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客观存在 四辩总结

谢谢主席、评委:

刚才在自由辩论中一连串的争议都起源于对方辩友在理解命题时所犯下的几个错误。接下来就让我们抽丝剥茧,帮你方一一指出。

第一、对方辩友一直心系着整容,那么我方想问,整容前难道是没有效果图的存在、没有明星脸作为范本么?难道被当做范例的漂亮五官就不算是客观存在么?难道对方辩友放心一张脸被别人毫无预先设想随心所欲的割来割去么?那您现在的这副面孔到底是有多抱歉啊。对方辩友故意避开物质存在是一切的必然前提,抛开了本源去谈对本源的认识,这无异于在不打地基的情况下就去满头大汗的建造空中楼阁,不仅最终将会毫无结果,而且是愚蠢至极!

第二、对方辩友整场比赛都明显偏离辩题,他告诉我们的种种始终是,人是怎样审美的,而不是美到底来源于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

第三、对方辩友对于“主观”“客观”的认识有着根本性的错误,可以说今天对方辩友整场比赛的表现就很好的诠释了何为“主观”,那就是受个人偏见或局限性所限定的特定的人所持有的主观印象。对方辩友不能够从实际出发,不愿承认物质客观存在这一必然前提,这可以说是大错特错。

在此,我方再次重申我方的观点

第一、美是客观事物的属性,属性是指事物所具有的性质和特征,任何事物都具有其客观属性。美的事物显然具有美的特征,那么这一特征自然就是该事物的客观属性。我们谁能举出这样一个例子:某一事物具有某一特征,而这一特征又不能称之为该事物的客观属性呢? 所以你根本无法否认美是客观存在!

第二,只有产生美后,才能引起美感的被认知,也就说美感是美的反映,这就如同肚子叫是饿客观存在后的反映、下意识寻找声音从哪里发出是声音先客观存在的自然反应一样。同时,空气不能被看见,亦不能被感受,你能否认它的客观存在么?

第三、何为主观,何又为标准?若标准真如对方所说的具有普遍性,那么此标准是不是就不与你的主观意识为转移了呢?那这个样子一来,此标准与主观的定义就已然相违背了吧,在今天的辩论中您方在自由辩论中,根本上的问题您解释不了,仓促间给出的答案又根本与你方观点相背离。你让我那什么拯救你啊,我的对方辩友?

第四、也就是最最关键的一点,在马克思唯物主义中指出,美是客观存在,是可以被认识的。如果对方辩友一味的否定我方观点,就是在直接否定中国共 产 党的指导思想!

我方深知对方辩友一贯避而不答比声高、胡搅蛮缠不讲理的辩论风格,所以在此我谢谢对方辩友的不淡定凸显出了我方的淡定,谢谢对方辩友的不讲理来凸显我方的有理有据有实例。最后我方谢谢在场的观众,评委还有主席,大家辛苦了。最后不需要我重申了我想大家也都明白,那就是 美是 客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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