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方案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

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方案

部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应急能力,根据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陕油勘发

[2013]83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6月17日至6月23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7日至6月23日

二、活动内容:

1、各生产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技能培训等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意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体制机制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的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部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提供支持。

2、试气大队和采气站在活动期间分别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活动,并于6月10日前将应急预案活动方案报部机动安全环保科,方案中包括演练时间、演练地点、规模和情景设置等内容。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检验和提高综合应急能力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和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演练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2、突出重点,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各生产单位要以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为契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本单位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管理,根据本单位易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类型,突出重点,合理设置演练事故情景,制订详细演练方案,开展有针对性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同时要积极探索“双盲”演练(不预告时间,不预告地点)、随机性桌面推演等演练,探索利用应急平台指挥系统,应急预案演练模拟系统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的方式方法,演练后要及时总结评估,并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调整人员,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救援物资。

3、加强培训,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活动

各生产单位根据本单位从业人员实际需要,通过组织举办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现场应急技能演示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事故预防和应急避险咨询等宣传培训活动,向从业人员提供应急管理政策发规,逃生装备应用等方面的宣传的与服务,要通过开设应急管理知识橱窗,分发应急管理宣传资料,在公众场合设置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展板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

传教育活动。使职工掌握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生产单位将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方案和演练周总结评估报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分别于5月30日和6月20日前报部机动安全环保科。

年5月23日 2013

 

第二篇:关于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局各部门:

延寿县电业局突出安全生产月“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能力的有效手段,是检验应急预案有效性、应急机制科学性、应急体制合理性、应急队伍适应性的必要途径。各部门、各班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好“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通过此次活动,达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演练目标

本次活动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安全生产月“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具体要求,通过应急预案演练的开展,促进应急预案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使应急预案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增强应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能力,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三、演练时间

1

20xx年6月21日至27日

四、演练要求

(一)预案演练的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由预案制定单位负责组织,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方案,明确预案演练的组织单位、演练科目、具体负责人和初定日期等相关内容。

(二)预案演练的方式。可采取现场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综合预案演练、专项预案演练或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生产部、营销部应结合局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三)预案演练的评估。每次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要及时对应急预案演练的全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在总结评估中,注重总结演练工作的成功经验,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公众的目的,提高应急救援的协调配合和处置能力。同时,还要认真总结演练工作的教训,针对应急预案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调整应急机制和措施,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实用性,提高应对应急处置的能力。

五、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信息报送。

生产部、营销部应及时将演练信息(附件)及有关总结材料汇后于7月3日前报送安监部。以便上报上级部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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