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成本会计心得体会

对学习成本会计的心得体会

在老师的悉心教导下,我们对成本会计有了更深的了解,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这个课上,老师一直注重我们自主学习,使我们对每一种方法都能很好的在实际中运用,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和提高了我们会计核算的实际操作能力,加深了对成本会计核算过程以及核算方法的理解和掌握,为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生产成本的归集与分配是基础部分,也是中心环节,它对以后几章内容有很大作用,成本归集与分配过程实际上就是成本计算过程。在本科学习中,我们按照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先后对材料费用、职工薪酬、其他费用、辅助生产费用、制造费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等进行了学习。

其中例如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各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它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租赁费、保险费、排污费、存货盘亏费(减盘盈)及其他制造费用。

企业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应按其用途和发生地点,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和分配,“制造费用”科目可以按生产车间开设明细账,账内按照费用项目开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费用发生时,根据支出凭证借记“制造费用”科目及其所属有关明细账,但是,材料、工资、折旧以及待摊和预提费用等,要在月末时,根据汇总编制的各种费用分配表计入。材料、产品等存货的盘盈、盘亏数,则应根据盘点报告

表登记。归集在“制造费用”科目借方的各项费用,月末时应全部分配转入“生产成本”科目,计入产品成本。“制造费用”科目一般月末没有余额。

在只有产品的车间里,制造费用可直接计入其产品成本。在生产多种产品的车间中,就要采用既合理又简便的分配方法,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各种产品成本。制造费用分配计入产品成本的方法常用的有按生产工时、定额工时、机器工时、直接人工费等比例分配的方法;在只有产品又有工时统计资料的车间里,可按生产工时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如果企业没有文明工时统计资料,但制定有比较准确的产品工时定额,也可以按产品定额工时的比例进行分配。在机械化程度较高的车间中,制造费用也可以按机器工时比例分配。

课堂上老师引导带领我们学习,并且留一些案例和练习给我们自己分析,也让我们自己小组讨论学习总结,让我们体会和收获很多实用的知识。在学习动手操作的过程中更加努力的积极的去完成成本会计的课后任务,不仅要把一些难点、重点搞清楚搞明白,连那些细节的东西都不能放过,从而加深理解了成本会计核算学习的深刻理解。

040470343 田敏

会计与审计3班

 

第二篇:如何学习成为一名房地产成本会计

浅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

来源:- 时间:2009-9-15 10:10:36 字体:大 小 【我要纠错】

一、会计制度的适用

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除《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外,共分《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新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等四个会计制度体系,其中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1.《小企业会计制度》。所谓小企业,就房地产开发行业而言,是指根据国务院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文件的规定,不能同时满足从业人员数100人以上、年销售额1 000万元以上两个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内的各类小企业,除已按规定要求或规定程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新准则的企业外,都应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得再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2.《企业会计制度》。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xx年起先后在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单位施行,其他企业经适当程序也可以执行该制度。20xx年财政部发布了新的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据此,现有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按规定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外,均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新准则下的会计制度体系。新的38项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包括具体准则、对准则的解释、财务报表格式、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等,是一个完整的会计制度体系。这一制度暂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因此,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上市公司,或者按上市的母公司要求执行新准则的,都应当执行新准则规定的会计制度。

4.《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属于旧的行业会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如果达不到执行新准则的条件,也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则仍可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二、应增设的会计科目

本世纪已出台的会计制度中,皆没有专门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科目及核算办法,这给这些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很大不便。但是,现行所有会计制度涉及会计科目设置的说明中都规定: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某些会计科目。根据这一些规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或新准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执行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增设以下专门核算房地产开发的会计科目,不但是需

要的,也是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

1.“开发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房地产开发的费用和成本,包括:(1)开支的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或受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备费等费用;(2)开发采用出包方式的,根据预付给承包商的款项和工程进度估价的开发成本;(3)工程采用自营方式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4)分配应由开发产品承担的公共配套设施费、计提应上交有关部门管理的维修费和分摊的间接开发费用;(5)应予资本化计入产品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6)结转开发完工并验收合格的房地产成本。

购入已拆迁平整的土地准备用于房产开发,可先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待开发时再以适当的分配方法,分摊到“开发成本”的明细科目。

2.“开发间接费用”科目。本科目相当于工业企业的“制造费用”,核算为开发产品而发生除应由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的费用以外的各项间接费用。

3.“开发产品”科目。本科目核算已开发完工、经验收合格的房地产。

4.“出租开发产品”科目。本科目核算用于出租经营但尚未转为固定资产的土地和房屋。

5.“周转房”科目。本科目核算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房屋。

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以上增设的5个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均应计入报表的“存货”项目。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成本、土地成本的计算分摊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成本,一般可划分为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两大类,即开发产品成本=建筑成本+土地成本。建筑成本构成比较复杂,既包括前期费用和房屋的建造成本,还包括与开发产品相关的配套设施费用,以及预提的商品房维修费用、白蚁防治费等其他间接费用;土地成本构成则比较简单,即取得用于开发的土地及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支出。

建设一幢房屋或者在同一地块上建设若干幢房屋,往往因为用途不同、建筑结构不同,甚至因为楼层不同而有不同的售价,而且,开发房地产的成本,特别是土地成本,往往是笼统的。因此,如何尽可能合理地计算分摊完工产品的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核算的一个难题。

当然,对于开发的房屋如果用途相同、建筑结构也大致相同,例如,一个小区若干幢房屋都是成套住宅,可以采用按可计价销售的房屋面积比例计算分摊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具体做法是,将小区可售房产连同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休闲场地等的全部开发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下同),除以可出售房屋的面积总和,得出每平方米住宅的成本,再按各套住宅面积分摊产品成本;如

果其中有少量房屋或其他可出售项目,比如车库或车位,采用清一色的按面积分摊不尽合理,可通过估算方法,将其估算的成本从总成本中剔除,然后再按可出售成套住宅面积分摊产品成本。这种成本分摊方法,叫做可售房屋面积比例法,简称面积比例法。

但是,面积比例法适用范围相对较小,对于同一小区内开发的结构、用途不同的房屋,此法即不可采用。一般情况下,对成片开发不同用途、不同结构的房屋,建筑成本可采用估价修正法进行计算分摊,土地成本可采用售价比率法进行计算分摊,而且这两种方法应合并进行,分步实施。

第一步,用估价修正法计算分摊开发房屋的建筑成本。估价修正法是通过对建筑成本的估算数额进行修正,计算出各种不同结构房屋建筑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也应分步实施:

首先,应估算房屋单位建筑成本。所谓房屋单位建筑成本,实际为每平方米可出售房屋应分摊建筑成本,内容包括:(1)房屋自身的建筑成本;(2)应分摊小区内道路、围墙、休闲场地、休闲设施等附属设施的建筑成本;(3)应分摊其他间接费用构成的开发成本等。

单位成本采用估算方法确定后,再按可出售房屋面积得出估算的开发产品建筑总成本,即:

开发产品估算的建筑总成本=∑(不同结构的房屋面积×该结构房屋估算的单位建筑成本)

如果可出售开发产品有少量项目单位成本明显偏低或偏高,也可按估算成本将其单计并从总成本中剔除。

接着,应计算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已决算(或按合同及招标预算)的建筑总成本÷开发产品估算的建筑总成本。如果可出售产品中有少量项目单独计算成本的,应将已单独计算的成本从公式中“÷”号前后的“总成本”中扣除。如果总成本无法确定或预估,则不计算修正系数,而以上一步骤“开发产品估算的建筑总成本”为建筑总成本。

最后,计算不同结构房屋应分摊建筑成本和单位建筑成本:

各类结构的房屋建筑成本=该类房屋估算成本×修正系数;该类房屋单位成本=该类房屋建筑成本÷该类房屋面积,或=估算的单位建筑成本×修正系数

如果竣工决算或预算对不同结构的房屋直接建造成本反映得比较明确,在分摊时则应只计算包括配套设施费、附属费用等间接费用,且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面积比例法、估价修正法等较为适宜的方法。

第二步,采用售价比率法计算和分摊土地成本。售价比率法是以房屋单位售

价为基础计算分摊开发房屋土地成本的方法。一般而言,房屋售价的高低,除取决于房屋结构外,更主要是取决于房屋的地理位置,同样结构的房屋,门面房售价高于住宅房,主要原因是门面房“地势好、地价高”。因此,计算既有住宅用房又有商业用房的地块开发,或者纯商业用房开发的土地成本时,采用售价比率法较为适宜。售价比率法也需分步实施(以同时开发住宅房和非住宅房为例):

首先,应计算或预估不同结构、不同用途房屋的总售价和平均单位售价。

接着,应运用售价成本比率计算非住宅房超额成本售价,以剔除房屋不同结构对售价的影响。运用售价成本比率计算分摊土地成本时,应将开发的商品房划分为价格相对低的住宅房和价格相对高的非住宅房两大类,将非住宅房高于住宅房的成本称为超额成本,将与超额成本相对应的售价称为超额成本售价:超额成本售价=超额成本×(1+成本毛利率);各类非住宅房超额成本售价=(该类非住宅房单位建筑成本-住宅房单位建筑成本)×该类非住宅房总面积×(全部房屋售价总额÷全部房屋成本总额)。

然后,再计算土地成本比率。土地成本比率是指土地成本与剔除超额成本售价后的售价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土地成本比率=占用土地的全部成本(土地使用权价值)÷(全部房屋售价总额-超额成本售价合计)×100%.

最后,再计算不同用途房屋应分摊土地成本。公式为:

(1)住宅房应分摊土地成本=该类房屋售价×土地成本率

(2)非住宅房应分摊的土地成本=(该类房屋售价-该类房屋的超额成本售价)×土地成本率

以上各公式中的“售价”,凡已售出或已用不变价预订售出的,以实际售价或预订价为准;尚未售出或虽已订出但价格可能有浮动的,以预估售价为准;第二步应分摊土地成本公式中的房屋建筑成本,应以第一步计算的成本为准;全部房屋总成本,则应为建筑总成本和土地成本总额之和。

如何学习成为一名房地产成本会计

要想学好一个行业的会计核算,基本上没有什么捷径,都是从基本做起,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讲座(一)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与成本费用估算的范围包括土地购置成本、土地开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及开发期间的税费等全部投资。房地产建设项目各项费用的构成复杂,变化因素多、不确定性大,依建设项目的

类型不同而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其投资和费用构成有一定的差异。

对于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言,投资及成本费用.由开发成本和开发费用两大部分组成。

(一) 开发成本共有八项: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估算可参照政府前期出让的类似地块的出让金数额并进行时间、地段、用途、临街状况、建筑容积率、土地出让年限、周围环境状况及土地现状等因素的修正得到;也可依据所在城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城市基准地价或平均标定地价,根据项目所在地段等级、用途、容积率、使用年限等因素修正得到。

2.土地征用及拆迁安置补偿费。 (1)土地征用费。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发生的费用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水利设施维修分摊、青苗补偿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垦复基金、征地管理费等。农村土地征用费的估算可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 (2)拆迁安置补偿费。在城镇地区,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依据法定程序,将国有储备土地或已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他建设项目使用。因出让土地使原用地单位或个人造成经济损失,新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给以补偿。它实际上包括两部分费用,即拆迁安置费和拆迁补偿费。

3.前期工程费。前期工程费主要包括: (1)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一般可以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估算。通常规划及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水文地质勘探费可根据所需工作量结合有关收费标准估算。

(2)“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费用、场地平整费和通水、通电、通路的费用等。这些费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参照有关计费标准估算。

4.建安工程费。它是指直接用于建安工程建设的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建筑、特殊装修工程费)、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给排水、电气照明、电梯、空调、燃气管道、消防、防雷、弱电等设备及安装)以及室内装修工程费等。在可

行性研究阶段,建安工程费可采用单元估算法、单位指标估算法、工程量近似匡算法、概算指标估算法以及类似工程经验估算法等估算。

5.基础设施费。它又称红线内工程费,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绿化、排污、排洪、电讯、环卫等工程费用,通常采用单位指标估算法来计算。

6.公共配套设施费。它主要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其估算可参照“建安工程费”的估算方法。

7.不可预见费。它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前述各项费用估算的准确程度,以上述1~6项之和为基数,按3%一5%计算。

8.开发期间税费。开发项目投资估算应考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负担的各种税金和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征收的费用。在一些大中城市,这部分费用在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构成中占较大比重。应根据当地有关法规标准估箅。

(二) 开发费用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1.管理费用。可按项目开发成本构成中前1—6项之和为基数,按3%左右计算。

2.销售费用。它指开发建设项目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或委托销售代理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1)广告宣传费。约为销售收人的2%一3%; (2)销售代理费。约为销售收入的1.5%一2%; (3)其他销售费用。约为销售收入的0.5%一1%。以上各项合计,销售费用约占销售收人的4%一6%。

3.财务费用。它指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为借款利息和其他财务费用(如汇兑损失等)。

(三) 投资与成本费用估算结果的汇总为了便于对房地产建设项目各项支出进行分析和比较,常把估算结果以汇总表的形式列出,格式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估算的作用: (1)是筹集建设资金和金融部门批准贷款依据; (2)是确定设计任务书的投资额和控制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 (3)是可行性研究和在项目评估中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特点由于其经营活动的特殊情况和管理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施工企业相比,会计核算有如下特殊情况: 1.产成品的种类多,核算方法不同。 2.产品成本的核算复杂。 3.经营收入及其相关税金的核算不同。

第二讲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的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有以下几大类:

1.原材料类存货。

指用于开发土地、房屋、建筑物等开发产品的各种材料物资,如钢材、木材、砂石、水泥等。

2.设备类存货。

指企业购人的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各种设备,如电气设备、卫生设备、通风设备等。

3.在产品类存货。

指尚未完工的各种土地、房屋等开发产品(即在建工程)。

4.产成品类存货。

指各种已完成开发建设全过程并已验收合格,可以按合同规定交付使用或对外销售的各种开发产品,包括已开发完成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代建工程及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周转房等。

5.开发用品类存货。

指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各种用品,包括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用品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特殊存货主要是设备类存货和各种开发产品。

注意:临时出租房、周转房是视同存货的。

一、设备采购与收发的核算

在一般情况下,供应部门负责编制设备供应计划、签订合同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设备仓库负责设备的收、发、保管、清查盘点等工作;会计部门负责设备价款的结算、设备成本的计算、设备收发的核算。

设备的采购、收发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核算。为了核算设备的采购成本并反映和考核设备采购、收、发、结存情况,要在“物资采购”账户之下设置“设备”明细账,并专设“1242库存设备”账户。分别核算企业购入各种设备的实际采购成本和所有库存设备的实际成本。

例1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电梯一台,买价(含进项税) 800 000元,运杂费20000元,价款和运杂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①根据购货#5@p、银行结算凭证等作如下分录:

借:物资采购——设备 820000

贷:银行存款 820000

②假设企业材料设备采购保管费的计划分配率为2%,则购入电梯应分配的采购保管费为16400元。

借:物资采购——设备 16400

贷:采购保管费 16400

③电梯验收入库,计算电梯的实际成本为836400元。

借:库存设备 836400

贷:物资采购——设备 836400

二、开发产品的核算

开发产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开发建设过程,并已验收合格,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设计要求,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移交订购单位,或者作为对外销售、出租的产品,包括土地(建设场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已完工开发产品实际上是开发建设过程的结束和销售过程的开始。

为了正确核算开发产品的增加、减少、结存情况,开发企业应设置资产类“1285开发产品”账户。本账户借方登记已竣工验收的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月末结转的已销售、转让、结算或出租的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月末借方余额表示尚未销售、转让、结算、或出租的各种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本账户应按开发

产品的种类,如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等设置明细账户,并在明细账户下,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账页。

1.开发产品增加的核算。

企业的开发产品,在竣工验收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账户,贷记“开发成本”账户。

例2 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竣工验收单,本月已完开发产品实际成本为3 305万元。其中:土地65万元,房屋2 590万元,代建工程500万元,配套设施150万元。

借:开发产品——土地 650000

——房屋 25 900000

——代建工程 5000000

——配套设施 1 500000

贷:开发成本 33050000

2.开发产品减少的核算。

企业的开发产品会因对外转让、销售等原因而减少。对于减少的开发产品,应区分不同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对外转让、销售开发产品时,应于月份终了时按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开发产品”账户。

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在将开发产品移交使用单位或办妥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后,按分期收款的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分期收款开发产品”账户,贷记“开发产品”账户。

企业将开发的土地和房屋用于出租经营,或将开发的房屋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应于移交使用时,按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成本,借记“出租开发产品”或“周转房”等账户,贷记“开发产品——土地(或房屋)”账户。

企业将开发的营业性配套设施,用于本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经营用房,应视同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即按该配套设施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开发产品——配套设施”账户。

第三讲 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成本的核算(上)

房地产开发的程序通常分为四个阶段,即投资决策分析阶段、前期工程阶段、建设阶段和租售阶段。在以上四个阶段的开发经营过程中,企业将发生许多费用,比如可行性研究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广告费、销售费、信贷资金利息费,以及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而发生的管理费用等。

这些费用中,有些可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中,有些则不能计入开发产品成本。可以直接计入到开发产品成本中的费用称为开发直接费用;经分配后才能计入到开发产品成本中的费用称为开发间接费用;不能计入到开发成本中的费用称为期间费用。

一、开发产品成本的内容

开发产品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它反映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所耗费的全部物化劳动与活劳动,是考核房地产开发工作质量的一项综合指标,是制定开发产品销售价格的基础。 开发产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为以下四类:

1.土地开发成本。

土地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土地(即建设用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房屋开发成本。

房屋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各种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代建房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3.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及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4.代建工程开发成本。

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对象

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对象是指在开发产品成本的计算中,为了归集和分配开发费用而确定的费用承担者。企业应根据其开发项目的特点及实际情况,按照下列原则,选择成本核算对象:

1.一般的开发项目,以每一独立编制的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所列单项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2.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的群体开发项目,开竣工时间相近、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可以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3.对于个别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结合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和部位,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开发项目开工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相互混淆。

三、房地产开发成本项目

开发产品成本项目一般可分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等。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指房地产开发时为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劳动力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及其他因征用土地而发生的费用(如耕地占用税)。

2.前期工程费:

指企业在前期准备阶段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总体规划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政府代收代缴的各项费用、勘察设计费、各项临时工程(临时水、临时电、临时路等)费用、七通一平或三通一平费用等。

3.基础设施费:

指建造各项基础设施发生的费用。基础设施主要是指与开发产品相关的道路、供热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气设施、通讯设施、照明设施、以及绿化(包括排污、排洪、环卫)等,这些设施发生的设备及安装费都在基础设施费项目内归集。

4.建筑安装工程费:

指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承建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企业自营工程发生的建筑安装费。

5.配套设施费:

指为开发项目服务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费用,如锅炉房、水塔、公共厕所、自行车棚等。凡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邮局、学校、医院、理发店等都不能计人该成本项目内。

6.开发间接费:指企业所属的开发部门或工程指挥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企业的各行政部门为管理公司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在此列,应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各不相同。比如,就土地开发而言,有些企业只进行建设场地地面的清理平整,将原有建筑物、障碍物拆除,就算完成土地开发;而有些企业除进行地面的清理平整,还要进行地下各种管线的铺设、地面道路的建设,做到七通一平,才算完成土地开发等。所以,每一个开发企业应根据前述成本项目的设置原则,结合开发项目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设置成本项目。

四、开发产品成本核算程序

(一) 应设置核算的账户

为核算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企业可根据其本身经营开发的业务要求,设置下列账户:

1.“4301开发成本”账户。

本账户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本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贷方登记开发完成已竣工验收的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借方余额反映未完开发项目的实际成本。本账户应按开发成本的种类,如“土地开发”、“房屋开发”、“配套设施开发”和“代建工程开发”等设置二级明细账户,并在二级明细账户下,按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2.“4302开发间接费”账户。

本账户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本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贷方登记 分配计入开发成本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间接费。月末本账户无余额。本账户应按企业内部不同的单位、部门(分公司)设置明细账户。

(二) 开发产品成本核算程序

开发产品成本的核算程序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核算开发产品成本时应遵循的步骤和顺序。其一般程序是:

1.归集开发产品费用。

(1)在项目开发中发生的各项直接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即借记“开发成本”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贷记有关账户。

(2)为项目开发服务所发生的各项开发间接费用,可先归集在“开发间接费”账户,即借记“开发间接费”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贷记有关账户。

(3)将“开发间接费”账户归集的开发间接费,按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各开发成本核算对象,即借记“开发成本”总分类账户和明细账户,贷记“开发间接费”账户。 通过上述程序,将应计人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费用,归集在“开发成本”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之中。

2.计算并结转已完开发产品实际成本。

计算已完开发项目从筹建至竣工验收的全部开发成本。并将其结转进入“开发产品” 账户,即借记“开发产品”账户,贷记“开发成本”账户。

3.按已完开发产品的实际功能和去向,将开发产品实际成本结转进入有关账户。 即借记“经营成本”、“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等账户,贷记“开发产品”账户。

第四讲 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成本的核算

五、土地开发的成本核算

土地开发也称建设场地开发。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为了自行开发商品房、出租房等建筑物而开发的自用建设场地;二是企业为了销售、有偿转让而开发的商品性建设场地。自用的建设场地属企业的中间产品,其费用支出应记人有关商品房或出租房的产品成本,而商品性建设场地是企业的最终产品,应单独核算其土地开发成本。

(一)土地开发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企业在土地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除能直接计入房屋开发成本的自用土地开发支出在“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核算外,其他土地开发支出均应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账户核算。分别按照“自用土地开发”、“商品性土地开发”等设置二级明细账户,按企业选择的成本核算对象设置账页,进行土地开发费用的明细核算。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建筑安装费的归集与分配。

这些费用,一般能分清受益对象,可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借记“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账户及有关明细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 2,配套设施费的归集与分配。

配套设施的建设可能与土地开发同步进行,也可能不同步进行,所以其费用归集的方法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与土地开发同步进行的配套设施开发费用,能够分清受益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借记“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分不清受益对象时,应先通过“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账户归集,待配套工程竣工时,再按一定方法,在有关受益对象中进行分配。

(2)与土地开发不同步进行的配套设施开发费用,一般可先通过“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账户归集,待配套设施竣工时,再转入“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账户中。如果土地开发已完成等待出售或出租,而配套设施尚未完工,为及时结算完工土地的开发成本,经批准对这类配套设施的费用可先按其计划成本(或预算成本)在土地开发成本中预提。预提时,借记“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账户,贷记“预提费用——预提配套设施费”账户。实际发生的配套设施开发费用通过“开发成本

——配套设施开发”账户核算,待配套设施完工后,对预提的配套设施费与实际发生的配套设施费差额,应调整有关土地开发成本。

3.开发间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费用先通过“开发间接费用”账户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开发成本核算对象。应由土地开发成本负担的,由“开发间接费用”账户转入“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账户内。如果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的部门是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的部门,其费用直接计人有关土地开发成本的开发间接费用项目内。

(二)完工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

已完土地开发项目应根据其用途,采用不同的成本结转方法:

1.为销售或有偿转让而开发的商品性建设场地。

开发完成后,应将其实际成本转入“开发产品——土地”账户。

2.开发完成后直接用于本企业商品房等建设的建设场地。

应于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将其实际成本结转计人有关的房屋开发成本中。结转计入房屋开发成本的土地开发费用,可采取分项平行结转法或归类集中结转法。

(1)分项平行结转法。

就是将应结转的土地开发费用,按成本项目分别平行转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相关成本项目内。其会计分录是:

借:开发成本——房屋——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al

——前期工程费 a2

——基础设施费 a3

——建筑安装费 a4

——配套设施费 a5

——开发间接费用 a6

贷:开发成本——土地——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al

——前期工程费 a2

——基础设施费 a3

——建筑安装费 a4

——配套设施费 a5

——开发间接费用 a6

这种结转方法主要适用于改作自用的商业性建设场地的成本结转。因为原商业性建设场地的开发成本中归集了该场地应负担的全部费用。

(2)归类集中结转法。

就是将应结转的各项土地开发费用,归类合并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和“基础设施费”两个费用项目,然后转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和“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

借:开发成本——房屋——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al

——基础设施费 a2+ a3+ a4

贷:开发成本——土地——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al

——前期工程费 a2

——基础设施费 a3

——建筑安装费 a4

这种结转方法主要适用于自用建设场地成本的结转。因为自用建设场地一般不归集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所以为简化核算手续,可采用这种方法结转。 企业开发的自用建设场地,开发完成后近期不使用的,应将其实际成本先转入“开发产品——土地”账户。

下面举例说明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方法。

例4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xx年5月在梁园开发一块土地,占地面积40000㎡。开发完成后准备将其中的30000㎡对外转让,其余的10000㎡企业自行开发商品房。假设梁园土地开发过程中只发生了如下经济业务:

①支付土地出让金25000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土地——梁园(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25000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00

②支付拆迁补偿费5 500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土地——梁园(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5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 500000

③支付勘察设计费210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土地——梁园(前期工程费) 210000

贷:银行存款 210000

④支付土石方费用5 500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土地一—梁园(前期工程费)5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 500000

⑤由某施工企业承包的地下管道安装工程已竣工,应支付价款1 500000元: 借:开发成本——土地——梁园(基础设施费)1 500000

贷:应付账款——X施工企业 1 500000

⑥9月末,梁园土地开发工程完工。假设“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梁园”账户归集的开发总成本为37710000元,则单位土地开发成本为942.75元/㎡。其中自用的10000㎡土地尚未投入使用,其余30000㎡已全部转让,月终结转本块土地的开发成本。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开发产品——土地(梁园) 9427 500

主营业务成本——土地转让成本 28 282 500

贷:开发成本——土地——梁园 37710000

例5 续前例,若自用的10000㎡土地在开发完成后立即投入房屋开发工程的建设中,则企业可采用下面两种方法结转土地开发成本;

①采用归类集中结转法结转土地成本时:

借:开发成本——房屋——梁园(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7 625 000

——梁园(基础设施费) 1 802 500

贷:开发成本——土地——梁园(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7625 000

——梁园(前期工程费) 1 427 500

——梁园(基础设施费) 375 000

②采用分项平行结转法结转土地成本时:

借:开发成本——房屋——梁园(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7 625000

——梁园(前期工程费) 1 427 500

——梁园(基础设施费) 375000

贷:开发成本——土地——梁园(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7 625 000

——梁园(前期工程费) 1 427 500

——梁园(基础设施费) 375 000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帐务流程

一、首先,房地产企业和工业企业(制造业)在会计核算上是不同,从成本核算:制造业生产成本周期短,产品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完成生产成本的制造;而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周期长,房屋开发建设一般跨年度才可完工。所以,这是两个不同行业的会计核算,还有很多不同之处,在此,就不一一介绍了。因为,你要从事房地产会计工作了,我着重从房地产会计上介绍一下吧。

二、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

(一)营业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税劳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

2、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

3、土地使用权出租以及房地产建成后出租的,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计算公式=营业额×适用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营业税为计税依据,依所在地区分别适用7%、5%、1%征城市建设维护税,依3%计征教育费附加。

(三)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它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速算扣除率。

其中: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计算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加计扣除。

(四)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以房产原值(评估值)

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出租房屋税率12%。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一种税。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六)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立的凭证(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但在土地开发建设,房产出售、出租活动中所书立的合同、书据等,应缴纳印花税。凡进行房屋买卖的,签定的购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0.05%缴纳印花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在办理买卖过户手续时,应监督买卖双方在转让合同或协议上贴花注销完税后,再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时,应按权利许可证照,按件交纳印花税五元,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应监督领受人在房地产权属证上按件贴花注销完税后,再办理发证手续。

(七)契税:

契税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以及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3~5%。 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主要是成交价格、核定价格、交换价格差额和“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 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等。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八)企业所得税、外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组织,在一定期间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额=(全部应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适用税率。

(九)个人所得税 :是对个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房地产业所涉及最多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其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

1 101 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3 1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1 短期投资

5 112 应收票据

6 113 应收账款

7 114 坏账准备

8 115 预付账款

9 119 其他应收款

10 121 物资采购

11 123 采购保管费 12 124 库存材料

13 125 库存设备

14 129 低值易耗品 15 131 材料成本差异 16 133 委托加工材料 17 135 开发产品

18 136 分期收款开发产品 19 137 出租开发产品 20 138 周转房

21 139 待摊费用

22 141 长期投资

23 151 固定资产

24 155 累计折旧

25 156 固定资产清理

26 159 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27 161 无形资产 28 171 递延资产

29 18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30 201 短期借款 31 202 应付票据 32 203 应付账款 33 204 预收账款 34 209 其他应付款 35 211 应付工资 36 214 应付福利费 37 221 应交税金 38 223 应付利润 39 229 其他应交款 40 231 预提费用 41 241 长期借款 42 251 应付债券 43 261 长期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44 301 实收资本 45 311 资本公积 46 313 盈余公积 47 321 本年利润 48 322 利润分配

四、成本类

49 401 开发成本

50 407 开发间接费用

五、损益类

51 501 经营收入

52 502 经营成本

53 503 销售费用

54 504 经营税金及附加

55 511 其他业务收入

56 512 其他业务支出

57 521 管理费用

58 522 财务费用

59 531 投资收益

60 541 营业外收入

61 542 营业外支出

(二)开发成本及期间费用的核算:

1、“开发成本”,主要包括: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

(2)前期工程费(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测绘、“三通一平”);

(3)基础设施费(小区道路建设、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

(4)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5)公共配套设施费(居委会、派出所、幼儿园、消防、锅炉房、水塔、自行车棚、公共厕所等设施支出),分别设置“土地开发”与“配套设施开发”“房屋开发”设置二级明细。可根据上述六项来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①开发土地成本费用: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XX公司

分配开发的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结转开发土地成本费用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②配套设施开发

计算公式:

某项开发产品预提配套设施开发费=该项开发产品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配套设施预提率

配套设施费预提率=该配套设施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应负担该设施开发产品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100%

发生的配套设施费用(自用的建筑场地的开发)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开发产品

支付的配套设施开发费用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银行存款

同时领用库存设备或是材料开发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库存设备或库存材料

分配应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结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③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能够分清对象的)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银行存款

④开发房屋建筑的施工方式主要有“出包”、“自营”两种

出包给外单位进行施工建造(根据提出的已完工程月报或是价款结算单)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自已组织施工的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应付工资

⑤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是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 企业发生的各项代建工程费用支出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库存材料

或现金

结转开发的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工程竣工后结转成本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

贷: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

移交委托单位后,根据移交手续

借:主营业务成本——代建工程结算成本

贷:开发成本——代建工程

2、开发间接费用:所属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用、折旧费用、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发生的间接费用等

借:开发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

或应付工资

分配开发的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竣工房屋开发成本的结转

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3、管理费用:是指开发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财务费用:包括开发经营期间的利息净支出、汇兑损益、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用

5、销售费用:为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产品销售之前的改装修复费、产品看护费、水电费、采暖费;产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宣传费、展览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的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经常费用发生的销售费用。

四、主要帐务处理过程

(一)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发的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安费等支出

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现金、原材料等

(二)开发完工

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

(三)预售房款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预收账款

(四)开发完工,结转预售房款

借:预收账款

贷:经营收入

(五)结转销售房屋成本

借:经营成本

贷:开发产品

(六)计提税金

借:经营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七)结转收入

借:经营收入

贷:本年利润

(八)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经营税金及附加

(九)结转成本、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经营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建账应严格按照房地产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包括日记账、明细账和总分类账。科目设置上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科目,成本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在成本类科目的设置上有其行业特点,一般设置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科目,在开发成本科目中应按明细项目设置,包括前期成本、开发间接费用、建筑成本、配套和附属成本、财务费用等明细项目。每月是否要结转取决于工程款的支付和项目的实际进度,一般在全部竣工后才将开发成本转入开发产品,平时只归集成本项目。未发生预售或销售之前,一般仅对公司实际开发的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发生预售后,应按预售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按销售收入预缴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按预售率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等房屋全部销售后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所得税清算,不必再缴纳土地使用税

很全面了,照上面介绍的去做你就是一个合格的房产会计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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