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必考重点总结

消防工程师必考重点总结

1.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教材P1)

答: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消防工作的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2.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有哪些?(教材P2)

答:

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②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③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⑤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⑥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3.简述消防责任事故罪概念及立案标准。(教材P11-12)

答: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立案标准,《规定(一)》第十五条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4.一、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有哪些?(教材P20)

答:主要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公安部或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等。(一级在全国范围有效,二级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5.注册消防工程师依法应当履行哪些义务?(教材P20)

答:应当履行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能力;完成注册管理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义务。

6.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如何设置?(教材P21)

答: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分3个半天进行,前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第三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分两个半天进行,第一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第二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第二章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

1.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根本原则有哪些?P25

从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原则应具有的特点和作用看,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最根本的

原则包括两项:

(一)维护公共安全原则

(二)诚实守信原则

2.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包括哪些?P25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可以归纳为:爱岗敬业、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奉献社会、保守秘密、提高技能。

3.注册消防工程师进行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性?P27

重视道德修养是我国历代伦理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也是中外优秀人才的成才之道。作为注册消防工程师,也必须高度重视职业道德修养。这是因为:

(一)重视职业道德修养,是促进注册消防工程师行业兴旺发达的需要

(二)重视职业道德修养,是促进注册消防工程师进步和成才的需要

(三)重视职业道德修养,是做好本职工作,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和消防安全的需要

(四)重视职业道德修养,是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

4.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P28

职业道德修养是注册消防工程师为锤炼职业道德品质,提高职业道德境界所进行的一种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的过程。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治理论修养

(二)业务知识修养

(三)人生观的修养

(四)职业道德品质修养

5.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有哪些?P29

坚持结合日常工作,在履行职业责任过程中进行职业道德修养,这是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根本途径和根本方法。具体方法主要有:

(一)自我反思

(二)向榜样学习

(三)坚持“慎独”

(四)提高道德选择能力

第二篇 建筑防火检查

第一章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检查

1、简述建筑分类检查中建筑高度的计算方法。

答:P30

建筑高度是界定建筑是否为高层的依据,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属于高层建筑。建筑高度检查时,需要注意:

(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2)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

(3)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的最大值。

(4)对于台阶式地坪,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通道时,可分别确定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建筑高度按其中高度最大者确定。

(5)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时,不需计入建筑高度。

(6)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处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

分,不计入建筑高度。

2、简述对钢结构建筑构件防火涂料进行检查时主要操作的内容。

答:P34

(1)对比样品。与选用的样品对比,检查用于工程上的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品种与颜色是否与设计选用及规定的相符。对于室内裸露钢结构、轻型屋盖钢结构及有装饰要求的钢结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1.5h及以下时,钢结构防火涂料宜选用薄涂型。对于室内隐蔽钢结构、高层全钢结构及多层厂房钢结构,当规定其耐火极限在1.5h以上时,钢结构防火涂料宜选用厚涂型。对于露天钢结构,钢结构防火涂料宜选用适合室外用的类型。

(2)检查涂装几层。查阅施工检验记录,防火涂料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及防锈漆涂装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防火涂料涂装基层无油污、灰尘和泥沙等污垢。

(3)检查涂层强度。用质量为0.75~1kg的榔头轻击涂层检测其强度等;用1m直尺检测涂层平整度。

(4)检查涂层厚度。用测针(厚度测量仪)检测涂层厚度,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低于设计要求的85%。

(5)检查表面裂纹。薄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大于0.5mm;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表面裂纹宽度不大于1mm。

(6)检查涂层表面质量。防火涂料无误涂、漏涂现象,涂层闭合无脱层、空鼓、明显缺陷、粉化松散和浮浆等外观缺陷。

3、简述不同耐火等级的厂房,其最多允许层数的区别。

答:P34

二级耐火等级的乙类厂房建筑层数最多为6层;三级耐火等级的丙类厂房建筑层数最多为2层;丁、戊类厂房建筑层数最多为3层;四级耐火等级的丁、戊类厂房只能为单层建筑。

第二章 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

1、简述防火间距不能满足规定时,可以采取的加强措施。

答:P38-39

(1)改变建筑物的生产或使用性质,尽量减少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和库房所储存物品的数量;调整部分构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烧性能。

(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为防火墙。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适用性不强与新建建筑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5)设置独立的防火墙等。

2、简述对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答:P40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指能满足登高消防车靠近、停留、展开并安全作业的场地。对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建筑外墙,是便于消防队员进入建筑内部进行救人和灭火的建筑立面,称为消防车登高面。防火检查中,通过对消防车登高面的设置,消防车登高扑救场地的长度、宽度、承载能力、坡度等检查,核实消防车登高扑救场地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检查内容:

(1)消防车登高面的设置

高层建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面,此范围内裙房的进深不大于4m,且在此范围内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

口。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面可间隔布置,间隔的距离不得大于30m。

(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大于3%,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小于15m和8m。对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得小于15m。

(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荷载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及其下面的地下室、管道和暗沟等,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重系列消防车最大总质量一般为15~50t。

3、简述对民用建筑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答:P44

(1)与建筑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隔开,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2)设置部位。不得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宜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宜布置在袋型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受条件限制时,可布置在地下一层,但应检查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得大于10m。

(3)厅、室的布置。厅、室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在厅、室墙上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建筑面积大于50m2厅、室的疏散门不得少于2个;布置在地下一层或4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m2,即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面积也不能增加。

4、简述对厂房内中间仓库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答:P41

(1)对于甲、乙类中间仓库,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靠外墙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

(2)对于丙类仓库,必须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丙类仓库的相关规定,且中间仓库与所服务车间的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大于该类厂房有关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例如:在一级耐火等级的丙类多层厂房内设置丙类2项物品库房,厂房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6000m2,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为48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200m2,则该中间仓库与所服务车间的允许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大于6000m2。假定在一层布置中间仓库,用于库房的建筑面积不能大于4800m2,且该库房要按仓库的要求划分4个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m2的防火分区;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仓库的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

(3)对于丁、戊类仓库,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仓库的耐火等级和面积应符合丁、戊类仓库的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同一座建筑内,整座建筑物必须采用同一耐火等级,且该耐火等级要按仓库和厂房两者中要求较高者确定。

5、简述对消防电梯现场进行功能检查时,需要进行操作的主要内容。

答:P49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剖面图等资料,了解建筑的性质、高度和楼层的建筑面积或防火分区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设置消防电梯,并开展现场检查。按每栋建筑的实际安装消防电梯的数量进行检查。主要进行以下操作:

1)核查电梯检测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证明文件,检查消防电梯的载重量、消防电梯的井底

排水设施。

2)测量消防电梯前室面积、首层消防电梯间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通道的长度,面积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和通道长度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3)使用首层供消防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检查消防电梯能否下降到首层并发出反馈信号,此时其他楼层按钮不能呼叫消防电梯,只能在轿厢内控制。

4)模拟火灾报警,检查消防控制设备能否手动和自动控制电梯返回首层,并接收反馈信号。

5)使用消防电梯轿厢内专用消防对讲电话与消防控制中心进行不少于2次通话试验,通话语音清晰。

6)使用秒表测试消防电梯由首层直达顶层的运行时间,检查消防电梯行驶速度是否保证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1min。

第三章 防火防烟分区检查

1、简述对建筑内中庭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答:P54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首先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其防火分区面积,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主要检查内容为:

(1)防火分隔措施

中庭与周围连通空间的防火分隔措施有多种,当采用防火隔墙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1.00h;当采用防火玻璃时,防火玻璃与其固定部件整体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1.00h,如果防火玻璃采用C类时,还应检查是否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当采用防火卷帘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3.00h;同时,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均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消防设施的设置

主要检查中庭排烟设施,如为高层建筑,还应检查中庭回廊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

(3)中庭的使用功能

中庭内不得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可燃物和用于人员通行的其他用途。

(4)与中庭连通部位的装修材料

建筑内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装修材料燃烧等级应为A级,其他部位可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简述防烟分区划分的基本原则。

答:P55

防烟分区一般结合建筑内部的功能分区和排烟系统的设置,按其用途、面积、楼层划分。具体检查要求为:

1)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2)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如地下室、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避难层间等,必须独立划分防烟分区;不设排烟设施的部位(包括地下室)、净空高度大于6m的区域可不划分防烟分区。

3)防烟分区的长边一般不大于60m;当室内高度超过6m的区域可不划分防烟分区。

5、简述对防火阀现场检查时的主要操作内容。

答:P61

查阅消防设计文件、通风空调平面图、通风空调设备材料表等资料,了解建筑内防火阀的安装位置、数量等数据。查验防火阀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要求的检验报告,,核实防火阀的型号规格及公称动作温度与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后开展现场检查,主要进行以下操作:

1)查看防火阀外观,检查其是否完好无损、安装牢固,阀体内不得有杂物。

2)在防火阀现场进行手动关闭、复位实验,观察防火阀的现场关闭和手动复位功能。防火

阀动作灵敏、关闭严密,并能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3)采用加烟的方法使感烟探测器发出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阀的自动关闭功能。同一防火区域范围内的防火阀能自动关闭,并向控制室消防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4)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上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关闭防烟分区的防火阀,观察防火阀的远程关闭功能。防火阀的关闭、复位功能能正常,并能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第四章 安全疏散检查

1、高层民用建筑在满足什么条件下,每个防火分区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答:P65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每个单元任一层建筑的面积小于650m2且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5m。

(2)建筑高度大于27m、小于等于54m的住宅,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小于650m2,且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0m。

2、简述对避难层(间)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答:P73

(1)设置位置

考虑到目前国内主要配备的50m高云梯车的操作要求,避难层的设置数量应保证: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大于50m,且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45m。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

(2)可供避难的面积

避难层净面积应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通常按5.00人/m2计算。

(3)疏散楼梯

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使需要避难的人员不会错过避难层。

(4)消防设施

避难层设置消防电梯出口;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消防栓和消防卷盘、防烟设施。

(5)使用功能

一座建筑是否需要设置避难层还是避难间,主要根据该建筑的不同高度段内需要避难的人数及所需避难面积确定。当需要设置避难层时,该避难层除用于火灾危险性小的设备用房外,不能用于其他使用功能,且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当建筑内的避难人数较少而无须将整个楼层用作避难层时,可以采用防火墙将该楼层分割成不同的区域,从非避难区进入避难区的部位,要采取防止非避难区的火灾威胁到避难区安全的措施,如设置防烟前室。

3、什么类型的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答:P71

1)楼梯间靠外墙布置,并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首层如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对于无须采用封闭楼梯间的公共建筑,其首层门厅内的主楼梯如不计入疏散设计需要总宽度之内,可不设置楼梯间。

2)除楼梯间的门之外,楼梯间的内墙不开设其他门窗洞口;楼梯间墙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

3)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楼梯间的门为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必须采用不燃烧材料。

4、简述对下沉式广场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答:P74

下沉式广场是大型地下建筑内设置一定面积的室外开敞空间,用来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人员疏散的区域,例如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可采用一定规模的下沉式广场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在防火检查中,通过对下沉式广场敞开空间、疏散楼梯、防风雨棚等设置进行检查,核实下沉式广场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广场的开敞区域

不同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其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3m。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供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得小于169m2。

2)广场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

为保证人员逃生需要,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不得少于1部。当连接下沉广场的防火分区需利用下沉广场进行疏散时,该区域通向地面的疏散楼梯要均匀布置,使人员的疏散距离尽量短。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得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3)广场防风雨棚的设置

防风雨棚不得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要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得小于室外开敞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得小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设置。

4)使用功能

作为人员疏散区域的下沉广场,不得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和用于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5、简述对建筑疏散距离进行检查时需要注意的要求。

答:P68

需要注意:

1)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考虑到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的安全性能有所提高,安全疏散距离可按规定增加25%。

2)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考虑到外廊是敞开的,其通风排烟、采光、降温等方面的情况一般均比内廊式建筑要好,对安全疏散有利,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可按规定增加5m。

3)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按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型走道两侧或尽端时,按规定减少2m。

4)对于一些机场候机楼的候机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等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区域,其疏散距离在最大限度地提高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并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专家评审纪要中的评审意见适当放宽。

第五章 防爆检查

1、常见容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厂房有哪些类型?试举例说明。

答: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汽或可燃粉尘的产生或积聚的厂房。

2、简述对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平面布置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答:P77

主要检查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和设备、疏散楼梯、办公室和休息室、排风设备在厂房内的布置。检查要求为: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布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近。

(2)有爆炸危险的设备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

(3)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门采用甲级防火门并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

(4)办公室、休息室不得布置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如必须贴邻本厂房设置时,建筑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3.00h的非燃烧体防护墙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或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

(5)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的排风设备不得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3、简述爆炸危险环境电气设备选择的原则。

答:P78-79

爆炸性气体环境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得低于该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两种以上易燃性物质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爆炸性粉尘环境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根据粉尘的种类,选择防尘结构或尘密结构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4、简述对有爆炸危险性场所的供暖系统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答:P80

在防火检查中,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供暖系统设备清单、供暖系统隔热、绝热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了解建筑使用性质、是否有爆炸危险性,对供暖方式、管道敷设、管道和设备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开展现场检查,并实地测量散热器表面温度,核实供暖系统的设置是否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主要检查内容为:

(1)供暖方式的选择

对一些容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厂房,应检查其供暖系统是否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采暖。常见容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厂房主要有:

1)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与采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虽然采暖温度不高,也可能引起燃烧的厂房,例如二硫化碳气体、黄磷蒸气及其粉尘等。

2)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汽的作用能引起自燃和爆炸的厂房,例如生产和加工钾、钠、钙等物质的厂房。

3)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性气体的厂房,例如电石、碳化铝、氢化钾、氢化钠、硼氢化钠等放出的可燃气体等。

(2)供暖管道的敷设

供暖管道不得穿过存在与供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房间,必须穿过时,应检查是否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同时,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保持的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当温度大于100℃时,不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当温度不大于100℃时,此距离不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3)供暖管道和设备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

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建筑内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采用不燃材料。

(4)散热器表面的温度

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得超过82.5℃。输煤廊的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得超过130℃。

第六章 建筑装修和外保温系统检查

1、建筑内部装修材料按使用部位和功能划分的具体分类有哪些?

答:P82

装修材料根据其在内部装修中使用的部位和功能,主要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和其他装饰材料等七大类。

2、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如何划分?请分别举例说明。

答:P82

不同建筑类别、建筑规模和使用部位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要求不同,主要分为A(不燃性)、B1(难燃性)、B2(可燃性)和B3(易燃性)四个等级。

3、简述对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答:P84-85

(一)检查内容

(1)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2)防护层的设置

(3)防火隔离带的设置

(4)每层的防火封堵

(5)电气线路和电器配件

4、简述对建筑外墙的装饰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答:P84

检查内容:

(1)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

建筑外墙上附属的装饰材料(如装饰板、广告牌和条幅等),如采用可燃性材料,火灾时会从外立面蔓延至多个楼层形成立体燃烧,大大增加灭火救援的难度。所以室外大型广告牌和条幅的材质要便于火灾时破拆;建筑外墙的装饰层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当建筑高度大于24m时,要采用不燃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当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采用可燃保温材料时,不得使用火灾时易脱落的瓷砖材料。

(2)广告牌的设置位置

户外广告牌若设置在灭火救援窗或自然排烟窗的外侧将不利于建筑的排烟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生及外部消防救援。同时还要注意,在消防车登高面一侧的外墙上,不得设置凸出的广告牌,以防影响消防车登高操作。

(3)设置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墙体的燃烧性能

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料墙体上的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容易成为着火源而引发火灾,并能导致火势沿建筑外立面蔓延。因此,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不得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料的墙体上。

第三篇 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与维护管理

第一章 消防设施质量控制、维护保养与消防控制室管理

1.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有哪些?如何进行消防设施到场检查?

答: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对到场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各工序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进行检验认可,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消防设施安装完毕,施工单位按照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调试结束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对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按照各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按照相关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整理。

消防设施现场检查包括产品合法性检查、一致性检查以及产品质量检查。

3.如何组织消防设施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要求有哪些?

答: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分为资料检查、施工质量现场检查和质量验收判定等3个环节,消防设施竣工验收过程中,按照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竣工验收记录表。

4.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及其要求有哪些?

答: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由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建筑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建筑使用管理单位”)依法自行管理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

为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对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管理制度。

5.消防控制室需要配置哪些监控设备?这些设备配置能够实现哪些监控功能?

答:消防控制室至少需要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者设置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消防控制室配备的消防设备需要具备下列监控功能:

消防控制室设置的消防设备能够监控并显示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能够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相应信息。根据建筑(单位)规模及其火灾危险性特点,消防控制室内需要保存必要的文字、电子资料,存储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能够及时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大型建筑群要根据其不同建筑功能需求、火灾危险性特点和消防安全监控需要,设置2个及2个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并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以实现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消防安全监控模式。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能够对系统内共用消防设备进行控制,显示其状态信息,并能够显示各个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具备对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及其所控制的消防系统、设备的控制功能。各个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不能互相控制消防设备

6.消防控制室的值班要求有哪些?火灾发生后如何实施应急处置?

答: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安排合理数量的、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人员负责消防控制室管理与值班:

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持有规定的消防专业技能鉴定证书。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的相关规定。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的设备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位置(或者通电状态)。

火灾发生时,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按照下列应急程序处置火灾:

1.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

2.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准确报警;报警时需要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3.值班人员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灭火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

第二章 消防给水

1.消防给水如何分类?

答:消防给水系统按水压分类,可分为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按给水范围分类,可分为独立消防给水系统和区域(集中)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的分类见表3-2-1-1。

表3-2-1-1消防给水系统的分类

分类方式

系统名称

特点

按水压分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在消防给水系统管网中,最不利处消防用水点的水压和流量平时能满足灭火时的需要,系统中不设消防泵和消防转输泵的消防给水系统。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在消防给水系统管网中,平时最不利处消防用水点的水压和流量不能满足灭火时的需要。在灭火时启动消防泵,使管网中最不利处消防用水点的水压和流量达到灭火的要求。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在消防给水系统管网中,平时最不利处消防用水点的水压和流量不能满足灭火时的需要。在灭火时靠消防车的消防泵来加压,以满足最不利处消防用水点的水压和流量达到灭火的要求。

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在消防给水系统管网中,平时由稳压设施保证系统中最不利处消防用水点的水压以满足灭火时的需要,系统中设有消防泵的消防给水系统。在灭火时,由压力联动装置启动消防泵,使管网中最不利点的水压和流量达到灭火的要求。

按范围分

独立消防给水系统

在一栋建筑内消防给水系统自成体系、独立工作的系统。

区域(集中)消防给水系统

两栋及两栋以上的建筑共用消防给水系统。

按用途分

专用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管网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互不关联,各成独立系统的消防给水系统。 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系统

生活给水管网与消防给水管网共用

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系统

生产给水管网与消防给水管网共用

生活、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系统

大中型城镇、开发区的给水系统均为生活、生产和消防共用系统,较经济和安全可靠。 按位置区分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由进水管、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室外消火栓等构成,在建筑物外部进行灭火并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供水的消防给水系统。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由引入管、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箱等构成,在建筑物内部进行灭火的消防给水系统。

按灭火方式分

消火栓灭火系统

以消火栓、水带、水枪等灭火设施构成的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等灭火设施构成的灭火系统

按管网形式分

环状管网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管网构成闭合环形、双向供水

枝状管网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管网似树枝状,单向供水

2.水泵接合器的分类有哪些?(书上无答案,答案来自网络)

按安装型式分:墙壁式、地上式、地下式;

按组成结构分:分开式、一体式。

第三章 消火栓系统

1.室内消火栓如何分类?

(1).按出水口型式可分为:单出口室内消火栓和双出口室内消火栓;

(2).按栓阀数量可分为:单栓阀(以下称单阀)室内消火栓(如图3-3-2-4),双栓阀(以下称双阀)室内消火栓(如图3-3-2-5);

(3).按结构型式可分为:直角出口型室内消火栓、45°出口型室内消火栓、旋转型室内消火栓、减压型室内消火栓、旋转减压型室内消火栓、减压稳压型,图3-3-2-6室内消火栓、旋转减压稳压型室内消火栓等。

2.消火栓箱的分类有哪些?

(1).按安装方式可分为:明装式、暗装式、半暗装式。

(2).按箱门型式可分为:左开门式、右开门式、双开门式、前后开门式。

(3).按箱门材料可分为:全钢、钢框镶玻璃、铝合金框镶玻璃、其他材料型。

(4).按水带的安置方式可分为:挂置式、卷盘式、卷置式、托架式

3.室外消火栓的安装方法有哪些?

消火栓安装按国标01S201要求进行。消火栓安装位于人行道沿上1.0m处,采用钢制双盘短管调整高度,做内外防腐。

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安装时,消火栓顶距地面高为 0.64m, 立管应垂直、稳固、控制阀门井距消火栓不应超过 2.5m,消火栓弯管底部应设支墩或支座。

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安装在消火栓井内,消火栓井一般用 MU7.5红砖、M7.5水泥砂浆砌筑。消火栓井内径不应小于1m。井内应设爬梯以方便阀门的维修。

消火栓与主管连接的三通或弯头下部位应带底座,坻座时应设混凝土支墩,支墩与三通,弯头底部用 M7.5水泥砂浆抹成八字托座。

消火栓井内供水主管底部距井底不应小于0.2m,消火栓顶部至井盖底距离最小不应小于0.2m,冬季室外温度低于-20℃的地区,地下消火栓井口需作保温处理。

安装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时,其放水口应用粒径为20-30㎜的卵石做渗水层,铺设半径为500㎜,铺设厚度自地面下100㎜至槽底。铺设渗水层时,应保护好放水弯头,以免损坏。

第四章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其组件施工前现场检查内容及要求有哪些?

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安装前,按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对到场的供水设施、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查和产品现

场检查、检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其组件安装及技术检测要求有哪些?

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喷头安装;安装前,查阅消防设计文件,确定不同使用场所的喷头型号、规格。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及功能性检测要求有哪些?

报警阀组调试按照湿式报警阀组、干式报警阀组、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组各自特点进行调试,报警阀组调试前,首先检查报警阀组组件,确保其组件齐全、装配正确,在确认安装符合消防设计要求和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后,进行调试

调试检测内容:系统控制装置设置为“自动”控制方式,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者其他方式,模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输入各类火灾探测信号,报警控制器输出声光报警信号,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传动管启动的雨淋系统、水幕系统联动试验时,启动1只喷头,雨淋报警阀打开,压力开关动作,消防水泵启动,并有相应组件信号反馈。

检测方法:采用目测观察进行检查。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竣工验收方法及其合格判定标准有哪些?

答:合格判定标准

(1)经核对,喷头设置场所、规格、型号以及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等性能参数符合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2)按照距离偏差±15mm进行测量,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楼板、墙、梁等障碍物的距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3)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有冰冻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采取了防腐蚀、防冻等防护措施;有碰撞危险场所的喷头加设有防护罩。

(4)经点验,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的备用品数量不少于安装喷头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少于10个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常见故障有哪些?产生这些故障的因素是什么?如何处理?

系统相关组件的故障主要常见于报警阀组及其相关组件。P185

第五章 水喷雾灭火系统

1.水喷雾灭火系统施工安装前,喷头的检查内容及方法是什么?

答:喷头外观检查:

(1)商标、型号、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齐全;喷头的型号、规格等符合设计要求;

(2)喷头外观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2.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报警阀组验收内容有哪些?

答:报警阀组的验收

(1)报警阀组的各组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2)报警阀安装地点的常年温度应不小于4摄氏度。

(3)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 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应小于70dB。

(4)打开手动试水阀或电磁阀时,报警阀组动作应可靠。

(5)控制阀均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6)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喷头验收内容有哪些?

答:喷头验收

(1)喷头设置场所、规格、型号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3)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l%,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个。

第六章 细水雾灭火系统

1、细水雾喷头进场检查的主要内容:(P161)

细水雾喷头是由一个或多个微型孔口或喷嘴构成,在额定压力下可以产生细水雾的消防专用喷头。为了避免喷头生产、出厂检验、运输等过程中出现的喷头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安装缺陷,喷头到场后要重点对喷头的外观、密封性和质量偏差等进行现场检验。不同类型细水雾喷头的实物图如下图3-6-2-1所示。(一)检查内容

1.喷头标志检查

检查要求:喷头的商标、型号、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齐全、清晰。

2.喷头数量检查

检查要求:喷头的数量满足设计要求。

3.喷头外观检查

检查要求:

(1)喷头外观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2)喷头螺纹密封面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2、简述细水雾喷头的安装方法和要求:(P165)

(一)喷头

1.安装条件

(1)喷头安装必须在系统管道试压、吹扫合格后进行;

(2)应采用专用扳手进行安装。

2.安装要求

(1)安装时,应根据设计文件逐个核对其生产厂标志、型号、规格和喷孔方向;

(2)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3)喷头安装高度、间距,与吊顶、门、窗、洞口或障碍物的距离符合设计的要求;

(4)不带装饰罩的喷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带装饰罩的喷头应紧贴吊顶;

(5)带有外置式过滤网的喷头,其过滤网不应伸入支干管内;

(6)喷头与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端面密封或O型圈密封,不应采用聚四氟乙烯、麻丝、粘结剂等作密封材料;

(7)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保护罩。

3.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第七章 气体灭火系统

1、气体灭火系统由哪些组件组成:(P177)

气体灭火系统是以气体作为灭火介质,通过气体在整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周围的局部区域建立起灭火浓度实现灭火的灭火系统,其适用范围是由气体灭火剂的灭火性质决定的。各类灭火剂的化学组成、物理性质、灭火机理以及灭火效果等方面虽不尽相同,但在灭火应用中却具有很多相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化学稳定性好、耐贮存、腐蚀性小、不导电、毒性低、蒸发后不留痕迹、适用于扑救多种类型火灾等方面。因此,气体灭火系统具有类似的适用范围和应用限制。

气体灭火系统的构成:

气体灭火系统一般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单向阀、选择阀、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低泄高封阀、管路管件等部件构成。不同的气体灭火系统其结构形式和组成部件数量多少也不完全相同

(图3-8-1-1)。

2、气体灭火系统组件安装前检查的内容及要求有哪些:(P181)

气体灭火系统在施工安装前,应按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对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检验),不合格的组件、管件、设备、材料不得使用。

一、质量控制文件检查

(一)检查内容

系统组件、零部件及其他设备、材料等到场后,对其质量控制文件的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1.外购的系统组件、零部件及其他设备、材料等的出厂合格证或者质量认证证书;

2.容器阀、选择阀、压力开关、单向阀、报警控制器和检漏装置等系统主要组件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法定检测报告。

(二)检查方法及要求

对照到场组件、部件、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型号,查验、核对其出厂合格证、质量认证证书和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合格报告等质量控制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比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第八章 泡沫灭火系统

1、简述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P193)

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由泡沫消防泵、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装置、控制阀门及管道组成等。其工作原理是:通过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将泡沫液与水按比例混合成泡沫混合液,再经泡沫产生装置生成泡沫,施加到着火对象上实施灭火。

2、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分为哪几类?简述各系统的特点。(P193)

1.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泡沫喷射形式不同,分为液上喷射系统、液下喷射系统和半液下喷射系统。

(1)液上喷射系统

液上喷射系统是指将泡沫产生装置产生的泡沫在导流装置的作用下, 从燃烧液体上方施加到燃烧液体表面实现灭火的系统,如图3-8-1-1所示。液上喷射系统是目前国内采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形式,适用于各类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和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或内浮顶储罐。

(2)液下喷射系统

液下喷射系统是指将高背压泡沫产生器产生的泡沫通过泡沫喷射管从燃烧液体液面下输送到储罐内,泡沫在初始动能和浮力的作用下浮到燃烧液面实施灭火的系统,如图3-8-1-2所示。由于泡沫是从液面下施加到储罐内,高背压泡沫产生器产生的泡沫需要控制在2~4倍。液下喷射系统适用于非水溶性液体固定顶储罐,不适用于水溶性液体和其它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这是因为泡沫注入该类液体后,由于该类液体分子的脱水作用而使泡沫遭到破坏,无法浮升到液面实施灭火。液下喷射系统也不适用于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因为浮顶会阻碍泡沫的正常分布。

(3)半液下喷射系统

半液下喷射系统是将一轻质软带卷存于液下喷射管上的软管筒内,当使用时,在泡沫压力和浮力的作用下软管漂浮到燃液表面使泡沫从燃液表面上施放出来实现灭火。如图3-8-1-3所示。半液下喷射系统适用于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由于浮顶会阻碍泡沫的正常分布,使之难以到达预定的着火处。因此,半液下喷射系统也不适用于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

3、泡沫液现场检验时,对于需要送检的泡沫液,应按什么标准进行检测?主要检测内容有哪些?(P197)

一、泡沫液的现场检验

一般情况下,泡沫液进场后,需要现场取样留存,以待日后需要时送检。留存泡沫液的储存

条件要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剂》GB15308和《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的相关规定。

1.检查内容及要求

因为泡沫液是泡沫灭火系统的关键材料,直接影响系统的灭火效果,所以把好泡沫液的质量关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对于泡沫液用量较多的情况,需要将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泡沫液需要送检:

(1)6%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7.0t;

(2)3%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3.5t;

(3)6%蛋白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2.5t;

(4)6%合成型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2.0t;

(5)高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大于或等于1.0t;

(6)合同文件规定的需要现场取样送检的泡沫液。

2.检测方法:对于取样留存的泡沫液,进行观察检查和检查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及产品出厂合格证即可;对于需要送检的泡沫液,需要按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剂》GB15308的规定对相关参数进行检测。送检泡沫液主要对其发泡性能和灭火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发泡倍数、析液时间、灭火时间和抗烧时间。

4、简述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安装的一般要求:(P200)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安装:

一般要求

(1)安装要求

①安装时,要使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标注方向与液流方向一致。各种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都有安装方向,在其上有标注,因此安装时不能装反,否则吸不进泡沫液或泵打不进去泡沫液,使系统不能灭火。所以,安装时要特别注意标注方向与液流方向必须一致。

②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与管道连接处的安装要保证严密,不能有渗漏,否则,影响混合比。

(2)检测方法:观察检查。其中第2)项主要是在调试时进行观察检查,因为只有管道充液调试时,才能观察到连接处是否有渗漏。

5、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进行系统功能测试时,如何进行喷泡沫试验:(P211)

低、中倍数泡沫系统喷泡沫试验

(1)试验要求

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进行喷泡沫试验;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要以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小于1min;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和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及到达最不利点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和湿式联用系统水与泡沫的转换时间要符合设计要求。

(2)检测方法:对于混合比的检测,蛋白、氟蛋白等折射指数高的泡沫液可用手持折射仪测量,水成膜、抗溶水成膜等折射指数低的泡沫液可用手持导电度测量仪测量;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按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剂》GB15308规定的方法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和泡沫混合液或泡沫到达最不利点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及湿式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用秒表测量。喷泡沫试验要选择最不利点的防护区或储罐进行,为了节约试验成本,进行一次试验即可。

6、泡沫灭火系统每运行两年,需要进行哪些检查维护:(P212)

每两年检查要求

(1)对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液上、液下及半液下喷射、泡沫喷淋、固定式泡沫炮和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

(2)对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在防护区内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

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

(3)系统检查和试验完毕,要对泡沫液泵或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消火栓、管道过滤器和喷过泡沫的泡沫产生装置等用清水冲洗后放空,复原系统。

7、泡沫产生器在日常运行中容易出现哪些故障?简述产生故障的原因及解决办法。(P213) 系统常见故障分析及处理:

泡沫灭火系统供水设施、管网布置中存在的问题详见本篇第二章“消防给水”的相关内容。系统相关组件的故障常见于泡沫产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

1.泡沫产生器无法发泡或发泡不正常。

主要原因:(1)泡沫产生器吸气口被异物堵塞;(2)泡沫混合液不满足要求,如泡沫液失效,混合比不满足要求。

解决方法:(1)加强对泡沫产生器的巡检,发现异物及时清理;(2)加强对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和泡沫液的维护和检测。

2.比例混合器锈死。

主要原因:由于使用后,未及时用清水冲洗,泡沫液长期腐蚀混合器致使锈死。

解决方法:加强检查,定期拆下保养,系统平时试验完毕后,一定要用清水冲洗干净。

3.无囊式压力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液储罐进水。

主要原因:储罐进水的控制阀门选型不当或不合格,导致平时出现渗漏。

解决方法:严格阀门选型,采用合格产品,加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囊式压力比例混合装置中因囊破裂而使系统瘫痪。

主要原因:(1)比例混合装置中的囊因老化,承压降低,导致系统运行时发生破裂;(2)因胶囊受力设计不合理,灌装泡沫液方法不当而导致囊破裂。

解决方法:(1)对胶囊加强维护管理,定期更换。(2)采用合格产品,按正确的方法进行灌装。

5.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平衡阀无法工作。

主要原因:平衡阀的橡胶膜片由于承压过大被损坏。

解决方法:(1)选用采用耐压强度高的膜片;(2)平时应加强维护管理。

第九章 干粉灭火系统

1、简述干粉灭火系统的基本类型和组成:(P214)

干粉灭火系统由干粉储存装置、输送管道和喷头等组成,其中干粉储存装置内设有启动气体储瓶、驱动气体储瓶、减压阀、干粉储存容器、阀驱动装置、信号反馈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压力报警及控制器等。为确保系统工作可靠性,必要时系统还需设置选择阀、检漏装置和称重装置等。

干粉灭火系统按照储存方式分,可分为贮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和贮压型干粉灭火系统;按照安装方式分,可分为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和半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按照系统结构特点分,可分为管网干粉灭火系统、预制干粉灭火系统和干粉炮灭火系统;按照系统应用方式分,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系统。

2、简述干粉储存容器的安装要求:(P216)

干粉储存容器:

干粉储存容器在安装前需核对其安装位置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周边要留操作空间及维修间距;干粉储存容器的支座应与地面固定,并做防腐处理;且安装地点避免潮湿或高温环境,不受阳光直接照射。

在安装时,要注意安全防护装置的泄压方向不能朝向操作面;压力显示装置方便人员观察和操作;阀门便于手动操作。

3、简述干粉灭火系统的调试步骤:(P220)

系统调试与现场功能测试:

干粉灭火系统调试在系统各组件安装完成后进行,系统调试包括对系统进行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放试验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等。模拟启动试验的目的是检测控制系统及驱动装置动作是否安装正确和系统组件是否可靠;模拟喷放试验是用来检测系统动作顺序和动作可靠性、反馈信号以及管道连接的正确性,也是一次实战演习;模拟切换操作试验的目的在于检查备用干粉储存容器连接及切换操作的正确性,从而保证系统起到预期作用。

(一)模拟自动启动试验

1.试验方法

(1)将灭火控制器的启动信号输出端与相应的启动驱动装置连接,启动驱动装置与启动阀门的动作机构脱离。对于燃气型预制灭火装置,可以用一个启动电压、电流与燃气发火装置相同的负载,代替启动驱动装置。

(2)人工模拟火警使防护区内任意一个火灾探测器动作。

(3)观察探测器报警信号输出后,防护区的声光报警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

(4)人工模拟火警使防护区内两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灭火控制器火警信号输出后,防护区的声光报警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

2.判定标准

延时启动时符合设定时间;声光报警信号正常;联动设备动作正确;启动驱动装置(或负载)动作可靠。

(二)模拟手动启动试验

1.试验方法

(1)将灭火控制器的启动信号输出端与相应的启动驱动装置连接,启动驱动装置与启动阀门的动作机构脱离。

(2)分别按下灭火控制器的启动按钮和防护区外的手动启动按钮。观察防护区的声光报警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

(3)按下手动启动按钮后,在延迟时间内再按下紧急停止按钮,观察灭火控制器启动信号是否终止。

2.判定标准

延时启动时符合设定时间;声光报警信号正常;联动设备动作正确;启动驱动装置(或负载)动作可靠。

(三)模拟喷放试验

1.试验要求

模拟喷放试验采用干粉灭火剂和自动启动方式,干粉用量不少于设计用量的30%;当现场条件不允许喷放干粉灭火剂时,可采用惰性气体;采用的试验气瓶需与干粉灭火系统驱动气体储瓶的型号规格、阀门结构、充装压力、连接与控制方式一致。试验时应保证出口压力不低于设计压力。

2.试验方法

(1)启动驱动气体释放至干粉储存容器;

(2)容器内达到设计喷放压力并达到设定延时后,开启释放装置。

在模拟喷放完毕后,还需进行模拟切换试验,试验时将系统使用状态从主用量干粉储存容器切换为备用量干粉储存容器,驱动气体储瓶、启动气体储瓶同时切换。

3.判定标准

延时启动时符合设定时间;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确;信号反馈装置动作正常;干粉输送管无明显晃动和机械性损坏;干粉或气体能喷入被试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上,且能从每个喷头喷

出。

(四)干粉炮调试

1.试验准备

干粉炮灭火系统调试时,先分别对动力源、电动阀门和干粉炮等逐个进行单机动作运行检查,正常后再对系统进行调试。

2.试验要求

(1)采用液(气)压源作动力的干粉炮,其液(气)压源的实测工作压力,需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2)电动阀门全部调试;

(3)无线遥控装置全部调试;

(4)系统调试以氮气代替干粉进行联动试验;

(5)装有现场手动按钮的干粉炮灭火系统,现场手动按钮所控制的相应联动单元全部调试。

3.判定要求

(1)有反馈信号的电动阀门反馈信号准确、可靠;

(2)无线遥控装置的遥控距离符合设计要求;多台无线遥控装置同时使用时,没有相互干扰或被控设备误动作现象;

(3)联动试验按设计的每个联动单元进行喷射试验时;其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4)装有现场手动按钮的干粉炮灭火系统,现场手动按钮按下后,系统按设计要求自动运行,其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

4、简述干粉灭火系统检测内容和方法:(P226)

三、系统年度检测

年度检测是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每年度开展的定期功能性检查和测试;建筑使用、管理单位的年度检测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单位实施。

(一)喷头

1.检测内容及要求

喷头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和方向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组件无碰撞变形或其它机械性损伤,有型号、规格的永久性标识。

2.检测步骤

对照设计文件查看喷头外观。

(二)储存装置

1.检测内容及要求

(1)干粉储存容器的数量、型号和规格,位置与固定方式,油漆和标志符合设计要求。

(2)驱动气瓶压力和干粉充装量符合设计要求。

2.检测步骤

(1)对照设计文件查看干粉储存容器外观。

(2)查看驱动气瓶压力表状况,并记录其压力值。

(三)功能性检测

1.检测内容及要求

(1)模拟干粉喷放功能检测

(2)模拟自动启动功能检测

(3)模拟手动启动/紧急停止功能检测

(4)备用瓶组切换功能检测

2.检测步骤

(1)选择试验所需的干粉储存容器,并与驱动装置完全连接。

(2)拆除驱动装置的动作机构,接以启动电压相同、电流相同的负载。模拟火警,使防护区内1只探测动作,观察相关设备的动作是否正常(如声、光警报装置);模拟火警,使防护区内另1只探测动作,观察复合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设备的动作是否正常(如声、光警报装置,非消防电源切断,停止排风,关闭通风空调、防火阀,关闭防护区内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等);人工使压力讯号器动作,观察放气指示灯是否点亮。

(3)拆除驱动装置的动作机构,接以启动电压相同、电流相同的负载,按下手动启动按钮,观察有关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声、光警报装置,非消防电源切断,停止排风,关闭通风空调、防火阀,关闭防护区内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等);人工使压力讯号器动作,观察放气指示灯是否点亮。

重复自动模拟启动试验,在启动喷射延时阶段按下手动紧急停止按钮,观察自动灭火启动信号是否被中止。

(4)按说明书的操作方法,将系统使用状态从主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切换至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的使用状态。

5、简述干粉灭火系统模拟喷放试验的要求和方法:(P221)

(三)模拟喷放试验

1.试验要求

模拟喷放试验采用干粉灭火剂和自动启动方式,干粉用量不少于设计用量的30%;当现场条件不允许喷放干粉灭火剂时,可采用惰性气体;采用的试验气瓶需与干粉灭火系统驱动气体储瓶的型号规格、阀门结构、充装压力、连接与控制方式一致。试验时应保证出口压力不低于设计压力。

2.试验方法

(1)启动驱动气体释放至干粉储存容器;

(2)容器内达到设计喷放压力并达到设定延时后,开启释放装置。

在模拟喷放完毕后,还需进行模拟切换试验,试验时将系统使用状态从主用量干粉储存容器切换为备用量干粉储存容器,驱动气体储瓶、启动气体储瓶同时切换。

第十章 建筑灭火器配置

1、灭火器及其灭火器箱安装前现场质量检查有哪些内容及要求:(P228)

一、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现场检查

灭火器购置进场后,首先对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等消防产品进行现场检查,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等符合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安装设置。

(一)灭火器及灭火器箱质量保证文件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符合市场准入规定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维修说明;核查产品与市场准入文件、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2.检查方法:查阅相关资料,与到场的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进行一致性核对。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及灭火器箱质量保证文件检查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1)各类型、各规格型号的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发光指示标志的质量保证文件符合市场准入规定,具有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型式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校核其质量保证文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无误、无涂改。

(2)每具灭火器及其挂钩、托架等附件、灭火器箱、发光指示标志均有对应的出厂合格证。

(3)到场灭火器、灭火器箱的外观、标志、规格型号、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及其厂址等与其型式检验报告相一致。

(4)到场灭火器箱、灭火器及其配件的类型、规格、数量,以及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等与经

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检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要求一致。

(5)每具灭火器及其附件均有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包括灭火器及其附件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的说明警告和提示;并有灭火器维修、再充装时阅读生产厂家维修手册的提示。

(二)灭火器箱现场质量检查

1.外观标志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箱标志、铭牌、使用说明标识以及翻盖式灭火器箱开启标识。

(2)检查方法:目测检查外观标志内容,采用直尺测量文字标识尺寸。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箱外观标志检查判定为合格:

①单体类灭火器箱正面标注有中文“灭火器”和英文“Fire extinguisher”的标识;自救呼吸器组合类灭火器箱正面标注有中文“自救呼吸器”和英文“Respirator for self-rescue”,并在下方标注有中文“灭火器”和英文“Fire extinguisher”的标识;消火栓箱组合类灭火器箱分别在消火栓箱、灭火器箱正面标注有中文“消火栓”和英文“Fire hydrant”、“灭火器”和英文“Fire extinguisher”的标识;标识字体醒目、均匀、完整。

②采用直尺测量字体尺寸,不得小于30mm×60mm(宽×高)。

③灭火器箱正面粘贴发光标识。

④灭火器箱的正面右下角设置耐久性铭牌,铭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注册商标或者生产厂家名称、生产厂址、生产日期或者产品批号、执行标准等。

⑤翻盖式灭火器箱在翻盖上标注有开启方向的标示。

2.灭火器箱外观质量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箱机械加工质量、配件及零部件安装质量及其公差等。

(2)检查方法:目测检查灭火器箱机械加工质量,采用直尺、游标卡尺等测量零部件装配公差。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箱外观质量检查判定为合格:

①灭火器箱各表面无凹凸不平,箱体无烧穿、焊瘤、毛刺、铆印,冲压件表面无折皱等明显的机械加工缺陷。

②灭火器箱箱体无歪斜、翘曲等变形,置地型灭火器箱在水平地面上无倾斜、摇晃等现象。 ③不耐腐蚀金属材料制造的灭火器箱表面防腐涂层光滑平整,色泽均匀,无留痕、龟裂、气泡、划痕、碰伤、剥落和锈迹等缺陷。

④开门式灭火器箱的箱门关闭到位后,与四周框面平齐,与箱框之间的间隙均匀平直,不影响箱门开启。经游标卡尺实测检查,其箱门平面度公差不大于2mm,灭火器箱正面的零部件凸出箱门外表面高度不大于15mm,其他各面零部件凸出其外表面高度不大于10mm;经塞尺实测检查,门与框最大间隙不超过2.5mm。

⑤经游标卡尺实测检查,翻盖式灭火器箱箱盖在正面凸出不超过20mm,在侧面不超过45mm,且均不小于15mm。

3.箱体结构及箱门(盖)开启性能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翻盖式灭火器箱结构、开门式灭火器箱箱门结构及其开启性能。

(2)检查方法:目测检查翻盖式灭火器箱结构、开门式灭火器箱箱门结构和开启性能,在箱门、箱盖垂直方向采用测力计测量其开启力度,采用量角器测力其开启角度。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箱体结构及箱门性能检查判定为合格:

①翻盖式灭火器箱正面的上挡板在箱盖打开后能够翻转下落。

②开门式灭火器箱箱门设有箱门关紧装置,且无锁具。

③灭火器箱箱门、箱盖开启操作轻便灵活,无卡阻。

④经测力计实测检查,开启力不大于50N;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65°,箱盖开启角度不小于100°。

2、灭火器及其附件安装设置要求有哪些:(P231)

二、安装设置

灭火器稳固安装在便于取用,且不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位置,铭牌朝外,灭火器器头向上,其配置点的环境温度不得超出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灭火器安装设置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挂钩、托架和发光指示标识等安装。灭火器箱箱体正面或者灭火器设置点附近的墙面上,设有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发光标识;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配置点,在其醒目部位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发光标识。

(一)手提式灭火器安装设置要求

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者挂钩、托架上;环境干燥、洁净的场所可直接将其放置在地面上,其安装设置按照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和安装说明实施。

1.灭火器箱的安装

(1)灭火器箱不得被遮挡、上锁或者拴系。

(2)灭火器箱箱门开启方便灵活,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安全疏散。开门型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65°,翻盖型灭火器箱的翻盖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00°。

(3)嵌墙式灭火器箱的安装高度,按照手提式灭火器顶部与地面距离不大于1.50 m,底部与地面距离不小于0.08 m的要求确定。

2.灭火器挂钩、托架等附件安装

(1)挂钩、托架安装后,能够承受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当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质量小于45kg时,按45kg计)的静载荷,承载5min后,不出现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等现象。

(2)挂钩、托架按照下列要求安装:

①保证可用徒手的方式便捷地取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的手提式灭火器;

②2具及2具以上手提式灭火器相邻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时,可任取其中1具。

(3)设有夹持带的挂钩、托架,夹持带的开启方式可从正面看到。当夹持带打开时,灭火器不得坠落。

(4)挂钩、托架的安装高度满足手提式灭火器顶部与地面距离不大于1.50 m,底部与地面距离不小于0.08 m的要求。

(二)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

推车式灭火器设置在平坦的场地上,不得设置在台阶、坡道等地方,其设置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安装说明实施。在没有外力作用下,推车式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和防止自行滑动的固定措施等均不得影响其操作使用和正常行驶移动。

3、灭火器配置竣工验收的内容、方法以及合格判定标准各有哪些:(P232)

二、灭火器配置验收

(一)验收检查的内容

灭火器现场验收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查验灭火器选型及基本配置要求。

2.查验灭火器配置点设置、灭火器数量及其保护距离。

(二)验收检查方法

1.灭火器基本配置

(1)对照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备案检查合格的消防设计图纸以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现场核查灭火器配置数量,核对灭火器铭牌,查验灭火器类型、规格、灭火级别

等基本配置要求。

(2)同一个配置单元内配置有不同类型灭火器时,核实其灭火剂的相容性。

2.灭火器配置点设置及其保护距离

目测检查灭火器配置点的环境条件和灭火器放置方式,采用卷尺实地测量灭火器配置点之间以及与配置场所最不利点的距离。

(三)合格判定标准

1.灭火器基本配置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基本配置验收判定为合格:

(1)经对照检查,配置单元内的灭火器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配置数量符合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检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2)经检查,经备案未确定为检查项目的,其灭火器类型与其场所的火灾种类相匹配;经计算,其配置单元内灭火器铭牌上的规格、灭火级别和配置数量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每个配置单元内灭火器数量不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灭火器不多于5具;住宅楼每层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2 的,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2,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3)经核对,同一配置单元配置的不同类型灭火器,其灭火剂类型不属于不相容的灭火剂。

2.灭火器配置点及其保护距离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配置点及其间距验收判定为合格:

(1)经目测检查,灭火器配置点设在明显、便于灭火器取用,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的地点;设置在室外的,设有防湿、防寒、防晒等保护措施,设置在潮湿性、腐蚀性场所的,设有防湿、防腐蚀措施。

(2)经实际测量,配置单元内灭火器的保护距离不小于本场所相对应的火灾类别、危险等级的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要求。

灭火器配置基本要求、不相容灭火剂举例、不同火灾类型及不同危险性等级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等内容详见《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三篇第十四章的相关内容。

4、灭火器日常管理有哪些内容和要求:(P235)

一、灭火器日常管理

建筑(场所)使用管理单位确定专门人员,对灭火器进行日常检查,并根据生产企业提供的灭火器使用说明书,对员工进行灭火器操作使用培训。

建筑灭火器日常检查分为巡查和检查(测)2种情形。巡查是在规定周期内对灭火器直观属性的检查,检查(测)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对灭火器配置和外观进行的全面检查。

(一)巡查

1.巡查内容:灭火器配置点状况、灭火器数量、外观、维修标示以及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等。

2.巡查周期:重点单位每天至少巡查1次,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查1次。

3.巡查要求:

①灭火器配置点符合安装配置图表要求,配置点及其灭火器箱上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发光指示标识。

②灭火器数量符合配置安装要求,灭火器压力指示器指向绿区。

③灭火器外观无明显损伤和缺陷,保险装置的铅封(塑料带、线封)完好无损。 ④经维修的灭火器,维修标识符合规定。

(二)检查(测)

1.检查(测)内容:全面检查灭火器配置及外观,其检查内容详见表3-10-3-1。

表3-10-3-1建筑灭火器检查(测)内容和要求

检查(测)内容

检查(测)要求

检查

灭火器配置方式及其

附件性能

配置方式符合要求。手提式灭火器的挂钩、托架能够承受规定静载荷,无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灭火器箱未上锁,箱内干燥、清洁;推车式灭火器未出现自行滑动 灭火器基本配置要求

灭火器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数量符合配置要求;灭火器放置,铭牌朝外,器头向上 灭火器配置场所

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可燃物种类、物态等)未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其灭火器进行了相应调整;特殊场所及室外配置的灭火器,设有防雨、防晒、防潮、防腐蚀等相应防护措施,且完好有效

灭火器配置点

环境状况

配置点周围无障碍物、遮挡、拴系等影响灭火器使用的状况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

符合规定维修条件、期限的已送修,维修标志符合规定;符合报废条件、报废期限的,已采用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等效替代

外观检查

铭牌标志

灭火器铭牌清晰明了,无残缺;其灭火剂、驱动气体的种类、充装压力、总质量、灭火级别、制造厂名和生产日期或维修日期等标志及操作说明齐全、清晰

保险装置

保险装置的铅封、销闩等完好有效、未遗失

灭火器筒体外观

无明显的损伤(磕伤、划伤)、缺陷、锈蚀(特别是筒底和焊缝)、泄漏

喷射软管

完好,无明显龟裂,喷嘴不堵塞

压力指示装置

灭火器压力指示器与灭火器类型匹配,指针指向绿区范围内;二氧化碳灭火器和储气瓶式灭火器称重符合要求

其他零部件

其他零部件齐全,无松动、脱落或者损伤

使用状态

未开启、未喷射使用

2.检查周期: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全面检查每月进行1次,候车(机、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每半月检查1次。

3.检查(测)要求

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全面检查详见表3-10-3-1,灭火器检查时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 检查或者维修后的灭火器按照原配置点位置和配置要求放置。巡检、检查中发现灭火器被挪动、缺少零部件、有明显缺陷或者损伤、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的,及时按照单位规定程序进行处置;符合维修条件的,及时送修;达到报废条件、年限的,及时报废,不得使用,并采用符合要求的灭火器进行等效更换。

5、灭火器维修与报废条件分别有哪些标准:(P236)

二、灭火器维修与报废

灭火器使用一定年限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要对照灭火器生产企业随灭火器提供的维修手册,对照检查灭火器使用情况,符合报修条件和维修年限的,向具有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企业送修;符合报废条件、报废年限的,采购符合要求的灭火器进行等效更换。

(一)灭火器维修

灭火器维修是指为确保灭火器安全使用和有效灭火而对灭火器进行的检查、再充装和必要的部件更换等工作。灭火器产品出厂时,生产企业附送的灭火器维修手册,用于指导社会单位、维修企业的灭火器报修、维修工作。

1.维修手册的主要内容

灭火器生产企业的维修手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必要的说明、警告和提示。

(2)灭火器维修企业具备的条件和维修设备的要求、说明。

(3)灭火器维修建议。

(4)灭火器易损零部件的名称、数量。

(5)关键零部件说明。

对装有压力指示器的灭火器,注明其压力指示器不能作为充装压力时的计量工具;高压气瓶充装作业,强调必须使用调压阀。

2.报修条件及维修年限

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达到灭火器维修年限,或者符合其他报修条件的灭火器,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及时按照规定程序报修。 使用达到下列规定年限的灭火器,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分批次向灭火器维修企业送修:

(1)手提式、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

(2)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送修灭火器时,一次送修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需要选择相同类型、相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且其灭火级别不得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3.维修标识和维修记录

经维修合格的灭火器及其贮气瓶上需要粘贴维修标识,并由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记录。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根据维修合格证信息对灭火器进行日常检查、定期送修和报废更换。

(1)维修标识

每具灭火器维修后,经维修出厂检验合格,维修人员在灭火器筒体上粘贴维修合格证,其内容、格式和尺寸如图3-10-3-1所示。

图3-10-3-1灭火器维修标识

维修合格证外围边框为红色实线,宽0.6mm,内框线为黑色实线,宽0.2mm;“灭火器维修合格证”、维修单位名称,其字样高为5mm,其余文字字样高为4mm,文字均为黑色黑体字。

维修合格证采用不加热的方法固定在灭火器的筒体上,不得覆盖生产厂铭牌。当将其从灭火

器的筒体拆除时,标识能够自行破损。

贮气瓶维修后粘有独立的维修标识,且不得采用钢字打造的永久性标识。其标识标明贮气瓶的总重量和驱动气体充装量,以及维修单位名称、充气时间。

(2)维修记录

维修单位需要在维修记录中对维修和再充装的灭火器进行逐具编号,按照编号记录维修和再充装信息,确保维修和再充装灭火器的可追溯性。维修记录主要包括使用单位、制造商名称、出厂时间、型号规格、维修编号、检验项目及检验数据、配件更换情况、维修后总质量、钢瓶序列号、维修人员、检验人员等内容。

(二)灭火器报废

灭火器报废分为4种情形,一是列入国家颁布的淘汰目录的灭火器;二是达到报废年限的灭火器;三是使用中出现严重损伤或者重大缺陷的灭火器;四是维修时发现存在严重损伤、缺陷的灭火器。灭火器报废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对灭火器进行更换。

1.列入国家颁布的淘汰目录的灭火器

下列类型的灭火器,有的因灭火器剂具有强腐蚀性、毒性,有的因操作需要倒置,使用时对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已列入国家颁布的淘汰目录,一经发现均予以报废处理:

(1)酸碱型灭火器。

(2)化学泡沫型灭火器。

(3)倒置使用型灭火器。

(4)氯溴甲烷、四氯化碳灭火器。

(5)1211灭火器、1301灭火器。

(6)国家政策明令淘汰的其他类型灭火器。

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经检查发现予以报废。

2.灭火器报废年限

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者超过下列规定期限的,均予以报废处理:

(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6年。

(2)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出厂期满10年。

(3)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12年。

3.存在严重损伤、缺陷的灭火器

灭火器存在下列情性之一的,予以报废处理: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者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的。

(3)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等缺陷的。

(4)筒体存在平底等不合理结构的。

(5)手提式灭火器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

(6)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包括铭牌脱落,或者铭牌上的生产厂名称模糊不清,或者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7)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者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8)被火烧过的。

符合报废规定的灭火器,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后,对灭火器筒体、贮气瓶进行打孔、压扁、锯切等报废处理,并逐具记录其报废情形。

6、灭火器维修步骤及其技术要求有哪些:(P238)

(三)灭火器维修步骤及技术要求

灭火器维修由具有灭火器维修能力(从业资质)的企业,按照各类灭火器产品生产技术标准

进行维修,首先进行灭火器外观检查,再按照拆卸、报废处理、水压试验、清洗干燥、更换零部件、再充装及气密性试验、维修出厂检验、建立维修档案等程序逐次实施维修。

灭火器维修前,维修人员逐具检查灭火器,确定并记录灭火器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基本参数等信息;贮气式灭火器维修前,完全释放驱动气体,经确认后再逐具检查维修。灭火器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维修程序,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组织实施,并设置或者配备与各维修环节(特别是拆卸、水压试验、灌装驱动气体、报废等环节)相适应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维修人员安全。

1.拆卸

灭火器拆卸过程中,维修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采用安全的拆卸方法,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拆卸灭火器,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拆卸器头或者阀门。灭火剂分别倒入相应的废品贮罐内另行处理;清理灭火器内残剩灭火剂时,要防止不同灭火剂混杂污染。

2.水压试验

灭火器维修和再充装前,维修单位必须逐个对灭火器组件(筒体、贮气瓶、器头、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等)进行水压试验。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要逐个进行残余变形率测定。

(1)试验压力:灭火器筒体和驱动气体贮气瓶按照生产企业规定的试验压力进行水压试验。

(2)试验要求:水压试验时不得有泄漏、破裂以及反映结构强度缺陷的可见性变形;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的残余变形率不得大于3%。

3.筒体清洗和干燥

经水压试验合格的灭火器筒体,首先对其内部清洗干净。清洗时,不得使用有机溶剂洗涤灭火器的零部件。而后,对所有非水基型灭火器筒体进行内部干燥,以确保空灭火器内部洁净干燥。

4.零部件更换

经对灭火器零部件检查,更换密封件和损坏的零部件,但不得更换灭火器筒体和器头主体。所有需要更换的零部件采用原生产企业提供、推荐的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并按照下列要求更换、修补零部件:

(1)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铭牌完整,有局部漆皮脱落的,进行补漆,补漆后确保漆膜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涂漆不得覆盖铭牌。

(2)更换变形、变色、老化或者断裂的橡胶、塑料件;更换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确保符合密封要求。

(3)更换具有外表面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显示不正常、示值误差不符合规定的压力指示器,并确保更换后的压力指示器与原压力指示器的类型、20℃时工作压力、三色区示值范围一致。

(4)更换具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喷嘴和喷射软管,并确保防尘盖在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者击碎。

(5)更换具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的灭火器压把、提把等金属件;更换存在肉眼可见缺陷的贮气瓶式灭火器的顶针。

(6)更换具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的灭火器虹吸管、贮气瓶式灭火器出气管。

(7)更换水压试验不合格、永久性标识设置不符合规定的贮气瓶,原贮气瓶作报废处理;更换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二氧化碳灭火器、贮气瓶的超压保护装置。

(8)更换已损坏的水基型、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

(9)更换已损坏的推车式灭火器的车轮和车架组件的固定单元、喷射软管的固定装置。

(10)更换车用灭火器制造商规定的专用配件。

5.再充装

根据灭火器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铭牌信息,按照生产企业规定的操作要求,实施灭火剂、驱

动气体再充装。再充装后,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灭火器再充装时,不得改变原灭火剂种类和灭火器类型,送修灭火器中剩余的灭火剂不得回收再次使用。灭火器再充装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1)再充装所使用的灭火剂采用原生产企业提供、推荐的相同型号规格的灭火剂产品。

(2)二氧化碳灭火器再充装时,不得采用加热法,也不得以压力水为驱动力将二氧化碳灭火剂从储存气瓶中充装到灭火器内。

(3)ABC干粉、BC干粉充装设备分别独立设置,充装场地完全分隔开。不同种类干粉不得混合,不得相互污染。

(4)洁净气体灭火器只能按照铭牌上规定的灭火剂和剂量再充装。

(5)可再充装型贮压式灭火器按照其灭火器铭牌上所规定的充装压力要求进行再充装。充压时,不得用灭火器压力指示器作为计量器具,并根据环境温度变化调整充装压力。

(6)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和洁净气体灭火器可选用露点低于-55℃的工业用氮气、纯度99.5%以上的二氧化碳、不含水分的压缩空气等作为驱动气体,但要与灭火器铭牌、贮气瓶上标识的种类一致。

思考题

1.灭火器及其灭火器箱安装前现场质量检查有哪些内容及要求?

2.灭火器及其附件安装设置要求有哪些?

3.灭火器配置竣工验收的内容、方法以及合格判定标准各有哪些?

4.灭火器日常管理有哪些内容和要求?

5.灭火器维修与报废条件分别有哪些标准?

6.灭火器维修步骤及其技术要求有哪些?

第三篇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与维护管理

1.防烟排烟系统工程的调试包括哪些内容?P245

(1)单机调试

1)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调试

2)送风口、排烟阀(口)的调试

3)活动挡烟垂壁的调试

4)自动排烟窗的调试

5)送风机、排烟风机的调试

6)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调试

7)机械排烟系统的调试

(2)联动调试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联动调试

2)机械排烟系统的联动调试

3)自动排烟窗的联动调试

4)活动挡烟垂壁的联动调试

2.防烟排烟系统的每日检查和巡查包括哪些内容?P249

1)查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控制柜的标志、仪表指示灯、开关和控制按钮;用按钮启、停每台风机,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

2)查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风机的外观和标志牌;在控制室远程手动启、停风机:查看运行及信号反馈情况。

3)查看送风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的外观,手动、电动开启,手动复位,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

第十二章 防火用电设备的供配电与电气防火

1.简述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线路的敷设要求。P252

1)当采用矿物绝缘电缆时,可直接采用明敷设或在吊顶内敷设。

2)当采用难燃性电缆或有机绝缘耐火电缆时,在电气竖井内或电缆沟内敷设可不穿导管保护,但应采取与非消防用电缆隔离的措施。

3)采用明敷设、吊顶内敷设或架空地板内敷设时,要穿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所穿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要采用涂防火涂料等防火保护措施。

4)当线路暗敷设时,要对所穿金属导管或难燃性刚性塑料导管进行保护,并要敷设在不燃烧结构内,保护层厚度不要小于30mm。

2.简述变、配电装置防火措施有哪些。P254

1)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2)防止雷击的措施

3)接地

4)过电流保护措施

5)短路防护措施

6)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简述低压配电和控制电器防火措施有哪些。P255

1)刀开关,降低接触电阻以防止发热过度。

2)组合开关,应加装能切断三相电源的控制开关及熔断器。

3)断路器

4)接触器

5)启动器

6)继电器

4.简述电气线路防火措施有哪些。P256

1)预防电气线路短路

2)预防电气线路过负荷

3)预防电气线路接触电阻过大

4)屋内布线的设置要求

第十三章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简述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指示系统的分类。P260

1)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

3)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4)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2.简述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要求。P262

1)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头连接。

2)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对人员正常通行不要产生影响,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周围要保证无遮挡物。

3)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的疏散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4)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既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安装。

5)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7)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8)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灯具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

9)消防应急灯具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

3.简述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功能的检测项目。P267

1)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应急控制

2)集中控制型系统的应急控制

4.简述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月检、季检和年检的内容。P268

(1)每月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如果发出故障信号或不能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及时检查电池电压如果电池电压过低,应及时更换电池;如果光源无法点亮或有其他故障,应及时通知产品制造商的维护人员进行维修或者更换。每月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状态。如果发现故障声光信号应及时通知产品制造商的维护人员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2)每季度检查和试验系统的下列功能:

1)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指示状态。

2)检查应急工作时间。

3)检查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控制功能。

(3)每年检查和试验系统的下列功能:

1)除季检查内容外,还应对电池做容量检测试验。

2)试验应急功能。

3)试验自动和手动应急功能,进行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试验。

第十四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简述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调试及检测要求。P275

安装要求: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调试要求:对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施加适当的推力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对不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报警按钮动作(当有备用启动零件时,可抽样进行动作试验),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2.简述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的安装、调试及检测要求。P275

1)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装置严禁安装。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消防电气控制装置箱体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布置,并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3)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墙上安装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3.简述模块的安装、调试及检测要求。P275

1)同一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集中安装在金属箱内。模块(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显示和检修孔。

2)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4.简述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器的安装、调试及检测要求。P275

安装要求:1)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器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安装应牢固可

靠,表面不应有破损。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在2.2m以上。

2)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调试要求:1)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进行下列功能的检查并记录: ①检查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的自检功能。

②使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与扬声器间的广播信息传输线路断路、短路,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并显示出故障部位。

③将所有共用扬声器强行切换至应急广播状态,对扩音机进行全负荷试验,应急广播的语音应清晰,声压级应满足要求。

④检查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的监听、显示、预设广播信息、通过传声器广播及录音的功能。

⑤检查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的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2)每个回路任意抽取一个扬声器,使其处于断路状态,其他扬声器的工作状态不应受影响。

5.简述消防专用电话的安装、调试及检测要求。P275

安装要求:消防专用电话、电话插孔、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当在墙面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消防专用电话和电话插孔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调试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勒法逐个对消防专用电话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检查消防电话主机的自检功能。

2)使消防电话总机与消防电话分机或消防电话插孔间的连接线断线、短路,消防电话主机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并显示出故障部位(短路时显示通话状态除外);故障期间,非故障消防电话分机应能与消防电话总机正常通话。

3)检查消防电话主机的消音和复位功能。

4)在消防控制室与所有消防电话、电话插孔之间互相呼叫与通话;总机应能显示每部分机或电话插孔的位置,呼叫音和通话语音应清晰。

5)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另外一部外线电话模拟报警电话通话,语音应清晰。

6)检查消防电话主机的群呼、录音、记录和显示等功能,各项功能均应符合要求。 第十五章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1.简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构成。P290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由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报警传输网络、监控中心以及火警信息终端等几部分组成。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构成如图所示。

2.简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调试步骤。P293

1)调试准备

2)各部分的系统调试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调试

通信服务调试

报警受理系统调试

信息查询系统调试

用户服务系统调试

火警信息终端调试

3.简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检测项目和内容。P296

1)连接3个联网用户,测试监控中心同时接收火灾报警信息的情况。

2)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获取火灾报警信息到监控中心接收显示的响应时间不大于10s。

3)监控中心向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其他接处警中心转发经确认的火灾报警信息的时间不大于3s。

4)监控中心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之间能够动态设置巡检方式和时间,要求通信巡检周期不大于2h。

5)测试系统各设备的统一时钟管理情况,要求时钟累计误差不超过5s。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检测完毕后,填写《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检测记录》

4.简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的测试项目。P296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日常检查测试项目:

1.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使用与检查

2.通信服务器软件的使用与检查

3.报警受理系统软件的使用与检查

4.信息查询系统软件的使用与检查

5.用户服务系统软件的使用与检查

6.火警信息终端软件的使用与检查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投入运行满1年后,每年度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

1)每半年检查录音文件的保存情况,必要时清理保存周期超过6个月的录音文件。

2)每半年对通信服务器、报警受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用户服务系统.火警信息终端等组件进行检查、测试。

3)每年检查系统运行及维护记录等文件是否完备。

4)每年检查系统网络安全性。

5)每年检查监控系统日志并进行整理备份。

6)每年检查数据库使用情况,必要时对硬盘存储记录进行整理。

7)每年对监控中心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等记录进行备份,必要时清理保存周期超过1年的备份信息。

第四篇 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

第一章 区域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要求

1.火灾风险评估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分为哪几类?P301

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火灾风险评估可分为以下四类:①以某个区域为研究对象,评估城市或某个区域的火灾风险,建立该区域的火灾风险分布,为城市配置合理的公共消防力量、为指挥者确定灭火救援出动方案提供基础,进而为城市和区域的综合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决策支持;②以单体建筑物为研究对象,评估建筑物内部的生命和财产风险,为建筑物的消防设计提供依据;③以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预测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使建设方、使用方和消防管理部门能够较为准确地认识其消防安全风险,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防对策,降低火灾风险,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④以大型公共活动为对象,针对建筑本身、临时活动场所、活动项目等可能存在的火灾风险进行分析,通过合适的方法和手段将火灾危害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2.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的目的是什么?P302

对区域进行火灾风险评估,是分析区域消防安全状况、查找当前消防工作薄弱环节的有效手段。从而可以根据不同的火灾风险级别,部署相应的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消防基础设施,使公众和消防员生命、财产的预期风险水平与消防安全设施、火灾及其他应急救援力量的种类和部署之间达到最佳平衡。

3.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的评估原则是什么?P302

1)系统性原则

2)实用性原则

3)可操作性原则

4.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的评估内容有哪些?P302

1)分析区域范围内可能存在的火灾危险源,合理划分评估单元,建立全面的评估指标体系。

2)对评估单元进行定性及定量分级,并结合专家意见建立权重体系。

3)对区域的火灾风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论。

4)提出合理可行的消防安全对策及规划建议。

5.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的评估范围有哪些?P302

评估范围包括整个区域范围内的社会因素、建筑群和交通路网等。

6.请简述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的流程。P302

1)信息采集

2)风险识别

3)评估指标体系建立

4)风险分析与计算

5)确定评价结论

6)风险控制

第二章 建筑火灾风险分析方法与评估要求

1.一般目的的建筑火灾风险评估内容主要有哪些?P319

所谓一般目的的评估是指建筑的所有者、使用者自身出于提高建筑消防安全程度的需要,采取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方法,更为精细地管理建筑消防安全问题。主要包括:①查找、分析和预测建筑及其周围环境存在的各种火灾风险源,以及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并确定各风险因素的火灾风险等级;②根据不同风险因素的风险等级,结合自身经济和运营等的承受能力,提出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对策与措施,为建筑的所有者、使用者提供参考依据,最大限度地消除或降低各项火灾风险。

2.与一般目的的建筑火灾风险评估相比,特定目的的评估有哪些不同?P319

所谓特定目的的评估是指建筑的所有者、使用者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必须进行的建筑火灾风险评估。特定评估时,消防部门通常会提出一系列列要求,有时也会制定参照的方法和标准。除了包含一般目的的评估内容外,对所有者、使用者的经济和运营承受能力的判定需要与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对于存在高风险的建筑,消防主管部门有时可以根据情况采取停产停业、停止运营等强制措施。

3.建筑火灾风险评估的指标体系建立原则是什么?P319

1)科学性。指标体系应能够全面反映所评估建筑火灾风险的各主要方面,必须以可靠的数据资料为基础,采取科学、合理的分析方法,最大限度地排除评估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以保证分析评估的质量。

2)系统性。实际的分析对象往往是一个复杂系统,包括多个子系统,因此,需要对评估对象进行详细的剖析,研究系统与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最大限度地识别被评估对象的所有风险,这样才能:评估出它们对系统影响的重要程度。

3)综合性。系统的安全涉及人、建筑环境等多个方面,不同因素对安全的影响程度不同,因此,分析方法既要充分反映评估对象各方面的最重要功能,又要防止过分强调某个因素而导致系统失去平衡。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对于同类系统应采用一致的评估标准。

4)适用性。风险评估的方法要适合被评估建筑的具体情况,并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所

采用的方法要简单`结论要明确、效果要显著。若设定的不确定因素过多,计算过于复杂,则会导致使用部门难于理解和应用,反而取不到好的效果。

4.简述火灾风险表达式中的后果在不同阶段的表现形式。P321

火灾风险表达式中的后果,在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通常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在物质着火后,不考虑各种消防力量的干预作用,只根据物质的物理性质和周边环境条件(如通风状况、燃料数量、环境温度燃烧时间)等自然状态下的发生发展过程来确定火灾产生的后果。

2)在物质着火后,考虑建筑物内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火隔烟等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单位内部人员的消防意识、初期火灾扑救能力、组织疏散能力以及单位内部可能拥有的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能力,根据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效率来确定火灾产生的后果。

3)在物质着火后,除了上述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和单位相关人员能力之外,还考虑在初期火灾扑救失败之后,外部的消防力量(如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进行干预,投入灭火救援工作,根据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效率来确定火灾产生的后果。

5.请简述建筑火灾风险评估的流程。P322

1)信息采集

2)风险识别

3)评估指标体系建立

4)风险分析与计算

5)风险等级判断

6)风险控制措施

6.某单位为庆祝建设完工,拟举行庆祝活动,其中活动内容包括以下项目:①在建筑物附近地面安排几个焰火燃放场地;②为了方便搬运器材,将器材放置在出口通道处;③邀请大量人员参与活动。请简述如何有效地做好活动的火灾风险控制。(书上无答案)

1)焰火燃放要远离易燃可燃物,选择安全地点,在空旷的地带燃放。燃放者与观赏者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对着人和建筑物燃放。燃放时要认真检查附近是否有易燃可燃物,认真清理火灾隐患。

2)单位对燃放烟花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和教育。

3)加强对烟花使用的安全检查,督促烟花燃放者落实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

4)使用单位应在活动期间指派专人在烟花的储存使用场所值守,做好防护措施。

5)应组织人员对各场馆燃放阵地范围内的树叶、废纸等可燃杂物进行清理。

6)焰火燃放者应按照相关论证确定的焰火、礼花尺寸进行燃放。

7)焰火燃放团队指派专人接受灭火培训,在燃放期间携带灭火器在指定位置进行值守,确保及时扑救焰火燃放出现意外时第一时间扑救初期火灾。

8)责任单位严格落实逐级责任制,做到定岗定人,并定时对岗位情况进行检查。

9)责任单位制订完善的用火用电管理操作规程,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10)消防监督人员加强防火巡查,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消除各种隐患。灭火救援人员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11)单位应保持现场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做好上岗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杜绝不安全行为。

12)加强对打火机、火柴等火源的检测与控制,防止该类物品被带入场地。

13)单位在现场布置国旗、彩旗、条幅等可燃物时,应避免将该类可燃物布置在高温照明灯具的正下方,并与高温照明灯具及其他高温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因长时间烘烤或灯具爆裂引起火灾。

14)在大风、高温、雷雨、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停止燃放烟花。

15)人口密度大,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足够并畅通。

16)张贴严禁吸烟及严禁明火等安全警示标志,有关人员加强对现场人员进行检查。

17)现场产生的垃圾余料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 建筑消防性能化设计方法与技术要求

1.建筑存在什么情形时可以进行性能化防火设计?P335

建筑防火设计以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目标。消防性能化设计以消防安全工程学为基础,采用的防火设计方法区别于传统的按照建筑规范标准进行设计,但其防火设计目标具有一致性。因此,不能以消防性能化设计为由任意突破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必须确保采用消防性能化设计的建筑的消防安全水平不低于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进行防火设计的消防安全水平。目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可对其全部或部分进行消防性能化设计:

1)超出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适用范围的

2)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隔、防烟与排烟、安全疏散、建筑构件耐火等设计时:难以满足工程项目特殊使用功能的。

2.严禁进行性能化防火设计的内容有哪些?P335

下列情况不应采用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

1)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2)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已有明确规定,且无特殊使用功能的建筑。

3)居住建筑。

4)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幼儿园托儿所、老年人建筑、歌舞娱乐游艺场所。

5)室内净高小于8.0m的丙、丁、戊类厂房和丙、丁、戊类仓库。

6)甲、乙类厂房,甲、乙类仓库,可燃液体、气体储存设施及其他易燃易爆工程或场所。

3.简述性能化防火设计的步骤。P339

1)确定工程范围。

2)确定总体目标。

3)确定设计目标。

4)建立性能判定标准。

5)设定火灾场景。

6)建立试设计。

7)评估试设计及性能指标判定。

8)确定最终设计方案

9)完成报告,编写设计文件。

建筑消防性能化设计的基本步骤如下图。

4.结构耐火的性能目标、功能目标及性能要求是什么?P343

(1)设计目标。在火灾作用下,建筑结构应能在合理的消防投入基础上,保持足够的完整性能;隔热性能或承载力,或同时保持其中两个或三个性能;

(2)功能目标。

1)建筑构件能避免因其在火灾中发生变形或破坏而导致建筑结构的严重破坏或失去承载力。

2)不会因构件的破坏而危及建筑内部人员的疏散安全和灭火救援人员的安全。

3)避免结构在火灾中因变形、垮塌而难以修复或影响重要功能的使用,减少灾后结构的修复费用和难度,缩短结构功能的恢复期。

4)预防因构件破坏而加剧火灾或导致火灾蔓延至其他防火区域或相邻建筑物。

(3)性能要求

1)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应与构件的功能、建筑的功能与用途、建筑内的预计火灾荷载、火灾强度及其持续时间、建筑高度与体量以及建筑内外的消防设施相适应。

2)建筑承重构件在火灾作用下,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

3)建筑分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在设计所需时间内应能防止火灾和烟气的蔓延。

4)建筑物中各构件的耐火性能应具有合理的关系。

5)建筑构件在火灾作用下的变形不应超过允许变形值。

6)建筑结构所提供的安全水平应与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等效。

5.简述排烟设施设计的设计目标、功能目标和性能要求。P346

(1)设计目标。建筑内设置的排烟系统应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与避难;

(2)功能目标。建筑内设置的排烟系统应能及时排除火灾产生的烟气,避免或限制火焰和烟气向无火区域蔓延,确保建筑物内人员的顺利疏散和安全避难,并为消防救援创造有利条件。

(3)性能要求。

1)排烟设施应与建筑的室内高度、结构形式、空间大小、火灾荷载、烟羽流形式及产烟量大小室内外气象条件等条件相适应。

2)排烟设施应具有保证其在火灾时正常动作的技术措施。

3)排烟系统的排烟量或排烟口的面积能够将烟气控制在设计的室内高度以上,而不会不受控制地蔓延。

4)机械排烟系统的室外风口布置,应能有效防止从室内排出的烟气再次被吸入。

5)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场所应结合建筑内部的结构形式和功能分区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及其分隔物应保证火灾烟气能在一定的时间内有效蓄积和排出。

6)排烟口的布置应能有效避免烟气因冷却而影响排烟效果,与附近安全出口、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应能防止出现高温烟气遮挡安全出口或引燃附近可燃物的现象。

7)排烟风机应能保证在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自行启动,并应在高温下和该场所需排烟时间内具有稳定的工作性能。

8)在地上密闭场所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补风量应能有利于排烟系统进行排烟

6.简述消防救援的性能要求及消防救援入口的设置要求。P348

性能要求:

1)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应大于通行消防车的宽度和高度。

2)消防车通道的耐压强度应大于消防车满载时的轮压。

3)消防车通道的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安全转弯的要求。

4)消防车通道之间或与城市道路之间应能相互贯通联系。

5)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尺寸、间距以及距建筑物的距离应满足消防车展开和安全操作的要求。

6)消防救援窗口的尺寸和间距及可进入性应满足救援要求。

消防救援入口的设置要求:

①每层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

②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应分别不小于0.8m和1.0m,下沿距室内地面应不大于1.2m。 ③窗口间距应不大于30m,且每个防火分区的救援窗口应不少于2个,设置位置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

④窗口的玻璃易于破碎,并设置可在室外识别的明显标志。

9.简述确定火灾场景的方法。P357

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故障分析、如果怎么办分析、相关统计数据、工程核查表、危害指数、危害和操作性研究、初步危害分析、故障树分析、事件树分析、原因后果分析和可靠性分析等。

10.简述火灾场景和疏散场景设定的主要内容。P358

火灾场景设计主要内容:

1)火灾危险源辨识

2)火灾增长

3)设定火灾

疏散场景确定主要内容:

1)疏散过程

2)安全疏散标准

3)疏散相关参数

4)人员数量

5)人员进行速度

6)流动系数

7)安全裕度

第五篇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第一章 消防安全管理概述

1.什么是消防安全管理?

答:消防安全管理顾名思义就是指对各类消防事务的管理,其具体含义通常是指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循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规律,运用管理科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各种消防管理职能,合理有效的利用各种管理资源,为实现消防安全目标所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

社会上的一切组织及个人都应遵守消防法规、各负其责的对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2.我国消防安全管理发展历史包括哪几个阶段?

答:我国消防管理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古代消防安全管理、近代消防安全管理和现代消防安全管理三个阶段。

(一)古代消防安全管理阶段

(二)近代消防安全管理阶段

(三)现代消防安全管理阶段

3.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同其他管理活动相比较,有哪些特征?

答: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同其他管理活动相比较,大致有以下一些特征:

(一)全方位性

从消防安全管理的空间范围上看,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具有全方位的特征。生产和生活中,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凡是有用火的场所,凡是容易形成燃烧条件的场所,都是容易造成火灾的场所,也就是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应该涉及的场所。

(二)全天候性

从消防安全管理的时间范围上看,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具有全天候性的特征。人们用火的无时限性,形成燃烧条件的偶然性,决定了火灾发生的偶然随机性,决定了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在每一年的任何一个季节、月份、日期以及每一天的任何时刻都不应该放松警惕性。

(三)全过程性

从某一个系统的诞生、运转、维护、消亡的生存发展进程上看,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具有全过程性的特征。如某一个厂房的生产系统,从计划、设计、制造、储存、运输、安装、使用、

保养、维修指导报废消亡的整个过程中,都应该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

(四)全员性

从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对象上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对象是不分男女老幼的,具有全员性的特征。

(五)强制性

从消防安全管理的手段上看,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具有强制性的特征。因为火灾的破坏性很大,所以必须严格管理,管理不严格,不足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4.消防安全管理有哪些要素?

答:通过对我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产生、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性质和特征的研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应是围绕消防安全管理要素开展,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素可由消防安全管理的概念引出,即消防安全管理的要素大致包括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谁来管)、消防安全管理的对象(管什么)、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凭什么管)、消防安全管理的原理(怎么管好)、消防安全管理的方法(怎么管)、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为什么管)等六大方面。

5.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有哪些?

答:从《消防法》确定的我国消防工作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是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的主体。

6.消防安全管理的对象包括哪几类?分别是什么含义?

答:消防安全管理的对象,或者消防安全管理资源,主要包括人、财、物、信息、时间、事务等六个方面。

(一)人

即消防安全管理系统中被管理的人员,任何管理活动和消防工作都需要人参与和实施,在消防管理活动中也需要规范和管理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财

即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经费开支。开展和维持正常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必然会需要正常的经费开支,在管理活动中也需要必要的经济奖励等方式方法。

(三)物

即消防安全管理的建筑设施、机器设备、物质材料、能源等,物应该是严格控制的消防安全管理对象,也是消防技术标准所要调整和需要规范的对象。

(四)信息

即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的文件、资料、数据、消息等。信息流是消防安全管理系统中正常运转的流动质,应充分利用系统中的安全信息流,发挥它们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五)时间

即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的工作顺序、程序、时限、效率等。

(六)事务

即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的工作任务、职责、指标等。消防安全管理应明确工作岗位,确定岗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逐级岗位责任制。

7.消防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什么?

答:消防安全管理的过程就是从选择最佳消防安全目标开始到实现最佳消防安全目标的过程。其最佳目标就是要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将火灾发生的危险性和火灾造成的危害性降为最小程度。

世界上不存在绝对消防安全的单位、场所,不能要求其永远不发生火灾事故,在使用功能、运转时间等条件下,只要是火灾发生的频率和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或社会公众所

能容许的限度即达到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消防安全目标。

第二章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有哪些?

答: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答: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是指单位中负有一定领导职务和权限的人员,受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具体负责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规模较大,而多数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可能事必躬亲,为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有人抓,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来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的必要补充。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完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3.单位有哪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答: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的规定,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4.单位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答:消防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单位依法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并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是实现社会消防安全的关键环节。通过建立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组织网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单位消

防监督管理,提升单位依法自我管理的能力,火灾危害才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第三章 社会单位消防宣传与教育培训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原则是什么?

答: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责任制。

第四章 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

1.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是为了在本单位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资源,迅速针对假想的火情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来临之时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学会应对和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方法,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降低火灾危害,提高单位防范自救、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2.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的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于本单位建构筑物的防火重点部位、在建重点工程、其他需要制定应急预案是单位和场所。

3.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程序有哪些什么?

答: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主管人员参加;进行危险分析:明确范围、明确重点;应急能力评估:科学计算、确定人力物力资源;编制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导则、行业导则、标准进行编制;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由地方省、市应急管理部门聘请知名专家进行评审、报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应急预案的实施:。

4.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内容有哪些什么?

答:根据国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要求进行编制。

综合预案编制内容:总则、事故风险描述、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信息公开、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应急管理、附件等

专项预案编制内容: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处置措施等。 处置方案编制内容: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附件等。

第五章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常见的火灾成因都有哪些?

答:通过调查施工现场火灾原因,施工现场火灾主要因用火、用电不慎和遗留火种初期不能及时扑灭所导致。

(一)焊接、切割

电焊、普通切割等产生的高温焊渣、火星是引发火灾的元凶。焊工在施工过程中稍有不慎,便会引燃周围的可燃物,制造一起灾难。电焊引发火灾,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金属火花飞溅引燃周围可燃物。

2.产生的高温因热传导引燃其他房间或部位的可燃物。

3.焊接导线与电焊机、焊钳连接接头处理不当,松动打火。

4.焊接导线(焊把线)选择不当,截面过小,使用过程中超负荷使绝缘损坏造成短路打火。

5.焊接导线受压、磨损造成短路或铺设不当、接触高温物体或打卷使用造成涡流,过热失去绝缘短路打火。

6.电焊回路线(搭铁线或接零线)使用、铺设不当或乱搭乱接,在焊接作业时产生电火花或接头过热引燃易燃、可燃物。

7.电焊回路线与电器设备或电网零线相连,电焊时大电流通过,将保护零线或电网零线烧断。

(二)电器、电路

在施工现场,大功率电器的使用、生活区内私拉乱接导致电线故障短路从而引发的火灾也不在少数。

漏电电流的热效应是引起火灾的起火源,漏电电流的电阻性发热和击穿性电弧作用,常常会引燃其作用点处的可燃物造成火灾。施工现场漏电的原因主要是电气安装不当,电气设备装备不当,线路缺乏维修保养而使绝缘老化,或长期受到雨水、腐蚀气体的侵蚀、机械损伤等。如施工现场的输送机等大型露天用电设备、室外敷设的配电盘、电源开关、插座、电气线路等都容易发生漏电情况。

(三)用火不慎、遗留火种

施工人员的生活设施如烹饪、取暖、照明设备等使用不慎,或因吸烟乱丢烟头引燃周围可燃物起火。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是什么?

答: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同时,考虑灭火救援的安全以及供水的可靠,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

2.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3.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4.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5.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6.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设置的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要求是什么?

答:在施工现场生活区一般会搭建大量的供人员办公、住宿的临时用房,平时会有大量的现场工作人员活动及休息,一般这些临时用房都不能按照正式的办公楼、宿舍楼等进行防火设计,给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带来隐患。所以本着既经济合理,又能确保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对临时搭建的宿舍、办公用房提出下列防火要求: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临时用房是金属夹芯板(俗称彩钢板)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2.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

3.建筑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时,应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 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

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其它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

7.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4.在对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都有哪些设计要求?

答:既有建筑居住、营业、使用期间进行改建、扩建及改造施工时,考虑到施工现场本身引发火灾的危险因素就较多,则会具有更大的火灾风险,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所以必须采取多种防火技术和管理措施,严防火灾发生,施工中还应结合具体工程及施工情

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进行疏散演练;

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是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区域,以这些施工现场的防火区域位于其保护范围是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基本原则,均匀、合理地布设室外消火栓。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考虑给水系统的需要与施工系统的实际情况,一般临时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最小管径不应小于 DN100。

(3)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距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不应小于5m。

(4)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5)室外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哪些位置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答:为保证火灾情况下,能够满足火灾初期扑救和人员疏散的要求,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1.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2.水泵房。

3.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4.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5.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重点从管理方面实现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需要制订其它防火管理制度,如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制度、防火工作考评及奖惩制度等。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8.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档案应包括哪些文件和记录?

答: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文件和记录:

1.施工单位组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及聘任现场防火管理人员的文件;

2.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审批记录;

3.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方案及其审批记录;

4.施工现场防火应急预案及其审批记录;

5.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

6.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7.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器材验收记录;

8.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台帐及更换、增减记录;

9.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记录;

10.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含防火巡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专项检查记录、季节性检查记录、防火安全问题或隐患整改通知单、问题或隐患整改回复单、问题或隐患整改复查记录);

11.施工现场火灾事故记录及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12.施工现场防火工作考评和奖惩记录。

9.为保证动火作业安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可燃物所致。为保证动火作业安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前,应由动火作业人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申请至少应包含动火作业的人员、内容、部位或场所、时间、作业环境及灭火救援措施等内容;

(2)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

(3)动火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作业;

(4)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5)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6)严禁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7)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8)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

(9)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第六章 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

1.简述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

答: 为保障重大节庆活动安全有效进行,必须建立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保卫组织体系。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活动需要,成立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任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单位副职领导(专、兼职)为副组长、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应设灭火行动组、通讯保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和防火巡查组。

2.简述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单位的法定职责。

答:承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作为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大型

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承办活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活动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承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3.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巡查、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8.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重大节庆活动举办的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在取得合格手续的前提下方可举办。

3.简述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

答: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的时间要求,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筹备阶段

1.编制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工作方案。

2.室内场所主要检查活动场所固定消防设施及其运行情况、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情况;

3.室外场所了解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及消防安全通道预留情况;

4.设计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舞台等为活动搭建的临时设施。

(二)集中审批阶段

1.领导小组对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以及各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全面复核,确保工作方案贴合现场保卫工作实际、各职能小组结构合理,形成最强的战斗集体;

2.对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审定,确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合理有效;

3.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实施实战演练,及时调整预案,确保预案更切合实际。

4.对活动搭建的临时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

5.在活动举办前,对活动所需的用电线路进行全电力负荷测试,确保用电安全。

(三)现场保卫阶段

根据先期制定的预案,现场保卫主要分为活动现场保卫和外围流动保卫两个方面,其中现场保卫包括现场防火监督保卫和现场灭火保卫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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