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关于55kw调度绞车电机烧坏的

事故处理通报

事故经过:

20xx年8月7日中班20:15分,副井55kw放料绞车在下放打台阶混凝土石料80m左右时,(当时放料为1车)绞车突然停止运转,当时走廊皮带正在运煤,也停止运转。绞车司机李小强,发现顶闸断电后,让当时正在拆卸1.4m绞车电修工苏抓民在电控柜送电,合闸送电后绞车油泵正常运行,能打开刹车,再点击启动绞车,刚一启动,立即跳闸、断电、电机停转。绞车司机开始检查开关及电机初步认为绞车电机有故障。立即汇报当时在场拆卸1.4m绞车的机电科长邵记新,安排电修工李振华检测绞车开关,开关完好,再用摇表测试电机,电阻为0,确定电机接地烧坏。

经过积极抢修,于8日凌晨3时40分左右更换电机后恢复正常。

原因分析:拆卸电机接线腔后,发现有水珠并伴有潮气,导致电机绝缘程度低,匝线短路,引起电机烧坏。

事故责任鉴定:根据事故造成原因及安全1号文件非伤亡事故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定性为一般生产责任事故。

事故处罚决定:

依据安全1号文件《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第三小条规定,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罚: 机电矿长:闫文耀负有领导责任,罚款200元 机电部长:邵记新负有管理责任,罚款200元

电气设备检查员:韩晋峰检查不到位,罚款100元 绞车司机:李小强负有直接责任,罚款 50元

防范措施:

1.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严格岗位人员操作责任制;

2.组织机电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矿井40kw以上电机,逐台检查,杜绝此类事故再发生;

3.组织机电、供应人员,对井上库存、备用设备清点检查,做到数量清、用途明,保管完好。

调 度 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

 

第二篇:事故经过

原煤运输系统103#皮带撕裂事故经过

20xx年9月1日09:20左右,原煤车间在井口原煤运输过程中,103#皮带岗位人员发现103#皮带机无料运行后正准备打电话向给煤机司机询问情况,紧接着给煤机司机打来电话,电话说给煤机处卸料口被堵,皮带撕开了,于是岗位人员立即紧急停103#皮带。并向组长、车间负责人汇报。

车间负责人接到汇报后立即向部门汇报,并立即到现场查看,在现场看到103#皮带机尾2#给煤机卸料口被大块煤矸卡住并抵在皮带上,103#皮带已有30米左右被撕开、近20米左右被撕裂。车间负责人立即联系长岭煤矿调度和安装公司负责人到现场查看。

事故影响:经测量皮带撕裂撕开近50米左右,影响时间31小时40分(从20xx年9月1日09:20至9月2日17:00)。卡在2#给煤机卸料口处的煤矸体积为720mmх430mmх340mm左右。

通过公司对这次事故的分析,原煤车间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查找车间在管理中的不足,主要是没有深刻吸取106#皮带撕裂的教训,对合理化建议的提出及整改措施只注重汇报,但对落实和督促相关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够。应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和加强。

运销分公司原煤车间

20xx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