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县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20xx年县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院按照市院年初确定的教育培训工作目标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院现有在编检察人员36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4人(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33人),占干警总数94.4%;专科学历2人,占干警总数5.5%。本院共有检察官26人,10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此外,在院里大力支持下,有5名干警积极参加了本年度的国家司法考试。

——具体做法:

一、集体学习,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我院在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学习型检委会、学习型科室、学习型家庭的工作中,积极探索团体学习的有效方式,制定了周五学习日制度,利用每周五上午的时间,由院领导带头,全体干警参与,重点学习上级的会议精神、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每月末进行一次考试。并定期听取专家教授为干警进行专题讲课。极大的提高了干警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激励支持,促进司法考试助学

我院制定了司法考试激励支持制度,对拟报考当年司法考试的干警营造复习环境,提前3个月不给其安排工作任务,并给予放假。使其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学习备考。对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志,给予5,000元的奖励。在去年司法考试中,我院政工科一名干警通过了考试,院里对其通报嘉奖,并奖励5,000元人民币。此制度的推出极大提高了干警的学习热情。民行科的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同志也积极参加了今年的司法考试。

三、岗位练兵,推进法警队伍建设

我院领导十分重视司法警察队伍的发展,在公务员队伍中选出6名素质过硬的干警加入司法警察队伍。定期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种培训,本院也定期组织法警岗位练兵活动。今年8月13日至月末,我院法警刘晶华同志参加了省里的岗

位练兵培训,并参加了全省法警大练兵活动,表现突出。本院定期集中法警学习,每名干警写法警学习笔记1万余字。

——存在不足及下步打算:

一年来,我院的干警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干警学习意识不强,有畏难情绪;二是院内经费紧张,对教育培训工作有一定的影响。不过院里一直在为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而不懈努力。

今后的工作中,我院的教育培训工作将主要侧重政治素质的巩固提高和专业素质更新升级。注重抓思想理论的学习灌输、抓思想道德的劝导养成、抓理想信念的巩固坚定、抓政治品行的操守执着,使检察人员日益达到政治上的进步和成熟。促使司法队伍坚定政治信仰、坚信理想追求、坚持执法为民原则。在专业培训上,要改变检察队伍专业素养多凭经验的状况,适时开展各种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究等方式,使检察官队伍在司法宗旨、司法理念、司法实践等方面,不断充实新知识,提高适用能力。并以适当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鼓励大家参加专业深造,司法考试等,逐步实现学历、学位、专业水平全面升级。

 

第二篇:20xx年检察工作半年总结

彭山县人民检察院() 总结

. . 彭检发〔20xx〕13 号

20xx年检察工作半年总结

上半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彭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天府新区建设,切实加强了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院干警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维护彭山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上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批捕案件55件77人,审查后,依法作出批准逮捕52件73人,不批准逮捕3件4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市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件3人。案件审结率100%,准确率100%。全年共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92件139人,审结85件138人,审结率87.3%。自侦案件无不起诉、无撤回起诉案件。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

知书6份。追诉漏犯、漏罪、遗漏犯罪事实8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件。

2、依法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协助市检察院开展《当前司法实践中影响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对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作用发挥的三个问题》专项调研工作,针对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存在的办案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过度从宽,失之于严,弱化了轻缓刑事政策的惩戒作用,导致未年成人“二次犯罪”呈上升趋势、监管不规范、改造方式单一,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改造不彻底,导致他们带着“问题”回归社会,极易出现反复且再次犯罪危害性更大、家庭教育监管缺失,社区后续矫正不到位,加之刑释人员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障碍,使得他们难以重新融入社会,容易“破罐子破摔”3个问题积极向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汇报。

3、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规范和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助基层组织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22人次。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保护专项活动,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安全教育12次。

(二)深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加强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在办案中突出重点,关注民生,服务大局,在办理彭山县凤鸣镇计生办尹继宁、张海军贪污案过程中,针对目前计生系统社会抚养费征收及管理方面存在财务帐目管理不规范、资金监管不力、部门下达收费指标不切实际、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向县计生局发出了要求计生系统加强收费监督、严格落实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下达收费指

标、尽责履行部门和分管领导监督职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计生收费专项检查的检察建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上半年,立案贪污贿赂案件6件6人,立案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

2、健全完善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每办结一件案件都写出了检察建议,且回复及采纳率都达100%;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由反贪局长在水电七局技校授课职务犯罪预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1、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今年来,加强立案监督工作,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立案监督案件6件8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3件。加强侦查监督力度,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规范和完善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规范侦查机关侦查行为。

2、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我院5月底,对全县监外执行的“五种人”进行了监督检察,发现个别派出所存在“脱漏管”现象。此次共检查了监外执行罪犯档案150余卷,发现“脱漏管”10人,其中未建档4人、建档后未及时考察6人,我院对检查中发现的脱漏管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口头纠正意见。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通过对全县13个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发现有未经批准外出务工、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况,个别乡镇存在监管措施不落实,导致25名矫正对象脱管,对此我院及时提出口头纠正。

(四)以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要求,不断推进其他法律监督工作

1、强化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努力维护司法公正,积级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今年我院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2件,立案审查2件,和解1件,终止审查1件;办理省检察院交办案件4件,正在审查办理当中;并向彭山县法院发出工作检察建议1份。支持弱势民事主体维护合法权益案件3件,2件和解结案,1件法院采纳调解结案;配合公诉部门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保护国家利益获成功案件1件。

2、加强控告申诉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举报宣传活动,把经常性的宣传与集中宣传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引导群众据实举报,实名举报,提高举报质量。参与县委组织的集中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及政法委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上半年共举办三次大型的法制宣传活动。二是严格管理举报线索,坚持举报中心统一管理举报线索制度。严格统计口径,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控告举报2件,均属于民事行政申诉,做到了专人管理,及时登记、分流,严格保密。另外还接待信访及法律咨询15件。

3、加强检察信息工作。撰写信息简报和调研53份。检察信息被国家级采用8篇、省级采用22篇、市级采用12篇、县级采用4篇,开展的《当前基层人口计生部门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亟待引起重视》检察调研,得到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肯定,并在改进计生部门社会抚养费征收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认真开展“主动作为创一流”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对照“四种作为”进行了剖析,每个党员干警撰写了剖析材料,并召开了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了干警的学习笔记。确定民行科和公诉科两个科室为活动示范科室,并进行了挂牌。强化活动宣传,制作了3期活动展板,悬挂了4幅活动标语,编发活动简报12期,撰写民情日记3篇。其中被国家级(正义网)采用2篇,省级采用3篇,市级采用2篇。

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4月底到荣县检察院进行了参观学习,制订了文化建设三年规划(讨论稿),征集了干警座右铭和院训,收集字画2幅、摄影作品10件。完成了首个派驻检察室在青龙镇的选址工作,并就机构和编制分别向县委、编办作了请示。

(六)扎实开展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和“321”活动并取得实效 全院干警直接联系牧马镇官厅村群众54户和牧马府河学校,投入帮扶资金4万余元,受到镇、村和群众的好评。

二、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半年的工作重点

(一)存在的问题

1、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截止6月底,我院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6人,与目标要求的9人差距较大。

2、刑事抗诉工作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3、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天府新区建设工作的相关实施意见正在制定当中,工作尚未全面展开,将要与相关部门会签的文件

正在酝酿当中。

4、派驻乡镇检察室选址工作已完成,但落实编制、经费正在审批中,筹建工作尚未开展。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

1、加强目标运行督查。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梳理,查找目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剩余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层层抓落实,坚持督察,强化抓质量,力争全面完成市院下达的目标任务。

2、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力度,客观对待抗诉工作,坚持有抗必抗的原则。

3、加快服务和保障天府新区建设工作的进度,紧紧围绕县委和市检察院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天府新区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尽快出台实施意见,立足检察职能全面贯彻落实。

4、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快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力争在9月底在青龙镇建成第一个乡镇检察室。

二〇20xx年x月二十八日

报: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

彭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