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余杭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

(人民陪审员 宋锴) 20xx年1月

作为余杭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深感荣幸、庄严和神圣。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责任重大。这一年来,在陪审工作中,我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业余时间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本年度参与审理区人民法院案件有60余宗,在依法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中,当好案件的“裁判员”,司法公正的“监督员”,司法和谐的“调解员”。同时,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作用,做好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宣传员、联络员。现将本年度自己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促进司法公正的立法宗旨。在工作中,我首先从自身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在人民群众中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纽带的作用,减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误解,减少隔阂,为创造和谐、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我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认认真真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个案件,没有丝毫的懈怠。

二、持续学习,提高履责能力

为了更好的胜任陪审员这一工作,我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向书本学,向同行学,向审判员学,向实践学。并充分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各大网站有关时评、论坛、观点、评论和案例分析等栏目的内容,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同时,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三、严守职责,正确行使权利

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审判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审判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一分子,在陪审过程中虽然

不是主审,但我还是保持独立思维。在尊重主审法官的同时,进行独立的思考,站在人民陪审员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判断,发挥对案件审判的监督作用,搞好案件审判工作。

四、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优势,积极参与调解工作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人民陪审员的这一身份使得在参与调解时有着天然的优势:一是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当事人有着身份认同感,一般不会有抵触感;二是人民陪审员不是专职从事审判工作,没有受过长期的专门训练,在做调解工作时,语言上不同于法官的法律语言较多,而是完全的民间口语,当事人更易听懂接受;三是由于人民陪审员来自民间,在调解时可以更多的运用一些民间的乡规民俗以及传统习惯,不像法官限于角色身份限制,有些话不能说、不敢说、不便说。因此,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调解时往往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特别是涉及到一些涉访案件,常常收到奇效。

五,学以致用,服务社区

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责时,是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在案件审理之外,还应是宣传员、联络员,即要向所在社区的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同时把社区中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及时反映到相关部门,促进基层民主,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我所在的社区,近几年的群众工作任务繁重。经过社区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近几年我社区没有出现大的上访特别是群访事件,社区领导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影响很高。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将继续以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履行陪审员的工作职责。

 

第二篇:区人民法院综治工作总结

***区人民法院

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述职报告

20xx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区综治委的各项决议,按照区综治委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落实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争创全省优秀平安县市区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加强领导,强化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 作为综治成员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法院的职责所在。我院对此高度重视,始终把综治工作摆在重要位臵,切实加强领导。

一是成立了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院长直接抓、相关部门具体抓,形成了上下联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结合今年开展的审判管理年活动,重新制定了岗位目标责任状,将综治工作纳入审判管理的考核指标中进行考核,将具体的各项指标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通过制度的形式明确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综治维稳责任。

二是将执行工作纳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考核。在区综治委大力支持下,将执行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统一考核,与17个单位统一协调,初步建立起了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

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建立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将综治维稳责任贯穿于案件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制定实施了《***区人民法院案件风险评估实施意见》,要求所有案件在立、审、执、监各环节主要围绕案件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对其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预测和处臵。案件风险评估的范围包括涉及人数众多,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的案件、涉案当事人情绪激烈、对抗性较强,可能引起重大信访的案件及处理结果对本辖区产生明显导向性作用的攻击十大类敏感性案件。按照涉诉案件的性质、紧急状况、激烈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与影响等因素,确定为特别重大风险(一级)、重大风险(二级)、较大风险(三级)、一般风险(四级)四个等级。案件承办人对自己所办理的每一件案件都要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做到一案一报告。要求实行案件风险逐级报告制。案件承办人每日应对所承办案件进行风险评估,业务庭周内进行分析论证,坚持做到“无事报平安、有事早防范”。同时,为了保障制度的落实,我院建立了办理案件诉讼风险和涉诉信访风险评估责任追究机制。将风险评估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和法官业绩考核档案。对不按照规定进行风险评估,敷衍失职,严重不负责,化解风险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立足审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重在促进经济发展。我院不断强化为大局服务的理念,深入开展“四进四访”和“三万”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单位均联系了一家招商引资企业、一家重点骨干企业、一个社区和一个村,每人走访了10户居民或村民,期间接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90余条。根据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对我院审判工作的部署及时进行调整。如在走访某专用汽车公司中发现货款回收存在困难时,我院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追回货款。20xx年共审理此类案件67件,为我市专用汽车企业挽回损失2700万元。

强化刑事审判职能,重在维护社会稳定。近两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57件,审结179 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超期羁押。依法严惩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抢劫、聚众斗殴等犯罪案件35件,判处罪犯53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得到增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10件,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依法严惩了酒驾等社会关注的犯罪,判处罪犯3人。同时加大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以确保被害人经济损失求偿权最大限度地得以实现。审结的60件交通肇事和人身伤害案件,民事部分调解达成协议的达到90 %。坚持惩教结合,审结未成

年人犯罪案件29件57 人,重点做好教育帮教工作,尽力挽救失足青少年,让失足青少年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

强化民事审判职能,重在有效化解纠纷。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注重调解,妥善处理民事纠纷。一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466件。一是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化解婚姻家庭、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纠纷。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案件469件,审结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工伤事故纠纷、医疗纠纷等案件503件,标的额5700余万元。二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组织审判人员培训,领会法律精神,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及执行全过程,形成了从院长到干警、从机关到法庭全员、全域、全程、全力抓司法调解的工作格局,案件调撤率达到70%。三是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方便群众、方便诉讼”的原则,努力推进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全面发展。5个人民法庭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一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186件,把大量的纠纷化解在基层。

强化行政审判职能,重在推进法治建设。共审理27件

行政诉讼案件,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28件。其中与房地产征地、拆迁有关的达13件,上述案件我院都依法从全区的大局出发,努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以协调方式结案。在行政强制执行案件中,我院对社会影响大、各界关注的食

品卫生方面的行政案件重点予以突破,共执行了12件,有力地维护了食品安全。

强化执行工作职能,重在建立长效机制。改革了执行管理机制,执行局本部不再承担具体执行任务,负责全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协调和指挥,所有执行案件一律上网登记,跟踪督办;加强了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了与人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特别是通过银行账户的查询和冻结措施,极大地便利了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了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采取了包案执行、阳光执行、和谐执行、协调执行、创新执行等执行手段,共执行各类案件373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达到92 %,初步实现了良性循环。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上,我院南郊法庭作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庭进行了经验交流。

三、积极探索,拓展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结合实际,着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今年来我院认真贯彻信访维稳责任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如为维护建党90周年期间的稳定,我院于今年4月25日专门召开党组、审委会联席会议,对在省政法委挂号的二十件涉诉信访案件,一一听取汇报,分析案件难点,制定化解方案,并将20件上访案件分配至党组成员,要求不讲困难,不讲价钱,只想怎么办!5.1期间,我院党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分赴各

镇办走访上访人所在居委会、村组,找上访人当面沟通,了解其诉求,对可以办到的特事特办,一时有困难的耐心解释。通过做工作,二十余上访人都书写了承诺书,表示不再上访。这样我院在省委政法委挂号的二十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化解结案消号。

依照法律,着力开展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2011

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后,我院与区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的实施意见》,指导建立了医疗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环境纠纷、拆迁纠纷等多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从而形成了综治委领导、社会各界参与、人民法院主办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颁布实施后,我院迅速行动,院主要领导多次到各基层法庭督办,在短短20天内共为1200余起人民调解协议办理了司法确认,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受到市中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惩教结合,着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拟判处缓刑人员实行审前社会调查,协助有关方面认真做好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假释人员的帮教工作,共同推进社区矫正。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与治安防范整治,选派优秀法官到中小学上法制课,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发挥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

传法律知识,增强了公民的法制意识。

多措并举,着力落实司法利民措施。加强诉前指导、诉中释法、判后答疑工作,指导当事人完成各项诉讼活动。全面落实判后书面答疑与口头答疑相结合的释法明理制度,力求让当事人胜败皆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缩短审理期限,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120余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 68万余元,为刑事案件受害人及执行案件中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7万元。

尽管我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仍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院将在区综治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履行综治成员单位的义务,主动出谋划策,争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品牌,为全区奋力争创全省优秀平安县市区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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