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救助申请书

民政救助申请书

金堡镇民政办:

我是镇远县金堡镇贵界村委会六组村民吴致红,女,苗族,现年19岁。家中共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哥哥和我。

我小时候生了一场重病,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我的左腿落下了残疾。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脚走路越来越吃力,无法正常行走。在县残联的牵线搭桥下,经父母的反复商量,他们决定借钱给我医治我的左腿。今年暑假期间我在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南华医院做了一次矫形手术,共住院55天,共花费了42571.6元。出院回家后调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因为做的是骨头的手术,至今仍不能生活自理,行走还需双拐助行,在家随时需要人照顾。所以爸爸妈妈也不能出去打工挣钱。

我和哥哥两人都在上大学,每年的报名费生活费对我们家来说就像天文数字,但父母看到哥哥和我两人都有残疾(哥哥为二级伤残,我为三级伤残),一心要让我们兄妹俩上学,将来能跳出农门。我所在的村委会领导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我们20xx年被评为该组的低保户。

除去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的费用,这次住院我个人共负担了19430.51元的高额费用,加上开学时哥哥和我的报名费又是15000多元,家里现在已经欠下了36000多元的外债。我希望金堡镇民政办能够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医疗补助金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吴致红

20xx年9月17日

 

第二篇:民政救助申请书1

灾民救助申请书

店垭镇民政办:

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我叫 ,现年 岁,家住店垭镇 村(社区) 组,家庭人口 人,现有耕地 亩,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 。

申请人“一本通”户名: 账号(信用社): 受灾种类及损失程度: ,请求实地核查解决为盼。

申请人: (本人签章)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意见(签章):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村灾害信息员核查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民政办核查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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