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省实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在此期间,地税系统与其他部门一样,干部提拔等被暂时冻结。在这一年里,我局仅在20xx年12月在省地税局机关机构改革启动后研究任用了2名正处级领导干部、4名调研员、2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另外,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3名厅级干部和6名厅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但在这一年里,我局却一直没有放松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紧紧抓住学习宣传、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途径,积极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较好。在20xx年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对我局《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中,省地税局机关干部职工对省局学习宣传《条例》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88.1%;对执行《条例》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86.6%;对选拔任用的干部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80.6%;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满意率为82.1%。 1

省地税局机关65名干部参加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知识测试没有人不及格,取得平均为92分的好成绩。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宣传,增强依法选人用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大力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学习活动,重点突出领导干部、组工干部和一般干部三个层面。通过抓学习,使领导干部、组工干部和一般干部能够全面把握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自觉性。

一是抓领导干部学。利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机会集中领导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文件,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20xx年年初,我局还在全省地税局长会议上,专门安排半天时间, 2

组织市局“一把手”和省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学习和考试。

二是抓组工干部学。为给组工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创造条件,省局统一购买中组部编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选编》,系统全体组工干部人手一册。20xx年上半年,我局政治部又结合地税实际,组织力量编印了《组织人事和干部教育工作文件汇编》,在清理现有组织人事及干部教育政策法规文件的基础上,从中央、省、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地税局制定的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相关文件中,精选了247件有效常用文件,内容涵盖机构编制、领导干部管理、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资福利、组工干部管理等方面,各级地税局班子成员和组工干部人手一册,要求干部逐个文件、逐条规定学习,全面系统了解干部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政策,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是抓一般干部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作为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升干部素质”活动中的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各类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的必修 3

内容,通过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作干部任用、领导科学、执行力等专题讲座,促进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知识的学习和了解。与此同时,各级地税局还积极利用地税网站、内部刊物等宣传载体,宣传贯彻党的干部人事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让干部群众掌握《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的主要精神,了解有关干部选任工作标准和程序要求,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奠定基础,增强干部人事工作的透明度。

(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不断提高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与条件。省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严格坚持“六条原则”和“七项任职资格”,对人选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具备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不予提交;在组织民主推荐时,明确推荐职位所需要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便于参加推荐的同志从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中好中选优;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对需要报告的事项严格履行报批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真正把那些政 4

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

二是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制定了《安徽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施行办法》,对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规定和要求,坚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特别把握好民主推荐、考察和讨论决定三个程序,做到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必须全面考察拟任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必须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考察对象、拟任人选和干部任免。在民主推荐方面。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票不超过30%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的规定,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相互补充,相互印证,综合分析。为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民主推荐范围,保证推荐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民主推荐县处级干部人选,其会议投票推荐一般由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个别谈话推荐范围,由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扩大到职位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在干部考察方面。坚持实行考察预告制,在考察前把考察的 5

时间、地点、考察组成员以及联系电话等,以公告的形式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布;坚持“全方位”考察,做到“四个必谈”,即考察对象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必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谈、直接分管下属必谈、工作服务范围涉及人员必谈,使考察结果更全面、更准确。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选政治上靠得住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并对考察组成员进行培训,严格要求。在讨论决定方面。讨论决定前,对拟任人选,在领导层之间个别沟通、征求意见,同时书面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需征求地方党委意见的市县(区)局主要负责人的干部任用,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先向当地党委征求意见。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做到没有经过组织部门考察的不上会、党组成员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干部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应征求而未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不折不扣地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党组会上由组织部门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党组成员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逐人逐个表态。在做出任用决定后,全面实行任前公示,对所有晋升职务的拟任 6

人选在其工作单位和拟任职务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再监督,让群众把好最后一关;对提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后,成立考核组,到其所在单位对其试用期间各个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

一是实施竞争上岗机制,拓宽干部任用渠道。出台了《安徽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统一明确规定竞争上岗工作的“七个程序”和“六条纪律”。“七个程序”,即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六条纪律”,即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不准打人情分,不准隐瞒或者歪曲考察事实真相,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近年来,全系统通过竞争上岗选任了14名处级领导干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正、 7

竞争和择优的原则,科学制定方案,认真组织笔试、面试和民主测评,根据笔试、面试和测评三部分汇总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最终由省局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任职手续。

二是实施轮岗交流机制,促进干部锻炼成才。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对轮岗交流的原则、方式、范围、程序、工作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规定市、县地税局机关内设机构以及直属、派出机构负责人、在同一部门(单位)同一职务层次任职满5年的人员,在计财、人事、监察、审计等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在同一税收管理员和稽查人员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应安排轮岗交流;其中税收管理员和稽查人员,每年轮岗交流比例不低于20%。同时,在轮岗交流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干部任用交流与竞争上岗工作相结合,实行选拔性交流,鼓励竞争;把干部轮岗交流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相结合,实行调整性交流,提高班子素质、完善班子结构、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形成合理、科学的干部梯队;把干部任用 8

交流与锻炼培养干部相结合,实行培养性交流,对群众公认和实绩突出的干部,根据干部不同的年龄层次、知识结构、工作经历等,有意识地交流到艰苦、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关键岗位接受锻炼,丰富领导经验,开阔工作视野,拓宽工作接触面,全面提高他们的组织领导能力;把轮岗交流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推进回避性交流。近年来,在省地税局的推动和指导下,合肥市地税局开展了大规模公务员轮岗交流,首批轮岗交流人数占总人数的30%;六安市地税局对8个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局内设(直属)机构3名正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淮南市地税局对20名科级中层领导干部在机关与基层和基层单位间进行了交流,占本系统中层科级干部的三分之一;阜阳市地税局对7个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交流。通过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有效促进了干部锻炼培养,激发了队伍活力。

三是加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力度。制定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安徽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科学合理地设定了对市局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 9

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与述职述廉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xx年12月,省地税局组织8个考核组,对17个市地税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办法》进行了严格考核。目前,考核结果正在整理汇总中。

(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结合地税特点,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形成配套管理的干部监督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

1、建立完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一是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作风建设等多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个人收入申报、诫勉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把监督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任的重要依据。二是坚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建立提任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 10

见的制度,在提任前以书面形式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三是坚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建立健全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规范管理,进入文书档案的材料包括考察工作方案、考察预告、谈话记录、民主推荐表和民主测评表、考察报告、考察中重要问题的调查情况及结论等。干部考察档案由政治部按照文书档案管理的要求立卷、归档和管理。

2、加强检查督查,严肃组织纪律。一是坚持自查自纠。把《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列入党组会议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的重要内容,加强班子内部监督。在全系统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活动,专门召开会议向各市局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发放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有关文件、告知书、测评表等,要求各级地税部门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对下级地税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认真组织抓好整改,在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在20xx年11月份省局组织的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综合督查中,将《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列为重要内容,进行 11

重点检查监督,重点检查有无拉票、“带病提拔”干部、用人失察失误和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对查出的问题,通过下达纠正通知书形式要求限期纠正整改。三是认真受理查核上级和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建立了查核工作责任制,对每一件查核工作,都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要求将查核结果及时上报,并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及建议

加强干部监督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是今后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将从完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效果入手,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一)继续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强化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 12

工作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更广泛地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基础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制度措施,研究制定下发《干部任用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对干部档案和干部考察文书档案、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等的管理,使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各级地税部门不断提高干部任用基础工作水平。

(四)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改进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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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对20xx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度,******县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积极探索“为发展而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靠制度选任干部”的选拔机制和“让群众评价干部”的监督机制,逐步使干部选任工作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运行系统,并使干部选任工作步入了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一年来县委常委会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的科级干部进行了相应调整和充实,共调整科级干部5批次286人,其中:提拔87人、重用37人、转任、转岗157人,挂职3人,免职2人。积极配合做好了市管干部的推荐、考察、选举、任命等工作,圆满完成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积极筹备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的准备工作,完成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1

的人事安排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1、加大宣传,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县委把学习贯彻《条例》等相关制度作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一是抓中心组学习,使县委班子成员不断熟悉《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县委中心组把《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县委班子成员通过反复学习讨论,掌握了《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增强了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二是抓业务培训,使组工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举办全县组织人事干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培训班,并以知识测试等形式来检验学习效果,要求组工干部努力做到熟记《条例》、精通《条例》。三是抓舆论宣传,使干部群众熟悉了解《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通过******新闻网、先锋网、《******周刊》刊载四项监督制度的专题解读,指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培训,使干部选任工作有关规定为广大干部和群众了解、掌握和熟悉,提高了贯彻执行《条例》精神的自觉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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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中,县委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突出重点,严把关口,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坚持群众公认,把好民主推荐关。根据干部选任有关要求,无论是班子换届还是个别提拔,都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坚持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实行差额推荐,并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重要依据,坚持做到科学分析和使用民主推荐结果,做到既严格按照要求,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二是坚持考察程序,严把组织考察关。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制定了《******县党政(事业)领导班子和成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档案,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在坚持常规考察的同时,注重日常考察,开展了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在干部考察中采取“家访”等方式,深入社区、居委会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情况,注意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三是坚持充分听取意见,严把讨论决定关。对拟提拔或重用的人选,在考察、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都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充分酝酿。在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做到干部任免“三个不上会”, 3

即没有经过考察、征求意见的不上会,县委常委参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

3、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干部选拨任用方法。作为“科

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试点县,县委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努力推进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积极建立以人为本、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选任方法。一是思想观念上有新突破。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注重工作实绩,把工作业绩作为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做到谁有本事谁干,谁能干好谁干。同时着眼于******的长远发展,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思想,大胆提拔使用年轻干部。20xx年,共提拔27名35岁以下、大专以上的年轻干部,努力在全县形成以有为求有位的用人导向。二是探索完善提名机制。研究制定了《******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办法(试行)》,通过文件方式规范了初始提名的提名范围、完善了提名程序、明确了提名责任,形成了规范的初始提名制度,确保择优目标的实现。同时,全面推行提名责任制,对提名主体责任及责任追究进行了规范。三是实行任免干部票决制。制定了《中共******县委常委会关于讨论任用县委管理干部实行票决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除县领导任县管职务、县管干部免职和干部挂职事项外,乡镇党政正职,县委工作部门、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党政正职拟任和推 4

荐人选,一律实行票决制。四是落实干部任用全程记实。制定了《******县干部任用全程记实试点工作方案》,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记录,建立了干部任免全程记实档案。通过全程记实制度,使我县干部选拔任用每个程序得以明晰化,实现了对选人用人权运行的动态监督,起到了事前提醒和警示作用,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五是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拔工作。县委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现实需要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出发,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拔工作,开展了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成员,组织235人参加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配合人社等部门开展多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和选聘专业技术人才等活动。

4、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在抓好《条例》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一是完善干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中共******县委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用人行为办法(试行)》、《******县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试行)》、《中共

******县委常委会关于讨论任用县委管理干部实行票决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同时注重制度的贯彻执行,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形成相对完整的干部监督机制。二是做好组织部门信访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布换届干部监督工作 5

有关规定、购置举报录音电话,设立网上举报信箱和意见箱,构建多渠道举报体系,对干部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给予解决,坚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研究调整干部前,按照干部选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拟调整配备方案。在提拔重用干部时,及时征求纪检(监察)、检察、计生、审计、信访、综治等部门的意见。聘请20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担任过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以及企业界、知识界知名人士、社区负责人等担任监督员。同时,定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四是做好“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年初,我们及时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测评评议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问题,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干部工作水平的提高,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县委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干部工作民主意识尚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为:少数单位推荐干部的视野不宽、渠道不畅,一些干部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不强,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二是干部作风还需要进一步转变,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还需要继续加大。三是能够体现不同 6

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还不够大。

三、做好下一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打算

对于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缺点,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反思,整改完善。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我们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1、继续强化学习,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大胆探索,努力形成用好的方法选拔人、用好的机制评价人、用好的制度监督人的干部工作新机制。

2、继续扩大民主,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认真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干部监督机构的建设,不断规范干部初始提名,严格规范干部选拔程序,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3、继续增进交流,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水平。加强与先进县市的交流沟通,不断累积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4、继续抓好落实,确保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工作圆满完成。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有效推进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的一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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