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制

——车间主任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公司各级领导以及各级工作人员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明确规定如下:

1、在组织管理本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中的“五同时”,对本车间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上级的领导下参与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带头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工艺文件、技术资料和工具、设备符合安全方面的要求。

3、负责本车间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特别加强对车间内生产建筑物、设备、 工具和安全设施等的检查,组织整理工作场所,及时排除隐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部门经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推广安全生 产经验。

5、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安全工作。对新工人、 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工作之前进行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6、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与设备维修人员联系进行维修处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

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 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惩罚意见;

8、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负责查清原因和制定落实改进措施。

9、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小组

安全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总经理为小组组长,公司主管为副组长,安全员负责安全小组的日常工作。小组职责是:

1)负责各项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相关事项建议及协调;

2)听取安全员关于职业安全卫生健康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其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开展安全卫生、消防检查和重要的安全活动;

4)建立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委员会并审议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现与各在职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签订《责任书》的相关方

甲方: 乙方: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

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

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安全生产中涌现的优秀车间或优秀个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者,公司予以特别嘉奖。

9、对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到5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进行劝退。

10、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或违章行为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小的事故的,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警告、处分、开除并处罚款。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 服从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自觉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

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带火种进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入厂。

5、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及时报告事故隐患。

6、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经济惩处;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辞退。

7、 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对恶意破坏公司设备、财产的个人,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及刑事责任。

8、 在公司上班期间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安全责任自行承担。需离厂二小时以上时必须填写离厂登记表。

三、其他

1、已签订《责任书》并能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2、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公司委托现场负责人与在职员工签约并督促执行。

在职员工(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 (盖章):

 

第二篇:1.2.4~1.2.7建设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事故应

1.2.4 建设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网络

工程名称 编制人 职务 审核人 职务 批准人 职务 编制日期

1.2.5 建设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1.2.6 建设工程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1.2.7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工程名称

编制人 职务

审核人 职务

批准人 职务

编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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