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上讲台(最新) 11月份培训计划

 “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

十一月份培训计划

通风队

20##年11月

华晋吉宁矿通风队“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

十一月份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公司“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职工培训教育工作,推动我队安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华晋吉宁矿20##年11月份“干部上讲台”培训计划。

二、培训组织机构

组  长:张  潇

副组长:韩  帅    李  闯

三、教师队伍

培训组织机构中所列人员

四、培训对象

特殊作业人员,各工种岗位人员。

五、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力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六、培训要求

1、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培训内容必须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2、对在矿在册所有职工进行组织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核情况、学员满意度评价。

3、授课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讲义,认真备课,确保职工素质的提高。

4、培训所设计书目、教案取自如下:

  (1)《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2)《山焦华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汇编》;

  (3)《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

  (4)《煤矿“一通三防”知识1000问》;

  (5)《煤矿瓦斯事故案例汇编》;

  (6)《人人都是通风员》;

  (7)《矿井通风工》;

培训课时安排表

 

第二篇:干部上讲台

“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

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是公司管理提升年,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精神,搞好现场干部上讲台,培训课堂到现场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和现场管理水平,为公司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适应变化、与时俱进、现场第一、注重结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理念,坚持现场干部上讲台,培训课堂到现场,以安全培训为重点,强化职工安全意识,促进职工安全行为养成;以提升职工队伍素质为目标,强化岗位技能培训,推动公司转型跨越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实施现场干部上讲台工作,开展全方位的职工培训

2、坚持“先培训,再任职,先持证,后上岗”原则,按时组织员工参加省、市继续教育和证件复检,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建设系统的培训,考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确保持证上岗,证件合格有效。

3、推广培训课堂到现场的培训方法,做好三到位“教师到位、教材到位、一周三培”的工作原则。

三、干部上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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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培训和生产兼顾的原则,进行一周三陪,利用班前班后会等工余时间进行培训。

2教案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针对现场出现的安全、质量、技术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每次培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一学时(120分钟)完成。

四、培训课堂到现场

1、培训内容

(1)、生产工、特种作业人员为手指口述岗位操作要领、当月公司要求培训的事故案例。

(2)、管理人员为岗位职责、当月公司要求培训的事故案例、管理制度、规程规范等。

2、培训时间

坚持培训和生产兼顾的原则。每周一三五培训利用班前班后会时间进行,外用工饭前、工余时间进行。

地质、地测和防治水各岗位工种标准化操作规范

各岗位工种实行规范化操作,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的要,同时也是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更是煤矿工人维护自身安全的保障。

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地测防治水各岗位工种的上岗条件、操作前的准备工作、操作顺序、特殊岗位工种的操作乃至收尾阶段的操作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程,做到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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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地质观测工

一、上岗条件

1、矿井地质工作必须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

2、对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观测、试验的仪表和器具,实行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制度。

二、安全规定

1、矿井地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必须按《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和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2、地质观测应做到及时、完整、统一。

⑴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测量记录簿上;记录簿应统一编号,妥善保存。

⑵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客观的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⑶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⑷矿井地质观测要把现场和室内,宏观和微观观测结合起来。

⑸地质记录簿中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次序在上井后2天呢整理完毕,并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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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

3、严禁在地质观测、资料汇总、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三、观测准备

1、观测前,地质工作人员要根据工作面的位置、进度及相邻区的地质资料等情况,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地质观测方法。

2、地质工作人员必须备齐观测、记录工具,如工具包、记录本、铅笔、放大镜、地质锤、皮尺、罗盘、钉子,线绳等。

3、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记录本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每次观测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观测者和校对者的姓名。

4、现场的观测记录必须采用《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符号。

5、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

测量工

一、上岗条件

1、必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掌握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熟悉仪器性能,掌握起操作办法,熟悉现场工作情况和有关的作业规程,了解工作地点的具体要求,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

2、必须掌握测绘资料整理计算方法、图纸填绘及对算等项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严格执行《测绘法》,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测量资料。

2、观测方法及要求应视等级、工程类别而定。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3、不得在地质测量、成果计算、资料汇总、图纸绘制、统计、工作总结中弄虚作假。

4、测量工作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对于没有书面依据的测量工作,测量工有权拒绝执行。

三、测量准备

1、观测前,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不同级别的测绘仪器,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2、工作钱必须准备好测量仪器、工具及记录本等。现场施工测量、搬站运输、上下井时应切实保证仪器设备安全,完工后及时清点、擦拭,整理好使用过的工具和记录本,严防损坏和丢失。

3、在有矿车或其他机械运输的巷道内测量作业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在测量作业区段内禁止车辆通行、机械 5

运输运转。测量作业中应加强前后瞭望,做好监护,保证仪器与人员安全。

第三节 水文地质观测工

一、上岗条件

1、矿井水文地质观测必须由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

2、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观测、试验仪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制度。

二、安全规定

1、严格遵守《测绘法》、《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总水文观测资料。

2、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汇总、统计中弄虚作假。

三、观测准备

1、水文地质测量应根据观测项目及有关规定,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2、水文地质观测工必须备齐观测、记录用具。

3、观测结果必须及时记录在专用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4、水文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真是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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