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火工品管理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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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管理年度工作总结

在20xx年的火工品管理工作中,大同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集团有关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晋能产技【2014】26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与时俱进。一年来我公司在火工品的使用、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我公司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职责分明

我公司党政领导非常重视火工品的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认真积极提高管理人员和涉爆人员的责任意识,强化管理程序,做到了规范化管理。

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各相关单位必须汇报本月火工品管理使用中的有关问题。对于领导机构的责任我们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落实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范围,建立火工品的长效管理机制。

2、对火工品做到情况明数量清及时掌握火工品的储存、使用、退库等动态,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确保我公司的安全。

3、认真贯彻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监督水平。

二、加强监管,督促整改

每月对所辖煤矿的火工品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跟踪处理、闭合。督促各煤业公司加强对火工品管理、保管、保卫的机构、队伍和人员的健全和完善。加强人员和现场的教育、管理,确保火工品管理、使用等各环节依法、按规规范运作。

三、强化制度建设

在20xx年的基础上,我们针对存在的不足,要求各煤业公司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了管理力度。

1、加强了安全员、库管员的监督作用,火工品退库时需安全员亲笔签字,保管员要对安全员笔迹进行对比,防止火药、雷管外流。

2、 综合管理科对火工品的到矿、运输、入库行全程监督管理。加大了日常检查次数和力度,重点抓制度落实情况,每月火工品的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检查结果必须上报公司领导。

3、 牢固树立生产安全发展观,坚持严管、严防相结合,利用班前会、板报、等各种宣传途径进行火工品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教育,发动干部职工监督火工品的管理。每月坚持对库管员、放炮员的学习培训,并进行考试。我们在火工品管

理中始终做到“四个务必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牢固树立“安全事故无小事”的思想,加强火工品管理。二是贯彻学习相关的《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务必到位。三是火工品管理制度、措施务必到位。 四是整改问题务必到位。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整改,切实避免在我公司发生涉爆案件和事故。

火工品管理工作是一项动态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需要我们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决心在明年工作中克服缺点,发扬优点,切实为我公司安全生产作出贡献。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2日

 

第二篇:山西煤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

山西煤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大会战实施方案

根据同政函[2012]24号文精神要求,按照市公司5月7日党政联席会议安排,为了有效预防“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形成,杜绝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市公司一通三防部决定在此次停工、停产期间对所属的31座煤矿集中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整治大会战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以“一通三防”为重点,以防止煤矿瓦斯、煤尘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为目标,全面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排查和治理,促进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煤矿生产、建设工作的安全。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市公司成立“一通三防”大会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常荣

副组长:王卫国 张建新

成 员:刘书俊 王利国 李 坚 郅守国 王继新 安斌文 施天富 边志峰 马成帅 高金平 马伟伟 王占店 宋晓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一通三防部,王卫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排部署大会战工作。

三、检查范围、标准及重点

这次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煤矿;检查标准是《煤矿安全规程》和《郑州市“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及其补充规定;检查重点是“一通三防”,特别是瓦期治理的“十二字”方针落实情况,坚决杜绝“三超”生产,严禁高突矿井、高沼矿井、技改矿井和独眼井违法和违规作业行为。

四、检查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煤矿自查自纠,生产科和煤管站检查,市局检查组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三个阶段逐步开展。市局成立9个检查小组,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矿1个检查组,局生产科组织安排,生产科科长任组长;乡镇煤矿8个检查组,由各煤管站站长担任组长,检查人员由各煤管站抽调技术骨干组成。

(一)自查自纠阶段: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各煤矿要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郑州市“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安排部署,深入排查“一通三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时间10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矿要按照规定和检查内容,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于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各煤管站要抽查整改的落实情况,督促整改进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时间11月30日至12月30日

市局将组织包站科室和业务骨干对大会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各验收组必须在12月30日前,将会战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通风科。

五、检查内容

(一)矿井通风

1、主要通风机管理

(1)矿井必须具备独立的通风系统,实行全风压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2)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维修1次。

(3)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

(4)生产矿井的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应成功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也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5)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示意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配有专职司机,并做好记录。

(6)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撤到进风巷道中,且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

和有关风门,利用自然风压进行通风。

2、局部通风机管理

(1)局扇入井必须经机电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局扇应定期检修和更换,凡在井下累计运行达半年以上的局扇必须升井检修。

(2)局扇必须实行挂牌管理,板牌上应填明供风地点、供风量、局扇功率、风筒长度、出口风量、入风口瓦斯浓度、负责人等,并注明填写人姓名和时间。

(3)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少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

(4)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5)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但必须实现风电闭锁,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瓦斯喷出区域必须安设并正常使用“三专二闭锁”装置,实行双风机和双电源自动倒台。

(6)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7)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拆除、迁移都必须经通风部门负责人和煤矿分管领导批准。

(8)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

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3、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并绘制通风网络图。

4、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必须设置合格的测风站,为准确测风创造条件,并悬挂填写完整的测风板牌。

5、矿井必须至少有一组修校合格的风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如果风量不合理,应及时进行风量调节。

6、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二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二道反向风门。

7、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相邻两个工作面在制定措施后,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一次,但必须在被串工作面的进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

8、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

9、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和冒顶区,采空区要及时封闭。

10、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必须充足,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二)瓦斯防治

1、每一矿井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2、矿井各地点有害气体及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符合《规程》的有关

规定。

3、矿井的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数量应达到矿井的实际需要,且都要完好合格。

4、瓦斯检查工要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矿井实际需要,且都要能熟练操作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和瓦斯板牌。

6、矿井必须加强井下瓦斯巡回检查工作的管理,及时完善井下巡回检查图表。各煤矿企业要明确瓦斯检查工的工作区域,瓦斯检查工对负责区域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监控断电装置的读数都要进行检查、对照,并将结果报告通风部门。

7、瓦斯巡回检查图表中,采掘工作面应设的主要检查地点为:回采工作面入风、工作面风流、煤帮、上隅角、回风流中、尾巷、混合回风处、掘进工作面入风、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和分区回风等。

8、对于允许放炮的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9、矿井必须加强瓦斯报表的审核管理。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必须当时审阅签字瓦斯报表,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10、高瓦斯(含低沼矿井高沼区域作业的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严格遵守治理瓦斯的“十二字”方针,安装瓦斯抽放系统,系统的安装、瓦斯的抽放要严格按照《规程》的规定执行。

11、对于高突矿井要严格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并必须编

制“四位一体”专门防突措施和区域性防突措施。

12、高瓦斯矿井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安设隔爆措施。

13、所有瓦斯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

(1)要正确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煤矿企业要在规定的地点和位置,按规定的要求安设相应类型的传感器,并根据生产环境的变化对传感器的布置进行及时调整,确保监控系统的作用充分发挥。

(2)加强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3)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应符合《规程》要求。

(4)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必须有人24小时值班,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的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5)矿井监控系统的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

(6)矿井应建立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接线图,图上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仪、断电仪、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并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

(三)防灭火

1、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各地点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2、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3、进风井口应安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

4、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严格遵守《规程》的有关规定。

5、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监控系统要在适当的地方安装温度和

一氧化碳传感器。矿井在采掘工作前必须实施煤层注水。

(四)粉尘防治

1、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高瓦斯矿井煤巷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制定矿井预防和隔绝爆炸的措施,报局总工审批。每周必须对矿井隔爆设施的完好性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要备案存档。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制定年度综合防尘措施,并及时组织实施。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工作面不得生产。

六、具体要求

1、各站、矿要成立相应的“一通三防”专项整治大会战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大会战的组织、检查、整改、落实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达到增强矿井防范和抵御事故的能力,提高管理和装备水平。

2、各煤矿要围绕专项整治大会战活动的目的,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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