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xx年上半年,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健康、协调、安全发展,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现将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摸清底数,掌握基础数据

根据市局和我局年初制定的今年的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基础数据调查摸底工作。通过整理,在掌握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的基础数据的基础上,摸清了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底数。截至目前,全县有食品生产企业4家(1家含茶制品加工厂、1家食用油加工厂、1家酒厂、1家粮食加工厂),获得QS证书7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4家(其中:糕点加工3家、馒头3家、豆腐坊7家、胡麻油加工8家、纯净水2家、粮食加工1家),共计28家,建立食品企业动态档案28份。

(二)实行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动态管理

监管人员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总局公告20xx年第119号)公告的要求,制定详尽的监管计划,对食品生产企业采用日常巡查、定期检验、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等监管方式,持续保持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及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指导、监督其整改,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每次动态监管数据要及时录入《**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平台》。每年根椐监管信息调整企业监管等级,并根据企业新定监管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

(三)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换证年审工作

一是3.15期间组织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主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在会上,总结了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了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行情况,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主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 二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的年审工作,利用食品生产企业年审的机会,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生产许可条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生产企业不降低生产条件生产加工食品。在检查工作中,要求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已

对两家企业完成了年度自查审核工作。

(四)开展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保证群众在节日期间饮食安全,确保在节假日期间全县无重大食品事故发生。

(五)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结合20xx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契机,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贯穿始终,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强化监管人员、食品企业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学法、知法、守法,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我局专门设立了产品质量咨询台和投诉台,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发放《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消费、添加剂使用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材料500余份,正确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地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活动中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执法车辆9辆,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100余份,悬挂大型条幅4面,制作宣传版面2块,开通服务热线1条,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

进商场”五进活动和“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左云日报和左云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辟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专栏,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

(六)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市局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要求,在所有企业内认真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要求各企业建立完善添加剂使用制度,做好添加剂使用记录,督促企业落实添加剂的专人采购、专人负责、专柜存放、转账记录、专用工具等“五专”管理措施。

二是开展明胶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我局根据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彻查严打的通知》(晋质监办发?2012?147号)文件精神,成立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彻查严打专项行动领导组,并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彻查工作,对部分小作坊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明胶使用范围,我县使用明胶的行业主要是糕点等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我县无糕点生产企业,仅仅有糕点加工小作坊,根据情

况,我局重点对县城内的糕点屋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使用工业明胶行为。

三是开展酒类专项整治。我局根据省局《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质检利剑行动酒类执法打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晋质监局函?2012?91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酒类打假专项行动,我县有白酒生产企业一家,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四是开展食用植物油、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的专项检查。 按照市局的统一布置,我局对生产食用油企业1家、使用食用油小作坊以及可能使用乳粉的糕点加工小作坊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经检查,我县未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植物油的企业,同时也未发现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使用问题乳粉。

(七)实行区域监管制度,巩固食品安全监管成果 我局为了更好地监管食品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针对全局人少、面广、量大等不利因素,将全县划分为9个监管责任区,并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的要求,落实了定人员、定区域、定加工企业(小作坊)、定责任的“四定”方案,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名监管人。局党组统筹全局,主抓重点、整体推进。片区监管人员对所监管片区主动履行监管责任,对片区内出现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承担直接责任。各股室队所之间建立联络协作机制,线片结合,形成内部职能协调统一、

对外监管井然有序、全局工作一盘棋的良好局面,最大限度地保障我县食品安全。

(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为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本着以“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我局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建设、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制度建设和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制度建设。用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确保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

二是需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工作。由于工作量大、人员少等原因,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偏少。 三是需要加强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培训。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机关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根据市局印发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修改完善我局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完善相关食品安

全生产制度,检查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工作。结合换证与年审工作,加大巡查力度,要求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生产条件不降低,努力改善生产条件,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

三是认真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加强高风险食品监测,按照计划开展此项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群众的消费意识、改变其消费习惯。

五是加强企业档案建设与管理。完善企业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开展企业的诚信建设,努力打造诚信企业,倡导企业做诚信企业、放心企业、安全企业。

食品安全无小事,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个监管责任明确、制度建设健全、考核机制严格、信息数据完整、应急措施有力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积极探索政府挂帅、质监牵头、企业自律、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努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推动左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卓有成效的服务。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五日

 

第二篇:20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食品安全的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市商务局相关实施方案的要求,枝江市商务局20xx年上半年认真开展了全市以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酒类及肉制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了自查整改和对部分企业的集中整治,现将其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肉品安全基本情况。商务局与枝江市教育局联合与全市79所中小学及8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签定了《枝江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集体食堂与餐馆采购的猪肉必须100%来自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进货索票要票制度,即学校与餐馆采购肉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相关执法部门检查时,学校与餐馆应主动配合、提供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学校与餐馆在采购肉品过程中,发现定点屠宰企业销售的肉品质量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层层签定责任状以来,通过对肉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把关,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无害化处理100%;全市宾馆饭店、学校经营食堂的肉品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没有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酒类流通安全基本情况。根据(国办发[2011]12号)和国家质检局、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依照商务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商运字[2011]68号)的通知精神和湖北省商务厅鄂商运通[2011]27号文件要求和部暑,枝江市商务局从20xx年5月下旬开始,以白酒、葡萄酒为重点品牌,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酒类流通领域重点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现有酒类经营者已登记备案家数达到1206家,其中,酒类批发企业47家,酒类零售企业1159家,生产企业3家。上传到湖北酒业管理信息网上的备案登记数达1206家,占比100%;目前我们共领取各类《随附单》累计13件,650本,32500份。本次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累计347人次,检查销售单位1323家,检查餐饮单位29家,检查进口商2家。在检查酒类

登记备案中,发现有1023家单位未办理酒类登记备案;在《随附单》专项检查中,发现有33家批发企业未领用,有1039家零售企业未索取《随附单》,占比相当大。市商务局组织召开各乡镇经贸办主任或分管副镇长会议,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文件,培训登记备案的注意事项及其方法,分乡镇分解任务,逐一落实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各自辖区内的酒类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备案。对全市较大的批发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在这些企业中对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加以规范。加大宣传力度,除了在本局及三峡枝江网站刊登酒类流通登记备案的意义、作用、程序、办法等信息外,还通过广播、电视和本系统的文艺表演团队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宣传,向公众及全市所有酒类经营者送、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

(三)屠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的通知精神,及时科学地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主要在强化科学布局屠宰定点,扶优壮强,采取坚决措施,果断淘汰落后产能,关停规模小、设施差、管理混乱的定点企业,做到宁少勿乱。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计划到20xx年关停手工操作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家,到20xx年累计关停7家。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达到定点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厂(场),推动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督促其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实现规模化、低成本扩张,通过多种方式,促进集中合并。积极支持、引导撤并的定点屠宰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融入大型屠宰企业的生产、加工、配送和销售等供应链管理体系,转为其购销网点和分割配送点,妥善解决当地农民散养猪的收购和肉品供应问题。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采用“厂场挂钩”、订单生产以及建设生猪养殖基地等方式,扩大协议养殖或自养生猪规模;支持屠宰加工、肉类配送企业发展肉品分割配送中心,配置冷链设施,创建鲜肉品牌,扩张品牌肉连锁销售网络。

(四)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情况。主要是在屠宰环节上把好“三关”,建好“四

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补贴损失到位。“三关”即生猪进场关(坚持鉴别生猪来源,标注耳标,便于追踪问题源)、肉品质量检验关(凡发现有黄疸、高耳、蓝耳等病症肉品,一律登记在案)、生猪产品出厂关(对记录在案的各种问题猪肉和生猪分类处理,不允许流入市场),病死猪坚持无害化处理;四帐即生猪进场台账、生猪出场台账、肉品品质检验台账、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

二、主要工作特色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肉品安全整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关系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为了确保整顿工作扎实展开,枝江市商务局及时召开会议,强调按照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各方联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三个形成”:一是形成共识。肉品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形象”的共识,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形成合力。肉品质量安全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全社会必须形成和强化“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管质量、企业提升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工作合力,通过市政府发挥主导职能、商务部门主动加强监管、广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成为质量提升主体、全社会强化监督主力作用,有效提升全市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形成声势。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整治浩大声势,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整治良好舆论氛围。建立私屠滥宰以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经营举报信息制度,设立举报电话0717—4506385。

(二)认真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通过多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对全市现有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企业进行了排查和登记造册,掌握面上基本情况。目前全市现有生猪屠宰场16家,其中1星级1家。为了加强对相关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管理,我们首先制定并下发了《枝江市商务局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枝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生产经营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枝商发【2012】7号)文件。20xx年3月28日召开了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会议,组织相关企业学习我局制定的一系列肉品安全保障制度:一是生猪进场验收制度、检验检疫制度、肉品质量管理制度、肉品出场验收制度。二是索证索票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三是各种台账制度,各种原始记录。四是肉品质量保障措施。

(三)交叉检查屠宰企业及销售环节

为确保制度的落实与兑现,市商务局与市内1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签定了《枝江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负责人对屠宰加工环节负责,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建立肉品购销台帐,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严禁屠宰加工病死猪肉;严禁在屠宰过程中对猪、牛、羊注水流入市场销售;严禁使用瘦肉精、硝基呋喃和抗生素。严格执行肉品屠宰检验制度。做到没有配戴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验证章、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承担屠宰厂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加强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必须要有经考试合格专兼职肉品品质检验员,对肉品质量负责检验;必须严格场内消毒管理,防止病菌侵蚀肉品;不断更新设施设备,逐步推行机械化屠宰。健全和完善畜禽定点屠宰日常管理规范,建立肉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四)监督检查重点消费环节的肉品安全

枝江市商务局还与枝江市教育局联合与全市79所中小学及8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签定了《枝江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集体食堂与餐馆采购的猪肉必须100%来自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进货索票要票制度,即学校与餐馆采购肉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相关执法部门检查时,学校与餐馆应主动配合、提供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学校与餐馆在采购肉品过程中,发现定点屠宰企业销售的肉品质量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层层签定责任状以来,通过对肉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把关,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无害化处理100%;全市宾馆饭店、学校经营食堂的肉品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没有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创新方法,大力整治

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做到“两查”:一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按规定办理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二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等情况。全面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落实。主要是开展“五查”:一查酒类批发经营者(含连锁企业配送中心)购进和批发销售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和开具了酒类流通随附单;二查酒类零售经营者购进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了酒类流通随附单;三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行为;四查酒类经营者填写是否详细、真实记录了酒类商品流通信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妥善保管《随附单》,建立台账,严格管理。对未按要求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酒类经营者,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案,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没有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商品,补办“随附单”手续后再上市销售。严肃查处假冒侵权违法行为。我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酒类商品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以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等检查为切入点,与酒类生产企业加强联系,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有假冒侵权行为。根据举报、投诉定向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加强酒类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管理。完善酒类流通管理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强化酒类流通监管力量,

建立持久、可行的监管制度;积极争取政府和各乡镇工办的支持,解决酒类流通管理中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问题。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在酒类流通行业中的应用;在行业内开展酒类流通信用体系和“放心酒”示范店建设,建立健全酒类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加强酒类经营者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及时调查处理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查处、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3个,执法人员将病猪狗和已屠宰、加工肉品连同某些加工用品一起,浇上柴油进行焚火烧毁后深埋,实施了无害化处理。对全市屠宰企业抽查了5家,对全市16家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了严格的全面考核,并逐一打分,当场宣布考核结果。其中,合格的2家,限期整改的12家,拟取消2家。同时我们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六)严格实施定点屠宰考核评价

根据商务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省商务厅关于《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商秩通[2012]2号)、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宜商贸[2012]13号)等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制定了《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生产经营考核评价办法》,以“枝商发【2012】7号文件下发到相关单位。4月份以来,市商务局对全市1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进行审核清理,重点对这16家企业从资质、设立、场所、水源、布局、设备、运输、无害化处理、操作程序、检验和质量追溯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企业自查后经枝江商务局初查,合格后上报宜昌市商务局复核确认资格。目前全市有4家合格,12家需要从增加环保设施、屠宰设备、改善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改。

三、存在问题

生猪屠宰管理虽然整体效果不错,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基层行动滞后、一线执法力度不够,舆论宣传力度不够,协调配合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

逐步予以解决。生猪屠宰管理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惠及民生的系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肉品质量安全。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低。城区批发经营者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仅27.9%,零售(含餐饮、酒吧等娱乐业)经营者索取和保存酒类流通随附单仅21.8%,也是远远达不到批发、零售经营规定占比目标,下阶段需要加大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还需增强打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逐步建立和完善酒类流通管理的各项制度,达到专项整治的目的。从而使全市酒类流通领域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正规化、规范化,步入良性循环。

四、建议

食品安全整顿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惠及民生的系统工作,今后在宜昌市商务局、宜昌市食安办和枝江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地开展生猪屠宰和肉品安全整治: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将继续集中精力抓专项整治,要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四定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加快落实。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全面检查、随机抽查,同时对一些重点区域要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巩固前段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要加快查处案件的后续处理。

三是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分析,加强执法配合,不让违法者有机可乘,加强一致对外的协调。

四是加强专项整治政策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等形式,了解一些情况和问题,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推进情况加大宣传,对那些好的企业、好

的做法和生猪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典型重点宣传。

枝江市商务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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