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分决定样稿

关于给予###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男,七(3)班学生。该生自进入七年

级以来,在学习上不思进取,上课不认真听讲,不按时完成作业;在生活上十分不检点,结交校外闲散人员,向同学多次借钱拖欠不还;最后发展到骗取家长的钱去上网,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经老师、家长多次教育仍不思悔改。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经学

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给予###同学留校察看一学期的处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

遵守校纪班规,争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赣州厚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政教处

20xx年3月22日

关于给予李儒晨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李儒晨,男,七(4)班学生。该生不

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多次与老师和同学发生冲突。上学期某晚自习中与班级同学发生打架斗殴现象;20xx年12月份在数学课中与老师发生冲突,在课堂上顶嘴怄气;20xx年3月17日下午第四节课与班上某同学在教室里再次发生打架现象,并乘老师不在之机,多次殴打班级同学,情节相当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经学

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儒晨同学留校察看一学期的处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校纪班规,争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赣州厚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政教处

20xx年3月22日

 

第二篇:关于对姚鹏程等16名学生的处分决定

河南科技大学文件

河科大学〔2006〕36号 签发人:苟义伦

关于对姚鹏程等16名学生的处分决定

20xx年9月16日0时30分,新校区发生学生群殴事件,造成三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河科大学〔2006〕28号),经20xx年11月17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参与本次事件的相关人员处分如下:

姚鹏程,男,医学院临床(3+2)0512班学生。参与打架,之后又召集他人参与打架,使冲突升级。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2)项及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姚鹏程留校察看处分。

狄崇凯,男,医学院临床(3+2)051班学生。携带金属棍,纠集他人参与打架,使原本已经制止的冲突再次发生。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4)项之规定,给予狄崇凯留校察看处分。

宋泓志,男,医学院临床(3+2)0511班学生。夜间唱歌,导致打架并参与打架。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九条第(一)款第(2)项、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宋泓志记过处分。

王辉,男,医学院临床(3+2)0511班学生。夜间唱歌,导致打架并参与打架。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2)项、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王辉记过处分。

陈大钦,男,医学院临床(3+2)056班学生。参与打架,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2)项之规定,给予陈大钦严重警告处分。

侯能,男,医学院临床(3+2)055班学生。参与打架,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2)项之规定,给予侯能严重警告处分。

高云飞,男,医学院临床(3+2)054班学生。参与打架,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2)项之规定,给予高云飞严重警告处分。

李亚楠,男,医学院临床(3+2)053班学生。参与打架,依据第九条第(一)款第(2)项之规定,给予李亚楠严重警告处分。

陈建霖,男,医学院护理(3+2)0511班学生。参与打架,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2)项之规定,给予陈建霖严重警告处分。

张涛,男,医学院临床(3+2)0512班学生。参与打架,依据第九条第(一)款第(2)项之规定,给予张涛严重警告处分。

李广飞,男,医学院临床(3+2)0511班学生。夜间唱歌,导致打架,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六条第

(二)款之规定,给予李广飞警告处分。

迟金明,男,经济与管理学院国贸033班学生。纠集他人参与打架,撕打中挥舞刀子,造成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4)项之规定,给予迟金明留校察看处分。

李学谦,男,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031班学生。夜间在宿舍打麻将,且携带木棍参与打架。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九条第(三)款第(4)项和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李学谦留校察看处分。

王爽,男,经济与管理学院营销032班学生。夜间在宿舍打麻将且参与打架,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2)项和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王爽记过处分。

张大伟,男,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032班学生。夜间在宿舍打麻将且参与打架,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2)项和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张大伟记过处分。

封健,男,经管学院金融032班学生。参与打架,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2)项之规定,给予封健严重警告处分。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学生 处分 决定

发至:校属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xx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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