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育学校“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方案

活 动 方 案

向阳小学

二〇一二年三月

1 向阳小学“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

向阳小学“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

活 动 方 案

为充分展示我校广大师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在全校营造“学好人、做好人”的舆论氛围,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群众基础,根据市、区文明办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身边典型人物的榜样作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在全校营造崇尚好人、争当好人、争做好事的良好风尚。

二、活动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向阳小学“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领导小组,书记房晶、校长高波担任组长,副校级领导担任副组长,中层干部担任组员,负责审核参评资格,确定全校“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候选人。

(二)活动内容

1. 组织推荐。3月通过宣传动员,学校集中推荐一批“身边好人”候选人,各年级推荐4-5名学生,1-2名教师。推荐的候选人需提供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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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核公示。5月学校“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领导小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把关,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3.集中宣传。6月利用校园网、校园宣传栏等媒介对候选人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现身边好人的风采,使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

4.组织投票。10月学校“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领导小组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校园内宣传栏登出,组织教师、学生进行投票评选。

5.评选揭晓。11月评选揭晓,评出“身边好人”,对“身边好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评选标准

(一)教师标准

近年来,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报推荐。其基本标准为:

1、助人为乐的好人: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始终坚持帮助他人,特别是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始终坚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捐资捐物,在奉献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见义勇为的好人:为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捍卫正义、勇斗歹徒,不惜牺牲个人利益。 3

3、诚实守信的好人:生产经营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事迹突出,事迹感人,影响面大。

4、敬业奉献的好人: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群众公认度高。

5、孝老爱亲的好人:坚持孝老爱亲数年如一日,模范恪守家庭美德,尤其在家庭困难情况下,孝敬老人,教育子女,为践行家庭美德树立了榜样,事迹生动感人。

(二)学生标准

1、不挑吃穿、不乱花钱、不盲目攀比,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树立远大志向,具有脚踏实地、百折不挠、坚忍不拔、不畏困难的品质,向着崇高的理想迈进;

2、热心公益,主动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利用假期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等生活困难人员提供服务;主动投身社区建设,参与社区清洁卫生、环境保护、植绿护绿、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

3、遵纪守法,拾金不昧,无私奉献,坚持诚信做事,得到家长、老师、同学们的一致肯定;

4、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理解父母、感谢父母、感恩父母;在同学中主动结对互助、交心谈心、补习功课、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5、勤奋向上,品学兼优,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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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各年级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评选活动与创文明城市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创新形式。

2、群众为本,重在自我教育。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在评选、推荐、公示、投票等环节,充分发动群众。要立足班级、年级组,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身边的好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要把宣传贯穿评选推荐活动始终,充分发挥“身边好人”的激励、引导和示范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向阳小学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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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道德实践活动方案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道德实践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推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活动深入开展,使“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成为教师参与道德实践活动,引领道德风尚的有效平台。根据县政府文明办《关于全市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大力建设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群众推荐、评议身边的好人,在全校上下形成找好人、荐好人、评好人、学好人、比贡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弘扬助人为乐、敬业奉献、尊老爱幼的社会美德,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提高师生道德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促进我市教育文明的创建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做好全系统身边好人宣传工作。以宣传栏等为载体加强对全系统“身边好人”的宣传,在学生中开展“以学习道德模范、争做成都好人”为主题的主题活动,结合“百姓故事会”,联合社区开展基层优秀“道德故事讲堂”,各单位组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开展身边好人宣传,发表微博,博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并积极参与市文明办主办的优秀主题博文评选活动。同时各单位结合教育局全年工作和

2012宣传工作要点(学雷锋、基层组织建设年、教育多元化、教育现代化、百姓故事会、廉政文化进校园、法制讲坛、教育互助联盟),做好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每月上报相关动态信息不少于4条。

(二)策划实施宣讲与访谈活动。按照道德模范宣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的要求,各单位争取邀请全国道德模范、“道德模范盘锦好人”和身边好人到学校巡讲。

(三)做好身边好人的评选表彰工作。今年,市教育局综合办公室将继续开展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好本单位好人评选表彰工作。

(四)礼遇帮扶道德建设先进人物。制定帮扶和礼遇全国道德模范、辽宁省道德模范及“盘锦好人”、身边好人和道德建设先进人物的具体办法,并通过传统节日走访慰问、邀请出席重大节庆庆典,在工作、任职和荣誉上予以优先考虑等措施,对部分生产、生活困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予以帮扶,不断扩大道德建设先进人物的社会影响。

(五)、加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工作考核

1、定期通报。

2、强化宣传纪律。为了统一宣传口径,规避新闻风险,特别是对外宣传报道等,需及时上报县教育局综合办,不可擅自邀请媒体发布相关信息,要执行信息报批制度,重大宣传需经领导审核后再通过相关渠道发布。

三、活动要求

1、推荐人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

(2)、“身边好人”人选不要求“高、大、全”,只要事迹感人,可亲、可近、可学,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典型示范作用即可。

(3)、为保证推荐活动的严肃、真实、有效,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应提供可查证的事迹材料、线索和联系方式。

2、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意义,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广泛发动,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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