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备忘录(格式)

合作备忘录

本备忘录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 ,法定地址位于 ; 与乙方 ,一家根据 法律成立并存续的 ,法定地址位于 ;

甲方和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成为“双方”。

前言(鉴于)

1.甲方情况简介

2.乙方情况简介

3.双方拟从事的交易情况简介

4.双方同意,在本项目实施前,双方需各自取得公司内部所有必要批准以签订具有约束力的合同(以下统称“项目合

同”)。项目合同具体条款待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5.双方希望通过本备忘录记录本项目目前的状况,本项目具体内容经过随后谈判由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最终确定。

基于上述事实,双方特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已达成初步谅解的事项

1.1

1.2

2.双方需要进一步磋商的事项

2.1

2.2

3. 双方签订备忘录以后应采取的行动

3.1

3.2

4.保密资料

4.1本备忘录签署前以及在本备忘录有效期内,一方(“披露方”)曾经或可能不时向对方(“受方”)披露该方的商业、营销、技术、科学或其他资料,这些资料在披露当时被指定为保密资料(或类似标注),或者在保密的情况下披露,或者经双方的合理商业判断为保密资料(“保密资料”)。在本备忘录有效期内以及随后 年(月)内,受方必须: A对保密资料进行保密;

B不得用于除本备忘录明确规定的目的外其它目的;

C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该方雇员(或其关联机构、该方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人员)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且上述人员须签署书面保密协议,其中保密义务的严格程度不得低于本第 条的规定。

4.2上述第4.1条的条款对以下资料不适用:

A受方有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存在的书面记录证明其已经掌握;

B并非由于受方违反本备忘录而已经或者在将来键入公共领域;或

C受方从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

4.3本备忘录期满或终止后,受方应(1)向对方归还(或经对方要求销毁)包含对方保密资料的所有材料(含复印件),并且(2)在对方提出此项要求后十日内向对方书面保证已经归还或销毁上述材料。

5.独家谈判

在 年 月 日前,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第三方就本备忘录标的事项进行任何磋商、谈判,达成谅解或任何形式的协议或安排。

6.本备忘录内容保密

除非按照法律规定有合理必要,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备忘录发表任何公开声明或进行任何披露。

7.知识产权

双方确认一方并未因本备忘录从另一方获得该方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专业技术等)或针对该知识产权的权利。

8本备忘录的修改

对本备忘录进行修改,需双方共同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9.本备忘录具有\不具有约束力的条款

双方确认,除第 条、第4条至第13条(包括第4条、第13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外,本备忘录不是具有约束力或可强制履行的协议或项目合同,也不在双方之间设定实施任何行为的义务,无论该行为是否在本备忘录中明确规定应实施还是拟实施。

10.本备忘录的转让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备忘录。11.

各方承担各自费用

除非本备忘录另有明确约定,任何一方应负担其从事本备忘录规定的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12.不承担间接损失

任何一方对与本备忘录有关的任何间接或附带损失或损害、商誉的损失或者损害或者收入或利润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3本备忘录的生效和终止

本备忘录经双方签字生效,至下列日期终止(以最早者为准):

A双方用项目合同或本备忘录标的事项的进一步的协议取代本备忘录;

B任何一方无须提供任何理由,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备忘录;或

C本备忘录签署60天后。

第4、5、9、10、11、12、和13条在本备忘录终止后继续有效。

14适用法律和仲裁

本备忘录适用 法律。双方只见由于本备忘录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在30日内通过有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 按照 以 语言进行仲裁。

双方正式授权代表已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本备忘录,以兹证明。

甲方

乙方

(备忘录的起草技巧可以参考:Robert Lewis 江宪胜著 《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制作技巧》 法律出版社) 甲方 ,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存续

的 ,法定地址位于 ;与乙方 ,

一家根据 法律成立并存续的 ,法定地址位于 ;

甲方和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成为“双方”。

前言(鉴于)

1.甲方情况简介

2.乙方情况简介

3.双方拟从事的交易情况简介

4.双方同意,在本项目实施前,双方需各自取得公司内部所有必要批准以签订具有约束力的合同(以下统称“项目合同”)。项目合同具体条款待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5.双方希望通过本备忘录记录本项目目前的状况,本项目具体内容经过随后谈判由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最终确定。 基于上述事实,双方特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已达成初步谅解的事项

1.1

1.2

2.双方需要进一步磋商的事项

2.1

2.2

3. 双方签订备忘录以后应采取的行动

3.1

3.2

4.保密资料

4.1本备忘录签署前以及在本备忘录有效期内,一方(“披露方”)曾经或可能不时向对方(“受方”)披露该方的商业、营销、技术、科学或其他资料,这些资料在披露当时被指定为保密资料(或类似标注),或者在保密的情况下披露,或者经双方的合理商业判断为保密资料(“保密资料”)。在本备忘录有效期内以及随后 年(月)内,受方必须: A对保密资料进行保密;

B不得用于除本备忘录明确规定的目的外其它目的;

C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该方雇员(或其关联机构、该方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人员)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且上述人员须签署书面保密协议,其中保密义务的严格程度不得低于本第 条的规定。

4.2上述第4.1条的条款对以下资料不适用:

A受方有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存在的书面记录证明其已经掌握;

B并非由于受方违反本备忘录而已经或者在将来键入公共领域;或

C受方从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

4.3本备忘录期满或终止后,受方应(1)向对方归还(或经对方要求销毁)包含对方保密资料的所有材料(含复印件),并且(2)在对方提出此项要求后十日内向对方书面保证已经归还或销毁上述材料。

5.独家谈判

在 年 月 日前,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第三方就本备忘录标的事项进行任何磋商、谈判,达成谅解或任何形式的协议或安排。

6.本备忘录内容保密

除非按照法律规定有合理必要,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备忘录发表任何公开声明或进行任何披露。

7.知识产权

双方确认一方并未因本备忘录从另一方获得该方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专业技术等)或针对该知识产权的权利。

8本备忘录的修改

对本备忘录进行修改,需双方共同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9.本备忘录具有\不具有约束力的条款

双方确认,除第 条、第4条至第13条(包括第4条、第13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外,本备忘录不是具有约束力或可强制履行的协议或项目合同,也不在双方之间设定实施任何行为的义务,无论该行为是否在本备忘录中明确规定应实施还是拟实施。

10.本备忘录的转让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备忘录。

11.各方承担各自费用

除非本备忘录另有明确约定,任何一方应负担其从事本备忘录规定的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12.不承担间接损失

任何一方对与本备忘录有关的任何间接或附带损失或损害、商誉的损失或者损害或者收入或利润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3本备忘录的生效和终止

本备忘录经双方签字生效,至下列日期终止(以最早者为准):

A双方用项目合同或本备忘录标的事项的进一步的协议取代本备忘录;

B任何一方无须提供任何理由,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备忘录;或

C本备忘录签署60天后。

第4、5、9、10、11、12、和13条在本备忘录终止后继续有效。

14适用法律和仲裁

本备忘录适用 法律。双方只见由于本备忘录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在30日内通过有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 按照 以 语言进行仲裁。 双方正式授权代表已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本备忘录,以兹证明。

甲方 乙方

 

第二篇:质量和安全全面提升合作备忘录(范本)

“质量和安全”全面提升

合作备忘录(范本)

根据X局20##年干部赴企业挂职锻炼活动的相关要求,省特检院自20##年*月*日起,派**同志到**挂职一年,任**职务。为确保挂职工作取得实效,促进企业“质量和安全”进一步提升,省特检院经与**协商,在人才提升、质量管理和产品扶优三大平台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形成合作备忘录如下:

一、建立人才提升平台

1、X院为挂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挂职人员工作和生活困难;为**公司提供所需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装人员等人才培训服务。

2、挂职人员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对企业员工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的特种设备新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了解企业人才培养计划并帮助实施。

3、**公司对挂职人员提升管理水平、熟悉相关的生产工艺或安装工艺提供所需的环境和资源,为挂职人员深入各部门、车间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经验学习和调研创造条件,并保障挂职人员在企业中的工作、生活安全;为省特检院新员工了解**(特种设备)生产工艺流程(或安装流程)提供现场实习指导。

二、建立质量管理平台(请挂职人员与企业协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将条款内容具体化)

1、省特检院协助**公司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建立质量体系。(已建立质量体系的,协助企业完善和保障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

2、根据企业需要及省特检院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设备存在的缺陷,帮助企业进行新产品设计、老产品技改、工艺流程改良。

3、协助企业引进、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运用和实施。

4、根据企业生产、安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特种设备技术研究、开发合作。

三、建立产品扶优平台(请挂职人员与企业协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将条款内容具体化)

1、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如科杰提出的:电动环链葫芦双梁悬挂起重机型号LH5-7.8A4D制造监检问题)。

2.从源头抓起,帮助企业把好进货关,并协助企业实施成本控制。

3、协助企业名优产品的申报和推广。

X省特种设备检验院                **公司

代表:                                代表:

二〇##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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