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心得体会20xx

六五普法心得体会2015

第一篇:六五普法心得体会

经过持续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市经济地不断深入发展,普法教育中存在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相应地产生,这些都是我们在“六五”普法中要高度重视的。今后的五年中,如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面推进“工业强市”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结合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搞好“六五”普法,要在狠抓“四个到位”上下功夫。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建设进程的重要保证,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社会进步、科技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我县实施“四大战略”的目标对法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法治的呼唤也更为迫切。只有广大群众都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才有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按照依法治理的要求,全县各项管理工作都要纳入法治化轨道,这就客观而迫切地要求广大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要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适应依法治理的迫切要求。因此,基层党政领导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来认识普法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普法工作真正列入到我县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去。法制宣传教育不仅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各部门、各单位要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杜绝法制宣传教育的盲区和死角。

二、完善制度,职责到位

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着“软指标”的问题,有认识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缺少规范的、过硬的制度作保证。制度建设是根本性建设,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久之策。虽然经过了长期普法,但仍有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以权代法”的现象仍然很突出,普法与执法脱节的问题在不少地方尚未很好解决。由于广大群众应有的合法权益不能很好地得到维护,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在群众心中的权威地位。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在“五五”普法中,要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作为重中之重突出出来。在此基础上,还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大力推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另外,为保障基层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可试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度,安排有关领导各负责一个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检查指导,督促联系点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凡不按要求落实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与年度综合评比挂钩。只有这样,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教育到位

要做到以人为本,了解广大群众在不同时期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分类施教。一是瞄准教育对象,加强针对性。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要集中搞普法培训班,重点进述《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提高其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堵住普法教育在实施者层面上的漏洞。针对农民群众的普法教育,要继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农村集市,对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要在中小学开展“法进校园”活动,由普法工作人员担任法制教员,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促使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二是选准教育内容,突出关联性。要把那些事关公民权利义务、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和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抓出成效。这两年,由于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老百姓对种地的热情重新高涨了起来,随之而来的各种矛盾纠纷也应运而生,到县政府上访的次数也多了起来,这极大地影响了县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及时向农民群众宣传《土地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让老百姓意识到,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办事”。

四、形式多样,宣传到位

要拓展普法思路,创新普法手段,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充实普法内容,以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每年年初要层层召开动员会,同时利用县乡村三级干部普法培训班,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部署当年工作,广泛宣传“五五”普法的重大意义。二是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同时利用重大节日和“3·15”维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通过广播、板报、橱窗、宣传栏、标语等有效手段,同时采取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强法律知识,感受法律威严,养成守法品格。四是坚持长期开展“法进社区”、“法进校园”等活动,发放普法资料、现场调解矛盾纠纷,同时还要结合典型事例进行现场、现身法制宣传,营造法制氛围,提高宣传效果。五是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我县“三个文明”建设之中,特别是要与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紧密结合,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有血有肉,扎实有效。

第二篇:学习六五普法心得体会范文

今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这对于各级政府来讲,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而作为“六五”普法主力军的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这项工作,必然要在创新方面大做文章。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社会管理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因此,在普法层面,做好这项工作,最基础的任务就是要了解居民的需求,要积极适应形势任务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新变化,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理念创新。从“一五”普法的启动到“五五”普法的验收,我们已经在普法的道路上摸爬打滚了20年,每年都在普法,每年都在总结,每年都在讲创新。但事实上,在实践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在千篇一律,而很多工作确实是日常性的,具有重复性,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发掘亮点,根据所处的环境对日常工作进行变通,这样,我们的普法才能不断创新和提高。一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那么,这就要我们深入基层去调查和了解,从而知道群众最需要的什么,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环境,所需要的东西是不同的。当然,我们普法的最终目标是希望人人都懂法知法,但是从现实来说,并不能达到所有人都对所有法都了如指掌,况且对于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士来说都无法对我国庞大的法律全面的知晓。因此,普法的初衷是让所有的民众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法律都能知晓,因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让普通民众都能了解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能够首先想到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真的达到以上两点,那么我们的社会会稳定和谐的多。但是,对于目前来说,还是任重而道远的。二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把为群众服务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司法行政部门不仅承担着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而另一个基本的职能就是在民众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援助。因此,这就要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将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一起抓。

工作创新。在认真总结经验、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过去的经验里,我们充分借助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方式毕竟也有其局限性,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还有一些群众并不识字,没办法通过这些途径来了解法律。

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应当在继续继承这些载体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实体性的普法作用。即通过开展法律宣传进乡村和法律资料送到家,法律条文讲到家的活动,使广大农民朋友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熏陶。通过模拟法庭、文化传播等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现场推广。当然,在过去的经验里,我们也开展了“法律六进”等主题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大多只是临时性的,并没有变成常态。因此,我们可以把这种活动变成固定的常态的活动,并将活动的时间和内容提前告知百姓,这样普法的面会更广,质也会更高。其次,司法行政是普法的主力军,但是由于人力、财力方面的局限性,普法工作在实践中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司法行政部门应该转变单一的主体普法方式向部门联动普法宣传进行转变。当然,在过去的经验里也并不是没有采取过这样的方式,例如“一月一法”活动的开展,即把普法的任务分到各相关部门去落实。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这种部门联动的方式应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过去的操作过程中由于一些部门普法意识不高配合力不够的问题,导致这种联动的普法形式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果。而事实上,部门联动的普法形式有其必然的优势,各单位各领域所负责的领域不同,也对所辖领域的法律更加了解,因此,在普法过程中有先天的优势。另外,在过去的经验里,我们通常会利用大型的节假日集中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比如最基本的方式是设点的方式进行发放宣传单和咨询活动。每年的活动都大同小异,没有特别的亮点,当然作为最基本的传统方式,要继续继承,因为这种方式是最直接也是最便捷的。但是,我们是否可以考虑将此也作为一种常态来对待,当然我们还要借助媒

体进行宣传,首先要让百姓知道,然后每到这天,有需要帮助的群众自然会集中去咨询,而暂时不急于需求的群众也会去了解,这样的常态咨询方式才不会流于形式。我们最终的目的是希望形成一种由被动的法律宣传变成百姓主动学习法律的意识,从而营造一种浓厚的法治氛围。

我们的普法队伍中许多并不是学法律的,当然并不是说普法队伍中所有的人员都必须是学法的,但是至少对每个普法工作者来说,都要基本法律尝试素养,具备专业的普法业务能力。因此,我们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普法工作者进行培训,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宣传能力水平,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二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随着法制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基于法治方式上不断创新的要求,要从根本上解决普法经费紧张的问题,保障基层普法办基本的普法辅助设备,保证基层普法工作者在开展活动中有适当的经费去尝试现代的普法手段,从而保障普法教育活动正常开展,以提高普法的工作效率。当然,同时也要配套以监督机制,保障所有的经费都用到普法工作当中来。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当然,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普法活动,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也需要全民的共同参与。

 

第二篇:六五普法试题20xx

河南县优干宁镇第二完小教师20xx年普法考试试题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姓名: 成绩: 第一卷:填空、判断、选择部分,总分120分

一、填空(30题,每题1分,记30分)

1.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 )。

2.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

(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

( )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4.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 ),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5.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 )。

6.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 )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

8.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 )依法确定。

9、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依法享有( )。

10、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单位,应当具有( )资格。

11、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 )执行。

12、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 )的必备条件之一。

13、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的申诉,由其所在区域的主管( )受理。

14、《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 )、( )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15、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 )和(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6、刑法是规范有关( )和(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7、节假日补课是国家教育部明令禁止的,是一种(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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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 )。

19、《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 )的权利。

20、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 )检查一次。

21、中学、小学校园周围( )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2.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 )。

23.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 )、( )或者其他(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 ( ): (A)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B)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C)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25、( )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6、 《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 )为辅的体制。

27、《 》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8、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申请。

29、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 )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未成年人( )的标志。

30、《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 )小时,小学不超过( )小时。

二、判断题(35题,每题1分,记35分,此题答在答题卡上,答案填A或B A:正确 B:错误)

1、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承担责任。( )

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

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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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

6、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发明创造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

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主、教育为辅的原则。( )

8、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

9、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10、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

11.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小学不超过六小时。( )

12.《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除收取杂费、借读费之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

13.《教育督导暂行规定》规定,教育督导分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检查,由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督导机构的决定组织实施。( )

14.《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五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

15.《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

16.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

17.在我国,允许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

18.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

19.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都应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

20.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有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21.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

22.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任教无须使用期。( )

2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 3 -

24.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一律不公开审理。(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25.所有学校都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教师。( )

26.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

27.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即可。( )

28.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必要时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29.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宣告缓刑的未成年人、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和其他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可以区别对待。( )

30.非经审定的教科书,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使用。( )

3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不得相互通用。( )

32.中小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

33.社会力量可以举办宗教学校。( )

3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取得法人资格,独立承担办学责任。( )

35.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 )

三、单项选择题 (35题,每题1分,记35分)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

A.14周岁以下 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 D.18周岁以下

2.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 )

A.校长 B.教职工代表大会 C.学校工会 D.学校董事会

3.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 )

A.当地县教育局 B.当地县人民政府 C.地市教育局 D.省教育厅

4.《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 - 4 -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一般责任 D.行政责任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 )

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政府规章 D.教育单行条例

6.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谁承担责任( )

A.司机负责 B.某寄宿学校负责 C.司机和某寄宿学校共同负责 D.司机和王某共同负责

7、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 )年义务教育制度。

A.九 B.十 C.十一 D.十二

8、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

A.学费 B.杂费 C.学费、杂费 D.学费、杂费、住宿

9、义务教育实行( )领导,( ) 统筹规划实施, ( ) 为主管理的体制。

( )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10、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 )批准。

A.学校 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11、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 )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A.相当于 B.不低于 C.略高于 D.略低于

12、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 ( ),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 B.沟通和合作 C.培训和流动 D.交流和互访

13、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 )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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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B.团队合作的能力 、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C.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

14、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15、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 )予以保障。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人民政府

16、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制定本法。

A.宪法和教育法 B.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C.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17、“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 )。A、《学校管理条

例》 B、《教师法》

18、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 )。

A、“双赢”协作原则 B、和平共处原则

19、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 )。

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B、忠于职守,为人师表,积极进取。

20、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 )。

A、三年 B、三至五年 C、二年 D、四年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____起开始施行.( )

A、19xx年9月10日 B、19xx年1月1日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 )之日起开始实施。

A、19xx年9月1日 B、19xx年9月1日

23、国家实行( )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A、教师资格 B、教师竞聘上岗

24、( )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A、中国公民 B、世界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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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 )特征。

A、优益性 B、单方性 C、强制性 D、执行性

26.有的学校在学生手册中规定:“禁止男女生之间互访宿舍。”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男女生不得无故进入异性宿舍。” 这一解释属于( )

A、目的解释 B、文法解释 C、历史解释

2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 财 产的,由( )来处罚。

A、学校 B、教育主管部门 C、家长 D、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由()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A、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B 家长 C 本人

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9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责任。”

A、 承担 B、不承担

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0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 )承担侵权责任;

A、幼儿园 B、学校 C、其他教育机构 D、侵权人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责任。”

A、对等的 B、连带的 C、相应的补充

31、未成年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 )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

32、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报酬、()待遇,依照()的规定办理。

A、福利;工资;法律、法规 B、工资;福利,法律、法规 C、工资;法律、法规;福利

33、国家实行教师()、()、()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A、资格、聘任、培训 B、培训、聘任、资格 C、资格、培训、聘任 - 7 -

34、受教育者在()、()、()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A、入学、就业、升学 B、就业、升学、入学 C、入学、升学、就业

35、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其他责任

四、简答题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保护分为哪四个方面?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长或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哪些不良行为?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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