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鉴定职业(工种)名称和职业资格等级

附件1

20xx年鉴定职业(工种)名称和职业资格等级

20xx年鉴定职业工种名称和职业资格等级

20xx年鉴定职业工种名称和职业资格等级

 

第二篇: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xx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黑人社函[2012]103号

关于做好20xx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

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提高

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按照国家人社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中就培函[2012]7号)要求,省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全省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社区(行

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

二、鉴定等级

劳动保障协理员共设两个等级鉴定:分别为中级(国家职

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申报条件

(一)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

1

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

(二)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

职业工作一年以上,经三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相关职业

一年以上。

四、培训和鉴定方式

(一)培训方式。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课堂教学与工作实习相结合、集体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传统教学与多媒体教学相结合等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和教学时数要严格按照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大纲要求进行。

(二)鉴定方式。鉴定分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四级理论知识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判断题两种,四级操作技能为案例分析,题型为单项选择题。三级理论知识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3种,三级操作技能为案例分析,题型为单项选择题。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两门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五、培训和鉴定时间安排

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由省厅统一组织。

(一)培训时间。各地对参加5月份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应 2

在4月下旬开展培训,参加11月份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在10月上旬开展培训。省厅拟于4月中旬举办师资培训班,各地要选派2名负责基层服务平台工作的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师资培训,培训后回去担当本地区培训授课教师,举办师资班培训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鉴定时间。全省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共分二个批次进行。第一批鉴定日期为20xx年5月19日;第二批鉴定日期为20xx年11月17日。理论知识鉴定时间为上午8:30—10:00;操作技能鉴定时间为上午10:30—12:00。

六、培训鉴定费用

培训及鉴定费用由各地按《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

[2011]64号)文件规定落实培训和鉴定补贴。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领导,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xx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方案。各地就业局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基层平台劳动保障协理员参加培训和鉴定,切实保证培训、鉴定效果和质量。

(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全省劳动保障协理员鉴定

工作。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积极配合当地就业局开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好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试卷审阅、质量督导、证书发放等工作。

(三)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补充通知》(中就培函〔2011〕107号)的有

3

关规定,按照现行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劳动保障协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20xx年8月第2版)中的相应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为保证培训和鉴定效果,凡参加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的人员原则上每人都要订购培训教材和补充资料。培训教材和补充资料由省厅统一组织征订,各地要按参加培训鉴定人数上报教材和补充资料征订数量。

(四)各地要将培训工作方案、参加职业资格培训鉴定人

数和鉴定等级情况、培训教材和补充资料征订数量、参加省厅举办师资培训班人员名单于3月30日前一并上报省厅基层工作指导处。

联 系 人:高炳铜

董茂生

联系电话:0451-87130416

传真电话:0451-87130562

电子信箱:rstjcc0416@163.com

附件:1.全省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培训和鉴定情况统计表

2.培训教材和补充资料征订数量统计表

3.参加省厅举办师资培训班人员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协理员 培训 鉴定 通知

抄送:各市(地)就业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xx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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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省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 参加培训和鉴定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xx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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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培训教材和补充资料征订数量统计表

征订单位(盖章):

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xx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注:基础知识和职业标准是通用的,三级和四级都得订,培训教程可按参加考试的

等级分别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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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参加省厅举办师资培训班人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

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xx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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