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xx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我局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上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安全第一”的工作思路,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实施、群众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实行承包制,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xx境内现有220千伏变电站xx座,110千伏变电站xx座,35千伏变电站xx座,10千伏开闭所xx座,境内有220千伏线路x条xx千米,110千伏线路x条xx千米,35千伏线路xx千米,10千伏线路xx千米,电网遍及城乡各地,电力线路纵横交错,电力设施保护任务艰巨。面对艰巨、复杂的电力设施保护形势,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三级电力设施保护网络。建立了以局领导为首、部门为中间层、班员与当地村民为主体的群众护线员的三级电网护线网络,同时推行全面承包制,领导包片、部门包线、班员包杆塔,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感,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并且对沿途的供电所实行连坐,只要途径所辖供电所的各电压等级的线路,辖地供电所均有履行电力设施保护的义务。

2)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电力设施保护联防管理办法》、《群众护线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划分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了监督检查、定期汇报、责任奖惩等相关流程,构建起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责任

体系框架,为确保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

二、广泛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护电意识。

宣传教育是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护电意识,提高护电自觉性的最有效的方式。我局充分利用媒体、广播、传单、标语、宣传窗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意义,使《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开展“三牌”整治专项活动,在线路途径沿线,做到每基杆塔均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在跨塘的线路悬挂“鱼塘警示牌”,防止因垂钓引发的电力设施短路破坏事件,一共安装各类“三牌”2万余块。对沿公路的杆塔安装反光防撞标志1000余处,大大提高了电力设施的防外破能力,近4年来,我局在此项工作上的投入逐年增加,累计投入达140余万元,外破事件同比下降25%。

2)宣传活动及时有效。从清明开始至目前为止,今年我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规模的上街宣传两次。共发放各类传单3万余份,粘贴各类标语140余条,宣传横幅32条,设立宣传咨询站3处,解答群众疑问120余次,全县人民形成了良好的护电意识。

三、多措并举,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却的良好效果,我们一方面努力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形成保护电力设施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的共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也经常向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汇报和沟通,实时通报电力设施保护的形势,争取他们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比如不久前,35千伏xx变电站围墙基础的违

章取土导致围墙倒塌70余米,我们积极向xx乡党委汇报,并在县经济工作局的组织下,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肇事人员形成了高压态势,很快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在日常的树障治理中,我们积极和当地基层组织联系,与城管、园林、交通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联动,对主网线路下的“三违”进行了全名清理,共砍伐树竹6800余棵,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单35份。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屡禁不止。电力设施分布面积广,数量多,不好看管,再加上电力设施的价钱高,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盗窃电力设施的现象很严重,盗割电力线路、拆盗线路塔材和金具、拆盗配电变压器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不仅给电力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也引发了很多电网安全事故,甚至造成人员的伤亡,严重威胁到人们的自身安全和社会的和谐安定。更为严重的是,近几年来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呈现职业化、团伙化的犯罪特点,一些犯罪分子掌握一定的电力知识,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盗窃、销赃网络或犯罪团伙,在盗窃电力设施时都是不择手段,对电力设施的损坏严重,抢修难度大,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重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 20xx年1-8月xx主网就发生外破、偷盗电力设施案件17 起,被盗电力设施主要包括电缆、导线、变压器、铁塔、拉线、接地线、线夹和其他金属配件等。

2)违章建筑和树障清除艰难。清除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和树障一直是困扰线路运行的头痛问题。我局为此付出了大量的人

力和精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仅20xx年,主网在线路巡视时就发现紧急缺陷3起、重要缺陷3起、一般缺陷21起,缺陷处理率不高,未能处理的缺陷大多是违章建筑所致。由于农村乡填的经济发展,一些单位和个人无视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建房。在清理过程中,供电职工苦口婆心,耐心地宣传,但收效甚微。同时,原来的公有林地私有化进程不断加快,树材不断增值,农民为种植创收,积极发展林业,不考虑线下安全通道问题。大面积的线下违章建筑和违章种植常清常有,年年如此,更有的是把在线路下栽树作为向供电企业“索赔”的发财渠道,给安全供电带来了严重隐患。

3)外力破坏事件仍层出不穷、野蛮施工和违章作业时有发生。近几年,随着地产经济的不断升温,各乡镇都在下大力气开发房产,各类大规模地城市建设,道路及相关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相继破土动工,于是因施工过程中的种种疏漏或任意蛮干,造成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故不断发生。如城建投挖掘机挖断电缆,xx线推土机撞倒电杆,xx城市亮化工程碰断高压线等,这些外力破坏事故对电力设施的危害极大,给当电力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给地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同时城区则因各类改造不断进行,如道路白该黑、建筑垃圾违章倾倒、国道反复抬高等行为不断抬高基面,造成导线对地安全距离不够,对过往行人车辆形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还有一些施工单位则是没有充分考虑对电力设施的影响,擅自在电力杆塔、拉线基础保护范围内从事开山放炮、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动,有的在杆塔附近挖土,造成基础埋深不够,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杆塔倾斜,甚至倒杆断线,

xx线67#杆的开发取土就是典型。

4)电力执法部门执法不力。随着电力体制的改革,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主体由原来的电力行政执法部门变为了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由于行政执法权的变更,给电力企业开展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再加上电力设施分散广、密度大,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受到限制,不能很好的执行工作,在发生问题后,公安部门也只是走过程,做做样子,丢失几根塔材不过百十来块钱,不能立案侦查,但是等到万一倒杆断线,就已经来不及了,不法分子还逍遥法外继续进行破坏活动。执法部门的工作没有落实在实际中去,收效甚微。

5)相关法律法规有待修改健全。近年来,偷窃电力设施的案件屡屡发生,许多重要设施被拆毁、偷窃或非法占有。面对电力建设频频受阻、电力设施屡遭破坏、电能被盗等违法案件,电力执法凸显尴尬。首先,危害、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证据采信、犯罪界定以及立案、量刑标准等方面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致使这类案件普遍存在立案难、取证难、定性难的问题。对重大案件的认定和处理,相关部门在认识上有较大差距,往往使许多电力设施破坏者被“从轻发落”,甚至侥幸逃脱打击。 其次,电力设施保护存在一些立法的盲区。例如,就保护区外超高树木的砍伐清理问题没有任何的规定,特别是靠上山面的超树对运行危害相当大。线路运行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面临这些问题时因拿不出有力依据,使此项工作变得异常艰难。第三,电力设施遭破坏,损失如何评定,也没有任何明确的标准。有些人盗窃的是线夹、拉线等部件,其价值只在百元左右,但由此引发的抢修和缺

控电量往往使企业损失巨大。也是由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很多这样的案件都是按照社会治安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一般的小偷小摸往往是抓了放、放了抓,根本起不到威慑、打击犯罪的效力。第四,企业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对于很多违规现象,也只能发送隐患整改通知书,特别是目前xx政府办还拒绝签收此类隐患通知书,他们认为这种事情跟他们无关,全是电力部门一家的责任。遇到一些我行我素的事主一般只能解释劝阻,无法处罚、无法强制执行,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也只得束手无策。

5)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认识不足。不法分子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才行使盗窃或者破坏行为,企业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而疏于管理,执法不力,人民群众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纵容了不法分子的行为,从而也损害了自身利益,威胁到自身财产安全。由于广大农民群众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给用户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认识不够,电力设施的产权和维护都是电力部门的事,对窃电者和破坏电力设施者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而使那些胆大妄为者更加有恃无恐。还有一些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对用电知识和电力法规所知甚少,往往以一种“无知者无畏”的姿态,擅自在电力设施周边和保护区内进行私拉乱接、建房取土、焚烧物品、放风筝、钓鱼等危及电力设施和人身安全的行为,而且在我方依法制止时,根本不予理睬,甚或态度恶劣。

四、应对策略

电力设施是一种社会公共设施,保护电力设施是政府、企业和个人应尽的义务。企业要健全制度,狠抓管理,落实内部责任制。坚持

立足自我、练好内功,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自防自卫能力,这是在当前社会治安和技术条件下,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的基础。

1)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人防工作。应及时认真地与单位和个人签订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责任书,实行企业内部风险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专业巡线队伍的管理,不断提高专业巡线员巡视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掌握电力设施运行中发生的天灾与人为等不利因素。

2)加强行政机关的执法力度。行政机关应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真正为企业和人们做实事。一旦出现电力设施安全事故,政府应该立即处理,集中力量加大侦查力度,尽快侦破案件,减少损失。

3)建立健全相关法制。虽然《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有些不规范,有时会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如《林业法》),使得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这就需要对这些相冲突的法律法规进行一定的修改,明确行政执法程序,明确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地役权的界限。对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要依据法律严格处罚,以减少偷盗和破坏行为的发生。

4)着眼于长远发展。领导要重视起电力设施保护的问题,和全民一起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要加强与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沟通配合,获得他们的支持,降低电力设施保护的难度。在电力设施的保护上企业还应该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防盗技术,利用高科技手段,对事故高发区进行电子眼监管,在易丢的变压器上安装防盗报警器等,这

些高科技产品对电力设施起着很好的保护作用。

总结:电力设施的保护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进步,也关系到国家安定和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国家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国家都应该把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重视起来,通过大家一起努力,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上一定会有所作为。

 

第二篇:20xx年上莫村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结

20xx年上莫村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结 20xx年,我村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在镇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我村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政府领导,各巷道长各负其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责任制,群防群治的综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我村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各成员,经过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通力配合,破获了多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强化了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广泛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对电力设施破坏和违法违规用电现象的发生,为我村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可靠 的电力保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纳入我村工作的议事日程,年初,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我村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巷道长认真学习贯彻镇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会议和县委副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各巷道长对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及时调整了我村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组织机构得到了加强。三是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此项工作,与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四是村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组长与各巷道长签订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责任承包书》,责任承

包书签状率达100%,层层分解率达到了100%;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在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工作中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宣传,结合我村开展的普法教育以及镇党委开展的“三同”活动,利用综合治理宣传月、禁毒宣传月以及相关的大型活动,在全村范围内大张旗鼓的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1)在全村范围内加强了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各巷道都设立了永久性的固定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栏。在宣传中,我村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了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出黑板报、墙报、悬挂横幅等办法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方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在全村范围内累计发放宣传单3000份,有奖举报卡300张;张贴哈、汉宣传标语1000条、悬挂横幅35条;(2)走家入户进行宣传、把宣传材料送到了田间地头,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

四、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法违纪现象

在做好预防的同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用电行为,加大了检查执法力度,对影响用电的房屋、树木该拆除的拆除,该砍伐的砍伐、该停建的停建,决不迁就或纵容,通过做好预防和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电现象明显减少,用电环境得到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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