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超强总结笔记

各篇易错易混知识点总结

第一篇

1 消防重点单位:培训管理人,巡查档案

2几个罚款:未审核或不合格:3-30万,降低质量:1-10万 ,前款违法行为不够刑事,2-20万出具虚假文件:5-10万,责任人:1-5万,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0.5-5万,责任人500-2000

3强令冒险罪 5年,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5-10

4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该每季度检查,其他单位每月检查

5重点单位每年消防培训,半年消防演练,公众聚集场所半年培训,其他单位一年演练

6施工许可之日7个工作日,受理申请之日10个工作日,认定书送达15日内,

7诚实守信是通行证,是立足基础

8消防法明确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9行政许可基本原则:合法、便民、救济、信赖、三公。

10 火灾事故调查:地域管辖、共同管辖、指定管辖、特殊管辖。

11 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原则性、责任性、服务性、密切性。职业道德的意识形态:本质性、基准性、稳定性、独特性

第二篇

1 厂房、仓库的耐火要求3h(防火墙)对应1.5h(楼板)《甲乙类厂房、甲乙丙类仓库》,2.5h(不燃烧隔墙)对应1h,民用建筑采用的是2h(不燃烧体墙)和1h(楼板)

住宅建筑:2h和1.5h(同煤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和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当为高层时要采用3h,不低于2.5h的楼板,1.2米防火挑檐,或相接处上下开口之间的墙体高度不小于4米

2必须采用甲级防火窗或防火门的:①变配电站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置甲级窗②剧场、电影院、礼堂,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开。③储油间与锅炉房之间的防火墙上开设的门卫甲级④储油罐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独房间时,房间门为甲级防火门⑤储油间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发电机间隔开。⑥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他电梯井、机房之间的隔墙上开设的门卫甲级防火门。⑦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均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3乙炔和钢瓶是5,其余基本是1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布置在袋形走到两侧或尽头时,最远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不大于9米

5消火栓街道中心线160米,街区道路间距120,;对一时不能拆除重建的,可划分占地面积不大于2500㎡的防火分区,各分区之间留出不小于6m 的防火通道或设置高出建筑屋面不小于50cm 的防火墙。

6 布置在厂区内的点火油罐区,检查围栅高度不小于1.5m;当利用厂区围墙作为点火油罐区的围栅时,实体围墙的高度不小于2.5m 高。

7(钢铁冶金)煤气柜区四周均设置围墙,实地测量柜体外壁与围墙的间距。当总容积不超过200000m³时,柜体外壁与围墙的间距不宜小于15.0m;当总容积大于200000m³时,不宜小于18.0m。

8 储罐之间的净距均不得小于2.0m

9道路、铁路与建筑物、储罐或堆场的防火间距,从道路或铁路距建筑外墙、储罐外壁或相邻堆垛外缘最近一侧路边及铁路线中心线的最小水平距离测量。

防火间距不足的措施:

1.改变建筑内的生产或使用性质,尽量减少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对于建筑能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和库房的储存物品的数量;调整部分构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烧性 能。       厂房仓库

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为防火墙。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适用性不强且与新建建筑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5.设置独立的防火墙等。

10对于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 或总长度大于220m 的建筑,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11查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小于4.0m,其坡度不宜大于8%,中间消防车通道与环形消防车通道的交接处应该满足消防车转弯行驶且消防车通道之间的间距不大于150米。

12中间消防车通道与环形消防车通道的交界处应该满足消防车转弯行驶且消防车通道之间的间距不大于150米的要求。

13消防车通道荷载:轻中11t。重15-50t,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半径:轻7中9重12,回车场面积,最小12*12,高民15*15,重型18*18

三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

高层建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 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面,此范围内裙房的进深不大于4m,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50m 的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面可间隔布置,间隔的距离不得大于30m

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大于3%,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小于15m 和8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于50m 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得小于15m。建筑高度大于50米时消防车登高面间隔距离不大于30米。

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不允许采用防火卷帘,消防电梯的井底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小于2立方,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小于10升每秒。

消防救援口间距不大于20米,每个防火分区至少2个。

3.1 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常规要求减少35%。;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防火分区、建筑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常规要求增加1 倍

3.2防火卷帘,采用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如不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其卷帘两侧需要设置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小于3h。

3.3电梯井壁、电梯门,建筑幕墙1h,井壁检查门和垃圾道前室门应为丙级。

3.4建筑幕墙高度不低于1.2m,自动灭火时不小于0.8,,幕墙中靠室内一侧的幕墙耐火极限不得低于1.00h,可开启外窗采用乙级防火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C 类防火窗。

3.5中庭用防火隔墙1好,用防火卷帘3h,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均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中庭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装修材料燃烧等级需为A 级,其他部位可采用不低于B1 级的装修材料。

3.6当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时,需检查其两侧是否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3.7(1)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2)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如地下室、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避难层间等,必须独立划分防烟分区;不设排烟设施的部位(包括地下室)、净空高度大于6m 的区域可不划分防烟分区。

(3)防烟分区的长边一般不大于60m;当室内高度超过6m 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长边可不大于75m。

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宜大于2000 ㎡。

3.8用于防烟分区挡烟的设施主要有挡烟垂壁、隔墙和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500mm 的梁等. 挡烟高度要求不得小于500

500mm。

复式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常规要求减少35%

3.9。卷帘式挡烟垂壁挡烟部件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织物缝制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20mm;,卷帘式挡烟垂壁的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mm、翻板式挡烟垂壁的搭接宽度不得小于20mm。宽度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测量挡烟垂壁边沿与建筑物结构表面的最小距离不大于20mm

3.10测量挡烟垂壁边沿与建筑物结构表面的最小距离,此距离不得大于20mm卷帘式挡烟垂壁的运行速度大于等于0.07m/s;翻板式挡烟垂壁的运行时间小于7s

3.11设置在转角附近的防火墙,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4.0m,当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距离可不限。

3.12,用于防火分区分隔的防火墙耐火极限需要保持不低于4.00h防火墙上一般不开设门、窗、洞口,必须开设时,需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防止建筑内火灾的浓烟和火焰穿过门窗洞口蔓延扩散。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距离可不限。防火隔间的门是甲级门。

3.13钢质防火门门框

内充填水泥沙浆,门框与墙体采用预埋钢件或膨胀螺栓等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

600mm防火门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不小于12mm钢质防火窗窗框内充填水泥

沙浆,窗框与墙体采用预埋钢件或膨胀螺栓等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600mm。。活动式防火窗在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60s 内能自动关闭。,对设置在中庭以外的防火卷帘,需检查其设置宽度: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 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 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大于20m。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不宜选用侧式防火卷帘。。防火卷帘的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分别安装在防火卷帘内外两侧的墙壁便于识别的位置,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 对设置在通道位置的防火卷帘,需要由感烟、感温两种不同类型的火灾探测器组联动;对设置在其他位置的防火卷帘,可由同一防火分区两只不同的火灾探测器组联动。(2)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大于50mm。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1防火隔墙1h2 防火玻璃与固定部件整体1h3防火卷帘3h4c类防火玻璃,检查是否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与中庭相连接的门窗均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3)垂直卷帘的电动启闭运行速度在2 m/min~7.5m/min 之间;其自重下降速度不大于9.5m/min。

(4)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音不大于85dB。、

2)用于疏散通道、出口处的防火卷帘,当感烟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上

限位降至1.8m 处定位,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中位信号,当感温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中位降至下限位全闭,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全闭信号;或防火卷帘控制器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防火卷帘自动下降至距地面1.8m 处停止,延时5s~60s 后,继续下降至全闭,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各部位动作信号。

防火阀是指安装在通风、空调系统的送、回风管路上,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70℃时关闭

需要设置防火阀的部位p61:阀门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大于200mm。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排油烟管道与竖向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设置的防火阀,公称动作温度为150℃。其它风管上安装的防火阀公称动作温度均为70℃。排烟防火阀安装在排烟系统管道上时,其公称动作温度280.

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小于6.0m2。防火隔间墙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防火隔墙,门为甲级防火门;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最小间距不小于4m。防火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均采用A 级材料。(防火隔间:材A墙3距4面6)

4.1防火检查中,通过对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间距、畅通性等进行检查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m。

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住宅建筑户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观众厅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净宽度不得小于1.4m

当房间仅设一个疏散门,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需满足: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面积不大于50,医疗和教学建筑面积不大于75,其他建筑场所面积不大于120

疏散楼梯净宽:人防工程中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健身体育场所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小于1.4米,医院不小于1.3米,其他建筑不小于1.1米。

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得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仓库的疏散门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门。仓库的疏散门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每个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m。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门完全开启时,不得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疏散门在使用时保持畅。1.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规定增加25%。

2.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可按规定增加5m。

3.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按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型走道两侧或尽端时,按规定减少2m。

2)单、多层公共建筑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1.10m;高层医疗建筑单面布房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小于1.40m,双面布房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小于1.50m;其他高层公共建筑单面布房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小于1.30m,双面布房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小于1.40m。4)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观众厅内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小于1.0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0.80m;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小于3.00m,并直通宽敞地带。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其顶棚装饰材料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均采用A级装修材料。具体检查内容见本篇第五章。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所设前室的面积不得小于6.0㎡,开向前室的门为甲级防火门,防烟楼梯间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

楼梯间布设形式

除楼梯间的门之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开设其他门窗洞口;楼梯间墙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

②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楼梯间的门为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防烟楼梯间需设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前室不小于6.0㎡,居住建筑不小于4.5㎡;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小于10.0㎡,居住面积不小于6.0

剪刀楼梯间防火隔墙1h。

①室外楼梯和每层出口处平台,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h。

②在楼梯周围2.0m内的墙面上不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为乙级防火门,且不正对楼梯阶段设置。

③  楼梯段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小于0.9m,倾斜角度不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小于1.1m

④  ④疏散楼梯不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如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不超过10°,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时可作疏散楼梯使用;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小于15㎝。

⑤  避难层(间)是建筑内用于人员在火灾时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旅馆、办公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需要设避难层。

避难层的设置,保证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大于50m,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45m。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避难层的净面积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0人/m2计算。考虑到病房楼内使用人员的自我疏散能力较差,高层病房楼在二层及以上各楼层需设置避难间。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得超过2个;靠近楼梯间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m2确定。

不同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3m。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供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得小于169m2。防风雨蓬不得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要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得小于室外开敞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得小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设置。

不能设置变形缝的位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电缆、可燃气体管道

面积类

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得大于15mm,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

必须用不燃材料:①建筑高度大于24米②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必须设置在不燃墙体3外墙体保温材料非a时,其外侧必须设置不燃材料制作的和保护层

当外墙体采用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沿楼板位置设置不燃材料制作的水平防火隔离带,隔离带的设置高度不得小于300mm,与建筑外墙体全面积粘贴密实。当屋面和外墙体均采用非A级保温材料时,还要检查外墙和屋面分隔处是否按要求设置不燃材料制作的防火隔离带,宽度不得小于500mm。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在非A级保温材料中;采取穿金属导管等防火保护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不得直接安装在难燃或可燃

建筑外保温主要包括墙体外保温和屋面外保温。

第三篇

消防设施施工质量判定标准: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和轻缺陷项(C)。

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且B≤2,且B+C≤6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且B≤检查项的10%,且B+C≤20%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B≤2,且B+C≤检查项的5%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2)泡沫灭火系统按照《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 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功能验收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3)气体灭火系统按照《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验收项目有1 项为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应急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及其公称直径不宜小于100mm

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的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无管道的侧面,不小于0.7m,有管道不小于1.0m。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墙面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m,设有人孔的池顶,定板面与上面建筑本体板底的净空不应小于0.8m。

分体水泵安装:先泵后机、大型水泵用准(水准仪)线(吊线)法,隔震安装基础宽150mm,基础顶面有隔震0.05 无隔震0.1.泵房管道外底 d小于等于150mm时,大于0.2 ,d大于200mm时,大于0.25

6)在阀门出口用压力表检查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设计额定压力的1.4 倍;4)气压水罐安装时其四周要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0.7m,消防气压给水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宜小于0.6m;消防稳压罐的布置应合理、紧凑;稳压泵在1h 内的启停次数符合设计要求,不大于15 次/h;稳压泵吸水管应设置明杆闸阀,稳压泵出水管应设置消声止回阀和明杆闸阀

墙壁水泵接合器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地下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6)管径大于DN50 的管道不应使用螺纹活接头,在管道变径处应采用单体异径接头。⑥配水干管(立管)与配水管(水平管)连接,应采用沟槽式管件,不应采用机械三通。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要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小于墙体厚度,或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消防给水管必须穿过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重量另加至少114kg 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

6)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一个防晃支架,当管径小于DN50 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 长度内应至少设1 个防晃支架,当管径不大于DN40 可不设;

(3)管径大于DN50 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1 个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 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可作为1 个防晃支架处理。

7)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不少于1 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少于2 只;精度不低于1.5 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 倍;

给水管网的水压试验:※※※※※※※※

12)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 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 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钢管);

13)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 后,管网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MPa;

14)水压严密性试验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15)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16)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在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17)气压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大于0.01MPa;

21)管网冲洗宜设临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按其进水口的公称通径可分为100mm 和150mm 两种。进水口公称通径为100mm 的消火栓,其吸水管出水口应选用规格为100mm 消防接口,水带出水口应选用规格为65mm 的消防接口。进水口公称通径为150mm 的消火栓,其吸水管出水口应选用规格为150mm 消防接口,水带出水口应选用规格为80mm 的消防接口。承插式的消火栓为1.0MPa、法兰式的消火栓为1.6MPa。

目测外螺纹固定接口和吸水管接口的本体材料应由铜质材料制造。

注“消火栓”字样,且字体不得小于:高100 mm,宽80mm。

且箱门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65无卡阻

对照水带的3C 认证型式检验报告,看该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是否一致。

截取1.2m 长的水带,使用手动试压泵或电动试压泵平稳加压至试验压力,保压5min,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有渗漏则不合格。在试验压力状态下,继续加压,升压至试样爆破,其爆破时压力不应小于水带工作压力的3 倍。如常用8 型水带的试验压力为1.2 MPa,爆破压力不小于2.4 MPa。消防直流水枪的喷嘴为:13、16、19mm 三种规格

消火栓安装位于人行道沿上1.0m 处,采用钢制双盘短管

调整高度,做内外防腐。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安装时,消火栓顶距地面高为0.64m, 立管应垂直、稳固、控制阀门井距消火栓不应超过2.5m,消火栓弯管底部应设支墩或支座。消火栓井内供水主管底部距井底不应小于0.2m,消火栓顶部至井盖底距离最小不应小于0.2m,冬季室外温度低于-20℃的地区,地下消火栓井口需作保温处理。

消火栓管道安装顺序一般是主干管、干管、分支管、横管、垂直管。室内消火栓每半年检测一次,室外阀门井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闭式喷头密封性试验:1)密封性能试验的试验压力为3.0MPa,保压时间不少于3min。

检查要求:(1)随机抽取3 个喷头(带有运输护帽的摘下护帽)进行质量偏差检查。

报警阀结构检查:1)阀体上设有放水口,放水口的公称直径不小于20mm。

(2)阀体的阀瓣组件的供水侧,设有在不开启阀门的情况下测试报警装置的测试管路。

(3)干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设有自动排水阀。

(4)阀体内清洁、无异物堵塞,报警阀阀瓣开启后能够复位。

测试报警阀密封性,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的静水压力,保压时间不小于5min后,阀瓣处无渗漏。

安装顺序:先阀门,后管道,最后阀门与管道的连接

水流指示器:检查要求:①检查水流指示器灵敏度,试验压力为0.14MPa~1.2MPa,流量不大于15.0l/min时,水流指示器不报警;流量在15.0L/min~37.5 L/min任一数值上报警,且到达37.5 L/min一定报警。

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时,在系统配水干管、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4)报警阀阀体底边距室内地面高度为1.2m;侧边与墙的距离不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

(2)报警阀组垂直安装在配水干管上,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水流标识与系统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的安装顺序为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管网冲洗时临时的专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小于被冲洗管道面积的60%,报警阀安装地点的常年温度不小于4度。

(6)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采用热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0m。

(7)安装完毕的水力警铃启动时,警铃声强度不小于70dB。

干式 报警阀组:2.安装完成后,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为50~100mm的清水。

水源的供水能力每年检测一次。

3.充气连接管路的接口安装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充气连接管道的直径不得小于15mm;止回阀、截止阀安装在充气连接管路上。安全排气阀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组之间,靠近报警阀组一侧。加速器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设有防止水流进入加速器的措施。

7.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8.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和储气罐以及加速器等部位分别安装监控用压力表

预作用装置(如图3-4-3-14所示)除按照报警阀组安装的共性要求进行安装、技术检测外,还需符合下列要求:

系统主供水信号蝶阀、雨淋报警阀、湿式报警阀等集中垂直安装在被保护区附近,且最低环境温度不低于4的室内,以免低温使隔膜腔内存水因冰冻而导致系统失灵。

湿式报警阀组调试时,从试水装置处放水,当湿式报警阀进水压力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时,报警阀启动,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在5~90s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压力开关动作,并反馈信号。

雨淋报警阀组调试采用检测、试验管道进行供水。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报警阀,在联动信号发出或者手动控制操作后15s 内启动;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雨淋报警阀,在60s之内启动。雨淋报警阀调试时,当报警水压为0.05MPa,水力警铃发出报警铃声。灭火系统管网容积测试充水时间:干式1min,预作用2min

)经测量,管道横向安装坡度为0.002~0.005,且坡向排水管;相应的排水措施设置符合规定要求。

喷头距离偏差15mm

)经测试,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符合消防设计文件要求,且不小于0.05MPa;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不小于70dB。

充气连接管路的借口安装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充气连接管道的直径不得小于15mm

压力表安装在雨淋阀的水源一侧。

管网的冲洗的水流流速、流量不应大于系统设计的水流流速、流量

水喷雾灭火系统:

报警阀应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保压时间不应小于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报警阀组安装前应对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安装顺序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靠近保护对象附近并便于操作的地点。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 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 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 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 m

同自动喷水系统差别:报警阀调试宜利用检测、试验管道进行。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阀,应在15s之内启动: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报警阀调试时,应在60s之内启动.报警阀调试时,当报警水压为0.05MPa,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

2.水喷雾系统的联动试验,可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它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

细水雾灭火系统:

控制系统等组成。为了防止细水雾喷头堵塞,影响灭火效果,系统还设有过滤器。为了便于系统正常使用、检修维护,系统还设有泄水阀;闭式系统还设有排气阀和试水阀;开式系统还设有泄放试验阀。喷头型式,可以分为开式系统和闭式系统;按照系统供水方式(主要是按照驱动源类型)可以分为泵组式、瓶组式及其它型式,目前产品主要是泵组式和瓶组式2种型式。瓶组式细水雾系统采用储气瓶组和储水瓶组中的储气容器和储水容器,分别贮存高压氮气和水,系统启动时高压气体释放出来驱动水形成细水雾。系统备用状态下,储水容器处于常压状态,储气容器处于高压状态

开式细水雾灭火系统采用开式细水雾喷头,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自动开启分区控制阀和启动供水泵后,向喷头供水。开式系统按照系统的应用方式,可以分为全淹没应用和局部应用两种形式。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时,微小的雾滴粒径以及较高的喷放压力使得细水雾雾滴能像气体一样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弥散性,充满整个空间,并对防护区内的所有保护对象实施保护。局部应用方式是针对于防护区内某一部分保护对象,如油浸变压器、燃气轮机的轴承等,直接喷放细水雾实施灭火。

4)控制柜与基座采用不小于直径12mm 的螺栓固定,每只柜不少于4 只螺栓;控制柜基座

的水平度误差不大于±2mm,并做防腐处理及防水措施;瓶组式细水雾系统备用状态下,储水容器处于常压状态,储气容器处于高压状态。

管道焊接等加工方法:

(2)管道之间或管道与管接头之间的焊接采用对口焊接;

(3)同排管道法兰的间距不宜小于100mm,以方便拆装为原则;

(4)对管道采取导除静电的措施。

管道穿过墙壁、楼板的安装

(1)在管道穿过墙体、楼板处使用套管;穿过墙体的套管长度不小于该墙体的厚度,穿过楼板的套管长度高出楼地面50mm;

(2)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保证填塞密实。

6)喷头与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端面密封或O 型圈密封,不应采用聚四氟乙烯、麻丝、粘结剂

等作密封材料;分区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宜为1.2m~1.6m,操作面与墙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0.8m,

其他组件:(1)在管网压力可能超越系统或系统组件最大额定工作压力的情况下,应在适当的位置安装压力调节阀。阀门应在系统压力达到95%系统组件最大额定工作压力时开启;

(2)在压力调节阀的两侧、供水设备的压力侧、自动控水阀门的压力侧应安装压力表。压力表的测量范围应为1.5 倍~2 倍的系统工作压力;

将管网冲洗所采用的排水管道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选择截面积不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

积的60%的管道作为排水管道

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 倍;

②  验用水的水质与管道的冲洗水一致,水中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10-6 (25 ppm)。

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5min,管道无损坏、变形,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

压120min

对于干式和预作用系统,除要进行水压试验外,还需要进行气压试验。双流体系统的气体管道

进行气压强度试验。

(1)试验要求

①试验介质为空气或氮气;

③ 式和预作用系统的试验压力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大于0.01MPa;

④  流体系统气体管道的试验压力为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0.8 倍。

(四)管网吹扫

1.吹扫要求

(1)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

(2)吹扫压力不大于管道的设计压力;(液体流速不小于管道设计流速)

吹扫气体流速不小于20m/s。

分区控制阀:(1)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

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需要在接到动作指令后立即启动,并发出相应的阀门动作信号。

检查方法:采用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分区控制阀,水通过泄放试验阀排出,观察检查。

(2)闭式系统分区控制阀

对于闭式系统,当分区控制阀采用信号阀时,能够反馈阀门的启闭状态和故障信号。

检查方法:采用在试水阀处放水或手动关闭分区控制阀,观察检查。

气体灭火系统:

容器阀按用途分为灭火剂瓶组上容器阀和驱动气体瓶组上容器阀两类.

在组合分配系统中,用来控制灭火剂经管网释放到预定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阀门,选择阀和防护区一一对应。喷嘴可分为全淹没灭火方式用喷嘴和局部应用灭火方式用喷嘴。局部应用灭火方式用喷嘴又分为架空型和槽边型喷嘴。灭火剂流通管路单向阀装于连接管与集流管之间,防止灭火剂从集流管向灭火剂瓶组返流。安全泄放装置装于瓶组和集流管上,以防止瓶组和灭火剂管道非正常受压时爆炸。瓶组上的安全泄放装置可装在容器上或容器阀上。

安全泄放装置可分为灭火剂瓶组安全泄放装置、驱动气体瓶组安全泄放装置和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

低泄高封阀是为了防止系统由于驱动气体泄漏的累积而引起系统的误动作而在管路中设置的阀门。它安装在系统启动管路上,正常情况下处于开启状态,只有进口压力达到设定压力时才关闭,其主要作用是排除由于气源泄漏积聚在启动管路内的气体。

5.同一规格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

6.同一规格的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其高度差不宜超过10mm。

气动驱动装置储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低于设计压力,且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气体驱动

管道上的单向阀启闭灵活,无卡阻现象。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安全阀要通过专用的泄压管接到室外

1.  选择阀操作手柄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 时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安装以重力式机械驱动装置时,应保证重物在下落行程中无阻挡,其下落行程要保证驱动所

需距离,且不小于25mm。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水平管道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的间距不宜大于0.6m。转弯处应增设1 个管卡。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要进行气压严密性试验。

试验时,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如未发现异状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 min,直至试验压力值。保持压力,检查管道各处无变形,无泄漏为合格。

灭火剂输送管道:2)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栓,不得放双垫或偏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符合标准,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度不大于螺杆直径的1/2 且保有不少于2 条外露螺纹;2)管道末端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大于500mm;(3)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 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各安装1 个防晃支架。当管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设1 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增设防晃支架。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色环宽度不应小于50mm

控制组件:设置在防护区处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要安装在防护区入口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3.手动启动、停止按钮安装在防护区入口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气体喷放指示灯宜安装在防护区入口的正上方。

模拟喷气试验方法:①IG 541 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及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采用其充装的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试验采用的储存容器数应为选定试验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设计用量所需容器总数的5%,且不少于1 个;

②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试验要选定输送管道最长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喷放量不小于设计用量的10%;

② 代烷灭火系统模拟喷气试验不采用卤代烷灭火剂,宜采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区别空气)进行。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与被试验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用的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结构、型号、规格应相同,连接与控制方式要一致,氮气或压缩空气的充装压力按设计要求执行。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数不少于灭火剂储存容器数的20%,且不少于1 个;

⑤  拟喷气试验宜采用自动启动方式;

高压储存装置:2)储存装置间的环境温度为-10℃~50℃;高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环境温度为0℃~49℃。

操作面距墙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且不小于贮存容器外径的1.5 倍;同一系统中容器阀上的压力表的安装高度差不宜超10mm,相差较大时,允许使用垫片调整;气动管道应采用护口式或卡套式连接。防护区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低于0.5h,顶棚的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要设检漏装置;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充装量和储存压力符合设计文件,且不超过设计充装量1.5%;卤代烷

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实际压力不低于相应温度下的贮存压力,且不超过该贮存压力的5%;贮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质量损失不大于10%;组合分配的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保护5 个及5 个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在48h 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要有备用量,其它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 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

低压储存装置:储存装置要远离热源,其位置要便于再充装,其环境温度宜为-23℃~49℃。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报警功能正常,高压报警压力设定值应为2.2MPa,低

压报警压力设定值为1.8MPa

多个驱动装置集中安装时其高度相差不宜超过10mm;压力表的正面朝向操作面,多个驱动装置集中安装时其压力表高度相差不宜超过10mm;

取驱动气体的贮存压力,以0.5MPa/S 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关断试验气源

3min 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为合格。

七氟丙烷、三氟甲烷、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的管道上应设液流

单向阀,方向与灭火剂输送方向一致;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容器上至少应设置2 套安全泄压装置,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

统的安全阀应通过专用泄压管接到室外,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2.38±0.12MPa。

1.  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并应设在防护区净高的2/3 以上;;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 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喷头的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300mm。且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 台。1)同一防护区设置多台装置时,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m;(2)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MPa。(预制灭火装置的充压压力不大于3mpa)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 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水平管道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的间距不宜大于0.6米

预制灭火系统、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喷口前2.0m 内不得有阻碍气体释放的障碍物;气体灭火系统储存容器内的压力,气动型气动装置的气动源的压力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

五年后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1.五年后,每三年应对金属软管(连接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性能合格方能继续使用,如发现老化现象,应进行更换;

2.五年后,对释放过灭火剂的储瓶、相关阀门等部件进行一次水压强度和气体密封性试验,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泡沫灭火系统:

低倍数泡沫的主要灭火机理是低倍数泡沫的主要灭火机理是通过泡沫的遮盖作用,将燃烧液体与空气隔离实现灭火。按应用场所及泡沫产生装置的不同,可以分为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水喷淋系统和泡沫炮系统等。

泡沫炮系统作为主要灭火设施或辅助灭火设施适用于下列场所:

(1)直径小于18m 的非水溶性液体固定顶储罐;

(2)围堰内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

(3)甲、乙、丙类液体汽车槽车栈台或火车槽车栈台;

(4)室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

(5)飞机库。

中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分为全淹没系统、局部应用系统、移动式系统及油罐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全淹没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一般用于小型场所。局部应用;主要适用于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 类火灾场所,限定位置的流散B 类火灾场所,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m2 的流淌B 类火灾场所。移动式:于较小火灾场所,或做辅助设施使用。选用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油罐仅限于丙类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单罐容量小于10,000m3 的甲、乙类固定顶与内浮顶油罐。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的主要灭火机理是通过密集状态的大量高倍数泡沫封闭火灾区域,以阻断新空气的流入达到窒息灭火。可分为全淹没系统、局部应用系统和移动系统3 种类型。

全淹没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特别适用于大面积有限空间内的A 类和B 类火灾的防护

局部应用系统主要用于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 类火灾与B 类火灾场所,也可

用于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

移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用于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场所,流淌

的B 类火灾场所,发生火灾时需要排烟、降温或排除有害气体的封闭空间。

固定式泡沫系统适用于独立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库区和机动消防设施不足的企业附属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半固定式泡沫系统适用于机动消防设施较强企业附属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储罐区。

移动式系统主要用于小型储罐或有可燃液体泄漏的场所。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泡沫液需要送检:

(1)6%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7.0t;

(2)3%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3.5t;

(3)6%蛋白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2.5t;

(4)6%合成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2.0t;

(5)高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1.0t;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进行试验:①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要采用清水进行,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 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 倍;

②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要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和阀瓣密封面不能有渗漏;

泡沫液储罐周围要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通道,其宽度不能小于0.7m,且操作面不能小于

1.5m;当泡沫液储罐上的控制阀距地面高度大于1.8m 时,需要在操作面处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

泡沫液管道出液口不能高于泡沫液储罐最低液面1m,泡沫液管道吸液口距泡沫液储罐底面不小于0.15m,且最好做成喇叭口形;

③  场制作的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需要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储罐装满水后的静压力,试验时间不能小于30min,目测不能有渗漏;

对于设置在露天的泡沫液压力储罐,需要根据环境条件采取防晒、防冻和防腐等措施。当环

④  境温度低于0℃时,需要采取防冻设施;当环境温度高于40℃时,需要有降温措施

环泵式比例混合器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为±10mm;压力表与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进口处的距离不大于0.3m。、当泡沫液储罐上的控制阀距地面高度大于1.8米时,需要在操作面上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泡沫液储罐周围要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通道,其宽度不能小于0.7米,且操作面宽度不能小于1.8

比例混合器的吸液口与泡沫液储罐或泡沫液桶最低液面的高度差不能大于1.0m。

泡沫消火栓:地下式消火栓顶部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小于井盖半径室内泡沫消火栓的栓口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泡沫消火栓的墙面成90°,栓口离地面或操作

基面的高度一般为1.1m,允许偏差为±20mm,坐标的允许偏差为20mm

半液下泡沫喷射装置需要整体安装在泡沫管道进入储罐处设置的钢质明杆闸阀与止回阀之间的水平管道上,并采用扩张器(伸缩器)或金属软管与止回阀连接,要保证距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进气端小于或等于0.3m 处没有遮挡物。固定式泡沫炮的进口压力一般在1.0mpa以上。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发泡网前小于或等于1.0m 处,不能有影响泡沫喷放的障碍物。当液下喷射一个喷射口设在储罐中心时,其泡沫喷射管要固定在支架上;当液下喷射和半液下喷射设有2 个及以上喷射口,并沿罐周均匀设置时,其间距偏差不能大于100mm。

泡沫喷淋管道:(1)泡沫喷淋管道支、吊架与泡沫喷头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0.3m;与末端泡沫喷头之间的距离不能大于0.5m。

(2)泡沫喷淋分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泡沫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支、吊架均不能少于1 个,且支、吊架的间距不能大于3.6m;当泡沫喷头的设置高度大于10m 时,支、吊架的间距不能大于3.2m。

系统功能测试:中低倍数泡沫喷射时间不小于1min,高倍数30s

喷射泡沫试验及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应 每2年检查一次。

①     体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是由平衡压力流量控制阀和比例混合器两大部分装在一起,产品出厂前已进行了强度试验和混合比的标定,故安装时需要整体竖直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并在水和泡沫液进口的水平管道上要分别安装压力表,为了便于观察和准确测量压力值,压力表与平衡

②     式比例混合装置的进口处的距离不大于0.3m。

③     ②分体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平衡压力流量控制阀和比例混合器是分开设置的,流量调节范围相对要大一些,其平衡压力流量控制阀要竖直安装。

③水力驱动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液泵要水平安装,安装尺寸和管道的连接方式需要符合设计要求。

在高背压泡沫产生器进口侧设置的压力表接口要竖直安装;其出口侧设置的压力表、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的安装尺寸要符合设计要求,环境温度为0℃及以下的地区,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上的控制阀需选用钢质阀门。

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在浮顶上时,泡沫混合液支管要固定在支架上,泡沫喷射口T 型管的横管要水平安装,伸入泡沫堰板后要向下倾斜30°~60°。单、双盘式内浮顶储罐泡沫堰板的高度及与罐壁的间距要符合设计要求。泡沫堰板与罐壁的距离要不小于0.55m,泡沫堰板的高度要不小于0.5m。

干粉灭火系统:

预制干粉灭火系统主要用来保护特定的小型设备或者小空间,既可用于局部

保护方式,也可用于全淹没保护方式。

干粉储存容器充装量检查要求实际充装量不得小于设计充装量,也不得超过设计充装量的3%

⑤ 同一规格的干粉储存容器和驱动气体储瓶,其高度差不超过20mm。

⑥ 同一规格的启动气体储瓶,其高度差不超过10 mm。

对于贮压型系统,当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时,喷头的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7m;当采用局部应用系统时,喷头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6m;对于贮气瓶型系统,当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时,喷头的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8m;当采用局部应用系统时,喷头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7m。

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1.5 倍系统最大工作压力。水压强度试验时,其测试点选择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管网注水时,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以不大于0.5 MPa/s 的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5min 后,管网无泄漏、无变形

当水压强度试验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气压强度试验代替。气压强度试验压力取1.15 倍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在试验前,用加压介质进行预试验,预试验压力为0.2 MPa;试验时,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 %时,如未发现异状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 %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 min,直至试验压力;保压检查管道各处无变形,无泄漏为合格。

气密性试验:干粉输送管道进行气密性试验时,对干粉输送管道,试验压力为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2/3;对气体输送管道,试验压力为气体最高工作储存压力。

进行气密性试验时,应以不大于0.5MPa/s 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关断试验气源3

min 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 %为合格。

模拟喷放试验采用干粉灭火剂和自动启动方式,干粉用量不少于设计用量的30%

模拟喷放时应保证出口压力不低于设计压力。‘

建筑灭火器配置:

灭火器箱采用直尺测量字体尺寸,不得小于30mm×60mm(宽×高)。

经测力计实测检查,开启力不大于50N;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65°,箱盖开启角度不小于

110°。箱门平面度公差不大于2mm,灭火器箱的正面的零部件凸出箱门外表面的高度不大于15mm,其他各面零部件凸出其外表面高度不大于10mm,门与框最大间隙不超过2.5mm翻盖式灭火器箱箱盖在正面凸出不超过20mm

③除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外的贮压式灭火器装有压力指示器。经检查,压力指示器的种类与灭火器种类相符,其指针在绿色区域范围内;压力指示器20℃时显示的工作压力值与灭火器标志上标注的20℃的充装压力相同。

3kg(L)以上充装量的配有喷射软管,经钢卷尺测量,手提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的长度(不包

括软管两端的接头)不得小于400 mm,推车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的长度(不包括软管两端的接头和喷射枪)不得小于4m,灭火器整体最低位置与地面之间的间距不小于100mm

嵌墙式灭火器箱的安装高度,按照手提式灭火器顶部与地面距离不大于1.50 m,底部与

地面距离不小于0.08 m 的要求确定。翻盖式灭火器箱的翻盖开启角度不小于100度

挂钩、托架安装后,能够承受5 倍的手提式灭火器(当5 倍的手提式灭火器质量小于

45kg 时,按45kg 计)的静载荷,承载5min 后,不出现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等现象。每个配置单元内灭火器数量不少于2 具,每个设置点灭火器不多于5 具;住宅楼每层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2 的,配置1 具1A 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2,增配1 具1A 的手提式灭火器。

每个配置单元内灭火器数量不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灭火器不多于5具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标准: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和轻缺陷项(C),灭火器配置验收的合格判定条件为:A=0,且B≤1,且B+ C≤4;否则,验收评定为不合格

使用达到下列规定年限的灭火器,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分批次向灭火器维修企业送修:

(1)手提式、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 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 年。

(2)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 年;首次

修以后每满2 年。

送修灭火器时,一次送修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需要选择相同类型、相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且其灭火级别不得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灭火器报废年限

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者超过下列规定期限的,均予以报废处理:

(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6 年。

(2)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出厂期满10 年。

(3)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12 年。

灭火器维修和再充装前,维修单位必须逐个对灭火器组件(筒体、贮气瓶、器头、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等)进行水压试验。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要逐个进行残余变形率测定。

(1)试验压力:灭火器筒体和驱动气体贮气瓶按照生产企业规定的试验压力进行水压试验。

(2)试验要求:水压试验时不得有泄漏、破裂以及反映结构强度缺陷的可见性变形;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的残余变形率不得大于3%。

6)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和洁净气体灭火器可选用露点低于-55℃的工业用氮气、纯度99.5%以

上的二氧化碳、不含水分的压缩空气等作为驱动气体,但要与灭火器铭牌、贮气瓶上标识的种类一致。灭火器再冲装后,逐具进行气密性使用。

防烟排烟系统:

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中,自垂百叶式加压送风口常用于防烟楼梯间。

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的环境条件下能连续工作不少于30min。

(2)排烟管道。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常用的排烟管道采用镀锌钢板加工制作,厚度按高压系统要求,并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 的距离。

挡烟垂壁是用于分隔防烟分区的装置或设施,可分为固定式或活动式。固定式可采用隔墙、楼板下不小于500mm 的梁或吊顶下凸出不小于500mm 的不燃烧体;

金属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风管法兰材料规格按表3-11-3-1 选用,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50mm,矩形风管法兰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排烟风管的隔热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 的不燃绝热材料(如矿棉、岩棉、硅酸铝

等),

非金属风管)法兰的规格符合表3-11-3-2 的规定,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2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板材应采用咬口连接或铆接,除镀锌钢板和含有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外,板厚大于1.5mm的可采用焊接。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可采用法兰连接或不然材料的柔性软管连接。如果风机仅用于防烟、排烟时不宜用柔性连接。

2)风管接口的连接应严密、牢固,垫片厚度不应小于3 ㎜,不应凸入管内和法兰外;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 ㎜的距离。

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安装的方向、位置应正确,阀门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应大于200mm;

排烟防火阀一般由阀体、叶片、执行机构和温感器(区分热感器)

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的手动驱动装置应固定安装在明显可见、距楼地面1.3m~1.5m

之间便于操作的位置,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手动驱动装置操作应灵活。

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不应大于60mm,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的挡

烟垂帘组成的连续性挡烟垂壁,各块之间不应有缝隙,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按钮应固定安装在便于操作、明显可见处距楼地面1.3m~1.5m

之间。

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

防烟排烟系统由风口、风阀、排烟窗、风机、风道以及相应的控制系统构成。{可分开为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各部分组成一样}

对于地下楼梯间,同时打开模拟着火楼层楼梯间的防火门;测试各门洞处的风速不应小于0.7m/s。

防排烟系统周期检查: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与电气防火:

在下列情况下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1.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

2.沿竖井垂直敷设穿越楼处;

3.管线进出竖井处;

4.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间的(电缆)隔墙处(建筑物隔墙不用采取防火封堵)

5.穿越建筑物的外墙处;

6.至建筑物的入口处,至配电间、控制室的沟道入口处;

7.电缆引至配电箱、柜或控制屏、台的开孔部位。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系统应作为独立系统进行设置。当建筑物内设有变电所时,要在变电所处开始自成系统,当建筑物为低压进线时,要在进线处开始自成系统。

当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时,应设置自动启动装置,并在主电源断电后30s 内供电;当消防负荷为二级且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

。消防设备的控制回路不得采用变频调速器作为控制装置。

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消防用电设备,各防火分区的其他消防用电设备应由消防电源中的双电源或双回线路电源供电,末端配电箱要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并将配电箱安装在所在防火分区内,再由末端配电箱配出引至相应的消防设备。对于作用相同、性质相同且容量较小的消防设备,可视为一组设备,并采用一个分支回路进行供电。每个分支回路所供的设备不要超过5 台,总设计容量不要超过10KW

消防设备供电线路敷设

防火封堵:

电缆竖井防火封堵系统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楼板的耐火极限,,防火封堵系统与竖井之间应采用膨胀型防火密封胶封边,系统与电缆的其他空间之间应采用膨胀型防火密封胶封堵, 密封胶厚度突出防火封堵系统面不应小于13mm,贯穿电缆横截面应小于贯穿孔洞的40%。电气柜孔应采用矿棉板加膨胀型防火堵料组合的防火封堵

室外变、配电装置距堆场、可燃液体储罐和甲、乙类厂房库房不应小于25m;距其它建筑物不应小于10m;距液化石油气罐不应小于35m;石油化工装置的变、配电室还应布置在装置的一侧,户内电压为10kV 以上、总油量为60kg 以下的充油设备,可安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内;总油量为60~600kg 者,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总油量为600kg 以上者,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隔内。10kV 及其以下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变电室与各级爆炸危险环境毗连,最多只能有两面相连的墙与危险环境共用。

变压器应设置短路保护装置,变压器高压侧还可通过采用过电流继电器来进行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防护电器的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不应小于回路的计算负载电流;

(2)防护电器的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不应大于回路的允许持续载流量

(3)保证防护电器有效动作的电流不应大于回路载流量的1.45 倍。

计算负载电流<额定或整定电流<允许持续载电流

回光灯聚光灯不宜安装在可燃基座上

低压配电与控制电器的导线绝缘应无老化、腐蚀和损伤现象;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应多于2根,且2 根导线线径相同

变压器高压侧还可通过采用过电流继电器来进行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在变压器的架空线引入电源侧,应安装避雷器,并设有一定的保护间隙

在中性点友良好接地的低压配置系统中,应采用保护接零方式。但城市公用电网应采用统一

的保护方式;所有农村配电网络,为避免接零与接地两种保护方式混用而引起事故,一律不得实行保护接零,而应采用保护接地方式。在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配电网络中,采用保护接地。高压电气设备,一般实行保护接地。电器相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MΩ。)低压配电和控制电器:。采用电阻率和抗压强度低的材料制造触头。定期检查触头表面状况,若发现触头表面粗糙,应以细锉修整,切忌以砂纸打磨。控制器每月至少检修两次

在潮湿场所插座应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车间及试(实)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15m;同一室内插座安装高度一致。插座面板应无烧蚀、变色、熔融痕迹。非临时用电,不宜使用移动式插座。当使用移动式插座时,电源线要采用铜芯电缆或护套软

线;具有保护接地线(PE 线);禁止放置在可燃物上;禁止串接使用;严禁超容量使用。

库房照明宜采用投光灯采光。储存可燃物的仓库及类似场所照明光源应采用冷光源,其垂直下方与堆放可燃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m,

超过60W 的白炽灯、卤素灯、荧光高压汞灯等照明灯具(包括镇流器)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

和可燃构件上,聚光灯的聚光点不应落在可燃物,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 级。

嵌入顶棚内的灯具,灯头引线应采用柔性金属管保护,其保护长度不宜超过1m。嵌入式灯

具、贴顶灯具以及光檐(槽灯)照明,当采用卤钨灯以及单灯功率超过1O0W的白炽灯时,灯具(或灯)引入线应选用耐105℃~250℃高温的绝缘电线,或采用瓷管、石棉等非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霓虹灯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距离不小于20mm。建筑物内景观照明灯具的导电部分对地电阻应大于2MΩ。

,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100W 及以上者采用瓷质灯头;连接灯具的软线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节日彩灯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顶部彩灯采用有防雨性能的专用灯具,灯罩要拧紧;

(2)彩灯连接线路应采用绝缘铜导线,导线截面积应满足载流量要求,且不应小于2.5mm²,

灯头线不应小于1.0mm²;

(3)悬挂式彩灯应采用防水吊线灯头,灯头线与干线的连接应牢固绝缘包扎紧密;

(4)彩灯供电线路应采用橡胶多股铜芯软导线,截面不应小于4.Omm²,垂直敷设时,对地面的距离不小于3.0m;

(5)彩灯的电源除统一控制外,每个支路应有单独控制开关和熔断器保护,导线的支持物应安装牢固。

电动机应安装在牢固的机座上,机座周围应有适当的通道,与其它低压带电体、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超过3kw电热器具周围0.5m 以内不应放置可燃物低于3KW以下可移动式电热器应放在不燃材料制作的工作台上,与周围可燃物应保持0.3m 以上的距离

空调器具不应安装在可燃结构上,其设备与周围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为自带(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四个类型

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头连接

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

墙安装;

消防应急灯具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安装:

(1)在顶部安装时,尽量不要吸顶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200mm;吊装时,应采

用金属吊杆或吊链,吊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结构件上;

(2)低位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应安装在距地面(楼面)1m 以下的墙上,标志表面应与墙面平行,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有尖锐角及伸出的固定件;

(3)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电源连接和控制线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标志灯具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差不宜大于3mm与地面接触边缘不宜大于1mm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

(1)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均匀布置,最好安装在棚顶或距楼地面2m 以上的侧面墙上;

(2)   在侧面墙上顶部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距离不得低于2m,在距地面1m 以下侧面墙上安装时,应采用嵌入式安装,其凸出墙面最大水平距离不应超过20mm,且应保证光线照射在安装灯具的水平线以下;不得安装在地面或1~2m 之间侧面墙上;(小于等于1米大于等于2米)

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50mm 以上,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 ~1.5m,靠近

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0m。

应急电源盒与灯具间的连接线应采用焊接或压接方式;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150mm 以上,,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为1.3~1.5m(同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坪0.1~0.2m;

疏散指示标志牌安装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时,其指示的疏散方向应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安装间距不应大于1.5m;安装在地面上时,只能采用镶嵌式工艺,其安装后应平整、牢固。

1)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支路和集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在竖井内敷设、且与竖井内

的燃烧性能为B1 级以下电线电缆之间没有防火分隔时,应选择燃烧性能为A 级的电线电缆;有防火分隔时,可选择燃烧性能为B1 级的电线电缆;逐个切断各区域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分配电装置,该配电箱或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 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断开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使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备电工作,应急照明控制器在备电工作时各种控制功能应不受影响,备电工作时间不小于应急照明持续时间的3 倍,且不小于2h。

连续3 次操作试验机构,观察标志灯具自动应急转换情况。

连续3 次按试验按钮,标志灯具应能完成自动转换。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有主、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指示,并能实现主、备用电源的自动转换。且备用电源应能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正常工作2h。max(3倍,2h)

平面疏散区域供电应由应急照明总配电柜的主电以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非人员密集场所可在多个防火分区设置一个共用应急照明配电箱,但每个防火分区宜采用单独的应急照明供电回路;大于2000m²的防火分区应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小于2000

m²的防火分区可采用专用应急照明回路;应急照明回路沿电缆管井垂直敷设时,公共建筑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住宅建筑不宜超过16 层;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所带灯具覆盖的防火分区总面积不宜超过4000 m²,地铁隧道内不应超过一个区段的1/2,道路交通隧道内不宜超过500m;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设置

二者在同一平面层时,应急照明电源应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

二者不在同一平面层,且配电分支干线沿同一电缆管井敷设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采用放

射式或树干式供电方式。商住楼的商业部分与居住部分应分开,并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垂直疏散区域及其扩展区域的供电

(1)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其扩展区可按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考虑,并应采用垂直配灯方式;

(2)建筑高度超过50m 的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扩展区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3.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应由变配电所放射式供电

5.灯具配电回路

(1)AC220V 或DC216V 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10A;安全电压灯具的供电回路

工作电流不宜大于5A

(2)每个应急供电回路所配接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64

(3)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经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配接消防应急灯具;

(4)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入及输出配电回路中不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脱扣保护装置

6.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

(1)输出回路不应超过8 路;

(2)采用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应大于5A

(3)采用非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应大于16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系统组成。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独立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

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2)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 个弯曲时;

(3)管子长度每超过10m,有2 个弯曲时;

(4)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 个弯曲时。

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线槽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

(1)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2)距接线盒0.2m 处;

(3)线槽转角或分支处;

(4)直线段不大于3m 处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 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且绝

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1.控制类设备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布置要求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 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 的通道;

控制类设备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 m ~1.8m 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在宽度小于3m 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

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温10烟1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实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0。2)探测器应采用连续无接头方式安装,如确需中间接线,必须用专用接线盒连接;探测器安装敷设时不应硬性折弯、扭转,避免重力挤压冲击,探测器的弯曲半径宜大于0.2m感温光纤严禁打结,光纤弯曲时,弯曲半径应大于50mm;分布式感温光纤穿越相邻的报警区域应设置光缆余量段,隔断两侧应各留不小于8m 的余量段;每个光通道始端及末端光纤应各留不小于8m 的余量段。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每个光栅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要求,光纤光栅感温段的弯曲半径应大于300mm。交流供电和36V 以上直流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其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

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 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应记录火灾报警时间

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 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

能。逐一在采样管最末端(最不利处)采样孔加入试验烟,采用秒表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响应时间,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20s 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使至少50 个输入/输出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少于50 个时,使所有模块动作),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采用仪表测量其声压级,非住宅内使用室内型和室外型火灾声警报器的声信号至少在一个方向上3m 处的声压级(A 计权)应不小于75dB,且在任意方向上3m 处的声压级(A 计权)应不大于120dB

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在2.2m 以上。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可燃气体控制器100s内发出故障。可燃气体控制器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 内发出报警信号,并

应记录报警时间;再使其它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依次逐个对探测器施加达到响应浓度值的可燃气体标准样气,采用秒表测量、观察方法检查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在30s 内响应;撤去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在60s 内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中其他各种用电设备、区域显示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功能检验:

(1)实际安装数量在5 台以下者,全部检验;

(2)实际安装数量在6~10 台者,抽验5 台;

(3)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 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抽验、但抽验总数不应少

于5 台;

(4)各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流指示器、信号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50%的比例抽验;

系统合格标准:系统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2 且B+C≤检查项的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 年后,应每隔3 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应有10%且不少于50 只的备品。每年)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试验至少1 次。元件老化,一般火灾探测器使用寿命约10 年,每3 年要求全面清洗。

监控中心作为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核心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系统在各项功能调试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于1 个月。联网用户端的系统调试主要指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调试。选择的测试联网用户数量为5-10个。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应在10s 内将信息传输至监控中心。半年检查录音文件的保存情况。一年检查:系统网络安全性、监控系统日志并进行整理备份、数据库使用情况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由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报警传输网络、监控中心以及火警信息终端等几部分组成(无报警装置)

引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 根;

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 的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6.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监控中心端的系统调试主要指通信服务器、报警受

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用户管理服务系统等组件的调试,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端进行火警信息终端调试。

第四篇 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

评估原则:系统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三、评估内容

(一)分析区域范围内可能存在的火灾危险源,合理划分评估单元,建立全面的评估指标体

系;

(二)对评估单元进行定性及定量分级,并结合专家意见建立权重系统;

(三)对区域的火灾风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论;

(四)提出合理可行的消防安全对策及规划建议。

评估范围:整个区域范围内的社会因素、建筑群和交通路网等。

区域火灾风险评估可选择以下几个层次的指标体系结构。

1.一级指标

一般包括火灾危险源、区域基础信息、消防能力和社会面防控能力等。

2.二级指标

一般包括客观因素、人为因素、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灭火救援能力、消防管理、消防宣

教育、灾害抵御能力等。

3.三级指标

危险物自己

根据火灾风险分析与计算结果,遵循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按照当前通行的风险归避、风险降低、风险转移以及风险自留等四种风险控制措施,根据当前经济、技术、资源等条件下所能采用的控制措施,提出消除或降低火灾风险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

建筑火灾风险分析方法与评估要求:

所谓一般目的的评估,是指建筑的所有者、使用者自身出于提高建筑的消防安全程度

的需要,采取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方法,更为精细地管理建筑消防安全问题

所谓特定目的的评估,是指建筑的所有者、使用者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必须进行的

建筑火灾风险评估

在建立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时,一般遵循如下原则: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适用性

评估内容:(一)分析建筑内可能存在的火灾危险源,合理划分评估单元,建立全面的评估指标体系;

(二)对评估单元进行定性及定量分级,并结合专家意见建立权重系统;

(三)对建筑的火灾风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论;

(四)提出合理可行的消防安全对策及规划建议。

可燃物、助燃剂、火源、时间和空间是火灾的五个要素。

建筑火灾风险评估,一般分为二层或三层,每个层次的单元根据需要进一步划分为若

干因素,再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火灾危害等方面分析各因素的火灾危险度,各个组成因

素的危险度是进行系统危险分析的基础,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的火灾风险等级。

常用的建筑风险控制措风险消除、风险减少、风险转移(建筑保险

四、指标体系构建

(一)一级指标。

包括火灾危险源、建筑防火特性、内部消防管理和消防保卫力量。

(二)二级指标。

包括客观因素、人为因素、建筑特性、被动防火措施、主动防火措施、支援力量和消

防团队。

(三)三级指标。

建筑防火性能评估单元的包括建筑特性、被动防火措施、主动防火措施三个方面。

1.建筑特性

建筑特性在建筑状况评估单元中所占比重为0.26,包括公共区火灾荷载、建筑用途、建筑层数、建筑面积、人员荷载、内部装修等六部分。

2.  被动防火措施

被动防火措施在建筑状况评估单元中所占比重为0.32,包括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扑救条件、防火分隔和疏散通道等六部分。

3.主动防火措施

主动防火措施在建筑状况评估单元中所占比重为0.42,包括消防给水、防排烟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材配置和疏散诱导系统等六部分。

建筑消防性能化设计方法与技术要求:

不能以消防性能化设计为由任意突破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必须确保采用消防性能化设计的建筑的消防安全水平不能低于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防火设计的消防安全水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可对其全部或部分进行消防性能化设计:      

(一)超出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适用范围的;

(二)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隔、防烟排烟、安全疏散、建筑构件耐

火等设计时,难以满足工程项目特殊使用功能的。

下列情况不应采用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

(一)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二)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已有明确规定,且无特殊使用功能的建筑;

(三)居住建筑;

(四)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幼儿园、托儿所、老年人建筑、歌舞娱乐游艺场所;

(五)室内净高小于8.0m 的丙、丁、戊类厂房和丙、丁、戊类仓库;

(六)甲、乙类厂房、甲、乙类仓库,可燃液体、气体储存设施及其他易燃、易爆工程或场所。

建筑消防性能化设计的基本程序与步骤:

(一)确定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用途、建筑设计的适用标准

(二)确定需要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进行设计的问题

(三)确定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总体目标

(四)进行性能化防火试设计和评估验证

(五)修改、完善设计并进一步评估验证确定是否满足所确定的消防安全目标

(六)编制设计说明与分析报告,提交审查与批准

确定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性能目标时,应首先将消防安全总目标进一步转化为可量化的

性能目标,包括:火灾后果的影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温度以及燃烧产物的扩散等

常见的性能判定标准包括:

1)生命安全标准:热效应、毒性、和能见度等;

2)非生命安全标准:热效应、火灾蔓延、烟气损害、防火分隔物受损和结构的完整性

和对暴露于火灾中财产所造成的危害等。

建筑的防火设计可分解为三个构成部分,即建筑被动防火系统、建筑主动防火系统和

安全疏散系统。

火灾模型主要分为确定性模型和随机性模型。

火灾数值模型主要有专家系统(Expert System)、区域模型(Zone Model)、场模型

(Field Model)、网络模型(Network Model)和混合模型(Hybrid Model)

目前用于火灾模拟的CFD 模型主要有:FDS、PHOENICS、FLUENT 等。FDS 是专门

针对火灾模拟而开发的CFD 软件,简单易用。因此,在火灾模拟中应用最为广泛。

人员疏散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水力模型和人员行为模型。

最常用的方法是水力疏散模型,它通过将人在疏散通道内的走动模拟为水在管道内的流动来进行计算。这一方法的缺点是它完全忽略掉了人的个体特性,而将人群的疏散作为一种整体运动

人员行为模型模拟人在火灾中的行为,综合考虑了人与人、人与建筑物以及人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类模型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火灾时个人的特性对人员疏散的影响,

软件介绍:)STEPS一个人只能占有一个单元。网格单元的缺省尺寸是0.5m×0.5m

Simulex模型采用一个连续的空间体系,各层的平面图和楼梯都划分成一个个

0.2m×0.2m 的块或网格。SGEM每个

网格的大小是0.4m×0.4m,一个人占据一个网格。此外,同一时间内一个人只能占据一个

网格单元。)buildingEXODUS模型包括6 个在模拟疏散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传递信息的

子模型,他们是人员、运动、行为、毒性、危险性和几何学子模型。是一个行为模式模型

火灾场景的确定应根据最不利的原则确定

火灾场景设计:火灾危险源辨识、火灾增长、设定火灾、疏散场景确定

轰燃是火灾从初期的增长阶段向充分发展阶段转变的一个相对短暂的过程。发生轰然

时室内的大部分物品开始剧烈燃烧,可以认为此时的火灾的功率,即热释放速率,达到最

大值。

疏散场景确定:

疏散过程、安全疏散标准、疏散相关参数、人员数量、人员行进速度、流动系数、安全裕度

疏散开始时间即从起火到开始疏散的时间。散开始时间(tstart)可分为探测时间(td)、报警时间(ta)和人员的疏散预动时间(tpre)。疏散行动时间(taction)即从疏散开始至疏散到安全地点的时间。《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 规定,商店营业部分疏散人数的计算,可按每层营业厅和为顾客服务用房的面积总数乘以换算系数(人/m2)来确定:第一、二层,每层换

算系数为0.85;第三层,换算系数为0.77;第四层及以上各层,每层换算系数为0.60。

当人员密度大于3.5 人/m2 时,人群将非常拥挤基本上无法移动。

在分析火灾对疏散的影响时,一般从温度、毒性气体的浓度、能见度等方面进行讨论

。如果不能确定可燃物的性质,为了保守起见临界辐射强度取10kW/ m2。

第五篇 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的特征:全方位性、全天候性、全过程性、全员性、强制性、

从《消防法》确定的我国消防工作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

责、公民积极参与”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是消防

安全管理活动的主体。

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大致包括法律政策依据和规章制度依据两大类。

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靠群众的原则、依法管理的原则、科学管理的原则、综合治理的原则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p383-385

发生火灾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婴幼儿和老、弱、病、残人员应当优先疏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不仅要根据火灾危险源的辨识来确定,还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

即物品贮存的多少、价值的大小、人员的集中量以及隐患的存在和火灾的危险程度等情况

而定,通常可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如化工生产车间、油漆、烘烤、熬炼、木工、电焊气割操作间;化验室、汽车库、化学危险品仓库;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钢瓶仓库和储罐,液化石油气瓶或储罐;氧气站,乙炔站,氢气站;易燃的建筑群等。

2.发生火灾后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如与火灾扑救密切相关的变配电站(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

3.性质重要、发生事故影响全局的部位,如发电站、变配电站(室),通信设备机房、

生产总控制室,电子计算机房,锅炉房,档案室、资料、贵重物品和重要历史文献收藏室

等。

4.财产集中的部位,如储存大量原料、成品的仓库、货场,使用或存放先进技术设备

的实险室、车间、仓库等。

5.人员集中的部位,如单位内部的礼堂(俱乐部)、托儿所、集体宿舍、医院病房等。

加强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是做好一个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单位消防安全、避免和

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带着全局

的判断力和发展眼光来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切勿盲目、面面俱到,致使防护、管理没

重点。更不能打马虎眼,忽视、遗漏对某一两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保护与管理。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管理、立牌管理、教育管理、档案管理、日常管理、应急备战管理

火灾隐患的判断:p397-400

533

备、宣传资料。

5.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应在醒目位置设

置疏散逃生标志等消防安全提示。

(一)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

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教育培训;

2.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教育培训;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

散演练。

4.单位应定期开展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组织

全体从业人员参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到消防教育场馆参观体验,确保人人具备检查

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展下列消防教育培训工作:

1.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

2.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教育培训;

3.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教育培训;

4.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5.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6.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应当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安排教育培训内容,开设消防基础理论和消防管理课程,并列入学生必修课程。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P408-413

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建重点工程、其他需要制定应急预案的单位或场所。

制定应急预案的程序是指其制定的方法和步骤。一般来说,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明确范围,明确重点部位。

(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

(三)科学计算,确定人员力量和器材装备。

(四)确定灭火救援应急行动意图。

(五)严格审核,不断充实完善。

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应急组织机构、火情预想、报警和接警

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

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计划图、注意事项等

演练组织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制订年度应

急演练规划,按照“先单项后综合、先桌面后实战、循序渐进、时空有序”等原则,合理规

划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时间、地点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消防安全重点

单位应当每半年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其他单位应当每年开展一次灭火和

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总结:演练评估、演练总结、成果运用、文件归档与备案、考核与奖惩

施工现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防火实施

统一管理,并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现场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等进行总体规

划、统筹安排,确保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落到实处。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

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应对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

2 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 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

路。

(一)临建用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

1.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严禁设置于在建工程内。

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3.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4.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2.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 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

(2)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 级

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一)临时消防车道设置要求

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同时,考虑灭火救援的安全以及供水的可靠,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

宜大于40m。

2.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

防车道。

3.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

小于12m×12m 的回车场。

4.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5.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二)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

1.需设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施工现场

(1)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在建工程。

(2)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 ㎡的在建工程。

(3)超过10 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要求

(1)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

边一侧;

(3)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

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临时搭建的宿舍、办公用房提出下列防火要求: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当临时用房是金属夹芯板(俗称彩钢板)时,

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

燃烧性能分级》,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2.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 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 ㎡。

3.建筑层数为3 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 ㎡时,应设置不少于2 部疏散楼梯,房间

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 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

净宽度不应小于1.5m。

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 ㎡,其它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 ㎡。

7.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

间建筑面积超过50 ㎡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 ㎡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³时,应设置临时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 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

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考虑给水系统的需要与施工系统的实际情况,一般临时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

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100。

(3)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距在

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不应小于5m。

(4)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5)室外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1.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

应小于0.5lx。

2.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

不应小于60min。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  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3.  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并应具体明确以下相关内容:

4.  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大型群众性活动具有规模大、临时性和协调难等特点。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主要有以下

几方面。:电气引起火灾、明火管理不善引起火灾、吸烟不慎、燃放烟花引起火灾

为保障重大节庆活动安全有效进行,必须建立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

高效的消防安全保卫组织体系。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活动需要,成立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任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单位副职领导(专、兼职)为副组长、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应设灭火行动组、通讯保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和防火巡查组。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主要分前期筹备、集中审批和现场保卫三个阶段,其

消放安全管理包括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以及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内容。

前期筹备阶段。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单位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 编制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工作方案

2.室内场所主要检查活动场所固定消防设施及其运行情况、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

设置情况;

3.室外场所了解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及消防安全通道预留情况;

4.设计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舞台等为活动搭建的临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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