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自查报告

机构改革自查报告

机构改革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区纪委《关于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中纪办发〔2013〕5号)的要求,我局对自身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一、组织领导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文件的理解和认识。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

(3)加强自查,不走形式。紧紧围绕自查目标和内容,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要求,求真务实,组织相关人员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4)加强自纠,务求实效。通过自查自纠,未发现一起文件规定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但仍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文件规定,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力求长效。

二、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根据我局职能,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事项。

三、职能调整

坚持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加强政府机关后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转换机制,推动后勤服务化、市场化,促进联合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机关后勤保障体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完成机构组建、职能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按照“三定”规定及区编办批复行使职责、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局机关目前领导和内设科室领导职数配置均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无擅自增设内设机构、加挂牌子、提高机构规格、人员超编、超配领导职数和人员混编混岗等现象发生。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

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等行为;不存在违规增加编制或突击进人、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置经费资产,不存在借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之机隐瞒、挪用资金或虚报、冒领资金等行为;

不存在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等行为;不存在挥霍公款相互宴请、收送纪念品或礼品等行为;不存在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理国有资产等行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深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敦促整改,对于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以优良的作风和清正的环境切实保障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篇:政府机构改革自查评估整改工作报告

政府机构改革自查评估整改工作报告

市编办:

我市于20**年上半年认真实施并顺利完成了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任务。根据您办《关于开展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跟踪了解和评估工作的通知》(**编办[2011]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机构改革自查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理顺职责关系和明确强化责任情况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我市共转移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工业行业管理、电力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指导城市客运、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及协调食品安全、查处重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职能8项;解决和理顺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分工、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分工、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等4项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建立了**局、**局、**局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机制;建立了**牵头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局、市**局、市**局等部门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机制。

二、 调整和优化组织结构情况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我市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优化了政府机构设置,严格落实了“政府机构限额不得突破”的要求,不存在私自设立政府机构的情况,方案规定不再保留的机构如**局、**办已撤销,挂牌子的机构如**局、**局、**局、**局等与主体机构整合形成了一套机构,且机构名 - 1 -

称和规格符合方案的规定。此次改革,实际调整政府工作部门**个,精简直属事业机构**个,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个,清理部门管理机构**个,消化了**局、**局、**局、**办等自行设置的机构**个,经优化整合后,政府工作部门设置为**个(不含监察局),直属事业机构设置为**个。

三、 控制编制、领导职数及改革组织实施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制订印发了各部门“三定”规定,认真落实“行政编制总额不得突破”的要求,行政编制总额之外不存在自定编制情况,且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经抽样调查、座谈了解、实地走访:各部门均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了内设机构,且各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责、名称、规格、数量均符合“三定”规定的要求,各单位不存在违反部门“三定”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情况。可以说,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我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得到了全面落实,行政和事业机构配置合理规范、运行顺畅,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达到了改革的预期目的和效果。

经验: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强化了政府在规划、协调、审批、监督等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重点职能,转移了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各部门“三定”方案细化了行政许可和执法事项,机关与企业脱钩工作有序推进,政府职责关系更加清晰。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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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定”规定落实情况总结的报告

省编办:

根据贵办《关于对省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的通知》(晋编办字?2010?58号)要求,我们对省文化厅“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文化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30号)后,我厅进行了认真的梳理规范,明确了省文化厅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对划出转移的2项职责、划入和增加的7项职责、加强的3项职责进行了清理规范,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目前,我厅机关已按照“三定”规定建立了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

二、基本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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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学习宣传。“三定”规定下发后,我们及时转发到每个处室,认真组织学习,使大家尽快熟悉掌握新的工作职责。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省文化厅网站等载体广泛宣传,全面公开“三定”规定信息,有效提高了贯彻落实质量和执行规定的自觉性。

二是逐条逐项清理规范。规定中,原计划财务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分别更名为财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对名称的变更和职责的调整,我们及时更换了印章,明确新的工作责任和任务,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划出转移、划入增加和加强的职责进行规范。各处室对照“三定”规定逐条逐项进行分解,并划分了责任,对划出转移的2项职责已移交相关部门承担。同时,严格按照“三定”规定的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配备人员,无超职数配备现象。

3、认真总结,全面贯彻。在贯彻落实“三定”规定过程中,我们注重与各职能处室的沟通,及时了解总结贯彻落实情况,回答解决贯彻落实中的一些问题,使“三定”规定能够全 - 4 -

面贯彻落实,保证了各项工作按照新的“三定”规定正常有序开展。

三、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尽快单独设置对外文化联络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根据我省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并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9号)中国家文化部内设机构的设置,需尽快将对外文化联络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分别从办公室和社会文化处分出独立设置,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关于单独设立对外文化联络处等内设机构的请示已呈交省编办)

二是请求增加行政编制。省文化厅现有行政编制49名,行政编制严重不足的问题非常突出,特别是与其他厅(局)相比,省文化厅行政编制严重短缺,现有工作人员远远不能满足文化事业发展需要,直接影响到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和文化强省战略的实施。为此,特请求增加行政编制12名。(增加编制的说明已随“三定”方案报省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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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请求设立行政技术领导岗位。随着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进一步繁荣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制约艺术生产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显,省文化厅急需设立艺术总监和文化资产总监2名行政技术领导岗位,以解决在艺术创作生产和文化产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关于设立行政技术领导职务的请示已呈交省编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

主题词:机构 编制 三定 总结 报告

山西省文化厅 20xx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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