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状

民 事 诉 状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所地××市××××路××号楼××室。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所地××市××××路××号楼××室。

一、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欠款利息×××万元;

3、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被告因生产经营所需向原告于××××年×月×号借款人民币共计××××万元,并约定月息为 ×××%.至××××年×月×号还款×××万元,利息×××万元,至××××年×月×号还款×××万元,利息××万元。至××××年×月止原告尚有本息×××万元尚未支付。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欠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市人民法院

俱状人:×××

××××年×月×日

 

第二篇:20xx民事起诉状范文

2015民事起诉状范文

第1篇: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

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民族: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人民法院原告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____份。本诉状副本________份。其它证明文件________份。

注:

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合同签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

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

第2篇: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何x,男,汉族,19xx年11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4305x91113,地址:x229号3单元602号;范x,男,汉族,19xx年02月03日出生,身份证号:432x4570,地址:xx村6组17号;彭x,男,汉族,19xx年04月02日出生,身份证号:43x217,地址:x开发区45号。

被告: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地址:x工业厂区。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定dg市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原告押金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合计人民币500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全由被告自行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原告三人之间的关系为自然合伙人,合伙人略有变动,有相关合法变更手续证明)于20xx年06月10日与被告签订了《**客运站租赁合同》。截至今日这段时期内,原告屡次强烈要求被告严格按合约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被告却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完全视合约为一纸空文,严重违反了合同的各项约定,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经济利益,被告的行为已属严重违约。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陈述事实,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被告严重违约事实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交付的建筑物及附属物问题重重根据合同法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被告交付给原告经营使用的建筑物应该是合法合规合标的。时至今日,被告交付原告使用的建筑物主体工程及附属物都未合格验收,主体工程合格验收证仍迟迟未见下达。车站在原告连续经营长达一年后,被告的施工人员依然驻守在车站,还隔三差五地进行相关项目的施工和整修,就连消防许可证亦是不久前才审批下来。与此同时,被告拥有车站物业相关的资料和手续只有部分与原告沟通或移交过。截至目前,原告全然不知车站的建筑物及附属物究竟还有多少手续仍未办理完毕或合格验收。

2、协助办理的营业执照与合同约定大相径庭"**汽车客运站"与事实上由被告协助办理的"dg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完全是两码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广东省交通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相关规定,等级、简易站的站名为"地名+标志名+(汽车)客运站",如"广州××汽车客运站",配客点的站名为"地名+配客点名称+(汽车)客运配客点",如"dg××汽车客运配客点",而以范才云为法人注册的"dg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客运站(配客点),而合约上所签约的"**汽车客运站",只有等级和简易站才能配有该名,而目前经营范围上明确规定为(配客点)的**客运站,按照法律规定只能配用"dg市**汽车客运配客点"这一名称,而不是现注册的"dg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这一名称。显现,合约上所签署的"**汽车客运站"跟实际营运的"dg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在法律规定和实际经营范围方面完全是南辕北辙、极不吻合。

3、核心经营租赁物迟迟未实际履行《**客运站租赁合同》明确提出:"乙方承包甲方出资成立的**客运站及dg市**镇公共汽车有限公司、dg市**客运有限公司"。而事实上,原告现经营的"dg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是由原告出资成立(法人代表为范才云)的,被告只是充当一个协助办理的角色。可想而知,就连原告租赁的核心经营标的物,被告从一开始就未交付,也未交付任何由其出资成立的公司给原告实际经营使用,难道不是蓄意欺诈和有意违约吗?同时租赁期间,合同约定由被告出资成立的dg市**客运有限公司,虽未明确什么时间成立、如何成立等问题,但原告经营车站长达一年之久后,被告对dg市**客运有限公司的成立没有任何反应和作为,甚至避口不谈或虚与委蛇。而**客运站实际经营的需要,客运有限公司的成立便显得迫在眉睫、弦在箭上。如果 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不了,原告根本就无法以客运公司的名义向zhèng fǔ 部门申请相关营运线路的经营权,也就是说在客运有限公司未成立之前,原告根本无法正常开展自身的线路业务,致使原告进驻车站长达一年之久依然连续巨额亏损、债台高筑,蒙受了巨

大的经营压力和经济损失。被告的不作为和违约行径,严重有悖原告承包车站经营的初衷,原告就连一个核心业务的客运有限公司都没有,拿什么去谈车站实际性的经营和润利呢?

4、其它违约事实《**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中的第四款:"该客运站可先以临时配合点名义进行营运,并开始报验,一年后,zhèng fǔ 部门方可按客运站的营运情况进行验收,达到标准后,方授予三级站的资格"。其文字中的'配合点'按规定应为'配客点',不知被告是有意为之,还是故意混淆视听,以此来逃避法律事实。同时,一年之后,**汽车客运站虽经相关部门验收后,但因主体工程未合格验收和消防资料不齐等原由,三级站资质亦迟迟未见授予下来,被告完全对这一约定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中的第八款:"甲方应负责与**镇政府沟通,确保所有途径**、并在**境内经营客运的车辆务必进入**汽车客运站,由乙方统一管理"。合约规定被告必须履行义务,商请**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等。而事实上,被告对这一约定没有任何积极作为的表现,直至20xx年07月15日,在原告自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投诉和上访政府各主管部门后,才有了目前车辆初步进站的事实。

5、实际损失金额原告实际投资和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500万元(见损失清单)。

综上所述,被告已严重违反合同多项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切身利益,致使原告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宗旨原则和相关规定,被告行为已属严重违约,同时,被告的违约事实确凿清楚,证据充分肯定,原告现依法向dg市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状,请求dg市人民法院秉公依法办理和审判。

此致

起诉人: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民事起诉状(公民)

说明:本格式适合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用,格式相比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使用的经济类起诉状简单,通常用于提出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等的诉讼。

格式: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告:(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民事诉讼状

原告:杨玢性别:女民族:汉34xxxxxxxxxxxx

住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海宫路12栋304室

被告:淮北市佳宝菜篮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机构代码证:73495979–8

法人代表:李加宝性别:男民族:汉34xxxxxxxxxxxx

住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去鹰山社区淮海路42号11栋1单元0302室

﹙一﹚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壹拾伍万元﹙¥:150000元﹚及《借款合同》上约定的借款利息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违约金肆仟捌佰元﹙¥:4800元﹚等,以上三项费用共计壹拾捌万贰仟元整﹙¥:182000﹚元整。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二﹚事实与理由

﹙1﹚原告与被告于20xx年03月15日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借款利率:年利率百分之16%,借款期限:壹年﹙20xx年03月15日至20xx年03月15日﹚。借款方用淮北市相山区惠黎路南相山路西淮020986幢6层1楼102室,产权证号:淮房字第201505200号房产做抵押,每两个月付息一次。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本息,出借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同时双方又约定借款方未按期支付利息,逾期十五日以内除支付到期利息外,还应按日借款额1‰标

准向出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以上的视为根本违约,出借方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收回借款本金,并要求借款方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合同》签订后,原告、被告双方到淮北市房管局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原告已及时将资金支付给被告。《借款合同》约定每贰个月付息一次。自被告20xx年07月16日逾期没有继续再按《借款合同》约定来履行按时还款付息义务。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履行违约义务。

﹙3﹚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元﹚,逾期肆个月的借款利息壹万陆仟元﹙¥:16000元﹚,违约金肆仟捌元﹙¥:4800﹚元。截止20xx年11月16日,三项费用共计: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诉讼执行期间利息另计。

综上所述,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原告合法利益,现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民事起诉状(非公民)

说明: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通知原告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我国法院中在民事方面分别设立经济庭和民庭审理普通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主要是指即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下面即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用的民事起诉状格式。因为经济诉讼的特殊性,所以要求原告方必须给出其银行帐号、工商核准登记号以及企业性质、经营范围和方式等内容,以便法院取证、联系。

格式:

原告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

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

工商登记核准号:________

经营范围和方式: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被告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

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民事诉讼书

人民法院:

原告:郭玉明,男,现年54岁,电话:1521352326141818424转

被告:璧山青山公司

请求事项:1、本作公平的原则补给原告半套房屋产权;2、按劳动法规补偿原告4个月出勤工资、奖金和3个月的病假工资,补发93年9月12日至法院结案恢复本人公职时的工资,医疗补偿;3、恢复本人公职、连续计算工龄,适当安排工作及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待遇,并补齐本人养老金;4、精神伤害需适当以予赔偿。

案由:非法剥夺分房权,恶意克扣工资,医疗期假借旷工名义予以除名,维护国家正式职工基本政治权利。

主要事实及经过:

一、93年5月份是最后一次福利分房;第一次公榜,原告因工龄长按规定排到了第一名;第二次公榜排到第二名(外面调入者赵某排第一名);第三次公布分房名单本人却被取消分房资格。

二、原告在无任何过错,并超额完成了定额工时的情况下,连续两个月于93年5月14日、6月14日补恶意克扣全部工资,(97年又是连续两个月"帮忙",工资一分钱不给)。

三、原告在以上连续打击迫害下,因身体虚弱和精神状态不好,于6月15日请病长假休息。93年9月12日,企业在没有通知本人参加和申辩的情况,作出了违反劳动法规和程序,违反事实的除名决定。

综上所述:在"给厂长经理松绑放权"后的国企领导人,权力恶性膨胀,为所欲为;排除异己,震慑职工,解除企业仅有的一点职工民主监督机制;导致国企普遍亏损――资金流失,利润流失,资产流失,税收流失等严重后果。青山公司行政于93年5、6、9三个月内,对原告实施剥夺分房权,克扣工资和除名决定是非常明确而恶劣的逼迫行为,显然违反国家劳动法规。

现请求法院依法裁决青山公司行政违法,按政策、先例纠正和解决请求事项中的问题,按标准给予经济的、精神的赔偿。

此致

璧山县人民法院!

原告: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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