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样本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 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 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 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 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 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 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 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 法: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 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 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 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 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 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 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 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

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

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

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

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

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

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第二篇:超市专柜经营合同书 - 副本

专柜经营合同书

甲方资料:

公司网址: www.xzetsd.com 公司电话: 0350-3029459 乙方资料:

供应商类型: □生产商 □代理商 □批发商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 业务代表: 业务电话: 公司名称: 好父母好孩子儿书店 公司地址: 忻州市七一北路气象南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恪守:

一、专柜位置及面积

甲方提供位于好父母好孩子儿童书店销售区中岛专柜(玻璃展柜)一组供乙方经营使用的场地。

二、合同期限及合同变更

1.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作期内,甲方基于统一管理、经营或实际需要,而需要变动乙方所设专柜区域位置或增减其经营面积乙方必须服从并予配合甲方的调整,但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甲乙双方若欲变更合同其它内容或终止合约,甲乙双方应提前15天以通知对方,乙方应在合约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撤柜事宜。

3.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使用的经营场地以任何形式转让、变相转让或转包给第三者使用,若有违者,甲方将视作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期满前,乙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续约。合约终止后,未经甲方确认续约的,乙方自合约终止日起超出5日仍不撤柜,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货物、柜台和设施作为甲方的劳务费和保管费,而无需对乙方作任何补偿。

三、经营范围

1.乙方的经营范围。

2.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的工商手续,保证达到具体经营所需的条件(如卫生消防等),依法经营。

四、商品管理

1、品质:乙方保证其商品为合法生产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符合《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下列(但不限于)原因引起的司法行动、责任、损失、费用开支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商誉损失:

(1)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犯(包括且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2)生产厂商、代理商对商品的生产或销售违反了国家的任何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

(3)被国家行政部门处以的罚款等。

2、顾客要求修理、退换货或提出赔偿时,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产品质量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处理意见,甲乙双方共同搞好经营商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维护乙方经营商品、品牌的信誉和甲乙双方的名誉损失。如乙方经营伪劣假冒商品,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应按商品零售价总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3、合同期间,乙方的经营商品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应的保险责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保管责任。

五、合作方式及费用支付:

1.合作经营项目由乙方单独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按月以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固定费用元/月,费用需每月x日前付清。

六、结算方式及税金

1.收银方式:乙方委托甲方集中代收银

2.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税法及当地税务部门规定,选择下列方式依法纳税:乙方提供____%增值税#5@p

3.结算付款期:付款日期为月结。 4.付款方式:□转账 □现金

七、综合服务及促销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乙方清场后若无其他未结债务及费用,甲方将在乙方清场1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甲方开具销售#5@p,代扣%税费。

八、员工管理

1.专柜的员工无论乙方委托还是甲方代为委派,其工资、福利、保险等劳工权益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依照《劳动法》规定保证员工的合法权利,乙方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结果。

2.乙方员工必须符合用工要求,遵守商场的各项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甲方对不符合要求或不能适应工作、有违纪行为的专柜员工,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必须配合。

3.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在商场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及意外事件皆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合同的履行及义务

1.乙方应具备经营项目的资质并持有相关证照。乙方不得在公共场合有影响商场营业和违犯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更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合作期间,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乙方经营商品的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应的保险责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违反本公司以上协议任一约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保证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⑴如无需支付可能因“三包”责任而发生的费用,1个月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⑵若无其它抵扣事宜,甲方须如数退还给乙方,如有扣项,则扣除扣项后的部分退还乙方。

4.合同期内,若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履约保证金均不退还。

5.合同期满,若乙方欲继续经营,须在合同届满前15天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约。 3.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按如下情况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甲方商场经营的相关业务,导致顾客或其他第三人通过向法院或向相关政府部门或向甲方或向乙方主张质量、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相关权利或索赔(以下简称“第三方索付”)事项发生时,双方同意按照如下方案执行:

⑴在第三方索付事项发生后,甲方有权冻结乙方未结算的货款或由乙方向甲方交纳相应的金额。

⑵第三方索付事项发生后,由乙方负责积极妥善处理。如乙方怠慢于办理而致使甲方受到声誉及经济方面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并承担原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⑶如乙方怠慢于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或其他部门的处罚决定时,甲方有权以上述金额代乙方履行,如有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2.乙方如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十二、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商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十五、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删改、补充或变更须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增加、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合同附件:

乙方证照: □《质量检测报告》 □《生产许可证》□厂商证件 □乙方负责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章(甲方): 盖章(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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