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规范教学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20xx年规范教学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自查的通知》后,我学校在忻府区高城学区永丰庄村,是一所农村小学,学生有52人,教师有5人,班级有5个班,是一个教学力量薄弱的小学。我校积极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于全计(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周建华(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 员:张泽鹏 杜少龙 于振华 张宏峰 曹旭(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五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我校是一所公办农村学校,单轨,经济来源为国家财政拨款,招生范围为本人适龄儿童,招生时间是20xx年8月,录取办法是本村全部六周岁儿童,符合国家就近入学标准。秋季开学以来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教辅材料两导两练,定价是符合标准的。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公示在学校校门口。学校公开透明无任何形式的收费情况。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没有包括利用课余时间

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也没有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永丰校

2014.11

20xx年规范教学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2014-11

 

第二篇:20xx年规范收费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自查报告

——京山县绀弩中学

我校现有教学班24个,在籍学生1292人。按《关于开展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部际办函

【2014】18号)文件的要求,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收费管理的相关工作,我们对20xx年来的收费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学校进一步加深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和不规范的办学行为,都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实际行动。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规范办学行为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此项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个热点、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关系到教育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工作,从大局出发,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强化措施,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使此项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2、坚定目标,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各项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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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落到实处。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立了由书记、校长张士林同志任组长的领导专班,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把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当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

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士林

副组长:徐 弢 夏高慧 刘 斌 潘晓峰 李国全

成 员:廖文杰 杨永强 付 鸿 王红霞

三、注重宣传、齐抓共管

我们在规范教育收费治理乱收费工作中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校园网网络和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学校在校道醒目位置公示《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收费政策依据、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按照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规定通知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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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

6、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

7、不断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自查自纠,强化落实

1、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全免政策。

2、学生自愿参加保险。

3、学校、教师没有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引导、暗示等)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以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4、不存在教师利用自身资源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的现象。 5、20xx年秋季我校现有在校住宿学生232人。按政策规定不收取住宿费。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程序和标准执行。20xx年补助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对象40人,补助标准1250元/人,全部现金一次性发给补助对象。20xx年秋季有在校住宿生150人,20xx年补助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对象60人,补助标准1250/人。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按自愿的原则。20xx年秋在校就早餐1280人、中餐790人、晚餐400人左右。2014秋在校就早餐1159人、中餐692人、晚餐368人左右。食堂伙食结算采取先就餐、后核算、再按月据实收取的办法,确保学校食堂不盈利(结余3%左右)。

6、学校招生严格按教育局规定,按区域、按计划招生,不存在收取任何费用。

7、学校按上级相关要求,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征订了二类教材、公告类教辅、中学生天地等。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没有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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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没有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等。

8、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学校教师不存在有偿补课的现象。

9、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10、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

四、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的基础上,及时建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如《收费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使学校收费及其管理做到:

1、不准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不准在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收取择校费及计划外招生费。

5、不准乱办班、乱补课。

6、不准以其他任何形式强制性收费和杜绝“搭车收费”。学生进餐、购校服、寒暑假作业征订等,一定要由家长和学生自主决定。

7、不准学校把收费与招生入学挂钩,与教师的工资、福利、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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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评优和晋升挂钩,不能因收费将学生拒之于学校门外。

8、不准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礼金。

学校收费公开、透明,定期填写《学生收费卡》,学生家长普遍反映 :“学校的收费透明,我们放心!”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促进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京山县绀弩中学

20xx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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