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天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定

1.天车工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否则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时,严禁吊运。

3.吊运时必须昕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起重作业中只听一人指挥,但对其他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也应立即停车。

4.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民“0”位起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5.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6.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下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7.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8.两台天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9.运行时,天车与天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0.检修天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和“禁止通行”的标志。

11.大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之,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徐徐运行缓慢升高。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2.天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3.运行中突然发生停电,必须将开关于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条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4.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5. 天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a.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质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e.歪拉斜挂不吊;

f.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g.氧气瓶、乙快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h.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i.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j.钢铁水过满,未加固定卡子不掉。

16.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17. 挂钩人员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容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在指挥信号时不准戴手套,同时应遵守天车工的“十不吊”。

18. 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19. 捆绑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20. 吊运物体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管线下面或安全通道上。放置较高大的物件时,重心要平稳,防止倒下伤人。

21. 行车挂钩统一手势:

a.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b.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c.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d.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e.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f.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g.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h.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i.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j.起吊手势应有哨音配合。

二、电动葫芦

1.严格遵守天车工起重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有操作室的电动葫芦其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2.开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部分及钢丝绳、棱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捆扎应牢固,重心要平稳。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板。

5.使用拖挂电线试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常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三、手动葫芦

1.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的挂钩、销子等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2.起吊用的葫芦,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时,除操作葫芦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

4.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绑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

5.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匀

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6.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

 

第二篇:6-1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检查安全限位开关、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各部手柄、开关是否在零位,转动部位顶丝是否过长。开空车试运转如无问题,方可进行操作。

2、 工作时严禁用脚操纵各部位手柄,不准用螺丝刀等物件去操纵开关,不准用手去摸运转中的部件。

3、 切削过程中,禁止进行测量加工中的零件、擦机床清理铁屑、调整冷却管等操作,如铁屑过长,必须用钩子清除。

4、 机床运转中,禁止调整刀具、卡具和其它转动部位,需要调整时,必须停车进行。

5、 装、卡零件必须在停车时进行,零件卡紧后方可开车。装、卡重量大的零件需用吊装设备辅助时,必须两人进行。

6、 “五零”车床必须两人操作。(其中一人帮助装卡零件和监护操作)。

7、 操作者要佩戴好防护镜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后方可上岗,禁止戴手套操作。

8、 操作时,不能站在主轴运转方向的正面观测,以免铁屑溅到身上。

9、 操作者不准擅自拆掉机床上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

10、停止操作时,必须把各部位手柄退回零位后再关闭电闸。

11、用砂轮磨刀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不准戴手套。

12、严禁酒后上岗和工作期间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