫生信息网络,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步伐,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

(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

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建立“乡村一体化”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对村卫生室进行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培 7

养,建立“双向双百”、“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制度。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做好20xx年的验收准备工作。

(三)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流程,把握关键环节,注重统筹推进,逐步建立起一套体现公益、服务高效、运行顺畅的基本药物制度运行体系,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进一步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整合农村卫生资源,对乡镇卫生院分院进行整顿规范、分类建设。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