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改革开放三十年梁河县 畜产品质安全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改革开放三十年,梁河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历届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推进执法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监管力度。强化领导,加大宣传,有重点、全方位、多角度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畜产品公共安全,确保了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多年没有发生一起因畜产品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现将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据统计,20xx年至今共检疫畜禽37.6724万头、只,其中牛羊1.1378万头,猪13.5255万头,禽23.0091万只。牛皮0.1136万吨。检出病害畜禽0.1770万头、只,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县城市场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检疫合格证持证率、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三个100%”;检查饲料经营户756户次、查获假劣饲料3480公斤,检查兽 1

药经营户676户次,查获假劣兽药116公斤,共检查养殖户2645户次,检查屠宰场126场次,累计出动执法车辆858车次,出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488人次,查获销售未经检疫猪肉案24起,严厉打击了违反畜产品安全的不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了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了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20xx年至20xx年度连续四年荣获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单位。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取得实效。

多年来,我局始终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民生之

本”、“安国之策”来抓,切实增强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到位,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了“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1、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我县畜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兽医股股长、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为成员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畜产品质量安 2

全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局务会议研究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少于4次。

2、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年初县畜牧兽医局与县政府分管领导签订《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县局再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签订《梁河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明确我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3、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月月上报制度等。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我局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始终贯穿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的全过程,每月两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府文件精神。每年利用新闻媒体、科技三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形式宣传有关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市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张贴宣传资料50000多份,接 3

受咨询群众35000多人次。通过广泛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了畜产品安全即公共卫生安全的良好意识。

(三)监督管理,突出重点。

1、严格执法,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及时查处畜产品安全事故。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行24小时驻场值班制度,规范开展入场检疫和同步检疫关。坚决杜绝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对病死畜禽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检疫人员坚持每天对上市的畜产品进行严格督查,查验畜产品是否盖有验讫印章、是否持有畜产品检疫合格证,20xx年来,共查处未经检疫的畜产品58头,补检44头,无害化处理4头。

2、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我局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动物及畜产品流动性大、供应丰富、渠道多、流通迅速、容易假冒,不法商贩逃避检疫私屠滥宰行为严重等特点,为确保全县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吃上放心肉,我局加强了同工商、食药监局、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近年来,共检查畜产品交易市场125场次,查获病害肉5头(510公斤),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销毁深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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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监管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经营、使用行为,净化兽药、饲料市场。一是加大查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的行为。二是严防、严查在饲料中使用“瘦肉精”、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禁药品行为。

(四)健全机构,严格管理,建设一流兽医执法队伍 截止20xx年年底,全县畜牧兽医系统在岗在编人员7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2人(占在编人数的 72 %),高级畜牧师2人,高级兽医师1人、畜牧兽医师36人,全县有62个行政村、4个社区,62个行政村都配备了兽医防疫员,目前我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已完成,实行乡镇站人、财、物“三权”上划归县局管理,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上,基本上实现了村村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狠抓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质量。县畜牧兽医局每年至少2次对乡村兽医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及动物检疫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兽医人员队伍素质。

(五)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虽然近几年我县没有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责任事件,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取得了一定成绩,达到了预期效果,商贩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5

消费者的健康消费意识逐渐形成,但我们对畜产品质量安全仍然丝毫不能麻痹大意,为了深入持久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局将继续按照监管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着力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问题

1、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一是生产环节养殖户健康、科学饲养的意识淡薄。二是经营环节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淡薄。三是消费环节消费者健康消费意识淡薄。

2、生猪定点屠宰场少,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担忧。目前,我县乡村集贸市场有20个,都有畜产品交易,但全县9个乡镇都没有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场,不能集中检疫,就不能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3、检测设备手段落后,无法开展畜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检测。 4、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施薄弱、经费短缺、人力不足。

5、养殖方式落后,一家一户的分散饲养使畜产品质量难以

达到安全标准。目前我县养殖业仍然是以千家万户小规模分散饲养,从而导致养殖环节净化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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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对策和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使全社会充分认识不合格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性,自觉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严格抵制不合格畜产品。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建全切实可行的动物防疫制度,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强化可疑样品的诊断。

3、加强领导,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执法能力和检测水平。

4、加大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力度,实施动物饲养和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监控。深入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加大防疫监督执法力度,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把行政处罚权下放到基层,让基层组织在第一时间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切实抓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检疫,加大对拒绝防疫、逃避检疫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养殖户的防疫法制观念,努力打造一支能吃苦耐劳、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防疫监督执法队伍服务于基层,切实抓好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5、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流行,按照重大动物疫病实行“早、快、严、小”和我省推行的“集中免疫、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的模式进行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 7

扎实抓好春秋两季防疫和常年补针工作。

6、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出售、交易、屠宰时,检疫人员凭免疫户口册、耳标佩戴情况等出具检疫证明,真正做到凭检疫证明上市、销售、运输。切实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督查,从源头上把住畜产品质量安全关。

7、严格实行活畜及畜产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即动物从生产地进入市场交易、屠宰和运输都必须具有“一证一标”(本县的持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或外县的持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动物耳标)从20xx年5月1日起全县统一执行。凡无“一证一标”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一律不得入市交易、屠宰和运输。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县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县存在的安全隐患还很多,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式依然十分严峻。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这既是我们每一个畜牧兽医工作者的职责,也是现代畜牧业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因此,我们必须扎实工作、任劳任怨,在动物养殖、防疫、检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监 8

管的诸多环节狠下功夫,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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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渭源县20xx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1

渭源县20xx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自查工作报告 20xx年度,渭源县畜牧兽医局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这个工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畜牧兽医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着力推行生态养殖,狠抓动物防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兽药、饲料投入品以及规模养殖场监管,严格执法,实施从栏圈到餐桌的全程监管,确保了我县今年无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现将20xx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为成员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有关工作,县局制定并下发了《20xx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与16个乡镇畜牧兽医站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明确监管目标、基本职责,将此项工作纳入20xx年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

2、配置设施设备,强化检测监管职能。为了加大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能力,县局为县疫病控制中心和16个乡镇畜牧兽医站配置了疫苗保温箱、检疫刀钩、消毒喷雾器、快速检疫检测箱及实验室用试剂,提高了我县的防疫、检疫、检测、监管手段。

3、开展学习培训,着力提升队伍素质。一是聘请了市畜牧兽医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专家,从4月26日开始,利用两天的时间对我县16个乡镇的动物检疫人员和86名乡村兽医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二是实行走出去学习,20xx年5月11-12日派出46名乡镇动物检疫骨干参加了定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临洮举办(临洮、渭源片)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 ;三是组织自学,县畜牧兽医局每周一坚持例行学习制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制定了每周一次由每个职工轮流当老师集中学习制度,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大大提高了监督执法人员政策业务水平和执行能力。

二、积极采取措施,全面部署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0xx年加强了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畜牧兽医局下发了《渭源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畜牧部分)实施方案》,分别对20xx年度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下达了工作目标考核任务书,制定了全县20xx年畜牧兽医执法工作意见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于7月份对全县16个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办考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也制定了20xx年工作实施安排意见,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对县局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全面分解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

作的全面开展。

三、积极开展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为增强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动物产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我们采取上街宣传,科技三下乡宣传,广播电视宣传,网络信息报道、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20xx年1-11月份共出动宣传车30余辆次,出黑板板、墙报20期,印发和张贴?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畜禽养殖新技术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电视宣传1次,网络信息报道16余篇,通过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四、强化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1、加强动物防疫督导工作。20xx年我局全面落实春季集中免疫和落实季防月补制度,对在防疫中的2户规模养殖场拒绝防疫下达了限期整改,进行了说服教育,当场进行了补防从而保证了全县六种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均达到省定标准以上。在抓好免疫的同时,常年对动物养殖和经营场所实行消毒灭源,与规模养殖场签定了监管责任状和承诺书,通过防疫注射、消毒灭源,有效地控制了重大动物疫病在我县发生,为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打下了基础,保证了我县今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2、积极推行检疫申报制度,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行为。 一是完成16个乡镇站检疫申报点建设,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检疫申报点,每个乡镇完成了2个以上村级检疫申报点的规范化建设任务。二是对全县32家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企业、协会、养殖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及各项记录,重点抓好黄香沟牧场和南山放养鸡协会的饲养过程中畜牧投入品的监管,确保畜禽养殖过程中的安全,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其它散养户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85%以上。三是检疫人员与养殖场(养殖小区)、企业’协会、养殖专业合作社等签订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责任书,强化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四是按照省、市全面落实动物产地检疫报检制度,切实做到现场检疫到位、规范操作到位、检疫结果处置到位的要求。全县产地检疫以乡镇为单位开展面达到100%;规模养殖场出栏畜禽产地检疫率达到100%;进入流通环节动物产地检疫持证率达到100%;产地检疫规范操作到位率达到100%;检出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0xx年,全县在产地检疫工作中共检疫大家畜7226头(匹),猪7.5万头,羊3.3万只,鸡90万羽。

3、开展了查处假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

20xx年度根据全省农资打假的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及甘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查处假劣兽药》的通知,我县

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组织执法人员积极行动,对全县16个乡镇的89家兽药和6家饲料经营户进行了监督检查,与兽药饲料经营户签订了《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承诺书》85份,对过期兽药和假劣兽药进行了查封没收,对当事人提出了兽药经营指导意见,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为了彻底规范兽药经营市场秩序,统一印制了兽药、饲料进货台账、销售记录和兽药、饲料管理制度,并直接发到了各经营业主的手中,要求兽药、经营人员认真填写质量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必须做到制度上墙,持证经营,管理规范。20xx年累计查处不合格兽药70个品种,其中假药40余种,涉案金额2712元,过期兽药30种,涉及金额1203元,合计金额3915元。并对2家当事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和经济处罚。

4、加大了兽药经营店、养殖场户兽药饲料?瘦肉精?的监测力度,8月份完成了省兽药饲料监察所下达的兽药饲料抽样任务、完成了9个养殖场18份猪尿、9份牛尿?瘦肉精?抽样任务。20xx年1月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回函,我县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5、加大了对肉品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

结合查处假劣兽药专项治理活动,20xx年度每月对全县16个乡镇的饭馆、酒店、农家乐及肉品经营门店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并与112家肉品经营户签订了《渭源县畜产品质

量安全承诺书》,20xx年共检查餐饮单位169家次,肉品经营门市部37家次,发出整改通知17家次。全年共检查牛羊肉11.6吨,猪肉15.3吨,鸡肉6.4吨,鸡副产品0.04吨,检出病害肉及不合格猪肉110公斤,鸡肉23公斤,都按无害化处理要求进行了销毁,并对3家当事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和经济处罚。

6、加强对畜禽交易市场和畜禽贩运户的监管力度 按照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大了对清源、会川、莲峰、北寨等畜禽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与17家畜禽贩运户签订了《渭源县畜禽贩运监管责任书》,签订了《渭源县畜禽运销户承诺书》,严把畜禽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未经检疫畜禽上市交易的行为。杜绝了疫病的蔓延和流行。

7、开展奶牛养殖户专项整治行动。

落实了乳品质量监督员制度,对奶牛场严格做到“五查”:一查奶牛健康状况,二查牛奶质量状况,三查器具环境消毒状况,四查冷链设施运转状况,五查销售运输状况。11月份来对全县的26家奶牛户进行了6次以上现场监督检查,未发现有添加三聚氰胺和违禁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8、开展了?三品?的专项整治

对我县范围内生产的A级绿色食品南山放养虫草鸡、无公害畜产品放养土鸡蛋、牦牛肉的生产进行了养殖环节饲料

及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兽药使用情况以及养殖档案、屠宰及销售记录规范填写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三品检疫合格率达到了100%,扩大了我县绿色肉食品生产基地的信誉度。

八、存在问题

1、我县无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的检疫工作只能在市场上进行,这种做法不符合生猪屠宰检疫操作规程,从而造成了生猪在宰前、宰中及宰后检疫工作缺失,对肉品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 2、在生产环节,养殖户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还很淡薄,为追求养殖的最大效益,在饲料中滥用抗生素、人药兽用、不执行休药期等现象时有发生。

3、在饲料兽药经营环节,经营者时有经营无生产许可证产品、过期失效兽药等行为发生。

4、在畜产品经营加工环节,由于市场准入制度未全面建立,使劣质畜产品仍然存在进入市场可能。

5、任务重、经费少、难度大。动物饲养涉及千家万户,过去是重点监管,今年起要求全覆盖,出了问题责任重大,工作压力极大,且无论是监测检测,还是执法监督,特别是专项整治,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部门经费捉襟见肘,力不从心,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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