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谅解书 范文

谅解书

20xx年11月30日,司机杨长彬驾驶贵CR9038号轻型自卸车,由务川县黄都镇驶往绥阳县,当日12时10分,行驶至正安县土坪镇唐家沟路段时,与本人冷淑红的丈夫刘永刚所驾驶的贵CCP897号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永刚和本人冷淑红受伤,其中刘永刚在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中救治无效死亡,本人冷淑红在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医治痊愈。 事故发生后,杨长彬支付了死者刘永刚与本人冷淑红二人的全部医疗费玖万余元,和死者刘永刚丧葬费用叁仟元,并积极与我们家属协商赔偿事宜,达成《关于〈20xx年9月20日〉双方所签订的本案交通事故协商调解意见》。杨长彬并于20xx年9月20日支付了本案中的相关各项累计赔偿款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元)。所以,本人冷淑红在收到此款收据中,承诺不再追就杨长彬任何赔偿责任了。

对于刘永刚的死亡,肇事司机杨长彬多次向我们家属表达了深深的歉疚……在协商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杨长彬家庭也很困难,但他依然通过各种方式筹措赔偿款,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作为死者家属,

我们对于杨长彬的过失行为也能够谅解。因此;请求有关司法机关对其杨长彬的刑事责任从轻判处。 此致!

呈:正安县公安局

正安人民检察院

正安人民法院

死者家属签名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交通事故谅解书

交通事故谅解书

20xx年11月16 日,***在草川路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行至启升中学门口,将靠马路边行走的我父亲碰倒后立即逃逸,我父亲倒在马路上无人过问,我们闻讯后才赶到现场将我父亲立即送往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17日去世。事后,肇事者***在逃逸后于11月21日投案自首,即被刑事拘留。***被刑事拘留后才引起其家属的重视,比较积极主动协商给我们的赔偿事宜。

通过协商和了解,我们知道了肇事者***的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目前尚未成家,且其父母年事已高,***作为家庭的顶梁柱,其过失造成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部分其亲属已经赔偿。作为受害者家属,我们对***的过失行为也能够谅解,因此请求有关司法机关不予或者从轻追究***的刑事责任。

此致

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XXX检察院

XXX人民法院

受害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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