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信访案例分析材料

给干部“家”的温暖

--用关怀和爱护对待干部诉求

一、基本案情

李某,女,20xx年4月由团县委书记调任XX乡任党委副书记、乡长,20xx年12月调整为乡党委书记、乡长。作为C县偏远海岛乡镇的一名领导干部,因交通不便,往往需要半个月以上才能返回县城一次,其配偶以李某当官意愿太强、未能承担应尽的家庭责任为由,于20xx年5月与李某离婚,6岁的女儿由李某抚养。20xx年李某向组织提出,希望调回县直部门工作,以方便照顾其母亲和女儿。但李某提拔为乡党委书记时间较短,立即调回不利于XX乡整体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县委希望李某任期满后再做调整。20xx年6月,为全面准确掌握乡、村两级领导班子运行和干部队伍整体状况,县委组织部成立考察组对各乡镇、渔村进行全面考察,在XX乡考察中,李某再次提出调回县直部门的申请,且讲述自己因工作无法顾及家中母亲和孩子时数度哽咽。考察组及时将李某的问题向县委领导进行反馈,后根据领导指示,将李某的问题作为专案进行调查处理。

二、案情分析

C县因其特殊地理位置,乡镇条件比较艰苦,县委对选择到乡镇任职的优秀干部在提拔重用上优先给予考虑。一定数量的乡镇干部,被提拔到乡镇任职一定年限后,会以家庭责任、

身体状况等原因向组织申请调回,李某的诉求案件,属于C县干部个人诉求中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处理方式的选择和处理结果的好坏,将影响干部队伍对组织部门的认同和组织公信力建设,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必须着重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李某与配偶离婚时,其丈夫认为李某是因为想“当官”才选择留在乡镇工作,对李某在乡镇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主观意愿需要调查核实。二是李某反映其女儿由母亲在家照顾,母亲患眼疾较重,不具备照顾孩子的条件和能力,问题的真实情况需要调查核实。三是调查核实要快,尽快拿出具体结论,让干部对组织充分信任。四是要做到对干部诉求的处理公开透明,处理结果有理有据,让干部本人满意,同事信服。

三、处理措施

根据案情分析,县委组织部立即做出工作部署,对相关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在XX乡和县城区李某母亲家中同时进行。考察组与李某做了深入沟通,同乡领导班子成员和渔村“两委”干部进行谈心谈话,组织乡机关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从调查的结果看,李某没有因为提拔到领导岗位便满足于现状,任职期间作风务实,能沉下心开展工作,启动多个为民服务项目,基层群众认可度不断提升,工作责任心较强,节假日或遇恶劣天气主动要求在乡值班,11人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为优秀10票、基本称职1票。李某对调回县直部门没有职位、职级要求,愿意服从组织安排,未发现有“贪权、想当官”的想法。为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到县城区李某母亲家中调查前并未做提前通知,时间选在上午下班后。当调查组进入屋内的一刻,

调查人员便被餐桌上的一幕震撼了:李某的母亲正在用餐,因其患眼疾,餐桌上一盒正在食用的面酱已经变质并生有蛆虫。调查组以慰问干部家属的名义同李某母亲做了交谈,老人对女儿在外工作不能照顾家庭比较体谅,但也提出因身体问题照顾李某的女儿比较吃力,希望组织能尽早安排李某回县任职。

调查组将有关情况汇报给县委主要领导,领导立即做出批示,要求县委组织部做好干部的关怀爱护,在下一批干部调整工作中将李某的问题列入计划。20xx年8月,李某调回县金融办任职,在干部任免谈话中,李某对组织的关心和安排十分感谢,并表示免除了后顾之忧,将把更多的精力用到工作当中,不辜负县委、组织的认可和关心。

四、案例启示

1.带着“爱护”的态度处理干部诉求。作为管理干部的组织部门,在接到干部诉求的案件后,一定以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处理问题,坚决不能把问题先压一压放一放,久拖不决。要从干部本人出发,充分发扬以人为本的原则,尽量满足干部要求,让干部感受“窝心”,维护好干部克服艰辛为海岛积极奉献的积极性。对于无法满足干部诉求的案件,要从爱护干部、帮助干部锻炼成长的角度为干部想办法,及时做好解释工作,为干部制定合理的任职规划,让干部安心,以免干部对组织工作产生不满,出现上访事件。

2.带着“关怀”的目的开展干部考察。组织部门工作严谨、严肃,在开展干部考察工作时往往目的性较强,谈心谈话基本围绕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展开,被考察干部也会抓住机会向组

织汇报工作业绩,展示自己对工作的担当,而生活中的困难和辛苦一般不会拿出来向组织反映。但组织对干部的了解应当是全方位的,干部考察是组织部门加强对干部了解的一个重要途径,在搭建谈思想、谈工作平台的同时,更应该给干部一个提建议、提要求的机会,鼓励干部讲真话、讲心里话,才能全面了解干部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尤其是那些身处一线、矛盾集中、在急难险重岗位工作的干部,那些经受挫折、感到委屈、情绪低落的干部,让干部切身感受到组织上的公道、公平、公正,感受到实干的实惠,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3.“带着“家人”的情感做好干部工作。作为最了解干部的部门,组织部应该摆正心态,虽然不赞成干部有事没事老往领导那里跑,不希望干部为个人的事三番五次与领导磨,更反对通过找门子、托关系来打招呼,但对登门到组织部来谈工作、谈思想、反映情况的干部,要热情欢迎、认真对待。不能觉得干部向组织提要求便是拈轻怕重,向组织反映问题就是胸怀不够宽广,要把组织部的大门向干部敞开,让干部们“常回家看看”。对每一位来访的干部,不管他们谈什么工作、提什么要求,都要耐心倾听、负责地处理,多与党员干部交心谈心,了解他们的工作、思想动态,熟悉他们的家庭、生活情况,让干部切身感到家的温暖,这样才能让干部信任组织,敢讲真心话、愿讲真心话、常讲真心话。

 

第二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学习材料

柴矿员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起火案例

一、事故经过

20##年2月4日下午16点10分,选冶车间段主任接到报告,压滤工段锅炉后堆积的滤布起火,段主任立即和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车间人员进行扑救,将火扑灭。在现场扑救过程中,当班司炉工袁学反映,可能是压滤工张立琴烧炭时没有将火种淹灭造成的。经过有关人员对张立琴的调查,张立琴承认曾将几块木头在锅炉内烧着以后用土掩埋成木炭后收存在纸箱里,并将纸箱存放在现场,木炭将纸箱引燃发生火灾。

二、事故原因

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工张立琴,利用上班时间制作木炭,属违犯劳动纪律,事后又没有将火种完全熄灭,并将易燃物放在工作场地,没有认识到危险性,缺乏安全意识,差点引起大的事故;间接原因是锅炉工袁学安全意识薄弱,发现张立琴违章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造成事故。当班班长没有巡查到位,制止张立琴的违纪行为,也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处理意见

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张立琴罚款500元,并给以严重警告处分;间接责任者袁学罚款200元。选冶车间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罚款300元,当班班长罚款100元。操作工尹艳琴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向车间汇报,避免了事故进一步扩大,奖励100元。

四、防范措施

1、各单位立即在本部门展开防火自查活动,从作业现场的用火管理到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进行彻底清查,全面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能力。

2、各单位利用此次事故为鉴,在班前会和周三安全会议上开展大讨论,杜绝事故隐患。

3、各单位加强现场检查力度,杜绝三违行为。

选矿车间11.13石碴擦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年11月13日上午15时许,选矿车间破碎工段郑某在鄂式破碎机工作平台上操作时(距离破碎口1米处),矿石在破碎过程中,一小块石碴突然崩起,郑某来不及躲闪,小石碴崩入眼睛,造成眼睛受轻伤。

二、原因分析

㈠、直接原因:

1、郑某操作时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眼镜,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矿石在破碎机中相互挤压崩起擦伤眼球,是事故的另一原因。

㈡间接原因:

1、选矿车间安全教育监管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对危险的辨别和防范能力较低。

2、选矿车间现场管理存在漏洞,对破碎工段未进行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防范措施

1、各单位立即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责任制,并组织考试。

2、选矿车间及时召开安全教育会,针对此次事故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强调所有岗位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

3、选矿车间负责设计加长鄂式破碎机上方的防护盖,立即投入使用,有效制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四、处理意见

1、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罚款300元。

2、对选矿车间管理不到位罚款200元。

3.、对相关主要管理人员每人罚款50元。

五、事故的经验教训

在这次事故中责任者郑某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眼镜导致这次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车间安全教育监管不到位,员工的安全意识淡薄,通过这起轻伤事故给所有员工敲响的了警钟,任何工作时候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各中层单位在安全教育监管上要加大力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看回头炮案例

一、事情经过:

20##年4月10日下午一点半左右,工程队凿岩工荆连明在302采场发完炮后,立即就顶着炮烟返回作业现场,当天带班人员王守志和刘林各巡查到此作业点,及时发现荆连明的严重违章行为,立即将其喊出。

二、原因分析

㈠直接原因:

荆连明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㈡间接原因:

工程队安全教育监管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对危险的辨别和防范能力较低。

三、防范措施

    1、安保部立即组织检查各个作业面岩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2、部门职能检查人员要加强所有作业面的安全检查力度,对违章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违章行为不得心慈手软,将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类似严重违行为的发生。

四、处理意见:

荆连明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重违章作业,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其荆连明罚款300元的处罚,并给予全矿通报批评,停产学习一天。

五、违章操作的经验教训

    这件事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岩工的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麻痹心理,在“三令五申”禁止看回头炮的要求下,仍不按要求执行,严重违章作业。给所有岩工敲响了警钟,要求所有岩工要引以为戒,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坚决禁止看回头炮。

   在这次违章作业中责任者荆连明未按公司规定进行作业,在严令禁止不准看回头炮的要求下,仍严重违章作业,充分暴露出了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把公司的规章制度当耳旁风,如再发现此类严重违章作业,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本月公司将开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要求所有岗位人员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防火知识。杜绝在工作中违章作业,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安全职责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采区天井碴石坠落伤害事故

一、事故详细经过

20##年4月29日8时左右,左明立到达三中盲井3号脉TK1天井后,用力摇了摇天井最下面的梯子,没有石头下来,就开始向上爬天井,当爬到第四道梯子时,上面突然下来很多石头,砸在左明立手上,左明立躲闪石头,没把住梯子,从第四道梯子掉下来,掉到第一道与第二道梯子之间,然后爬到平巷。

二、事故发生原因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天井掘进过程中使用折返梯子,导致天井梯子间存有碴石,左明立在爬天井时碴石掉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左明立在井下单人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温州建峰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和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长期存在违章作业现象。员工安全技能和现场经验不足,对危险的辨别和防范能力较低。2、温州建峰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对重点岗位未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确认制度。 3、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对现场隐患排检查不到位。

三、防范措施

1、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及管理力度,杜绝职工违章作业现象。2、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鼓励倡导职工自觉查找身边存在的事故隐患,制止“三违”现象,切实做到“人人管安全,安全人人管”。3、加强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尤其对新进人员要重点进行培训,提高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培训不合格的禁止上岗作业,使职工真正掌握作业必需的“应知应会”,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安全技能和现场作业经验。4、认真吸取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找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切实做到“安全工作无漏洞、安全管理无死角”,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5、不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从而提高全员识险能力、避险能力,实现安全生产。

四、处理意见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者处理如下:

1、对主要责任者左明立罚款300元。

2、对建峰工程队罚款10000元。

3、对安保部经理刘宏进罚款100元、副经理张书涛罚款100元、安全主管刁艳军罚款100元、张喜英罚款50元;对生产部刘士军罚款100元、田久雨罚款50元;对综合部刘林各、姜洪刚、郝荣杰各罚款50元。4、对公司副总经理王书春、总经理助理汪仁健各罚款200元。

采区428帮壁冒落事故

20##年4月28日20时左右,采区一号井三中二层4404试验采场掘进作业面发生一起帮壁冒落事故,造成一人受伤。

一、事故发生时间:20##年4月28日20时左右

二、事故发生地点:采区一号井三中二层4404试验采场掘进作业面

三、事故发生单位:温州建峰工程队

四、事故类别:帮壁冒落

五、受伤人员情况:

六、事故详细经过

4月28日下午16时许,建峰工程队凿岩工孙国海、孙国成二人到三中二层掘进作业面作业,在拉好照明后开始处理浮石,其中在作业面右手帮壁有一大块浮石,二人排了许久也未排下,认为没事,便开始凿岩。晚8时许,当打到第五个眼时,那块大浮石突然冒落,砸在了凿岩机上,凿岩机又砸在了正在作业的孙国海右腿上,孙国成赶紧将其拖出,并立即叫现场其他作业人员帮忙将其抬至井口,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七、事故发生原因

(一)直接原因:

凿岩工孙国海、孙国成二人违章冒险作业,在发现浮石后既未彻底排除,又未采取支护等安全措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建峰工程队安全教育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对危险的辨别和防范能力较低。

2、建峰工程队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日常的安全检查不彻底,安全确认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并消除。

3、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对现场隐患排检查不到位。

八、防范措施

1、公司开展“井下采掘顶板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并重新修订《井下采掘顶板管理规定》。

2、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责任制,并组织考试。

3、建峰工程队及时召开安全教育会,针对此次事故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强调作业面要加强排险,确保安全。

九、处理意见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者处理如下:

1、对主要责任者孙国海、孙国成二人各罚款300元。

2、对建峰工程队罚款10000元。

3、对安保部经理刘宏进罚款100元、副经理张书涛罚款100元、安全主管刁艳军罚款100元、张喜英罚款50元;对生产部刘士军罚款100元、田久雨罚款50元;对综合部刘林各、姜洪刚、郝荣杰各罚款50元。

4、对公司副经理王书春、总经理助理汪仁健各罚款200元。

建峰工程队电机车工徐才抬矿车摔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年6月26日11点30分左右,电机车工徐才将矿车运输到3中4306采场装矿,在向出矿穿推空车时矿车落道,徐才就用撬棍插在矿车下向上抬,因用力过猛,脚下打滑,在将矿车抬上轨道时,本人也向后摔倒,头部磕在巷道旁边石块上,将其碰晕。这时,同班作业的扒装工孙广平、胡永军、冯立清急忙过来将徐才背送到井口,通知工程队郑乃和经理将其送到医院。

二、事故性质

轻微伤事故

三、事故类别

其他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是电机车工徐才抬车姿势不正确,抬车时人体重心向后,因用力过猛向后摔倒;

(二)间接原因一是徐才思想麻痹,作业时没有对周围环境观察清楚,脚下站立不稳,用力时脚打滑,以致摔倒;二是道轨旁堆放较多大块矿石,徐才摔倒后直接磕在石块上。

五、事故防范措施

1、公司针对引发此次事故的原因,立即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井下抬车操作,清理运输主巷和道轨两侧的大块石。

2、工程队要充分利用周三、以及班前安全会议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侵害能力。

六、事故处理意见

       1、 对此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徐才罚款100元;

2、徐才作业时思想麻痹,安全意识不强,对负有安全教育责任的建峰工程队罚款200元。

3、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总经理助理汪仁健罚款100元,安保部刘宏进、张书涛各罚款50元。

选矿车间511碱液灼伤事故

20##年5月11日15时左右,选矿车间解析电解工段发生一起碱液灼伤事故,造成一人受伤。

一、事故发生时间:20##年5月11日15时左右

二、事故发生地点:选矿车间解析电解工段一层

三、事故发生单位:选矿车间

四、事故类别:碱液灼伤

五、受伤人员情况:

六、事故详细经过

5月11日下午15时许,选矿车间副主任赵连全和维修工田佳伟到解析电解工段测量管路,赵连全在厂房最底层电解液罐旁,当抬头向上观察时,上层底板突然滴下一滴碱液,滴入赵连全右眼中,造成右眼角膜和结膜灼伤,赵连全立即用清水清洗,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七、事故发生原因

(一)直接原因:

1、选矿解析电解工段厂房为三层钢架结构,底板为铁板,为解决通风问题,在每层底板上均钻有小孔,当上层底板有水时,就不可避免地顺着小孔向下滴,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赵连全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眼镜,致使下滴的碱液滴入眼中,是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二)间接原因:

1、选矿车间安全教育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对危险的辨别和防范能力较低。

2、解析电解工段二层加碱口处未设防止加碱时洒漏的安全防范设施。

3、选矿车间现场管理存在漏洞,清扫地板时碱液未彻底清除干净。

4、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对现场隐患排查不细,未采取有效的防范及整改措施。

八、防范措施

1、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责任制,并组织考试。

2、选矿车间及时召开安全教育会,针对此次事故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强调所有岗位必须按要求制裁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

3、选矿车间设计加工加碱口防洒漏设施并立即投入使用。

九、处理意见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二季度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者处理如下:

1、对主要责任者赵连全罚款300元。

2、对选矿车间主任段强罚款300元、副主任刘宝山罚款100元。

3、对安保部经理刘宏进罚款100元、副经理张书涛罚款100元、安全员张国明罚款100元、张喜英罚款50元;对综合部刘林各、姜洪刚、郝荣杰各罚款50元。

4、对公司副经理王书春、总经理助理汪仁健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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