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制冷机房通风系统安全监察建议书样本(审定:唐开永)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安全监察执法建议书

( )安监管执建〔 〕危 号

XXXXXXX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依据现行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法定要求,现对你单位氨制冷机房通风系统事故隐患整改提出如下建议:

一、隐患整改的必要性:

氨制冷机房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是现行《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2010)第9.2.2条的强制性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事故通风是保障安全生产和保障工人生命安全的必要措施。氨制冷机房,在事故发生时如果突然散发大量的氨制冷剂,其危险性更大。因此,对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可能突然散发有害气体的制冷机房,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

二、隐患整改的技术性要求:

1、事故通风属于制冷机房的通风系统的组成部分,因此,应在制冷机房通风设计时作整体性通盘考虑。

制冷机房的通风,应考虑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正常状态下保证制冷机房内的空气品质,改善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另一方面是事故状态下排除突然散发的大量制冷剂气体,保障安全生产和工人生命安全。

具体设计中,可以设置多台(或2台)事故排风机,在制冷机房正常工作状态下,采用部分事故排风机兼做日常排风的作用,在事故状态下所有事故排风机全部开启。

2、氨制冷机房事故排风装置的事故排风量应按183m?/(m?·h)进行计算确定,且最小排风量不应小于34000m?·h。你单位氨制冷机房面积经执法人员实地勘测为 390 m?,经计算事故排风量应不小于 71370 m?·h。

3、氨制冷机房的事故排风机必须选用防爆型,排风口应位于机房侧墙高处 1

或屋顶。

4、制冷机房日常运行时,为了防止制冷剂的浓度过大,必须保证通风良好。在夏季时,良好的通风可以排除制冷机房内电机和其他电气设备散发的热量,以降低制冷机房内温度,改善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日常通风的风量,以消除夏季制冷机房内余热、取机房内温度与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之差不大于10℃来计算。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当自然通风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日常排风装置。

5、在制冷机房控制室排风机控制柜上和制冷机房门外墙上应安装事故排风机人工启停控制按钮。

6、氨制冷机房应设置氨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

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事故排风机。氨气浓度传感器应安装在氨制冷机组及贮氨容器上方的机房顶板上。

7、事故排风机应按二级负荷供电,当制冷系统因故障被切除供电电源停止运行时,应保证排风机的可靠供电。事故排风机的过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报警而不直接停风机。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应设备用电源。

三、以上隐患整改技术性要求依据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第9.0.2条(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及第7.2.1条、第7.2.2条、第7.2.4条、第7.2.5条(严格性条文,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提出。在隐患整改时,对氨制冷机房通风系统设计及施工、竣工验收,必须满足上述技术性要求。

四、你单位氨制冷机房通风系统事故隐患整改工程,应委托具有冷库机房通风系统工程设计及施工资质的单位负责工程设计和施工,并严格设备选型,特 2

别是防爆性能要求。

技术审核(签名): 批准(签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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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氨制冷机房检查表

氨制冷机房安全检查表

氨制冷机房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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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制冷机房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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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制冷机房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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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制冷机房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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