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3月5日违法建房举报信

汪祥来实名举报

商南副县长殷延青和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汪忠福违法建房

国土局有案不查、压案不办

举报人:汪祥来,男,汉族,出生年月19xx年3月12日,身份证号:61xxxxxxxxxxxx,电话139xxxxxxxx,住陕西省商南县城关镇东岗村洋桥组,农民。

被举报人:殷延青,女,汉族,19xx年生,商南县副县长。汪忠福,男,汉族,19xx年生,商南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被举报人:商南县国土资源局

违法事实:

国家干部,知法犯法,违法建房,至今逍遥法外。 国土部门,有案不查,压案不办,严重失职渎职。 20xx年,殷延青、汪忠福二人通过欺骗手段,编造“拆旧建新”的谎言,强占他人的宅基地,建起四间两层房屋一栋。其中,约120平方米不在其宅基地范围内,并且“超出城建规划红线11.5平方米,经核对超占面积主要为第三人汪忠福超出老宅基地西界外新建房屋部分”(见商南县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书)。

1、 其二人系国家干部,非农村村民,建房主体不合法。

2、 建房所占14.7米以西的土地不在其宅基证上,土地来源不合法。

3、 建房无国土部门用地批复,建房手续不合法。

4、 建房超过规划红线,违反城市规划,建房范围不合法。

5、 采用欺骗手段,以“拆旧建新”名义建房,获取城建许可证不合法。

以上多处违法行为,商南县国土局在20xx年地籍调查时即发现。但是在长达14年的时间里一直视而不见,未作任何实质处理。20xx年本人举报后,县国土局也仅仅是下达了一个立案通知书而已,违法所建房屋依旧矗立。其违法时间之长,行为之恶劣,闻所未闻。

商南县国土局:

处理决定中,你白纸黑字说先处理违法后确权。省高院判决后,你出尔反尔说不处理违法先确权。

你在县领导面前是哈巴狗,在老百姓面前是吃人的饿狼。 你玩弄法律于鼓掌之上,手段实在是高明,连省高院的法官都自叹不如。

作为国家干部,本应提高自身素质,以自身为榜样带领家人共同遵守公序良俗,带头净化社会风气。

作为国家机关,本应遵纪守法、严格执法,发现违法违纪及时处理,解决老百姓反映的问题。

国家干部,贪欲不止。公车私用,私设小金库,强占土地,违法建房,违规建12墓穴,依旧我行我素。送你:德不配行,必有灾殃。

国土部门,公正何在。沆瀣一气,欺凌老农民,欺下瞒上,有案不查,副县长狗腿子,依旧官在其位。送你:人民公仆,奈何欺民。

敬告相关人员:违法不查,举报不止。

举报人:汪祥来

20xx年3月

 

第二篇:举报信

举报信

尊敬的密山市相关部门领导:

我司是密山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万元,现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法定代表人夏春岩。我司于20xx年x月开始到贵市进行同心东苑小区旧城改造项目的开发,该项目属于贵市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的顺利推进对于贵市的经济建设、市容市貌的改善以及当地原著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均有重要意义,我司能够承接下这样利市利民的项目,深感责任重大。

接到该项目后,我司及时组织人力物力,除进行项目调研、项目报批、土地规划、土地整理、小区设计外,最关心的就是小区原著居民的妥善安置。本着这一原则,我司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对该小区原著居民的生活现状、现有房屋的情况、家庭经济情况、人口状况以及这些居民对于拆迁补偿的要求进行了大量细致入微的调查,并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情况下与每一户居民分别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所有居民均在协议书上签字并按了手印。协议书对于现有房屋的情况以及拆迁安置、补偿的具体方案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我司共计与原著居民签订了 份协议书,这其中也包括被举报人鞠成德一家。

我司于20xx年9月29日与被举报人鞠成德、单淑英夫妇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并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议约定:双方共同认定被拆迁人房屋、附属物、室内装潢等一切动迁补偿为365万元,甲方先行支付乙方

20万元,其余款项折抵盖好后的房屋。协议同时约定了被拆迁方腾房的时间,回迁房竣工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被拆迁方按了手印,至此,该协议依法成立,并受我国《合同法》的约束。

协议签订后,我司(拆迁方)如约于20xx年x月x日履行了付款x元的义务,但被拆迁方无理取闹地认为我司给其的补偿低了,不仅在施工工地大吵大闹,阻扰我司正常施工,且私自在工地内搭设一临时房屋,声称这间房也是他家盖的,也要获得补偿,并以为由要求我司给其增加30万元的补偿款,其还要挟称,“如未获得补偿,新小区就盖不成!”

为了履行我司对密山市政府的诺言,也为了其他拆迁原著居民能早日住上新楼房,我司接受了被举报人鞠成德“强盗”一般的要求,与其签订了《同心东苑动迁户鞠成德动迁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我司给其增加补偿款30万元,给其无偿建造地下室入口,同时约定了被拆迁人的腾房时间。补充协议签订后,我司如约于20xx年x月x日履行了付款义务,支付鞠成德补偿款x元,但被举报人鞠成德又一次寻找各种借口,拒绝腾房,且这一次他口若悬河般提出了更多让一般人无法接受的要求。我司据理力争,被举报人鞠成德便纠结社会上很多闲杂人等到工地扰乱我司施工,到办公楼进行“打砸抢”,殴打我司工作人员。

被举报人鞠成德此举不光耽误了我司施工进度,也严重践踏了我国的法律,严重侵害了我司的经济利益,严重的破坏了密山市政府制

定的城市改造计划的推进,更严重的侵害了其他按约搬迁的xx户原著居民按时住进新房子的权利!

我司恳请贵部门领导能够阻止被举报人鞠成德如此猖狂的肆意妄为,使我司能顺利履行对密山市政府、密山市人民的承诺,圆同心东苑小区诸多原著居民的新房梦!

密山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