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

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

甲方:         车牌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事件概括:20XX年9月3日18时许,甲方**所有的小轿车车牌从小溪桥边的商业长廊口左转往新区方向行驶时候,与乙方所骑的电瓶车自小溪桥往新区方向左转时候相刮蹭,造成乙方受伤。虽然乙方左转时未发现自己左边有车辆,但是由于电瓶车与汽车相撞,按照道路交通法的判定,应由甲方担任事故主要责任。事后甲方积极带领乙方去医院进行检查,并承担医疗费用,经医院检查,乙方只是简单擦伤,并无大碍,拿了消肿止疼药及外敷药后乙方刘英要求回家修养,不在医院住院观察,目前乙方刘英已经基本痊愈。现(甲方)与(乙方)就此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伤情及乙方病情需要恢复的时间等基本情况,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和认可。

二、甲方协议之前已替乙方支付了所有医疗费及检查费用。

三、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再付给乙方包括后续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生活补贴等赔偿款总计1000元人民币整(大写:壹仟元),同时甲方车辆维护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签订此协议书后,自愿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的权利。

五、乙方一经签订此协议,甲方给付的赔偿款为乙方现在或将来、直接或间接与此次事故有关最终的索赔的费用和全部赔偿数额。

六、乙方收到上述赔偿金后,甲、乙双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已解决完毕,今后双方互相不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七、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九、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均不得反悔。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甲  方:           年   月   日

乙  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

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车牌号:

乙方:         (身份证号:) 车牌号:

20XX年1月4日晚7时40分,甲方驾驶车牌号为鄂J***73

皮卡车至富水南路山水名苑处(中石化加油站旁)的十字路口时,因甲方疏忽,乙方行车速度也偏快,造成乙方面包车车厢前部轻度损伤,事发后,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友好协商,协商意见如下: 

1、甲方承认在本次事故中应承担主要责任,并愿意承担乙方车辆维修的全部费用,甲方车辆的损坏自行维修。

2、经双方协商,乙方将受损车辆送至双方认可的修理厂维修,由甲方承担全部修理费用。

3、乙方认可,交通事故只对其车辆造成轻度损伤,其本人在事故中未受到任何伤害。并愿意在甲方承担乙方车辆维修的全部费用后,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4、在甲方支付乙方的车辆维修款后,乙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补偿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

5、在甲方支付乙方的车辆维修费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6、在甲方支付乙方的车辆维修费后,乙方希望交通警察部门对甲方从轻、从减处理,并承诺,不再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

7、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现,双方签字之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时。

8、本协议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均对此表示理解并尊重本协议所达成目的,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同意。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管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协议签定地点:莱阳交警大中队。

甲 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乙 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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