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共建协议书

警民共建协议书

为了建立和发展和谐警民关系,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抓好驾驶人员的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共建平和谐交通环境,经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的,和新疆联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双方共同研究、商讨,自愿结成警民共建单位,特制定《警民共建协议书》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警民共建、平安交通”的方针为指导,把增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打造和谐交通环境作为共建的根本任务。

二、共建内容:

(一)共同学习宣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积极开展“双拥”活动。

(二)共同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认真学习交通法规知识,不断提 高安全意识。

(三)特勤大队派得力的干警,给新疆联众商品混领土有限公司做交通安全培训老师,并向驾驶人员传授安全驾驶方面的知识与经验。

(四)克服工作困难,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做到优势互补,在工作、生活上尽力为对方提供方便,帮助解决各种问题和困难。

(五)共同丰富业余生活,积极开展球类、棋类、演讲、文艺演出等文化活动,努力用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带领业余阵地,不

断增强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三、共建要求:

(一)共建双方要把各自的共建工作纳入单位工作重要日程中,成立共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和协调共建工作。

(二)共建工作要做到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时间安排。

(三)共建双方要坚持心连心,办实事的原则,特别是要在办实事上下功夫,注重活动实效,防止走过场。要及时总结各类典型,并加以推广。

(四)定期召开双方联议会议,总结和部署共建工作。

(五)共建活动按照事先约定进行,既不能影响新疆联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正常营运、也不能影响特勤大队的执勤和学习训练。双方共同努力,取长补短,努力争创“双拥共建先进单位”。

乌鲁木齐交警支队特勤大队 新疆联众商品混凝土有限司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 章

 

第二篇:警民共建综合治理防控违法犯罪协议书

警民共建综合治理防控违法犯罪协议书

共建单位:内蒙古达拉特旗公安局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保障我区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力打击在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公路基础设施完好,保证高等级公路交通畅通有序,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高等级公路周边良好治安秩序,使高等级公路为我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巨大贡献。达拉特旗公安局与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结为警民共建单位。经双方研究达成如下协议:

一、警民共建内容:

1、成立共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组织事宜,每年召开2—3次共建例会,研究和制定共建计划,组织实施共建活动,总结共建经验。并经常召开座谈会,研究共建活动内容,确保共建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切实提高公安民警的宗旨意识、眼务意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2、达拉特旗公安局要加强辖区内高等级公路沿线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并打击破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收费所治安秩序维护等工作,维护高等级公路交通秩序,确保治安、交通秩序良好。

3、达拉特旗公安局在高等级公路遇有下列情况时及时迅速地赶往事发现场,并积极配合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解决、处理。

(1)有社会车辆围堵、冲击收费票厅,影响正常工作的;

(2)遇有盗、抢通行费,破坏收费设施的;

(3)拒缴、逃缴通行费的;

(4)“双超”车辆治理工作中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带车集体闯关的以及通过车托向治超人员行贿的;

(5)伪造、冒充使用通行费包缴票证的;

(6)其它影响正常收费工作的。

4、达拉特旗公安局应积极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排忧解难,积极侦破辖区内有关涉及高等级公路正常运营的刑事、治安案件,主动配合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调处理与当地政府、居民的关系。

5、达拉特旗公安局要适时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举办法制宣传教育和宣传防范知识培训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

8、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配合达拉特旗公安局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依法管理高等级公路,遵守法律法规;

及时为达拉特旗公安局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创造和谐、文明、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7、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要支持达拉特旗公安局工作,帮助解决达拉特旗公安局在改善交通、通迅、警用装备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并承担涉及公司所辖公路案件的办案经费。

二、领导机构

为了保证双方共建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促进双方的理解和互帮互助,特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一)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警民共建领导小组:

组 长:高大男(内蒙古高路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副经理) 副组长:李伊郡(内蒙古高路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纪委书记) 成 员:李茂官(黄河收费所所长) ;

张丽霞(树林召收费所所长);

郝鹏军(关碾房收费所所长);

陈铭(耳字壕收费所所长);

黄涛(辅线耳字壕收费所所长)。

(二)达拉特旗公安局警民共建领导小组:

组 长:李正中 达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郭锦琦 达旗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 成 员:辖区派出所所长及各卡点负责人

(三)双方共建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郭锦琦

成 员:

三、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叁年。协议书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O年月日(盖章) 二O年月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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