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自查报告

XX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自查报告

根据XX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照《XX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省级督查评估细则》,对全县中医药工作进行自查考核,查漏补缺。现将自查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目标责任管理,为中医药提升工程实施奠定了坚实组织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纲要,20xx年5月县政府牵头,卫生、人社、发改、药监四部门联合成立了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建了办公室;与各相关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主要措施等。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每半年督导检查一次,并通报、总结。各县直医疗单位、各乡镇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不断加大中医药工作力度,构建了提升工程良好的组织体系。

(二)加大资金投入,为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了物质基础。 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县政府以“发展提高县级,充实加强乡镇级,不断巩固村级”的发展思路,出台了一系列政

策,不断巩固完善农村中医药三级网络。近年来以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三堂一室建设以及十县百镇千村创建为契机在中医药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一是县委县政府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县财政每年按人均XX元的投入比例安排中医药工作建设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医、教、研工作。同时,保证中医药事业费逐年有所增长,近三年平均比例高出县财政同期支出增长8个百分点。二是我局利用扶持资金和自筹资金,加大中医药投入。20xx年我局利用省提升工程村卫生室项目资金4万元再增加6万元共10万元,为100个村卫生室配备价值10万元的中医药设备。三是各单位加大资金投入。近3年来全县乡镇卫生院以“国医堂”建设为契机,共投入200余万元改造中医科建设 “国医堂”。

(三)积极推进中医药在社区卫生事业中的发展。

为了推动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独特作用,我局下发了《关于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用通知》,明确了各医疗机构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目标、任务、基本方法,切实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有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能开展中药饮片、针灸理疗、推拿按摩、穴位注射、牵引、小针刀等多种诊疗项目,诊疗设备齐全,如:针灸针、小针刀、颈椎电动牵引椅、三维多功能牵引床、推拿病床、红外TDP

烤灯、多功能治疗仪、全自动煎药机等多种诊疗设备,价值100余万元。基本满足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以及预防保健服务。全县共有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开展中医诊疗、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并配备有针灸针、颈椎牵引椅、多功能治疗仪、艾灸盒、火罐、神灯治疗仪等。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有中成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共有93名执业(执业助理)医师,其中中医(中西医)类别27人,占29%,1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各有一名以上中医(中西医)类别医师。

(四)以创建为抓手,大力夯实基层中医药基础。

我县以“ 十县百镇千村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高标准建设“国医堂”、大力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抓手,大力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

1、高标准建设“国医堂”,深入开展“十县百镇千村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xx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开展了“国医堂”建设的热潮,3年来全县19个乡镇卫生院共投入200余万元改造中医科建设门诊、中药房、针灸理疗室、煎药室、住院病区等集中一起,建筑装饰中式古色古香,中医药科普宣传分布于橱窗、走廊,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国医堂”已成为乡镇卫生院亮点科室,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大幅提升。其中XXXXXXX等卫生院“国医堂”建设设计精致,投入大,面貌新颖,社会

反响好,“国医堂”建设率100%。XX已经省级验收授牌。

2、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面推广。 乡镇卫生院能开展中药饮片、针灸、推拿、针刀等10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村卫生室均能开展针灸、火罐等适宜技术4项以上,42%的村卫生室设有中药柜,100%的卫生室有中成药。基本满足乡镇级、村级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3、充实中医药队伍,努力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了一大批中医药人才。全县乡镇卫生院执业(执业助理)医师XX人,其中中医(中西医)类别XX人,占26%。42%的村卫生室有中医专业村医,100%的村卫生室是能中会西的村医。

4、中医药服务量大幅提高。20xx年县乡两级年门诊人次108.9万人次,其中:中医诊疗33.2万人次,占年门诊量30.5%,同比增长20.6%;全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33.6%。县中医院门诊中医药治疗率达到了82.2%,病房中医药治疗率达到75.5%,中药处方合格率达98%,门诊中医病历书写合格率达92%,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达96%,80%病区实施了优质护理服务。乡镇卫生院住院中医病历书写甲级率达91%,处方书写合格率96%。

(五)强化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实施名科、名院战略。

各医疗机构加大投入,优化人力组合,强化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实施名科、名院战略。一是县中医院重点建设了针灸推拿、心脑血管病、肝胆病、糖尿病、骨伤、神经外科、乳腺、肛肠等8个专科和脾胃病、风湿病、颈肩腰腿痛病3个专病。其中针灸推拿专科设置床位70张,20xx年创建为省级重点专科,在XX市及周边地区享有盛誉。20xx年县中医院脑(血管)病科评为省级重点建设专科。并高标准建成了养生堂及治未病中心。专科建设走在全省同级前列。20xx年通过二甲复审。全院积极开展医院信息化建设。二是县人民医院高标准扩建中医科、中药房,全院病床910张,其中中医科病床65张,占7%。医院专门配备了中医药预防保健人员和设施,明确规定了中医在临床科室的联合诊疗,特别在预防保健、传染病方面的独特作用。

(六)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不断巩固完善中医药服务三级网络。

1、县中医院与1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专门成立了基层指导科。

2、县中医院购置电教、多媒体设备和示教器材建设适宜技术推广基地。遴选了8位中医专家,作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师资力量,县级师资在临床中认真实践,筛选出我县适宜技术,编印《XX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手册》500余册,翻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分册》第一、二、三册800余本,开展乡村医生培训。组织了针灸、艾炙、穴位贴敷、内病外治等传统中医疗法和小针刀疗法20余项适宜技术培训,先后培训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300多人次。培训村医800多人次。

3、加大各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使用指导和考核力度。20xx年以来,对乡镇进行了8个轮次督导指导,每半年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4、开展中医药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探索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纵向流动机制,逐步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从人才、技术等多方面帮扶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发展。

(七)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努力提高中医技术水平。 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了一大批中医药人才。一是对所有中医药人员进行轮训。依托十堰医药卫生学校教学优势,做为中医理论培训基地,以县中医院为临床培训基地,对县、乡、村三级中医药人员进行了正规化、系统化培训,近3年共培训1256人次,实现了全覆盖,有70多名理论基础扎实的中医骨干赴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二是依托县中医院师资,多层面、全方位、系统化对基层中医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先后举办了中医正骨、中药炮制、中医防治心脑血管疾病、中医针灸推拿技术、中医呼吸内科常见疾病诊疗技术、中医药适

宜技术、中医针刀技术应用、中医治疗糖尿病、中医“治未病”等10多个培训班。三是出台优惠政策,采取减免和补助学费的方式鼓励在职医务人员参加中医专科自学考试。全县有188名西医人员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中医专业专科毕业证书,有12人参加湖北中医学院中医研究生理论培训班,143名乡村医生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中专学历教育,12名中医骨干参加全省中医全科医师转化培训,并取得证书。四是制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市医药卫校开设中医专业中专班,从20xx年开始由乡镇卫生院与村委会联合选拔后备村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加强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建设,全县3年来共有136人报名学习,为全省探索了一条乡村医生培养新模式,全省多地亦在效仿实施。五是为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的素质,鼓励年轻中医药人员加强学习,发挥中医药技术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卫生计生局建立考核办法,促进中医师带徒活动开展,加快年轻人员成长。六是挖掘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充实到村医队伍中,近年有8名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国家中医助理执业医师考试,4人成绩上线,6人充实到村卫生室工作。组织开展“名中医”评选活动,县卫生局每五年在全县评选出10个名中医,通过“名中医”的品牌效应,扩大中医药的服务市场的影响力。

(八)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落实基本药物制度。

1、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将县中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对经批准的治疗性中药剂和常用中药饮片、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报销提升10%比例。

2、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规定,鼓励支持中医药参与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住院期间使用符合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草药和规定范围内的中医适宜技术所发生的费用,在规定的各级报销比例基础上将补偿比例提高10%。

3、认真落实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国务院有关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各项政策规定。

(九)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医改精神,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局本着“积极引导、合理规划、严格审批、依法管理”的原则,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XX社会和个人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对举办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中医诊室等不同类型的中医机构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释放了积极信号,在社会公布,凡符合条件快速审批,调整和补充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格局,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需求。

(十)强化中药饮片、中成药监管。

药品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密不

可分。为确保我县医疗机构用药安全有效,我局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等多个部门,组成药品监管领导小组。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规范》、《湖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宣传册1000余份。每半年督导检查一次,并通报、总结。先后举办了中草药采集、中药饮片鉴别、中成药用药注意事项等10多个培训班。

(十一)积极开展中医中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县采取义诊咨询、送医送药、健康讲座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介,结合健康墙报、健康宣传手册、橱窗、走廊等多种形式,弘扬宣传中国中医药传统文化知识,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据统计,20xx年以来,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宣传20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万张,受益群众达10万余人。

二、存在不足

(一)个别乡镇卫生院中医文化宣传氛围不浓厚。

(二)偏远地方卫生室中药饮片储存、养护不规范。

(三)基层中医药工作发展和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不均衡。

(四)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中医药政策宣传精准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经过自查,我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达965分,

达到规定标准。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我们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督查整改结果;对一些工作亮点给予肯定、表彰,发现好的方法措施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必须常抓不懈。我们将以此次为契机,查漏补缺,不断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再上新的台阶。

 

第二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 3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9月28日

为认真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1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下同)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通过中医预防保健不生病、少生病、延缓生病。

(二)年度目标

1.到20xx年底,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到20xx年底,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2.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到20xx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4.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每年有所增加,并在“十二五”期间有明显上升。

(三)地方目标

1.各省(区、市)要围绕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进一步细化和实化本地工作目标,拟定实施方案,并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商定后实施。

2.各市(地)分年度目标由各省(区、市)与各市(地)共同商定。

3.各县(市、区)分年度目标由各市(地)与各县(市、区)共同商定。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贯彻落实

1.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

(1)所有参合县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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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参合县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引导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3)各省(区、市)在制定省级新农合报销目录时,均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目录;

(4)各省(区、市)均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5)各省(区、市)和统筹地区要全面开展付费总额控制,适应分级医疗体系的建立,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使用中医药服务。

2.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特点。

(1)所有县(市、区)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为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

(2)所有县(市、区)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

(3)鼓励以省为单位开展中成药、中药饮片临床使用综合评价工作,并鼓励使用推广具有区域特征的“简、便、验、廉”特色的中药验方。

3.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中将中医药内容作为重要内容。

(1)所有县(市、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服务单列为一级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应不低于10%;

(2)所有县(市、区)在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在乡镇卫生院评审中,将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中医药服务提供列为重要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应占一定比例。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2.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卫生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3.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4.加强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建设。

(1)各省(区、市)均开展县级中医医院基本条件建设、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7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至少有4个省级(含省级)以上中医特色专科;

(2)各省(区、市)均加强尚未设置中医医院的县(市、区)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并全部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1.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2.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3.6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 2

会西的乡村医生。

4.各省(区、市)至少有1个以上市(地)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意见》有关要求开展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5.各省(区、市)均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以及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50%以上。

6.各省(区、市)均开展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通过师承方式为基层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

7.各省(区、市)均开展基层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1.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所有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和城市大中型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

3.各省(区、市)均开展中医药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探索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纵向流动机制,逐步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从人才、技术等多方面帮扶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科的机制。

(五)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1.所有县(市、区)建有1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2.所有县(市、区)针对基层中西医人员推广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告的适宜技术目录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1.各省(区、市)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

2.各省(区、市)均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3.各省(区、市)均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七)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1.各省(区、市)均制定并实施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的政策措施。

2.各省(区、市)均制定并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基层药品连锁企业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政策措施。

3.各省(区、市)均进一步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给予优 3

先支持。

(八)依法加强基层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1.强化中医监督管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各项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加强中药使用管理,各省(区、市)均对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推广《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各省(区、市)均制定并实施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的政策措施。

3.加强中药质量监管,各省(区、市)均严格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采购程序,应当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审核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严禁假劣中药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

(九)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 进社区 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 各省(区、市)均全面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 进社区 进家庭”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全国80%以上行政村、85%以上社区和80%以上家庭。

三、重点项目

(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和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

2.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

3.依托现有中医药资源,各省(区、市)建好至少1个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各县(市、区)建好1个县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4.制定中医一般医疗和预防保健适宜技术目录、基层适宜配备的中药饮片目录和经过临床验证、疗效可靠的中医单方、验方,供各地推广选用。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

在国家和地方共同实施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中,强化中医药功能建设,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基本条件。在项目绩效考核时,将中医药科室达标情况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达标的关键性指标之一。

(三)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为县级医疗机构培养1.5万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含500名民族医人员),对5万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进行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专业大专学历教育,对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含基层民族医药人员),为城乡基层培养3万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遴选8000名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为县、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一批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一批中医药预防保健人才。

(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

依据《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对全国未达标的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进行业务用房改扩建和配置基本医疗设备,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力争在“十二五”期末使大多数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五)农村医疗机构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项目

力争为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培育和建设1个以上中医重点(特色)专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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