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居委会收费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社区居委会收费问题的调查报告

针对网上对城区社区居委会收费的强烈反映,城中办事处按照市委谢书记和朱市长的批示,组成工作专班,对社区居委会的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现就调查情况汇报如 关于社区居委会收费问题的调查报告

针对网上对城区社区居委会收费的强烈反映,城中办事处按照市委谢书记和朱市长的批示,组成工作专班,对社区居委会的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现就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城中办事处辖10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近16万。(一)社区人员组成情况

社区进人由办事处严格把关,真正由办事处开工作关系介绍信的才是社区的正式工作人员,而社区自行聘请的人员则是社区工作者,办事处的有关政策一般是针对社区正式工作人员。现在社区人员数为:小环卫人员73人,离岗休息人员7人,在社区领工资报酬实有201人。

(二)社区的收入及来源渠道

对大多数社区而言,收入来源不外乎以下五个方面:1、户籍管理费;2、门面租金;3、办事处拨款;4、市财政拨款;5、自立名目的收费。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占据收入大部分的是户籍管理费和门面租金。户籍管理费也不是网上盛传的那样离谱,事实上,社区现在收取的户籍管理费由两块组成,即户口本和人头费,两项相加平均每人每年15元上下,高的20元,低的10元。这一收费项目一直存在,尤其是老居委会,以前也没有文件依据,物价部门也没核定标准,在某种意义上讲,收取户籍管理费其实也是在政府或物价部门的默许下延续至今。近期,网上发现所谓“升学转户口、结婚开证明要交几百甚至上千元”的帖子,90%以上是因为当事人多年没到户籍所在的社区居委会交户籍管理费所致,最长的近20多年,社区利用这个机会追讨,累计起来的数额比较大。20xx年,市公安部门将户籍管理权限收回,社区下半年这一块收入基本没有。一是房产过户收费,每次200到400元不等,一是户口的迁移,通常是150到200元不等,这一块收入只占社区全年收入的很小一部分,大约2万元(三)社区的开支及开支项目

社区一年正常运转的成本究竟有多大?从支出项目看,一般社区都是这几个项目:1、社区工作人员工资;2、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3、小环卫;4、办公开支(含文印、水电、通讯等)及工作招待;5、党报党刊征订;6、为居民办实事。社区工作人员工资非常低,为社区人员购买保险,切实解决他们的老有所养和就医保障问题。目前,10个社区的所有工作人员全部办理了养老保险,社区一年在这方面的支出有4到7万元之间(视投保人数)。而医疗保险则在条件较好的社区得以落实,有的社区财力艰难,如古城台、月圆等根本无财力办理,每年医保投入有1至2万元。在社区支出中比重较大的还有小环卫,虽然小环卫工人都是聘请的,但工资和环卫设施是必须投入的,每年各社区在这方面开支,最低是2万,最高近7万。在办公开支中,社区同志都相当节约,一般每年都是1万上下,基本解决办公必需的用电、用水、通讯、交通以及办公耗材等。这里面并不含市直部门移交到社区工作任务完成所需的开支,如文印费、交通费及通讯费。有的部门不仅表格非常多,而且工作量又特别大,几乎每个季度都有大的检查和考核,但是在布置任务时,他们只发样表(比如市计生局、统计局、民政局),要求社区自己复印,再加上入户调查、电话联系,每个社区每年要贴2万元左右完成这些工作,社区普遍感到不堪其累。在公务招待方面,社区每年都有一些必须的接待,如同辖区单位协商工作,兄弟县市或乡镇社区前来参观,市直部门到社区督办专项工作等,一年下来,平均有2.5万元。

党报党刊的任务性征订和少数部门的摊派性征订,每年每个社区都有6至8千元支出。对于

居民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社区还要挤出资金为居民办实事、做好事,如铺下水道、修路、装路灯等,年支出均在3万左右。如此算来,社区运转一年下来至少要30万元。而社区总收入不足30万,肯定会造成赤字。那么,差额从哪里来?这固然是造成社区收费不合理的原因之一,也是困扰社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原因。在调查过程中,很多社区都表示其实不愿意收费,收费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很多社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宁可采取变卖固定资产的下策以缓解燃眉之急,这无异于是寅吃卯粮,挖肉补疮!二、造成社区收费不规范、不合理的原因分析从表象上看,社区乱收费好像是收费养人,其实不尽然。在市政府办公室法制科的情况调查中,所列举的数据基本属实,也提供了比较好的参考意见。作为城中办事处,向来都明令禁止各社区私立名目乱收费,还曾委派街道纪工委对各社区的收费名目和标准进行了彻查,设立了举报箱,并就检查结果在大会上对顶风而为的社区进行了严厉批评,要求限期纠正乱收费行为。客观地说,自20xx年以来,各社区乱收费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产生社区一些不规范、不合理收费的深层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一是社区极其有限的收入来源和运转支出的巨大剪刀差是造成社区收费不规范、不合理的主要原因。虽然收费不能从根本解决社区的运转压力,但是只要有可能的收入渠道,社区愿意去争取。如果真有一天社区靠变卖固定资产维持生存,那么社区的严冬会森然逼近。更何况城区的土地权都收归国有,部分房屋产权由办事处收回,社区并无多余的固定资产变卖——除了门面和办公楼。

二是社区依法享有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是造成社区收费不规范、不合理的根本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xx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21号公布)》(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而城区的10个社区中,只有5个老居委会由市财政每年拨付2万元,其他社区则没有。相对于年运转支出的30万元,2万元显得是杯水车薪。办事处财政每年用于社区的经费高达四五十万,远远高于市财政,即便这样,也不能解决社区保运转的经费压力。

三是市直部门落实“权随责移、费随事转”原则不力是造成社区收费不规范、不合理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市直一些部门的社会职能向社区剥离,结果是部门负担减轻了,居民办事方便了,社区任务却加重了。社区承担这些工作任务后,事实上只有责任无权力,只有办事无经费。尤其是计划生育实行属地管理后,城区所有的计划生育工作交付城中,试想,城区200多座商住楼、100多个市直单位的计生工作有多大,而压力都分散到社区,计生部门则由“运动员”摇身一变为“裁判员”。频繁的报表、频繁的检查、频繁的考核让所有社区都感到一年中一大半时间都在忙计生工作,但是经费却没有匹配到位。类似的还有民政低保和优抚工作、统计工作等,不仅牵扯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大量精力,更加重了社区的经济负担。 四是职能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管理“缺位”也是造成社区收费不规范、不合理不可忽视的原因。对于社区收费不规范、不合理的情况应该说很早就存在,为什么能延续至今,作为社区居委会职能主管部门——民政局在业务管理上差强人意,真正联系社区也仅仅限于低保和优抚,对如何发挥职能主管部门的应有作用显然不够。而物价部门对社区不规范、不合理的收费应该比较清楚,一直以来既没有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监管,更没有实行有力的引导和规范。这种“爹不管、娘不疼”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社区不规范、不合理收费的风气。 当然,还可能存在其他一些原因,比如市直部门本该自行收取的费用(像工商部门的门面税金、水利部门的防汛费、计划生育上环节育费等)而委托社区代收,造成了居民的误解。也不排除极个别社区工作人员向居民乱收费、高收费的个人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等等。

三、意见和建议

要从根本上杜绝社区乱收费,我们认为要从体制上入手,严格按照《居委会组织法》,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社区的管理。鉴于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供市领导决策参考。一是合理规划社区设置,理顺城区户籍管理。

目前,城区10社区的规模普遍过大,辖区户数2000至6000户不等,社区工作人员平均12人。依照《居委会组织法》第六条“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和第七条“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加之现在社区户籍管理比较庞杂,城区10个社区工作压力很重。从这方面看,不是社区工作人员多的原因,而是社区范围划分过大的原因。扬汤止沸莫若釜底抽薪,重新划分社区设置,同时理顺城区户籍管理,严格按《居委会组织法》划定户数,配备工作人员。 二是落实社区工作经费,保障社区正常运转。

《居委会组织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费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解决社区办公用房。目前城区10个社区的办公用房基本得到解决工作人员的工资则一直是社区自收自支。建议政府按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将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按2万/年/社区拨付办公经费,两项相加,每年每个社区约需18万。这样,从源头上杜绝了社区乱收费的可能,社区运转和生存的压力也根本上得到解决。

三是实行社会职能准入,严格“两随”工作机制。

市直部门一些社会职能向社区剥离是大势所趋,但也不是毫无章法。《居委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的工作,应当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应该说,有些市直部门在没有知会市政府和城中办事处将一些工作职能移交到社区是不合法的。同时,应办发[2006]42号文件明确规定“市直机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服务社区的职责,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并向社区落实工作经费”,还详细界定了11个部门延伸到社区的社会职能,并明文规定“市直相关部门要将移交社区的工作按‘费随事转’的要求,向社区划拨适当的办事经费”。因此,社会职能进社区,应由市政府严格把关,须征得城中办事处和社区的许可,实行准入制。职能进社区的市直部门要严格落实“权随责移,费随事转”的工作机制,对社区交付职责的同时也要授予相应权力,交办任务的同时也要拨付相应经费,不能“责”“权”脱节、“事”“费”相克。

四是完善共驻共建机制,建立社区财力支撑体系。

社区居委会毕竟是居民自治组织,本质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政府的财政预算只是保基本运转,而对居民管理、教育、服务的成本还需要辖区共驻共建单位共同负担。几年来,城区10个社区的共驻共建工作一直做得较好,尤其是今年推行社区党建轮值主席制以来,共驻共建的力度更大了,工作更规范了,效果更好了。对建立社区财力支撑体系,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比如社会资助、项目服务等,通过发动社区党员和党组织的作用,筹集公益性服务经费。对一些突击性、全局性的工作,比如计划生育、文明创建、廉政文化进社区等,除按照“权随责移,费随事转”原则外,可以和相关职能部门实行签约服务,采取经费包干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让社区由以前的“要我干”变为“我要干”,既增强了工作效果,也让社区“以钱养事”,略有盈余。

五是划定收费项目、标准,增强居民社区归属感。

当收费不是目的的时候,就成为联系群众的一种途径,管理的一种手段。在社区的众多服务项目中,可以核定若干项目和收费标准,由政府和物价部门专门发文明确。为居民提供某些项目的低偿服务,可以增强居民对社区的一种心理归属感和认同感,这样更有利于和谐社区

的建设。

当然,由社区不规范、不合理收费可以窥见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中也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但是上级部门也要理解配合社区开展相关工作。市政府出台一些便民利民政策之际,初衷固然好,但实际执行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建议采取社区听证会制度,充分听取社区意见,确保政策能切合实际,操作性强。比如公安部门推行户籍管理新举措,就可以听听社区的意见,因为社区是直接跟居民打交道,各种情况更熟悉,更清楚户籍从社区割裂后,很多管理工作会脱节。等等。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需要全社会共的同关注、共同参与,这样,当我们卸下“单位人”的角色时,我们就会在社区这个大家庭中愉快地享受“社区人”的乐趣。

 

第二篇:关于农村中小学收费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中小学收费问题的调查报告

8月下旬至9月上旬,由我办牵头,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单位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到河南、安徽、湖南、陕西等4省的12个县市、50多所学校,对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总的印象是,通过近几年的专项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现象蔓延的势头总体上已有所遏制。但是,收费不规范的问题仍普遍存在,有的地方还相当严重,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中小学收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政府、部门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除收取学杂费、借读费之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教育部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但许多地方都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湖南省临澧县政府决定并经县人大讨论通过,收取“教育维持费”,用于解决教师工资,仅19xx年就收了331万元。该县望城乡的中小学向每个学生收取1元钱的“教师奖励基金”。据学校反映,这也是县政府规定的。湖南省长沙县政府规定向小学生收取“职教费”。调查组从该县黄兴镇中心小学的收费卡上看到,每个学生交了10元。安徽省定远县教育局、物价局联合行文收取“综合费”,用于给教师发午餐补助,小学生每人60元,中学生每人30元。湖南省临澧县政府违反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危房改造任务已经完成的情况下,仍在收取教育集资款,按在校学生人数向学生平均摊派,用于归还前些年为“两基”达标修建学校所欠的债务。该县官亭乡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的学生,今秋入学,每人都交了50元。安徽省含山县擅自变更学杂费收费标准,对村办小学的学杂费也按城镇学校的标准收取,每个学生每学期要多交18元。

(二)教育系统擅自加项超标收费。这一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学校代收费环节上。一些地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仍在举办收费的复习班、补课班,随意收费。河南省鲁山县 河乡一中要求升初三的学生暑假提前二周上课,每个学生交补课费30元。河南省南召县南河店镇中学给初一、初二学生搞“3+X”培训班,每人每月收培训费5元。陕西省合阳县有的农村学校,既没有电教设备,也没有开设有关课程,却向学生收取20元“电教费”。问起理由,校长说因为上语文朗读课时用了录音机。河南省禹州市教委按照许昌市教委的指示,每年组织全市中小学生体检,向每个学生收取体检费6元,但实际用于学生体检的费用人均仅0.88元。19xx年度全市14.7万余名中小学生参加体检,共收体检费88.2万元,除12.9万元用于学生体检外,许昌市教委拿走4.41万元,各乡镇教育办公室以劳务费名义扣留17.64万元,其余53.25万元作为禹州市教委的计划外收入。有些学校在征订教材时,采取强制手段搭配推销辅导读物,有的甚至要求学生购买两套以上的辅导读物,使辅导读物费超过课本费。不少地方把勤工俭学搞成了经常性收费项目。河南省南阳市教委向各县教委下达勤工俭学纯收入指标,层层分解到学校、班级,由校委会与班主任签订责任书,并规定完不成任务的班级不能评为“文明班”,班主任不能评为“模范班主任”,学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该市南召县南河店镇许田村小学,去年要求一、二年级学生每人交花生、紫丁根(或山蔓肉)各5斤;三、四年级学生每人交花生、中药材各8斤;五年级学生每人交花生、中药材各10斤。如不交实物,必须交现金。

各地还普遍存在学校频繁收取临时性收费的现象。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是两种:一是考试试卷费,通常一学期要向学生收2-3次,每次2-5元;二是班务活动费,搞一次活动就

要收一次费,少则2-3元,多则10多元。这些收费虽然每次交的钱并不多,但给家长的感觉是学校经常在要钱。陕西省洛南县景村镇一名初中学生对调查组讲,一学期交纳的各种临时性收费大约为50元。如果遇到学校统一置服装、组织看电影,临时性收费的金额还会更多。

(三)社会各方面乱摊派和搭车收费。比较普遍的问题有三个:一是保险公司通过学校推销业务,由学校强行向学生摊派保险。不少地方的中小学向学生代收平安保险费,并作为学校代办项目予以公布。学校说是学生自愿,但学生家长反映开学不交保险费就不准报名。二是摊派报刊图书。在河南省调查期间,几位校长向调查组反映,省里有关部门向学校推销图书,有时还打出领导的旗号,学校明知有的书编写水平不高,阅读价值不大,却难以顶住,只能网开一面。在安徽省,校长们也讲,各种各样的书报,有的是新华书店强行搭售的,有的是共青团组织征订的,有的是社会其他部门摊派的。三是“随读代征”。一些地方违反规定,通过学校收取提留统筹费和各种建设集资款。湖南省临澧、慈利两县去年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就是直接向学生收取的,并称这个办法有效。调查组在安徽省了解到,一些地方修路、建自来水厂也向学校摊派任务,向学生收钱。

调查中,许多学生家长都说,现在学校收费太高了,上不起学了。有的家长反映,今年秋季开学他们是靠借高利贷给孩子交的学费。调查组途经陕西省黄龙县时,到路旁一个有18户人家的小村子了解情况,发现该村有5个孩子因家里交不起学费而辍学。

二、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一)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湖南省教委反映,去年教育总支出中,财政拨款只占44.1%,其余都是靠别的办法解决的。该省慈利县教师按规定应享受的综合津贴、生活补助、年终奖等总计2328万元没法落实,而且还欠教师基本工资560多万元。教育经费不足,一是有些地方没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相应地增加财政拨款;二是教育经费被挪用。湖南省湘西地区的一个县,19xx年挪用了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328万元,占实征额的38.1%;三是地方财政困难,这是主要的。这次调查的安徽省和陕西省的几个县,每年教育支出都占县本级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但中小学校学生人均事业费、人均公用经费仍长期处于很低的水平,有的还欠发教师工资。地方领导讲,目前财政已不堪重负,长此以往,难以为继。

(二)代课教师多,行政人员多。近几年,农村学校中出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新情况,就是在民办教师逐步转为公办教师之后,又增加了许多所谓代课教师。河南省鲁山、禹州、南召三县市共有代课教师5237人,占教师总数的20.3%。按规定,教师请病假、产假时可临时聘请代课教师,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代课教师不仅数量大,而且成了事实上的长期教师。代课教师大量增加,有公办教师不愿意到农村、村办小学师资空编多的原因,但主要是因为基层干部凭借权力往学校安插亲属。基层教育行政人员膨胀的问题也很突出。调查组在河南省南召县看到,有的乡镇教育办公室人数多达17人,养人越多,收费越滥。

(三)利用收费牟取私利。河南省禹州市神后镇教办19xx年3月至19xx年4月,共收取教材、辅导读物、假期作业、学生保险等费用28197元,拿出21469元作为年终福利费和加班补助分给7位工作人员,人均3067元。禹州市教委每位工作人员出股金1000元成立了学生体检中心,将全市中小学生体检工作交给该中心去办,仅19xx年一次体检,每人就分红700元。

(四)经费管理制度不严格。目前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是通过多渠道筹集的,包括财政拨款、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农村教育集资、社会捐资、向学生收取的杂费和校办产业减免税收入用于学校的部分等。渠道多,漏洞也多。有的地方收费标准不公开,有的地方收费卡不规范,收了费也不给票据,学生和家长心里是一笔糊涂帐。有些学校把学杂费收入与预收代支费用混在一起,没有按规定专项用于学校的公用经费,哪里有缺口补哪里,公用经费不够了再向学生伸手。

三、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的建议

鉴于目前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十分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调查组建议,今冬明春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整顿。主要抓好两件事:一是统一制定农村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和收缴办法,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由各省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坚决进行清理,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在各省自查的基础上,中央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抽查。

在集中整顿中,还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努力增加经费投入。义务教育属于一般性政府公共事务,有关资金应主要来自政府。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增加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加大中央和省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扶持中西部地区发展义务教育事业。

(二)严格教师编制管理,精简教职人员。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初中学校布局,除少数偏远山区外,按适度规模的原则,合并规模过小的学校。有组织地安排城镇多余教师到农村学校轮岗。减少教育系统的管理人员,严格控制非教学单位从中小学抽调或借用教师。采取坚决措施,清退不符合规定的代教人员。

(三)降低学生课本价格。现在,多数地方学生课本用纸精良,彩色胶印,价格较高。湖南省中小学用书实行彩色和黑白两种版本,农村用黑白版本,价格降低了近一半。这种作法应当提倡。

(四)加强教育资金的征管和监督。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和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力度,做到应征不漏。对城市教育费附加、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以及中小学收费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教育事业,严禁截留、挪用。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教育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监督,并千方百计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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