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投标合作协议书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为发挥甲方的资质资源和管理能力,并考虑到充分利用乙方在当地积累的施工经验及力量,本着遵章守法、互惠互利、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决定合作参加 工程的投标及中标后施工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作的工程项目名称

二、合作方式

1标与中标后施工的一切事宜,均以甲方名义实施。

2、本项目中标后,以甲方名义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项目全部由乙方组织实施,甲方按中标合同价(不包括中标合同清单中专项暂定金额及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向乙方收取 %的管理费。

三、双方职权和分工

(一)投标过程中

1、甲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提供投标所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有关证照及业主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完成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的编制。资审、

投标文件编制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因文件问题而不能通过评审。

2)负责资审、投标文件的购买与编制工作。

3)负责投标保函的办理工作。

2、乙方的职权和分工:

1)负责与业主联系并及时向甲方通报项目运作情况,确保甲方通过资格预审,运作投标事项。

2)负责提供当时当地的地方材料价格信息及投标所需的关键报价资料,派专人配合甲方顺利完成投标工作。

3)负责资审、投标文件的购买与编制费用。

4)负责投标保证金的投入或投标保函办理的银行和手续费用。

5)负责承担甲方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其它实际成本费用。

3、投标报价:

由于乙方熟悉项目的设计方案、材料价格、施工环境等信息,最终投标报价以乙方意见为主,双方共同确定。

乙方承诺绝不以低于当时成本价的报价投标。

(二)项目中标后

1、甲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给业主开具开工预付款保函和履约银行保函。

2)负责以甲方名义与业主进行合同谈判。

3)为更好的管理项目,应对各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人员的检查,甲乙双方应提前进行协商,在合同谈判时甲方可申请项目主要人员由乙方人员替换,以便项目的顺利实施,因人员变更造成的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对乙方所承担施工项目收取项目管理费,并承担收取管理费的税金,同时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监控,并与乙方共同协商管理本项目的财税工作,但在项目运转正常的情况下不得干预乙方的工作。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甲方收到的管理费中,乙方概不承担甲方委派人员的任何费用。

5)甲方收到业主每期计量支付款并在乙方已完善了相关财务手续,同时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扣除管理费、相关规费和税金后,应在正常情况下5个银行工作日内办理并支付乙方应得款项。

2、乙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配合甲方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

2)负责开工预付款保函、履约银行保函办理的手续费用及抵押金。

3)负责给甲方开具与开工预付款保函和履约银行保函分别同等数额的反担保。

4)负责以甲方名义组建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实施、计量、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工作,并负责用于本项目的所购设备、材料款及民工工资的支付;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的相关责任和权利;与甲方共同协商管理本项目的财税工作,满足国家财税制度要求。

5)乙方组织的施工人员、设备等资源的投入必须满足投标书承诺和工程的需要。

6)负责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与业主、监理、涉及等各方面的协调处理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7)乙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业主的要求如期优质的完成所承担的施工任务。

8)乙方对项目的经营结果负责,不论项目的经营状况如何,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同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除管理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管理费用支付

收到业主的第一次开工预付款后,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10%;预付款全部到位后,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工程计量款达到合同价的50%后,支付管理费总额的50%;剩余50%分摊至以后每次计量支付中扣除。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在中标后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无理由中止合同,甲方将赔偿乙方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承担工程过程中如发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满足业主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不服从整改或整改无效,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工程,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合作过程中若发生违约情况双方首先应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必须对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严禁任何一方向第三方透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若本项目中标,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在本协议的框架与原则的基础上签订详细的施工合作协议书。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 字:

二00八年 月 日

乙 方: 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 字:

二00八年 月 日

 

第二篇:投标前合作协议

合作意向协议书

甲方:

乙方:鉴于 即将邀请招标,为增强投标竞争力,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友好协商原则基础上,结成合作伙伴关系,就工程的投标进行合作,特签订协议如下:

第1条 合作的目的

双方同意为下述目的联合在一起:甲方以独立的资质参加资格预审和投标,在乙方的协助下中标,甲乙方签订施工合同,并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具体实施,乙方以合作形式完成合同任务,同时,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第2条 合作的内容

乙方为 的投标、谈判、签订合同等投标活动提供费用、咨询、公关等服务。

第3条、开标前相关事宜

1、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为 万元,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乙方须将此保证金于 年 月 日前转至甲方帐户,开户行: 帐号: 户名: 。

2、乙方必须于并于 年 月 日 时前封标。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封标推迟需加班处理时,乙方需支付甲方加班人员加班费、交通费、夜餐费等200元/人;此外乙方需支付甲方场地费、照明费、管理费等50元/小时。

3、封标时支付的相关费用: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编制标书、审标、复印、包装等工作 元的成本费用 元。乙方在封标时向甲方支付项目经理出场费 元,装订费(含U盘) 元、手续费 元。共计 元。

第4条、中标后相关事宜

1、中标后三日内乙方到甲方所在地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购买项目部所有人员五险一金和意外保险,社保期限为合同年限,但最少时间为一年(或按本项目施工时间段)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担本项目的所有税费及附加费,税费必须打入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负责办理收取工程款事宜。

3、甲方组建该项目经理部(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业主及相关方行文,组建项目经理部和任命项目管理班子),甲方视工程具体情况派人担任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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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主管、施工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不超过5名,工资为每月每人10000元(12万元/人.年);乙方承担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生活费、住宿费、每月至少一次的往返差旅费;如需要甲方临时派人到工地管理和指导,乙方按照2000元/天1人的标准提供出场费。

4、该项目由乙方组织人员施工,施工中服从甲方统一管理,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甲方制度等。乙方不得擅自将此项目转让给第三方。

5、协议生效至工程竣工乙方出现的任何违约,甲方将严处罚乙方或将工程交给另一个项目部。

6、乙方自愿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工程期限不超一年的按一年缴纳,工程跨年的,按年为单位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

7、按四川省有关政策,乙方承担本项目的税费(含营业税、所得税)及附加费,税费必须打入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在甲方所在地代扣代缴所有税费。

8、在双方具有合作关系的第一时间起,甲方为本项目在甲方所在地购买意外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9、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施工《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承包合同的全部工程项目交给乙方施工,收取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结算总价的 %向甲方缴纳企业综合费用(综合费用不含税金和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一切费用)。

10、中标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用于乙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直到完工决算时一次性付清;

第5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义务

5.1.1 独立地参与投标、谈判、签订合同。

5.1.2 负责编制资格预审、审查投标文件,出具投标过程中所需的合格合法证明材料及往来函件,编制投标文件中除技术和报价以外的配套商务投标书,经审查后的投标书装订和包装。

5.1.3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所具有的与投标工程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5.2 乙方的权利义务

5.2.1 在不影响甲方利益前提下独立地为达到合作目的而采取行动。

5.2.2 及时向甲方提供其所进行的与合作内容有关的工作的真实情况。

5.2.3 承担为达到合作目的所需要的咨询、公关等工作及相应费用。

5.2.4 承担投标文件等编制(包括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和甲方人员参与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差旅费用以及因投标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人员负责对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及其他投标文件的审核。

5.2.5 当投标报名资料、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为现金时,由乙方负责缴纳,待发包方退还后,7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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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工程中标后,乙方承担相应的预付款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档案资料保证金、职业健康与安全环保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及所属工程应缴纳的各种保险、税费(若合同约定为保函形式,保函由甲方出具,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应的反担保)。

第6条、承诺:

1、乙方对工程质量及财务报表、报账终身负责,乙方必须凭票报账,然后甲方按照有效票据按业主方拨款进度视情况予以付款乙方。

2、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合作过程中所掌握的对方资料以及合作内容有关资料提供或透露给第三方,如果发生泄密,双方的合作协议将自动失效,并由泄密方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第7条 本协议的实施

7.1 工程如果中标,甲方组建项目部,乙方以合作形式与甲方共同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7.2 施工期间,乙方应全面接受甲方项目部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工程造价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当乙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同时,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损失和与此有关的法律责任;

7.3 为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及资金的安全性,中标合同签订后必须在工程所在地设立该工程的专项账户,该账户由甲乙双方派出财务人员进行共同管理。工程款到帐后直接存入专项账户,甲方收取 %管理费后,留存 %作为各项保证金、社保、保险等费用,其余款项则在7日内无息转入乙方账户,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8条 协议效力

9.1 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若工程未能中标,本协议自行失效。

第9条 协议的签订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如有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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