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试诚信承诺书》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本人 ,身份证号: ,自愿参加20xx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 等级的考试,已认真阅读《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同时知晓《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号)要求,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可申请一次补考。鉴定考试合格后按照公告第八项携带所需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成绩公布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到渝北区锦坪街5号民航大厦五楼进行材料确认,逾期未到场进行资质确认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无效。

我已认真学习了解了关于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和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考生。并确保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并完全符合报名要求。如因个人信息错误、缺失及所提供证明材料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认可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给予当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承诺人:

日 期:

 

第二篇:20xx年考试诚信承诺书

吉林省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20xx年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报名用)

20xx年考试诚信承诺书

注: ※ 1.考生须认真亲自填写本承诺书,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后果自负。

※ 2.本承诺书由省学位办留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