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文物普查业务培训材料(正式稿)

全县文物保护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会议

业务培训材料

一、文物

(一)文物涵义

《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卷》:“文物是指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

基本特征: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系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

(二)文物分类

根据我国目前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及相关法律,从管理角度出发,将文物划分为不可移动文物与可移动文物两大类。

(三)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五条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明确政府责任)

第三十七条:国家机关和国有的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国有文物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文物藏品档案制度,并将文物藏品档案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建立、健全文物藏品的保养、修复等管理制度,确保文物安全。(明确国有单位义务 1

即职责)

(四)、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

1、国务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国发【2012】54号,国务院领导小组由国务委员刘延东任组长。

2、四川省人民政府文件。川府发【2012】44号,四川省领导小组由副省长黄彦蓉任组长。

3、广安市人民政府文件,广安府办函【2013】43号,广安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陈全禄任组长。

4、邻水县人民政府文件。邻府发【2013】18号,邻水县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甘兴川任组长,副组长由县政府办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县文广新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组成。

二、普查目的、意义:

三、普查时间、范围和对象

(一)普查时间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从20xx年10月开始,20xx年12月结束。普查的标准点是20xx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各国有单位20xx年12月31日前收藏保管的文物均应纳入此次普查范围。

普查分为工作准备、普查实施和验收汇总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6月前,主要任务是学习国家制定的标准、规范及软件;根据国家下达的工作方案制定我县此次普查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调查、文物认定、信息采集和审核。其中20xx年7月前完成普查资料、信息的登记和录入,以及数据整合、汇总等各项技术环节,为第三阶段数据整理和汇总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第三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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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查范围

本次普查不改变文物权属。

范围为我县辖区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

(三)普查对象(即可移动文物的认定标准)

19xx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xx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范围的藏品;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四、全县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摸底调查

(一)文物收藏情况摸底调查主要方法

1、县政府办公室在党政网上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全县所有国有单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认真开展文物收藏情况摸底调查,根据《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中列出的文物类型,逐一对照和自查,认真填写该表,由填表人“签字”,加盖单位鲜章,于8月30日前报送县普查办(县文管所)。经内部核查为无文物的单位也要填报此表并按同样的要求按时反馈回县普查办。逾期不报或报送质量不合格的,县委、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2、反馈方式:

①通过邮政局邮递或快递至县普查办(县文管所); ②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即所有国有单位)将《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直接送至县普查办(县文管所);

③可以将“有填表人签字和加盖了单位鲜章”通过扫描、拍照等形式制成的电子文本,通过QQ传到“邻水县可移动文物普查” QQ群及QQ邮箱里。

(二)乡镇国有单位,教育、民政、国资系统,档案局 3

(馆),及图书馆和文化馆的可移动文物普查

1、各乡镇的可移动文物普查由各乡镇组织开展,各乡镇社会事业服务站负责将本乡镇所有国有单位填报的《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必须“有填表人签字和加盖了单位鲜章”)收齐之后,于8月30日前统一交县普查办;片区广电服务站的《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于8月30日前直接报送县普查办。

2、教育系统:根据国家文物局、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积极做好教育系统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13]9号)精神,教育系统的所有国有单位(包括教育局机关、各中小学学校及幼儿园等)根据《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中列出的文物类型,进行逐一对照和自查,于8月26日前将《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报送县教育局,再由县教育局于8月30日前统一转报县普查办。

2、民政系统:根据国家文物局、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积极做好民政系统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13]13号)精神,民政系统所属的各国有单位(包括民政局机关)根据《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中列出的文物类型,进行逐一对照和自查,于8月26日前将《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报送县民政局,再由县民政局于8月30日前统一转报县普查办。

3、国资系统:根据国家文物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积极做好国资系统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13]16号)精神,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所有国有企业列入本次普查范围(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我县国资部门所属的各国有企业要根据《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中列出的文物类型,进行逐一对照和自查,于8月30日前将《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报送县普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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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档案局(馆):根据国家文物局、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积极做好档案系统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13]8号),具有文物价值的非纸质实物档案列入本县普查登记范围,文物、档案部门联合组织专家鉴定小组,对非纸质实物档案的文物价值做出鉴定,以确定是否纳入普查范围。纸质档案文献的普查由国家档案局按系统组织开展,其著录项目以现有项目为基础,成果统一汇总后交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因此,县档案局(馆)要对具有文物价值的非纸质实物档案认真开展文物收藏情况摸底调查,根据《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中列出的文物类型,进行逐一对照和自查,并于8月30日前将《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报送县普查办。

5、图书馆、文化馆:根据国家文物局、文化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积极做好文化系统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13]15号)精神,县图书馆和文化馆纳入县普查机构普查范围。参加“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的图书馆将信息提交至国家文物局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进行数据交换,导入平台。

但是,县图书馆和文化馆要对所收藏的文物实物和藏品(尤其是文化馆的美术藏品),认真开展文物收藏情况摸底调查,根据《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中列出的文物类型,进行逐一对照和自查,并于8月30日前将《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报送县普查办。

五、县普查办(县文管所)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传真):3224371;

2、①联系QQ群:327201259(“邻水县可移动文物普查”), ②群名片:单位(乡镇)+姓名;

3、联系地址:邻水县鼎屏镇胜利街36号5楼县文管所;

4、联系人及电话:邹帮平(电话:136xxxxxxxx)、杨杰(电话:135xxxxxxxx),李榜宏(电话:135xxxxxxxx)。 5

六、讲解《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 下面就对“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讲解,请大家做好相关的记录,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操作。

(一)、每个国有单位填写一份“国有单位文物收藏登记表”

(二)、封面

——填写收藏单位名称即国有单位名称(全称,如:文广新局,就要填写,邻水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所在地区. 内容全部用汉字填写,涉及数字的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调查人、审定人、抽查人及日期,由县普查办填写)。

(三)、《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

1、国有单位请盖章,名称用全称。内容全部用汉字填写,涉及数字的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单位基本情况 ——调查编号

调查编号是此次普查的单位顺序号,其长度为 14 位数字。

为区分不同的单位,将调查编号设计为四部分:行政区划代码+单位性质代码+行业分类代码+单位顺序号。 调查编号的命名规则:

命名内容:行政区划代码(邻水县行政区划代码为:511623)+单位性质代码+行业分类代码+单位顺序号。

命名长度: 6位 1位 2位 5位

可移动文物普查业务培训材料正式稿

可移动文物普查业务培训材料正式稿

单位性质代码:按下表内容选择后填写,1 位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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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代码:按下表内容选择后填写,2 位阿拉伯数字。

可移动文物普查业务培训材料正式稿

单位顺序号(由县普查办填写)。

——单位名称

国有单位注册的正式全称。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国有单位填写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上级主管机构

国有单位的上级领导机构全称。

——隶属关系

单选,选项划“√”。按本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所隶属机构行政层级或系统选择。

——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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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选项划“√”。选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一种。其他纳入普查的单位和机构,如利用国有资产成立的其他机构,以及纳入普查范围的宗教场所等,选择填写其他单位。

——单位类型

单选,选项划“√”。选择所列五种类型中的一种。 ——是否属于文物系统

单选,选项划“√”。选择是或否。

—— 所属行业、系统

单选,选项划“√”。选择所列 19 大类中的一种; ——通讯地址

国有单位具体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国有单位所在地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传真

国有单位行政办公室的联系电话、传真。

——单位网址

国有单位门户网站的地址。

—— 负责人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国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 职务

国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具体职务。

3、藏品概况

——藏品总数

填写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文物总件数。

——已定级文物(件/套)

根据所列内容如实填写一、二、三级文物及一般文物的文物数量。

——未定级文物(件/套)

填写没有定级的文物的数量。

——建档情况

——是否已建文物纸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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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选项划“√”。选择是或否。

——是否已建文物数字档案

单选,选项划“√”。选择是或否。

——保管情况

——库房面积

本单位所有保管可移动文物的库房面积总和。

——保管人员数量

本单位所有从事可移动文物保管工作人员总数。

4、各国有单位请根据调查表中的“物质遗存”(疑似文物)列表对本单位收藏情况核对后填写,填写完后反馈至县普查办(县文物管理所);对于19xx年以后禁止和限制出境画家作品名录参见《19xx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鉴定标准名录》。

——总计

各栏数字之和。

——填表人、日期

登记表填写者签名、签名日期(并请把填表人的联系电话号码写上)。

邻水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

20xx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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