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源头治超指导意见

郴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强化乡镇和货运源头单位治超

基础工作的意见

郴治超字?20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治超工作,加强治超工作基层基础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根据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355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治超工作的意见》(郴政发?2010?7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经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强化乡镇和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基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基层乡镇和货运源头单位及源头监管部门是治超工作的基础,是治超工作的源头阵地。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和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基础工作,建立治超基层基础工作科学、完整、统一、规范的制度化体系,是一次治超工作的再落实、

再提升,对促进治超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治超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抓出成效。各相关监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和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

二、明确范围,突出重点

1、国省干线公路沿线乡镇、有矿产品开采和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所在地乡镇(含街道办、县属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等),以及各县市区、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郴州经济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认为需要增加的乡镇为治超工作的重点乡镇。治超工作重点乡镇明确后,须报市治超办备案。所有重点乡镇都要严格对照“六有”(见附件1)的标准和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其他乡镇也要参照上述“六有”要求逐步抓好治超基础工作。

2、矿山、水泥、建材、化工、冶炼铸造、煤场、砂石料场、火车站、汽车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物集散地、装卸现场,以及各县市区、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郴州经济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认为需要增加的货运源头企业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各地治超工作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明确后,须报市治超办备案。所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都要严格对照“七有”(见附件2)的标准和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其他货运源头单位也要参照上述“七有”要求

逐步抓好治超基础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1、各县市区、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郴州经济开发区要按照上述标准和要求,在20xx年11月底以前完成本辖区内的重点乡镇和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基础工作“六有”、“七有”标准化建设。

2、20xx年12月10日前,各县市区和两园区要完成本辖区内重点乡镇和货运源头单位的逐一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报市治超办。对“基础项目”检查全部合格的重点乡镇和货运源头单位,可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颁发“治超工作合格单位”匾牌。对基础工作特别扎实,治超效果好的乡镇和货运源头单位可由县市区、园区管委会颁发“治超工作优秀单位”匾牌,给予表彰奖励。

3、“基础项目”检查超过3项(含3项)未达标的乡镇定为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基础项目”检查超过2项(含2项)未达标的货运源头单位定为不合格,应责令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监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督查检查时在辖区内一次性查获超限超载车辆或改装车辆3台及以上的乡镇、一年内违反治超规定达3次及以上的货运源头单位,视为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问责追究。

4、重点乡镇和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规范化管理纳入市对

县(市、区)年度治超工作目标考核及平时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考核时所抽查重点乡镇或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不合格的,按乡镇每个1分、货运源头单位每个0.5分的标准对该县市区年度治超工作目标考核进行扣分。

附件:

标准

1、重点乡镇(街道办、园区)治超基础工作检查、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基础工作检查标准 、乡镇(街道办、园区)货运车辆跟踪管理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23

附件1

重点乡镇(街道办、园区)治超基础工作检查标准

乡镇源头治超指导意见

乡镇源头治超指导意见

附件2

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基础工作检查标准

乡镇源头治超指导意见

乡镇源头治超指导意见

附件3

乡镇(街道办、园区)货运车辆跟踪管理卡

车主姓名:

乡镇源头治超指导意见

家庭住址:

乡镇源头治超指导意见

联系电话: 车辆牌号: 车辆型号: 车辆用途: 年检时间: 是否改装: 自行恢复时间: 年 月 日

强制恢复时间: 年 月 日

跟踪管理记录: 恢复前照片 1、

2、 3、

4、

5、

6、

7、

8、

9、

10、

恢复后照片

注:货运车辆每半年至少跟踪巡查一次,并详细记入管理卡。

 

第二篇:源头治超

北京替帝西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源头治超管理系统设计方案介绍

结合全国源头治超经验,从源头对超载车的治理能够很大程度上解决区域内短途超限超载运输突出的问题,同时由本区域于作为资源性城市和货运集散地,外区域货运到达量很高,因此同步开展源头和末端的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及干路上超载超限执法站的建设可以更好的遏制管理本区域超载现象及外区域通过的车辆。

本方案按照源头治超、科技治超的思路,在完善源头末端治超政策法规、严把车辆准入关、严把源头装载关、严把承运主体关基础上,强化源头治超技术监控手段以及与其他治超系统的工作协同。根据本公司近10年参与全国超载超限的项目经验,本方案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将重点将源头末端装载监控结合国家一类超载超限站的建设,为有效管理区域内的超载超限车辆和跨区域的车辆提供了一个全面的解决方案。

一、 系统实现的功能:

建立货物装载源头监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治超部门“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协同联动、规范管理”。通过规范化建设与改造货物装载源头监管系统,最终建立省厅运管局、市区运管处、县运管所、源头监管站为节点的四级源头监管联网管理系统,以提高源头治超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堵塞漏洞,加大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管理力度。

通过科技手段实现对货运装载企业的远程监控,取代运管人员派驻企业,可大大节省人员和经费,是一种长期高效的监管方式,科技监管可准确获取车辆装载信息,能够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加大监管工作力度,防止监管企业、监管人员弄虚作假。

为上级管理部门督查对超限装载源头企业处罚情况,为路面查出超限运输车辆提供倒查追究源头企业责任,提供信息数据。

二、 主要源头企业包括:

1、建筑工地

建筑工地作为源头装货企业来说,主要涉及建筑材料的运输,包括沙石、混凝土、钢材等货物。

2、混凝土预拌企业

混凝土预拌企业主要是沙石料、水泥的运输。作为源头企业,主要是混凝土的运输。

3、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

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主要是沙石料、沥青和其他化学添加剂的运输。作为源头企业,主要是沥青混合料的运输。

4、砂石场

砂石场企业作为源头企业,主要是砂石料的运输。

5、铁矿场

铁矿场作为源头企业,主要是铁矿石、铁粉的运输。

6、危化品生产企业

危化品生产企业作为源头企业,主要是危险化学品(产品)的运输;作为末端企业,主要是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的运输。

三、源头治超网络拓扑图:

源头治超

四、源头治超信息系统设计总体框架

源头治超

如需详细方案请联系北京替帝西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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