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协议书

山西省肿瘤医院指导职工新街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议

甲方: 山西省肿瘤医院

乙方: 职工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贯彻国家医改精神,按照“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运行效率,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充分发挥山西省肿瘤医院的社会影响力,带动职工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甲方对口支援乙方,使人才、技术、管理等资源的纵向流动,按照组织内业务协作、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双向转诊

1.甲方、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需将急危重症的患者转往甲方,甲方需将进入恢复期的乙方转诊患者转回乙方。

2.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设专人负责。乙方转诊住院患者直接入住病房,转诊就诊、检查患者以预约形式优先就诊。

3.甲方接乙方通知安排相关临床科室做好接诊准备,将接诊科室名称、院内位置、注意事项等电话反馈乙方。

4.甲方接诊科室人员优先安排以上转入患者,进行检查或办理住院,并保存双向转诊(转出)单。

5.患者转回由主管医师开据双向转诊单(回转)单报甲方责任科室办理转回手续,责任科室通知乙方做好接诊准备,并将回转信息转给乙方。

6.甲方接诊科室继续跟踪回转乙方患者的后续治疗,与乙方人员充分沟通,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

(二) 技术指导

1.甲方在已发展成熟的中医适宜技术中筛选适宜乙方开展的诊疗项目,指导乙方实施并推广。

2.甲方帮助乙方完善医疗管理、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乙方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3.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对其相关专业进行对口帮扶,定期派驻专家到乙方开展坐诊、查房、讲课等,帮助乙方确定并开展特色专业,对专业的发展进行指导。

4.甲方筛选适宜的科研项目,邀请乙方参与共同开展。

(三)人才培养

1.甲方为乙方人员提供免费进修、培训机会。

2.甲方举办短期培训班、学术交流等,对乙方人员进

行免费轮训,提升其业务水平。

(四)资源共享

1.甲方负责承担乙方不能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

4.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供应室消毒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 双向转诊

1.甲方、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需将急危重症的患者转往甲方,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甲方需将进入恢复期的乙方转诊患者转回乙方。

2.乙方通过甲方双向转诊负责人,将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基本信息上传至甲方,并填写双向转诊单(上转)。

3.乙方应妥善安排患者转诊甲方,并提前与甲方联系人联系。病情危重者由甲方派出救护车接回,其他患者可酌情护送转诊。双向转诊(上转)单由患者携带直接前往甲方接诊科室就诊或办理住院。

4.乙方根据甲方回转患者信息,做好回转患者的接诊准备。

5.乙方主动与甲方患者转出科室加强联系,保障患者治疗的连贯性和延续性。

(二)技术支持

1.乙方在甲方指导下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诊疗标准执行。

2.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确定业务发展方向,积极配合甲方的技术帮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硬件条件。

3.乙方积极参与甲方科研工作,或协作开展科研工作。

(三)人才培训

1.乙方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医师培训和学术交流等,并对参加人员的学习效果进行测评。

2.乙方将年度进修计划,包括人数、进修专业等相关内容于每年1月份报给甲方,方便甲方进行统一安排。

3.乙方可对甲方的业务培训提出需求和建议。

(四)资源共享

1. 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开展检查、检验项目,对因条件所限无法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需转至甲方处开展。

2.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在设备等资源上有偿支持甲方。

三、费用结算

1.甲方与乙方结算。

2.甲方对乙方转诊的门诊病患的检查、检验费用返还10%,转诊的住院病患住院费用优惠另计。

四、组织管理

1.甲方、乙方为独立法人单位,甲方对乙方履行指导帮扶义务。

2.甲方协同联合体内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理事会,主

要解决联合体内业务发展、工作机制、对外宣传、协议履行等问题。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联合体例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联合体的健康发展。

3.甲方按时负责召集乙方参加联合体工作例会。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7月1日止,合同到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约。

2.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联络部门: 电话:

乙方联络部门: 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山西省肿瘤医院指导职工新街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议

 

第二篇:公益医保证发行协议书

公益医保证发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省公益医保发展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以自愿、平等、互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以发展我省公益医保事业,增加乙方的经济收入,拓宽我省医保和就业渠道,为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为共同目的,就乙方代理发行甲方的'公益医保证'事宜,签定此协议。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个人发行'医保证'的资格要求,如实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或低收入证明等有效证明,填报:'医保证专、兼职发行员申请表',接受培训,培训合格,办理'医保证发行工作证',取得发行资格。

第三条乙方获得发行资格后,给甲方交纳'医保证'预付款________元(或甲方认可的担保),领取相应数量的空白'医保证'、发行报表和宣传资料,然后即可在所在地开展发行工作,并根据发行量结算发行费。

第四条乙方的工资实行的是零工资制,劳动报酬及发行费用是发行费。甲方按照先发行后结算的原则给乙方结算发行费。分别是:a型发行费每证________元;b型________元;c型________元;d型________元;e型

________元。甲方每月的15日之前根据乙方上个月的实际发行量给乙方结算。

第五条乙方每三天向甲方报一次已发行'医保证'的'存根联、复核联'、对应现金和'发行报表',以保证甲方能够及时上报投保并输入服务信息,保障购证人的权益及时兑现。没有发行则实行零报告。迟报、漏报一次警告,两次扣发迟报、漏报对应金额的50%的发行费;三次不报则按照'医保证'的最高面值扣预付款或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六条乙方须严格按照'医保证'的发行规定和面值价格发行,发现折价发行则扣除预付款和未结算的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七条乙方接受甲方因需要采取的关于发行价格,发行费,发行办法等调整政策,同时,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

第八条乙方在工作中须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和声誉,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和声誉的行为,或者乙方因违规发行受到持证人司法追究或其它司法追究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维权的权利。

第九条乙方作为甲方的兼职发行员,与乙方是合作关系,乙方的社会统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依法纳税等事宜由乙方自理,乙方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是乙方的个人行为并由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答购证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对于因为不能兑现服务承诺的持证人,甲方有义务退证。

第十一条乙方因故需要解除本合同,放弃发行资格,须提前30日以文字形式告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和发行'医保证'等的有关规定,交回证件和有关资料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预付款,结算全部未结算的发行费。

第十二条甲方为'医保证'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为兑现'医保证'规定的服务内容负责。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生效,有效期满如果甲乙双方没有异议时可顺延一年。本协议生效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分歧,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交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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