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制知识讲座稿

“法在我身边”小学生法制知识讲座稿

——康垦学校 张顺华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能有机会来这里,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我今天准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三,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法律是什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愿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权利是我们可以做什么,义务是我们不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我们行为的限度。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二、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在我国,法律有很多,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母法);民法(同学们去学校门口的商店里买东西就是受到民法保护的);刑法(比如偷东西,抢东西等等都是刑法要制裁的);婚姻法(比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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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

同学们知道怎么判断一个人是未成年人吗?(可以请同学回答)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为划分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今天在坐的各位同学都是未成年人。

还有和同学们关系最密切的——义务教育法(我们国家实行9年制的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

三、我们要遵纪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国家制定了这么多法律来保护我们,那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其中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有些同学们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刑法17条2款又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你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 2

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这里和同学们补充一个历史小知识,在我们古代的秦朝,就是秦始皇的时代,同学们知道那个时代是用什么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成年呢?不是用年龄来划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而是用身高。秦朝规定,人高在6尺以下,折合现在就是1.39米以下就是未成年人,而且规定如果犯罪可以减轻处罚。所以啊,现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同学,有的个子高些的,放到秦朝就是成年人了。)

首先,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要知道,法律是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的,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下面我讲个小案例,同学们要仔细听,听完以后要自己说一说,他们做的对不对,错在哪里。

案例一: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提问: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点评: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讨论与思考:校园违法违纪问题

现在校园里有这样一些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 3

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互动:孩子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吗?进了监狱的人失去的主要是什么?)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强调:千万不能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其次,要加强对坏人的自我防范、保护和应对意识。我再讲一个小案例。要仔细听哦,我要提问。

案例二:有一天,某小学三年级的女生小梅从家里到学校上学,快到学校时,一个男青年(李某)拦住她,对她说:“小妹妹,你们班主任老师生病住院了,别的同学都去看了,你要不要去?”小梅立即紧张地问:“是我们王老师吗?”李某说:“是,是。”小梅立即点头同意。于是,李某把小梅扶上了自己的面包车,车上还有另外一个人张某,把小梅控制起来。边走边问小梅她爸爸妈妈的电话是多少,小梅告诉他后,他马上向小梅父母打电话勒索5万元钱,说如果不按要求送钱来,就会杀了小梅。后来,小梅的父母报了警,经过警察的不懈努力,李某和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小梅成功被救。经法院审理,李某以绑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提问:在以上的案例中,小梅哪里做错了?她应该怎样做才对?

点评:小梅不应该轻信陌生人的话,也不该透露自己的有关信息,更不应该上陌生人的车。如果以上两名罪犯特别狡猾的话,被绑架是很危险的,有的甚至会失去生命。小梅应该躲避跟自己搭讪的陌生人,到学校去求证这件事情的真伪。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比珍贵、不能侵犯的。个人的合法财产也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侵犯。在这件绑架案中,李某和张某既侵犯了小梅的生命安全,又侵犯了小梅家的合法财产所有权,被判刑是罪有应得。

情景假设:如果在遭到绑架或不法侵害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1、要分析、衡量自己是否有能力逃跑,在人多的地方,可以喊叫救命、或用牙咬、用脚踢等办法自卫;如果正处在偏僻的地方,那么就要以静制动,要保存体力,可以表 4

现出很害怕他样子,求他不要伤害自己,或假意讨好他,让坏人放松警惕,从而伺机逃跑。

2、假如已遭劫持,不要惊慌,一定要冷静,切记不可辱骂对方,以免激怒歹徒,做出过激行为。

3、当歹徒问起家中情况,无须刻意欺骗,因为基本上他已对你的家庭有初步认识,所以可以适当告知父母姓名、电话等,若问到家庭经济情况,则以不知道,没听说搪塞。

4、耐心等待机会,设法逃至人多的地方,想办法以电话向警方或父母求助。

5、记住歹徒的特征、容貌、衣着等,作为警方办案参考。

有一件案例中的做法,也许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

案例三:有一小女孩叫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男青年王某看到了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他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有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旁边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就把娟娟带回了自己家。娟娟成功地避免了一次不法侵害。

总结: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也就是说,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要沉着冷静,不要害怕,其实这个时候犯罪分子心里也很害怕,因为是他们在做坏事;如果犯罪分子比较强,也不要逞英雄,如可以适当示弱,就是可以表现出自己很害怕,但头脑一定要清醒,要找机会报警或伺机逃跑。

关于小学生如何预防被侵害,我们的专家已经研究出了六条法宝,同学们只要照做,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平安了。

第一,上下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放学早回家。马路上车多人多,不要猛跑,不要翻越马路护栏或者是横穿马路,要注意马路边工地上的杂物掉落、注意马路上丢失的井盖等。放学后不要在马路上逗留,也不要偷偷跑去游戏厅玩,去河边玩,就在这些地方 5

最容易出事。大家记住,以后如果要去外面玩,要等节假日由爸爸妈妈或者家里的大人带去玩,不要自己偷偷去。

第二,不和陌生人说话。陌生人指的是不认识和不熟悉的人。这个法宝的口诀是这样的:小白兔,上学校;见生人,有礼貌;不说话,笑一笑;蹦蹦跳跳快走掉。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求同学们在遇到陌生人和你搭讪的时候,不要理他,并且尽快离开那个陌生人。

第三,不跟陌生人出去。同学们无论在什么地方,在学校,还是在学校外面,遇到陌生人叫你出去,无论是说带你去买东西吃,还是带你去玩,或者说带你去找你爸爸妈妈,你都不要跟他去。如果是在学校,就一定要通过老师同意,才能出校门。

第四,不给陌生人开门。如果爸爸妈妈把你们单独留在家里。这个时候,遇到有陌生人来家里敲门,一定不要轻易开门,如果发现有可能有危险,你要马上打电话告诉大人。

第五,牢记生命第一,财产第二。同学们在上学途中或校园里遇到坏孩子拦路索要财物,或抢夺你们的个人用品时,怎么办?不要去跟他斗,能跑就跑,能躲就躲,不要过度反抗,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实在躲不过,财物可以给他,但要及时向老师、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在这种情况下,你放弃了财物,父母也不会责怪你的。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尽量记住坏人的特征,过后再和老师、父母说,便于警方尽快抓住坏人。在这一条中,大家一定要记住,最重要的是保护生命。找机会就报警(互动:几个报警电话:匪警110,火警119 ,交通事故122 ,急救中心120)。

第六,遇到困难挫折要及时向父母和老师求助。要经常跟老师或家长聊聊天,说说自己的心里话,他们一定能帮助你解决困难的。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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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法制知识讲座

法制知识讲座

全体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召开这次“法制知识讲座”,其主要目的是:让全体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做到遵守法律法规,能够知道什么是犯罪,怎样才构成犯罪,我们同学们怎么做才能远离犯罪。

作为一名合格的中、小学生,我们对法律不应该感到陌生。我们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要“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树立远大理想,遵守社会公德,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我们同学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不能忽略学习法律知识。今天我想主要给大家讲四方面问题,第一,现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第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第三,怎么学习法律知识。第四,怎么预防青少年犯罪。

首先,我讲一下青少年犯罪现状。

目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全国刑事立案所占比例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青少年犯罪发案率呈上升趋势,成为犯罪的高发年龄段,也就是我们同学们所处的年龄段,这也更加说明了我们同学们要加强普法的重要性。从我国某城市情况看,据有关资料显示,自20xx年1月到20xx年6月,全市共有2229名表少年违法犯罪,其中涉案抢劫的407人,盗窃的864人,抢夺的45人,敲诈勒索的59人,他们中年龄最大的25岁,最小的不满14岁,仅17岁以下的就有452人,14周岁以下的64人。20xx年1—6月份,有关部门就破获在校生违法犯罪

案件115起,涉案89人。且犯罪的危害性越来越大,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智能化等趋势愈来愈明显。

以上数据说明了些什么问题呢,我们不能不重视法律知识啊。远的不说,就说说我们身边的事吧,近几年,我市在校生中,打架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我这里有一个案例:某城市中学得两名学生打架,有一个学生就用水果刀将另一名学生捅死,这名学生的前途呢?大家可以想一想了。20xx年,某中学一学生用水果刀将两名学生伤害,捅死一人,重伤一人。还有在2005某中学的两名同学在校发生矛盾,放学后,其中一名学生纠集本村两名学生到邻村找另一学生算帐。3人到街上看到这一学生追赶过去,被随后跟来的同学家长拦住。3人中一学生掏出携带的长水果刀向其家长猛扎过去,??被扎的家长经医治无效死亡。这一案件经县法院依法审理,行凶的学生(16岁)以过失杀人罪的罪名被判有期徒刑7年;附带民事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以上青少年违法犯罪“居高不下”的事实及原因,警示我们对青少年加强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综合治理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重要途径。

第二,我们讲一下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我们分析有主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讲,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发育期,个人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较弱,容易冲动,易受不良习气的影响,同时,大多数的青少年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和贫乏。客观上讲,社会、学校、家庭等青少年生活成长的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成为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根据调查分析,青少年犯罪大致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法制观念淡薄。应当肯定,经过两个五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也不容否认,普法还存在“死角”,尤其是青少年,有的不学法、不懂法,法制观念十分淡薄,既不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不懂得法律约束自己的言行,直到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后方才如梦初醒,后悔不已。

(二)腐朽思想侵蚀。近年来,腐朽思想的残潭又有所抬头,对于自控能力较差的青少年,必然会受其侵蚀。有的向往放荡不羁、藐视法律的生活方式,有的把吃喝玩乐当作人生的唯一追求。

(三)“黄货”毒害严重。目前,经多次“扫黄打非”,“黄货”的泛滥有所收敛,但一些淫秽物品依然悄悄存在,毒害人们的思想,诱发青少年犯罪。

(四)“哥们”义气严重。例如,某五个学生平时就是酒肉朋友,“哥们”义气严重,为“弄俩钱花花”,有人提出偷辆轿车,其他人立即响应,踩点后有的撬窗,有的望风,有的窝藏,转移赃物,最后身陷囹圄的5人追悔莫及,正是“哥们”义气重而一时冲动,使他们走向犯罪。

(五)坏人引诱教唆。一些老谋深算的犯罪分子或青年惯犯,为了拉拢新成员,扩充自己的队伍,利用青少年社会阅历浅、思维能力有限、辨别能力较差等特点,或甜方蜜语,或软硬兼施,千方百计地把一些道德观念不稳定,意志薄弱的青少年拉进犯罪团伙当中。

(六)家庭教育不良。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青少年品德、情操、思想行为的影响甚大。从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家庭不难看出有问题的居多,如父母离婚、死亡、分居等等,导致青少年失养沦为犯罪;也有家庭教育不良,过

分溺爱、宽纵、偏爱,当孩子有违法行为时,百般包庇,使他们愈陷愈深;有的父母过分严厉、打骂体罚,推出不管,导致青少年流落街头,与犯罪分子为伍;也有的父母品格不良,行为不轨,成为子女模仿的对象。

(七)学校管理不严。个别学校偏面追求升学率,特别是法制教育,致使有的在校生走向岐途。

所以同学们在遇到事情时,不要一进冲动,要三思而后行,想有没有触犯法律,是不是适合我们中学生。

第三,做为在校中学生,我们必须学法懂法。

学法懂法是基础。要守法必须懂法,要懂法必须学法。因为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能懂得守法的道理,时刻用法律来衡量、约束自己的行。否则,就会变成一个“法盲”,进入监狱之后还不明白自己犯了什么罪和为什么犯罪,这是非常危险的。要明白违法与犯罪的关系,违法是犯罪的前提和基础;犯罪是违法的铖结果,二者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可逾越的鸿沟。

那么什么是违法呢?违法就是违反法律,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要受到制裁,一般违法分为违反民事法律行为和违反行政法规行为。例如:王某从小娇生惯养,在校时经常跟同学打架,上课不守纪律,不听教师的教诲,他的心目中,没有礼貌、道德观念,因学习成绩跟不上,自动退学。上班后,平时不遵守厂规厂纪,经常无事生非,打架斗殴,领导批评多次不改正,曾几次在公共场所结伙打架,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过后王某不接受教训,后在一次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被捕,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

上述案例中,王某在校行为属于违纪;被公安机关拘留的行为属一般违法行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行为,是触犯刑事犯罪行为,王某的后两种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那什么是犯罪呢?犯罪是把违反刑事法律,性质最严重,社会危害性最大,应当受到刑罚的行为。

那什么是刑罚呢?下面讲一下什么是刑罚,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分五种。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15天以上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6个月—15年(特殊的20年)。无期徒刑:终身监禁,劳改。附加刑三种:罚金,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剥夺政治权利。一般为1—5年,终身。没收财产。

我们中、小学生应该掌握的法律法规:包括宪法、刑法、民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旗法、产品质量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我市几起学生中的恶性事件中,大多与长刀子有关,应引起重视,学生一是不买长刀,二是不往学校带,更不能用刀开玩笑,严格的说买卖长刀具或携带就是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中的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希望同学们要以血的教训为例,引以为戒。

例如:在今年,某市的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往邻村上课的途中与邻村学校一学生发生争吵,在课后,该学生向同学要了一把匕首,回家途中与邻村学生相遇,发生殴斗,由于该学生一人,而对方人多,该学生便用匕首将对方一人捅成重伤,一人轻伤,该生也因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在青少年犯罪存在的犯罪因素中,非法携带匕首、三棱刀和其他管制刀具是一重要因素。

上述的案例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弄清楚在日常生活中,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依法严格约束自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守法、护法,保证我们青少年健康茁壮的成长。

第四,怎么预防青少年犯罪,主要要学习以下三个方面。

(一)正确认识。把握道德和法律的关系,遵守社会公德和遵守法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青少年学生,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严格遵守法律,以自己的行动维护社会安定。

(二)正确认识把握纪律和法律的关系。纪律和法律都是带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但就其针对的对象、范围、效力不同。法律是纪律的指导原则,纪律是法律的具体体现和补充。遵守纪律和遵守法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就是要求我们青少年学生不断加强纪律性,严格遵守纪律,自觉地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三)以道德、纪律、法律法规为准则,自觉遵纪守法是关键。学法懂法后,要使遵纪守法成为个人的自觉行为。我们要让每个青少年都懂得,纪律和法律是人民制定的,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职责,我们生活在集体之中,一切言行都应该自觉接受集体的约束。培养增强分辨是非、美丑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侵袭,勇于同不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只有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守法的浓厚氛围。有些表少年不敢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违法犯罪行为听之任之,有的被抢劫、被敲诈不敢告诉单位、老师,更不敢向政法机关报案;有些人在政法机关破

案后找他们索限证据时,怕报复而不敢作证。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每一个青少年应当明白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那就是邪不压正。要敢于斗争,坏人总是怕好人,软弱和无奈只能使犯罪分子变本加厉,使更多的无辜遭受打击。所以,要运用法律这个武器,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运用正当防卫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中、小学生才能更好的预防犯罪,保护自己。

总之,社会公德、纪律、法律法规不允许我们做的不做,并且勇于抵制不良倾向侵袭,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和为作斗争,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努力学习和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培养自己驽驭自然社会的有力。经过全体教师的辛勤耕耘,同学们的主观努力,我们信,在座的全体同学都会成为学法、守法、远离犯罪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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