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请求书样本

发 明 专 利 请 求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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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  费  须  知

1、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最迟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数量超过十项的,从第十一项权利要求起,每项权利要求增收附加费150元;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页数(包括附图页数)超过三十页的,从第三十一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50元,超过三百页的,从三百零一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100元。

3、各种专利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

4、通过邮局汇付的,请寄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费用管理处;并应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

5、通过银行汇付的,请寄交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支行北太平庄分理处,帐号0200010009014400518;并应在银行汇款单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

6、对于只能采用电子联行汇付的,应向银行付电报费,正确填写并要求银行至少将申请号及费用名称两项列入汇款单事由栏中同时发至专利局。

7、应正确填写申请号9位阿拉伯数字,小数点不需填写。

8、每一申请案的费用应单独汇款,不得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的费用在一个单据中汇出。

9、费用名称可以使用下列简称:

   申请费——申

   发明申请公布印刷费——文

   优先权要求费——优

   申请附加费——附加

   实质审查费——实审

   申请维持费——维

   专利登记费——登

   印花税——印

   年费——年

   滞纳金——滞

   复审费——复审

   中止程序请求费——中止

   实用新型检索费——实检

   延长期限请求费——延

   恢复权利请求费——恢

   无效宣告请求费——无效

   著录事项变更费——变更

   强制许可请求费——强许

   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强裁

10、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缴费手续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汇款人承担。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请 求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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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观  设  计  专  利  请  求  书

   13101  (第1页)  2002.4

13101  (第2页)  2002.4


   

         

 

  

10002     2002.4

         

一、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提交权利要求书,一式两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权利要求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在0.35厘米至0.45厘米之间,行距在0.25厘米至0.35厘米之间,权利要求书首页用此页、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两项或两项以上权利要求时,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权利要求书在两页或两页以上的,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位置顺序编写页码。

五、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数学式,必要时可以有表格,但不得有插图。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用语。

                                      

10003     2002.4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一、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提交说明书,一式两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说明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该整齐清晰,黑色,符合制版要求,字高在0.35厘米至0.45厘米之间,行距在0.25厘米至0.35厘米之间。说明书首页用此页,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纸张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说明书第一页第一行应当写明发明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一致,并左右居中。发明名称与说明书正文之间应空一行。说明书格式上应包括下列五个部分,并且在每一部分第一行第一字起写明小标题,小标题后空两格起正文。例:

技术领域    (正文内容)

背景技术    (正文内容)

发明内容    (正文内容)

附图说明    (正文内容)

具体实施方式   (正文内容)

    说明书如无附图,说明书文字部分就不包括附图说明及其与其相应的小标题。

五、说明书文字部分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和表格,但不得有插图,也不得有宣传用语。

六、涉及核苷酸或氨基酸的申请,应当将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的同时,提交与该序列表相一致的光盘或软盘,该光盘或软盘应符合专利局的有关规定。

七、说明书在两页以上的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顺序编写页码。

                                               

10004     2002.4

         

一、申请发明专利(如有附图)或实用新型专利时必须提交说明书附图,一式两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附图首页用此页,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绘制。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图的布局

    1.图应尽量竖向布置,必要时(例如宽度大于高度,而且宽度在17cm以内布置不下),允许横向布置。此时应把图的上部置于纸的左边。同一页上还有其它图时也应按横向布置。

    2.一幅图无法绘在一张纸上时,可以绘在几张图纸上,但应另外绘制一幅缩小比例的整图,并在此整图上标明各分图的位置。

五、图的编号

    附图中的图在两幅以上时,应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此编号与图的编页无关),在编号前冠以“图”字,如“图1”。只有一幅图时不必编号。

六、图的绘制

    1.应当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足够深,不得着色和涂改,不使用蓝图。

    2.剖视图应标明剖视的方向和被剖视的图的布置。

    3.剖面线

      剖面线间的距离应与剖视图的尺寸相适应,不得影响图面整洁(包括附图标记和标记引出线)。

    4.比例

      图中各部分应按比例绘制。

    5.尺寸

应保证在该图缩小到2/3(线性)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并适用于复印或复制。

七、图中文字

    除一些必不可少的简短的关键词 ,例如:“水”“蒸气”“开”“关”“A-A剖面”,图中不得有文字。

八、附图标记

    附图标记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同一申请文件使用的应当前后一致。但并不要求每一幅图中的附图标记连续,说明书中未提及的附图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

九、说明书附图在两页以上的,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顺序编写页码。

10005     2002.4

         

一、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提交说明书摘要,一式两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黑色,符合制版要求,字高在0.35厘米至0.45厘米之间,行距在0.25厘米至0.35厘米之间。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的技术领域,清楚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及主要用途。摘要文字部分(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300字。

五、摘要的附图需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摘要附图表格绘制,提交一式两份。

                                          

10006     2002.4

         

一、申请发明专利(有附图的)或实用新型专利时,必须提交说明书摘要附图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

二、说明书摘要附图应当选用最能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主要技术特征的一幅图,它应当是说明书附图中的一幅。

三、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四、摘要附图应当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图中各部分应按比例绘制。摘要附图的大小及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厘米×6厘米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五、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可以视为摘要附图。

要 求 提 前 公 布 声 明

11201     2002.4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的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栏所填申请人应为第一申请人。

四、本表第¯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由全体申请人签章。

实 质 审 查 请 求 书

11301     2002.4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①栏所填申请人应为第一申请人。

四、本表第③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资料,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五、本表第③栏中,申请日前与本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应是能说明发明背景技术的专利文献、期刊、杂志和其他文献资料。专利文献应注明国别、分类号、申请日、申请公布日、申请号或专利号;非专利文献资料应注明国别、名称、引用的文章标题、作者、出版者、出版日期、卷、页数。 以上内容可填写在第④栏备注中。

六、实审请求时,提出主动修改的,应在第⑤栏中填写申请文件替换页的种类、份数、页数。

七、本表第⑥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由第一申请人签章。如果代表人为非第一申请人,则由请求书中确定的代表人签章。

八、应在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实质审查费。     

10009     2002.4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①栏所填申请人应为第一申请人。

四、本表左上方及第③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五、本表第②栏,应写明请求减缓的理由。个人申请费用减缓,必须准确填写个人年收入情况,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专利应当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申请费用减缓除说明减缓理由外,还应当附具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单位经济状况证明:对企业应说明亏损情况,对非企业应说明经济困难情况。填写不符合规定或未提交有关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六、可以请求减缓的费用有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

七、费用减缓请求是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的,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五种费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外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前二个月之前提出。

八、个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80%;单位或单位与个人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申请减缓申请费(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含当年)三年内的年费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最高比例不超过60%;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不予减缓费用。

九、请求减缓专利费用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同时按减缓后的比例缴纳费用。

十、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或专利局外设的专利代办处审批。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将同意减缓的比例通知申请人。未被批准的,应当在接到专利局或专利代办处的通知后,在专利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数额缴足费用。

十一、本表第④栏,申请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申请人有多个人的由第一申请人签章。如果代表人为非第一申请人时由请求书中确定的代表人签章。

1010    2001.7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栏所填写内容应与该专利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栏所填申请人应为第一申请人。

四、本表第②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五、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在专利局发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在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可以对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六、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修改部分,除个别文字修改或者增删外,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涉及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或应审查员要求修改序列表的,应提交纸件替换页和与替换页内容相一致的光盘或软盘。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或者照片的修改,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替换页。

七、本表第⑤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的由第一申请人签章,如果代表人为非第一申请人时由请求书中确定的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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